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文艺青年

第8章 文艺青年

就在这时,我们身后的山谷中突然有人喊道:“底下的人过来!”

我们都万分惊讶,几乎连下巴都掉下来了,山谷里居然有人,怎么可能有人呢?山谷里的人似乎是见我们没有动静,又喊道:“想活命的就都过来!”

谁不想活命啊?刚才要和狼王拼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听到山谷里的人说的话,我们气势顿失,再也没有了刚才那种义无反顾的架势,灰溜溜地就往山谷中撤。什么豪情万丈,什么杀气冲天,能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狼群见本来已经出来的我们又退了回去,几只年轻的野狼似乎失去了耐性,想要冲上来。曹爷对着烟雾就是一个扫射,惊退野狼后,我们又回到谷中。山谷中烟雾弥漫,霍青嬨吩咐我们用喝剩下的水打湿毛巾,捂在口鼻上。

山谷顶上又传来说话声:“想活命的就顺着藤木爬上来!”

原来说话的人在山谷顶上,我还真以为活见鬼了,有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山谷里呢。我们也没空答话,趁着眼睛还没被烟雾熏坏,大家驱赶着烟雾寻找藤木。

老林在石台后的峭壁上发现了一根从峭壁顶上垂下来的树藤,婴儿手腕粗的紫色藤木,也不清楚是什么植物,拽了两把,纹丝不动。我可以很确定地说,在这之前,峭壁上并没有这根藤木,要是有的话,以我的智商,怎么会想不到脱险的办法?

昆仑山里的藤木,那可是仙藤。当年太上老君住在昆仑山的时候,有一天出门,走着走着,就看见一根树藤从悬崖顶上垂下来,上面结着一个硕大的葫芦。太上老君掐指一算,此物有缘,于是摘回去,掏空当药瓶用。但此物真正成名的原因是将大闹天宫的孙大圣装进去了。

“老林断后,我先上!”说着,我斜挎着小口径步枪,就顺着紫藤木往上爬去。利用绳索攀岩,在别人眼里是项运动,在我们搜救队的眼里是必须掌握的生存技能。看霍青嬨的眼神,就知道她对这项运动也不陌生。

峭壁平得几乎像用水泥抹过一样,我只能利用偶尔出现的缝隙下脚支撑,其余大多数时候是用鞋底在峭壁上硬蹬着。好在山谷四周的峭壁都不是很高,我们面前的只有四五十米。

我爬上峭壁,紫藤木被系在一棵大松树上,回头望一眼下面的山谷,烟雾缭绕。我来不及看底下正在往上攀爬的霍青嬨,而是转头寻找那个说话的人。

没有看见一个人,不过草地上有人走过的痕迹。我顺着痕迹追了几步,绕过一块大石头,只见一个人正背对着我往山林里走,又是那个神秘人。

我岂能让他再次走掉,我喊道:“兄弟,为什么每次救了人都不说话就走?”

那人也不回头,摆了摆手:“些许小事,何足挂齿?”没看出来,还有点古风。那个神秘人就像一个古之侠客,傲气凛然,冷若冰霜,救人于危难之中,不求回报,甚至连姓名都不留下。

他都说得这么潇洒了,我当然也不能再感谢个不停,他要是有难,我帮回来就是。“兄弟,这深山老林里,遇见了就是缘分,不请我到家里小坐片刻吗?”我依然不想放过了解这个神秘人的机会。

本以为这个人会拒绝,没想到那人依然是头也不回地说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能跟得上就来吧。”

好嘛,遇见个文艺青年,这都来文的了。

我咂着嘴想了半天,也没想到怎么文绉绉地回一句,直到老林他们都来到了我的身边。我又往山谷中望了一眼,狼妖,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也要给你还这么一出戏。

文艺青年走得不快,似乎故意在等着我们。我们也为了能跟上他而加快速度,为了不让恐龙专家拖慢我们的速度,曹爷就一直背着她。在见到这个文艺青年之前,我们也都自认为在山林里不说如履平地,也是健步如飞,咱就是吃这碗饭的。但见识到文艺青年如猿猴般在山林间飞奔,我们才知道什么叫如履平地,什么叫穿梭自如。老林说,在他的印象里,只有一人能和这个神秘人的速度相抗衡。那人曾经给老林的勘探队当过向导,是个在人迹罕至的大山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猎户。

