第17夜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过起,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八点,我在公司开会,关于《天机》电影。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发毛,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在公司,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九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遛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到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还在哭,她和我爸已寻找很久,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我同情《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遛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遛狗的地带,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观察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煞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不用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要怀疑我是杀人狂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了。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裸女。但又有些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沙皮狗耶,我很高兴,因为它长得也确实那样——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大名为贝克汉姆,简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所有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由我来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负责悲伤的部分。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一个长篇小说《病毒》,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第一部长篇惊悚或者说悬疑小说。许多个白天和黑夜,但主要是黑夜,我在当时位于二楼的家,靠近窗户和阳台的电脑台上,敲打键盘诞生这部小说。而幼年的贝贝,就蜷缩在我的脚边上。我可以这样说,贝贝与《病毒》同时诞生,也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同时诞生。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会不会就没有这本书?自然也没有现在的我?
贝贝刚来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它会长到多大,或许就是邻家的那些小狗的样子吧?但是,它成长的速度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到半年左右,它的体形已经超过了我家附近所有的狗。而当它刚满一岁的时候,完全不是我们印象中沙皮狗的模样。
最后,贝贝长到了七十到八十斤。因为它的皮毛非常短,所以许多看上去比它大的狗,其实只是毛比它长而已,真正论体格未必是它对手。贝贝的皮不太皱,褶皱仅限头部和下巴,四肢与躯干也更加健美丰长,行动颇为敏捷,非常凶猛,与普通沙皮狗的臃肿肥硕形成天壤之别。它的舌头里还有罕见的大块蓝色斑点,皮毛顺抚时有天鹅绒般的感觉,但逆向抚摸又似砂皮般粗糙。
开始怀疑它是串串,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贝贝是正宗的沙皮——骨嘴沙皮,简称“骨沙”,而我们通常所见的沙皮是含有美国血统的肉嘴沙皮。
“中国骨嘴沙皮犬”是中国本土品种,与藏獒、松狮等中国本土犬齐名。沙皮犬原产广东,曾是用于赌博的斗犬,以凶猛善斗著名,松弛的皮肤可轻易转身攻击,而短少粗糙的皮毛又使咬住它的敌人口腔痛苦,结实的体形更使人望而却步。中国沙皮犬,是世界顶级的斗犬,比特、土佐等名犬都未必是它对手。
七十年代,香港的中国犬爱好者,将沙皮犬引入美国,杂交培养出如今常见的沙皮犬——肉嘴沙皮,严格说已不是中国犬,而是美国沙皮犬。皮肤极皱,四肢粗短,虽憨态可掬,但完全失去斗犬特征,转化为观赏宠物。美国沙皮犬皮毛过皱,容易体臭,尤其生眼病,这些缺点是中国沙皮犬没有的。后来,肉嘴沙皮大举入侵中国,正宗的本土沙皮犬被漠视,乃至大量做成狗肉煲,短短几年陷入灭顶之灾。据说,目前完全纯种的骨嘴沙皮已基本灭绝,只在专业研究所里还有保存,也可能在某些穷乡僻壤,成为农民的看家狗或野狗。
这些年说要保护纯种藏獒,而纯种的中国沙皮已销声匿迹,是比藏獒更宝贵的品种。我也不敢肯定我家的贝贝纯度多高,但它含有大部分骨沙血统是无疑的。
时光一晃,十二年过去。
我未敢找母犬来与它配种,担心其他犬种会玷污它高贵的血统和基因。我在网上发布过启示,希望能找到一只同样纯度的骨嘴沙皮母犬,继承中国沙皮犬的优秀基因,保护这一名贵的中国犬种。但那只母犬,永远未曾出现。
2012年,深秋,深夜,苏州河边。
我看着被抛弃的裸女石膏像,仰月长叹。
贝贝,你在哪里?