连着翻了两座山梁,又顺着山脊走了一会儿,我猛然发现,我们又到了之前走过的那个河谷入口附近。远处蜿蜒的河谷像个咧开的嘴,似乎是在嘲笑我们,我们走了一天多的路程,其实可以只用一个小时。

文艺青年似乎对这四周很熟悉,就像我们在城市中,下楼走到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买包烟,再转回家一样简单。我们拼尽全力却只能勉强跟在他身后。

下了山脊,远远地我们就看见一处三面环山、一面敞开的山谷,山谷不大,但四周的景物都很精致。一道泉水从山谷顶上的悬崖流下,在山谷中汇聚成蓝色的水潭,山顶都是巨大的松树,水潭边植被密布,开满了野花。水潭处生出一条小河,平静的河水在山谷中流淌,绕过了大半个山谷,一座木桥斜跨过小河,勾勒出一幅小桥流水人家的画面。山谷笼罩在雾气之中,一间尖顶木屋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那飞流直下的瀑布,那静静流淌的小河,那若隐若现的小屋,那悠闲雅致的小桥,水潭边的各色植物,还有悬崖上山风吹动林木的哗哗声,此处仿佛是人间仙境,也许此处本来就是人间仙境。

再往下走,那个文艺青年又说道:“山中野人,结庐而居,诸位若是不嫌弃,就请自便吧!”那人依然没有回头,而是走入了一旁的山林中。

我摇了摇头。怪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怪的人,这不会又是赶着要去救谁了吧!下了山,过了桥,我们顺着小路往那间小屋走去。小路上,一只红狐狸出现在我们面前,或者说人家一直在那儿,是我们这群外来户出现在了它的面前。

居然是那只在河谷里让我们自惭形秽的狐狸,此刻它依然是那么超凡脱俗,悠然地站在那儿,恬静地望着我们,没有敌意,也没有欢喜,很平静。第一次和它对视,我发现它的眼睛如同两泓清泉,清澈明亮,不含一丝烟火气。

看见它的眼睛,我们也仿佛受到了感染,连心灵似乎也干净了许多。狐狸看了一会儿我们,坦然地转身往木屋方向去了,步伐优雅,犹如正在进行马术表演的骏马。再看看周围的环境,我突然明白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了,也只有这样的人间仙境,才能配得上它的那种气质。

我们不敢惊动它,此时我突然有种想法,要是能让这幅画面停下来该有多好。此时,有一灰一红两个毛团不合时宜地抱在一起从草丛里滚了出来,一直滚到狐狸的脚边才停下。

两个毛团展开来,红色的是一只贼头贼脑的小狐狸,另一个灰色的却是失踪的歪歪。

我身边的老林呼吸都变得沉重了,“歪歪—”老林喊道。我们也都惊喜万分,本以为弱小的歪歪已经命丧狼口,没想到此刻又见到了,正可谓山水有相逢,不是不见,时辰未到而已。

歪歪听到老林叫它,抬头发现了我们一行人,便放弃了和小狐狸的纠缠,一路叫着向老林奔来。父子相认啊,此刻真是值得庆贺的一刻。

“你个小东西跑哪儿去了?”老林蹲下来,将歪歪抱在怀里,欢喜的腔调大于责怪,却惊动了另一个家伙。那只熊崽子在老林怀里睡得正香,却被父子相认的热闹给吵醒了。它从老林怀里探出头来,正好和歪歪遇到了一起。

俩小东西先是对视了片刻,然后相互闻了闻,就算是认识了。老林将两个小东西放在地上,熊崽子睡得糊里糊涂的,似乎连怎么走路都忘掉了,在地上跌跌撞撞好半天才爬起来,甩着小脑瓜哼哧哼哧地跟着歪歪往小狐狸那边跑。

红狐狸冷静地看着这一幕,小狐狸却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会儿脑袋还在发晕,估计它把歪歪当成它的一母同胞了,没想到歪歪另有靠山。

它们很快就接受了熊崽子,三个毛团滚在了一起,在红狐狸周围打转转。红狐狸慈爱地望着三个毛团,然后继续向木屋走去,留下三个毛团在后面滚来滚去。

“吱—”似乎是听到外面有人,木屋的门开了。

我们都愣住了,木屋里的人看见我们也愣住了。好半天,还是那人先反应过来:“你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我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确定不是眼花后,才冲老林和曹爷喊道:“见鬼了,摆捉鬼伏魔阵!”

木屋门口的家伙,正是我们都以为已经死去的乔大少。此刻,他上身依然穿着从沙漠里出来时的T恤,下身穿着一条不知由什么裤子改造的大短裤,白花花的大腿露在外面。

我说的白花花也不是指大腿,是指他腿上裹着的白布,看样子他的那条烂腿已经被人处理过了。

我们走进木屋,红狐狸在木屋门口的岩石上趴下来,几个小崽子在岩石下面扑腾。

木屋里有些简陋的家具,墙上挂着几张兽皮,这要是再有点捕兽的夹子什么的,就是一个典型的山中猎户的家。乔大少招呼我们坐下后,我这才说道:“看起来刘贺又把我们骗了,你小子居然还活着呢!”在看见活生生的乔大少坐在我眼前后,我突然有点可怜起刘贺来,命根子让人插了一刀,也不知道能不能活。

乔大少摇了摇头,夸张地说道:“我跟你们说啊,我这一路走来的故事,你们都无法想象!”然后,他就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听完之后,我又是一身冷汗。

原来刘贺说得不错,乔大少被刘贺在大腿上捅了一刀,之后就一直处于半死的状态。在最危难的时刻,刘贺将他撇下,想用一个活人来分散后面尾随的狼群的注意力,用心不可谓不毒。

就在乔大少躺在地上等死的时候,神秘人出现了,将乔大少背回了这间木屋,在他的悉心照顾下,乔大少居然又活过来了。前后一共就四五天,也不知道神秘人给乔大少用的什么药,反正乔大少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伤口还没长好以外,其余地方还好。

至于歪歪,不知怎么弄得,就从密林里钻了出来,和小狐狸玩到了一起。乔大少见到歪歪,就知道我们可能有麻烦了,要不老林不可能连歪歪都不要了。他想来找我们,但伤口还没好,于是只能求那个神秘人。神秘人这才尾随我们,救了我们好几次。

我们正说着,木屋的门被推开了,那个神秘人提着两只山鸡和一只野兔走了进来。见主人回来,我们连忙站了起来,我这才有机会打量这个救了我们三次的人。那人看上去和老林差不多大,瘦削的脸颊上留着些胡须,灰白的长发再加上淡然的眼神,让人感觉他是饱经沧桑。这要是放在大城市里,这么一个人走在街上,光看造型就知道,绝对是艺术家。

那人看了看我们:“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你们老友相逢,应该庆贺!”

曹爷抽出匕首,自告奋勇地去收拾山鸡和兔子,我拉着神秘人坐下来。

“大哥,不知道你怎么称呼?”我问道。

“山野之人,姓名早已忘记了,你们就叫我李白吧。”

“李白?”我有些疑惑,面前的神秘人如果穿一身古装,再把头发束起,你别说还真有点李太白仙风道骨的味道。但再仔细一看,却又不同,两个李白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一种犹如奔腾的江水,汹涌澎湃;一种如同涓涓的细流,潺潺不息。他和李太白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

望着眼前这人,我很难将他和谁联系起来,这气质太独特了,常年在山野中生活,让他养成了那种与世无争、安静祥和的气度,整个人更贴近自然,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天人合一吧。

“正是—”那人听出了我的疑惑,诵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鄙人就是李白。”

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我会怀疑此人是穿越假想带入综合征患者(该病属于心理疾病,其病理依据由我首创),但放在面前的李白身上,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也许这就是文艺青年吧。