于我而言,那是真正的,最漫长的那一夜。
回家辗转反侧。本以为彻夜难眠,但竟然还是睡着了。我很自责。
白天,我继续出门寻找。
这回走遍了附近几个小区,从苏州河南岸扩大到了北岸。我找到附近遛狗的人们,向他们打听有没有看到过贝贝,但人家只报以同情的目光,却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下午四点半,我回到家,我妈又哭了。
那是贝贝走失整整二十四小时。
我妈去小区物业查看了昨天的监控记录。反复看了许多遍,终于发现在四点半左右,我家贝贝出现在门口的摄像头里,跟着一辆车跑出了小区大门。它还在犹豫,前路彷徨,未来灰暗。但它选择了最常去的那条路,往苏州河的方向奔去,消失在世界尽头。
晚上,我家附近有个洗车店,偶尔能听到大狗的叫声。我立即冲下楼去,四处寻觅贝贝,因为那是它的叫声,惊天动地的,几百米外就能听到。然而,我只看到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德国黑背。
为什么不是贝贝?我抓狂。
第三天,我们全家还在寻找,但已渐渐明白,大概这是徒劳的吧。
真的,很抱歉,贝贝。我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在街头,在网上到处招贴寻狗启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寻找变为祈祷。
我从没在别人面前哭过,甚至从没愤怒过。但是,我在私下里,一个人,经常会被某些很小的事情感动落泪。而在贝贝走失以后,那些个夜晚,我经常哭。
我们幻想,半夜里,你会来敲门。
幻想,某天走在苏州河边,会突然看到你。
我会喊你名字,抚摸你的皮毛,带你回家。
带它回家。
其实,还有一个秘密。在贝贝走失的那天,房间里还有另外一条狗。
它的名字叫拉拉。
那是一条米黄色的拉布拉多,在贝贝走失前一年,老婆大人在宠物店花了三千块买来,还骗我爸说是别人送的。一如十多年前,我爸告诉我妈,贝贝是别人送的。后来他说漏了嘴,原来是六百块钱买的。不久,在买拉拉的那家宠物店,出现了一条与贝贝刚来我家时,几乎一模一样的幼犬,标价两万。当时,我还挺得意地说,贝贝真的好名贵啊。
而今,我想,他妈的就算两个亿(约等于一万个LV包包)也不及在我回忆中,贝贝的一个眼神。因为,回忆正在渐渐模糊。就好像,除了是个十一月的秋夜,我也真的记不清,贝贝走失的那一夜,是否两年前的今夜,此刻。
秘密还没说完。
拉拉是老婆大人送给我爸的礼物,是条母狗,带回家时只有一两个月,体重八斤。这是条极度调皮的拉布拉多,长大成年也活泼个不停。相比之下,贝贝却是沉着冷静的,像成熟的男人,总是蹲在沙发或地上。现在,拉拉已痴肥到八十斤。在它还没长大时,就经常欺负老实的贝贝。照道理,作为斗犬的中国骨嘴沙皮,一旦被惹火了,立时能把拉拉咬得半死。贝贝却明白男人要对女人谦让的道理,处处都让着拉拉,从没伤害过她。
直到有一次,拉拉怀孕了。
不用调查和推理了,凶手就是贝贝,它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前面已经说过,为了保持中国骨沙的血统纯洁,贝贝一直未能找到适合交配的对象,它到十二岁还是处子之身。
拉拉是贝贝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它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但是,我们无法想象拉布拉多生下的沙皮会是什么模样。当时,咨询了许多人,都建议要把这个拿掉。踌躇再三,我们送拉拉去做了无痛的人流,找了个德国医生,手术费三千块,比花季少女们还贵。
几个月后,贝贝走了。
不知道,它自己开门出走之前,有没有回头张望过拉拉一眼?
我没有很后悔,而是极度后悔。
如果,没有送拉拉去做人流,或许,贝贝与拉拉的孩子们,就会在2012年的秋天,来到这个世界。
拉拉与贝贝的孩子,可以起个名字——拉贝日记。
有些历史感,也有些邪恶。
当贝贝遗憾地走失以后,至少可以留下它的一线血脉,将遥远的加拿大拉布拉多与古老的中国犬连接在一起的种子,那会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串串啊!
可惜,这部漫长的日记永远都写不出来了。
后来,一直在想个问题,贝贝为什么要出走?所有的狗,都喜欢出门去玩,如果能够自己把门打开,通常十有八九会溜出去。不过,号称智商最高的拉布拉多,拉拉至今也没有学会贝贝的开门绝技。
但它为什么没有回来?贝贝是否有某种怨恨?跟它的孩子被扼杀在拉拉腹中有关呢?
赵若虹跟我分析过,说是狗到了一定年龄,比如十二岁快要老死之前,就会决定离家出走,躲到不为人知的角落,孤独地死去,为了不让主人看着自己死去而悲伤。
2012年,我经历了许多事情,在此不一一描述了。
那是我内心极度起伏的一年,也包含陪伴了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传说,2012年12月22日,是古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
那一晚,我反复听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
如果还有明天
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
如果没有明天
要怎么说再见
还好,我看到了2013年的太阳……还有2014……眼看就要到2015了。
此时此刻,我在想,我的贝贝,它现在在哪里呢?