我们几个先做了自我介绍,隐去进山的目的不提。“太白兄,我们进山的时候没有带地图,这里到底是哪儿啊?”我问道。

李白呵呵一笑,他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箭,就在地上画起来,仅寥寥数笔,一幅阿尔金山的地图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东西走向的昆仑山和东北-西南走向的阿尔金山把我们夹在了中间,而我们之前走过的那个河谷是阿尔金山支脉尤苏巴勒塔格山里流下来的河流支脉,再往东是两山所夹的阿其克库勒湖,过了湖就是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往南是昆仑山,推开房门,我们可以看见一座雪山在云中若隐若现,那是海拔近七千米的木孜塔格峰。翻过雪山,后面就是以藏羚羊和盗猎出名的可可西里,那里已经到了西藏的地盘。

望着地上的简易地图,尤其是李白画得近似夸张的木孜塔格峰,我将其和一幅地图结合起来—龙大少笔记里放羊娃小四留下来的地图。

那张图和李白一样夸张的画法,将木孜塔格峰画得异常高大,只是小四不知道名字,叫这座终年躲在云端的雪山为“大雪山”。结合木孜塔格峰上流下来的几条支流还有阿其克库勒湖的位置,我已经推测出了那个神秘山洞的位置。

现在整个阿尔金山的腹地里,我也不知道到底充斥着几方面的势力,而且都在寻找那个传说中的山洞,其实能大概算出山洞位置的估计也就是掌握地图的我和从小熟记地图的龙大少了。

“那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我没有再说地图的事情,而是转换了话题,对于来路不明的李白,我还没到完全能信任他的份儿上。

“拙妻在此山中已失踪了近二十年,我也在此找寻了她近二十年。”李白坦然地说道。

他断断续续地将前因后果说了出来。大约二十年前,也就是在一九九几年的时候,本来在某植物研究所工作的太白夫人经受不住下海大潮的诱惑,进入一家国外的私人研究机构。后来在某次受雇的研究中,太白夫人进入这座大山中,从此杳无音讯。李白在官方宣布寻找失败后,从学校辞职,变卖家产,独自一人进入大山,在这里寻找了许多年,等待了许多年。

我听后十分感慨,差点就搂着太白兄的肩膀喊神雕大侠了。本以为金大侠的故事只能在小说里看到,没想到这活脱脱地出来一个神雕杨大侠的原型啊。独守深山近二十年,只为了寻找妻子。

霍青嬨没有沉浸在凄美的爱情故事中,一提到学术研究,她就两眼放光,她有些疑惑:“什么研究机构,非要进入这人烟罕至的大山中进行研究?昆仑山里的植被结构不是由国家研究的吗?”

李白摇了摇头:“拙妻的工作,我也很少过问,只是听说和她一起受雇的还有研究地质的以及研究水文和考古的,甚至还有风水先生。”

我感觉到一丝不对劲,本以为太白夫人进行的是单纯的植物科学考察,这又是地质又是水文的,倒像是综合性的全方位考察,但怎么会有研究考古和神秘学的人呢?难道是有人怀疑《封神演义》实际上是本史学巨著,打算来昆仑山考古发掘元始天尊墓?又或者是找寻玉虚宫的遗址?再或者是替某商界大佬来寻仙求长生不老药?

“那么,那些人呢?”我问道。

“都和拙妻一起失踪在大山里了。”李白低下头,“这些年,我走遍了这一片大山的每一个角落,却没有找到丝毫线索,没有人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会不会是遇见了猛兽或者狼群,抑或是盗猎分子?”我又问道。据我所知,当年在这片大山里有三多—淘金的人多、盗猎的比淘金的多、枪比人多。后来国家建立了大大小小的保护区,才遏止住盗猎和非法采金的风头。那些盗猎分子可谓是穷凶极恶,为了保守秘密,在野外遇见人往往都是直接弄死,尸体扔进山里喂狼。

众人都点了点头,经历过狼群的围攻后,我们对狼群的凶残狡猾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应该不会,他们带了保镖,那些人都有合法持枪证。”李白说道,“而且一路搜索下来,当时寻找的人连个弹壳都没发现……”

近二十年过去了,那些人估计死得连渣都不剩了,现在我们不论怎么判断也无济于事。倒是李白,近二十年来,我估计他早就不抱什么希望了,他现在留在这儿,可能是因为信念,也有可能是因为习惯。

“风水先生?”老林说道,“要风水先生干吗,盗墓吗?”寻龙点穴吗?没听说哪个大佬把墓修进了昆仑山啊,难不成真是来发掘元始天尊墓的?要真是元始天尊墓,那风水得好成什么样子,寻常帝王陵墓的龙脉和它一比,都得成千年凶地。

李白摇了摇头:“那时我还年轻,对拙妻的工作关心不够,所知道的这些也大多是事后了解到的。”

霍青嬨依然对这个考察队的工作性质感到疑惑,问道:“李先生,你知不知道是哪个组织雇用的尊夫人?”和这文艺青年聊天怪累的,都不自觉地开始转文。

好像从来没有人问过李白这个问题,他思考了一会儿,才从记忆深处找到点线索:“不是什么组织,好像是个人行为。出钱的是一个生活在海外的藏族人,好像叫金格……”

我们几个异口同声道:“不可能!”

连当年的小龙子和放羊娃都死了,金格怎么可能还活着?杨长清大概是1895年出生的人,而且他是属于少年得志的那种,这样推算的话,同样都是马匪首领,金格的年龄绝对不会比杨长清小,搞不好还要大上好些。那要是活到一九九几年的话,基本上年龄都得有一百多岁了。一百多岁啊,要怎么保养才能活这么久?

李白有些意外:“怎么,你们认识金格?”

我苦笑了一下:“比我们早生百八十年,想认识也扯不上关系啊。”

到底是不是那个大漠马匪金格?他为什么要找人进山,他想干什么?他并不知道时光轮盘的事情,如果杨长清活着的话,搞不好会告诉他,但等他到瓦石峡的时候,杨长清已经死了。至于去找他的刘尚德,仅仅知道个皮毛。就算刘尚德将知道的皮毛告诉金格,金格也没线索啊。

玉师张普留下的木简让杨长清毁了,内容只有小龙子知道。法显和尚留下的地图让斯坦因给淘金佬的亲爷鲁格了,放羊娃也没和金格接触过,所有的线索都和金格没有任何关系,就算他起了贪心,总不能真就这么一寸一寸地去山里找吧?他要是有这种狠劲,还不如一寸一寸地去翻库木塔格沙漠呢,找到上半截磨盘的希望更大些。

怎么看也不像是我们知道的那个金格,但不是他,还会有谁惦记着进山呢?从龙大少在白玉宫里讲的故事来看,其他人都不明不白地死了,只有金格活了下来,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不知道金格在这后面的几十年去哪儿了。

到底此金格是不是彼金格呢?我们无从得知。但我总有种预感,那个二十年前失踪的考察队,似乎和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也有些联系。

曹爷已经将两只山鸡和一只野兔收拾妥当。荒山野岭的,我们也没那么多讲究,全剁成大块一起扔进大锅里煮,李白这里虽然远离尘世,但也一应俱全,大部分是他自己制作的工具,比如他用的蜡烛就是自己用动物的油脂熬制的,吃的盐也是在某处自然盐井挖的。

曹爷将掏出来的动物内脏扔到门口,本来是好心好意想给红狐狸吃,结果红狐狸不知道是对动物的内脏不感兴趣,还是对曹爷的态度不满,看都没有看一眼,而是优雅地离开,进入山林,三个毛团也尾随其后。

老林站在门口喊了半天也不见歪歪回来,好家伙,这是有了朋友就忘了亲爹,养不熟的白眼狼啊。

我们围坐在大锅周围,一说到白眼狼,我又有了疑问:“太白兄,你第一次救我们的时候,为什么只在狼王面前射了一箭,狼群就退了呢?”

李白解释道:“因为我正是用那支箭射杀了上代狼王。”原来这个狼王是上一代狼王的亲儿子,上一代狼王的实力比这个狼王只强不弱。它一统狼山,让狼群四处为祸,严重地扰乱了大山里的生态平衡。李白一怒之下与之为敌,他熟悉大山里的一草一木,神出鬼没,连狼群也奈何不了他。两家斗了许多年,李白终于找到机会,射杀了狼王,驱散了狼群。所以大山里的野狼对李白是又恨又怕,却又奈何不了他。