它,还活着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了。
我在想象,它可能会有的几种命运,最大的一种可能,来自于苏州河桥洞下的流浪汉们。是啊,曾经有人看到过他们,杀死流浪狗煮了充饥。或者,被人送进了狗肉火锅店?还是乱穿马路时被汽车撞死了?还是无法寻觅食物冻饿而亡?也可能是被人举报,打狗队员将它收容,最后人道毁灭。
但我还是希望它还活着,哪怕此生再也不能与我见面,至少能得个寿终正寝。
如果,它被某个人家收养了,虽然不太有可能,因为中国骨嘴沙皮终生只认一个主人,绝对不会背叛。
贝贝最好的结局,应该是被送到某个郊外的工厂,成为一条看管厂房的巡逻犬,这也能发挥它斗犬的优势,更有巨大的空间可以活动,最好就是在乡村田野的环抱中,总比被憋在市中心的狭窄环境里好多了。
最差的嘛,就是依然在街头流浪,每天饱一顿饿一顿,偶尔跟别的狗打打架。它应该很厉害的,没有狗打得过它——但是,它老了。
今年,如果,它还活着,那就是十四岁了。
它会走不动路,掉了牙,生了疮,受了伤吗?
要是你看到,可以告诉我,我送它去看医生。
我知道,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这些年来,关于养狗与狗肉的争议很多。我从未加入过这些讨论,我可以尊重别人的饮食习惯,这与我自己坚决不食用狗肉,或者不食用其他什么无关。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狗奴”。有时候,看到某些人为了保护小动物的权益,而做出损害人的利益的事,我同样会感到可笑。
于我而言,狗或者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人生和家庭以及记忆中,曾经有过的那个它。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我说,要多拍些贝贝的照片,因为,老天留给狗狗的时间不多。
那时候,我每天都能见到贝贝,也不曾太在意这句话。
后来,当贝贝的年纪一天天变大,直到逼近十二岁的大关。虽然,它并没有显老,据说狗的衰老是瞬间的,然后很快就会不行了。我也想过如何面对它的后事,如何送它这辈子的最后一程,如何送它入土为安或烧化成灰。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的结局。
至于,贝贝的照片,倒是留下来不少。大多留在我的电脑里,偶尔也被冲洗成照片,压在我原来家的玻璃底下。自从它走失以后,我却很少再敢看那些照片。每看一次,心里就会特别难受。
再回答本文开头的问题——为什么,我一直不敢写这篇文章?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别人?因为,我很恐惧,哪怕只是为此,写特么几句话,我都会把自己,哭成狗。
果然,现在,此刻,NOW,我正在敲动的键盘,已被自己的眼泪,浸湿了。
魂淡啊!
半年前,我把我家的电脑桌面,替换成了贝贝的照片。然后,我开始每天写#最漫长的那一夜#系列长微博小说。
每次开机与关机,我都会看到它。
不,而是它在看着我,提醒我,生命中总得面对某些东西。
无论是好是坏,是悲是喜,是苦是甘。
疼痛,有时可以摧毁一个人,有时也可以让人变得坚不可摧,可以让我写下这些文字。
网上流行一张照片,左边是贝克汉姆,右边是马云。许多女孩留言说,如果左边的是老公,右边的是老爸,人生就圆满了。而我想,如果我是马云,我会用自己一半的财富,把左边那个换成我走失的狗,因为他俩是同一个名字,假如可能的话。
上个月,我在饭桌上遇到赵传——《我是一只小小鸟》《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的赵传。
我不敢说,我也是听着赵传的歌长大的。
饭后临别之时,我才知道,原来赵传是我家邻居,跟我住在同一个小区。
忽然,我很想问赵传,两年前的这个时候,你有没有在小区门外,看到过一只黑色的中国骨嘴沙皮犬?这条狗走失了,主人很想念它。
我没有这样问,只是在心中,默念一首他的歌《我终于失去了你》——
啊……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
我看见你眼中伤心的泪光闪动
PS.很多人说,我的小说陪伴了他们长大。而我要说,在大约十年的光阴里,贝贝陪伴了我的这些小说诞生。
感谢它。
也感谢你们,真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