而这一任狼王,更加狡猾、凶残,如果再不狠狠地削它几次,要不了几年又会出现为祸山林的局面。

李白接着说道:“这片山林里,没有老虎。最凶猛的动物除了野狼也就只有雪豹和棕熊,雪豹二三为伍,很少和狼群接触,真正算得上是狼群劲敌的只有棕熊。”

说到这儿,老林点了点头:“通常我们都以为,老虎是山林的霸主,其实不然,两米多高、五百多公斤重的棕熊才是森林的霸主。这种东西成年以后,在陆地上来说,除了北极熊,应该是没有对手的。”

我以前一直以为棕熊虽然凶猛,但也只是相对天天摘浆果吃的黑熊而言的,没想到这货居然已经厉害到生撕虎豹的地步。

听了老林的话,我不由得一头冷汗,我们遇见的那只亏得是棕熊里的另类,要不这会儿我们最起码也要丢掉几条人命。

“狼群一般不敢招惹棕熊,棕熊也很少去惹狼群。狼群虽然拿成年棕熊没办法,但是要真发生争斗,幼熊是必死无疑的,不过狼群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李白接着说道。

“难道这片大山里,就没有一种动物能克制它吗?”我问道。

李白想了许久,才说道:“应该有吧!”

什么叫“应该有吧”,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怎么出来个“应该有吧”?李白可能还有下文。

“这片山林里,应该还有一种东西,比棕熊更厉害,能把成年棕熊拖进山洞吃掉,但我没有见过那种动物,只听见过棕熊的惨叫声。”李白心有余悸地说道。

我们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我没听错吧,能吃掉棕熊?”连没脑子的曹爷也觉得难以置信。

那还是几年以前,李白刚射杀前任狼王,一时威名远播,笑傲山林,野狼、雪豹见了李白都绕路走。一次李白出门,与一只成年的公棕熊狭路相逢。也许是李白的威名已经传遍山林,昆仑山排行第一的金字招牌让公熊眼红,那只公熊死追着李白不放。

李白的弓箭对付皮薄肉嫩的野狼还能占到便宜,但是遇见几乎刀枪不入的棕熊毫无还手之力,所以李白一路往山里逃去。李白在山林里生活多年,他知道猛兽和黑社会一样,都有自己的活动地盘,如果这只棕熊闯入另一只棕熊的地盘,这讨食讨过界了就乱了规矩,必然会被另一只棕熊攻击,他也就可以逃脱了。

不知道是李白运气好,还是怎的,居然真就躲到了另一只棕熊的地盘上。本来以为那只棕熊可能顾及一下自己同类的面子,不会再追,没想到那只棕熊还是追了过来。

据霍青嬨和老林事后说,棕熊食量巨大,而山林里食物数量有限,所以棕熊的地盘会很大。在美国的阿拉斯加和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一只大棕熊的地盘有几百甚至上千平方公里。当然,这只是棕熊种族之间协定的地盘,对别的猛兽无效。

也许是因为昆仑山里食物丰富,棕熊的地盘都比较小,也许是因为李白正好在两只棕熊的地盘交界处,不管怎么说,李白的运气真好,居然真的遇见了另一只棕熊。

那只棕熊咆哮着紧追不舍,在半山腰上,李白居然发现了一个山洞,里面黑黢黢的。李白害怕有猛兽就没敢钻进去,而是从旁边跑过,没想到棕熊追到洞口附近,居然停住了脚步。

突然山下也传来一声咆哮,原来从山下的树林里又钻出了一只母棕熊。母熊和公熊相互咆哮了几声,李白期待那只公熊发怒地冲下山,或者是母熊咆哮着冲上山,将入侵它地盘的侵略者赶出去。

可想象中的战争没有爆发,一公一母似乎是调起情来,公熊想讨好母熊,但母熊似乎看不上公熊的熊样。李白抬头看了看山林,突然想起来,现在是棕熊发情的季节。公熊会循着气味进入母熊的地盘,然后和母熊谈对象。

再转头看路,李白悲哀地发现,前面往山上走的路居然是绝壁,只有一条通往山下的路,而山下正站着那只母熊。李白现在貌似只有进山洞这一条路了。但常在山林行走,李白知道这种黑黢黢的山洞可不是那么好进的,里面很有可能有毒虫猛兽。

情急之下,李白突然想起熊发情的时候,公熊喜欢在母熊面前显示自己的力量,与其他公熊比试,争夺配偶权。有时候没有碰见其他公熊,甚至会扯着路过的虎豹和它比试。听起来似乎是很可笑,但为了找对象,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李白壮着胆,冲山下的母熊招了招手,高喊了一嗓子,先不管李白喊的是什么,但成功地让母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母熊有些不明所以,傻傻地看着李白。

面前的公熊大怒,冲着李白嚎了一嗓子。李白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要是公熊扑过来的话,他就钻山洞。没想到公熊虽然发怒,依然很冷静,它看着同样是雄性生物的李白,似乎有了些醋意。

李白一看有机可乘,硬着头皮又冲母熊招手喊了一声。这下可打翻了醋坛子,公熊妒火中烧,咆哮着伸出厚大的熊掌,将身旁一根碗口粗的灌木从中间拍断。它冲着李白咆哮,好像在说:你也来试试,没本事就赶紧滚蛋,别在这儿勾引我看中的姑娘。

李白此刻也是骑虎难下,他望了望那棵被拍断的灌木,想让自己和狗熊一样拍断碗口粗的树,那是绝对没可能的。他往四处看了看,抱起一块大石头扔到了山下。

公熊一看,对面的家伙还不服气,想都没想就抱起一块更大的石头,也学着李白的样子扔到了山下。母熊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还真就挑起了它的如意郎君。

李白不能胜,要是胜了,不是被恼羞成怒的公熊一巴掌拍死,就是被对他眉目传情的母熊掠走,做了压寨郎君。但也不能败得太随意,一定要让公熊胜得豪情万丈,他才有机会逃跑。

所以李白咬着牙使出吃奶的劲,搬起一块更大的石头,摇摇晃晃地举过头顶,然后扔下山去。公熊见李白依然不肯认输,咆哮着找到一块巨石,少说也有两三百公斤,举起来扔下山。

公熊扔掉石头后,仰头狂啸。胜负已分,公熊不但勇夺昆仑山第一勇士的头衔,还抱得美人归。

母熊选中了它的心上熊,冲公熊吼了一声,赢得了公熊更热烈的回应。公熊又往前走了两步,站在了山洞口上,冲着山下的母熊吼叫。此刻两只棕熊就像热恋中的情侣在相互表白,眼中再容不下其他人。

李白不敢贸然往山下去,一方面是害怕等走近了,山下的母熊反应过来,眼前的这个家伙是只伪熊,恼羞成怒之下,一巴掌把他脑袋拍碎;另一方面,又害怕山上的棕熊看见他的背影,想继续取悦母熊而生出一种痛打落水狗的想法。所以,他选择靠着悬崖峭壁站着,一点一点从公熊身旁挪过去。

公熊此刻只想着和山下的那只母熊交配,根本无暇顾及这个溜墙根的失败者,而母熊也慢慢朝山顶来了。李白顺着峭壁根慢慢地从公熊背后挪过去,然后顺着来时的路狂奔起来。

刚狂奔了几百米,就听见一声惨叫,是半山腰那只公熊发出的。李白回头望去,他惊讶地发现,哪还有公熊的影子?正在迟疑中,从山洞里又传来了公熊的惨叫声。

李白顿时连头发根都竖起来了,什么东西能把一直站在洞口对母熊放电的四五百公斤的公熊拖进山洞?这要是有恐龙这种东西还好说,要是没恐龙的话,他实在想不到是什么生物能如此生猛。

公熊又凄惨地长叫了一声后,山洞里再没有动静。许久之后,好奇心终于战胜了理智,李白又折了回去。洞口一片寂静,里面静悄悄的。那只母熊躺在上山的半道上,再也没有了陆地霸主的气势,而是被什么东西吓得瘫坐在地上,屎尿横流。

李白壮着胆子往山洞里走了几步,什么都没发现,甚至没有发现棕熊的尸体,只在洞口不远处发现了一摊血迹。也不知道是公熊血洒疆场,还是那个杀死公熊的动物留下的。

我暗中嘀咕,这李白看上去超凡脱俗,实际上也是个擅长危言耸听、专门用鬼故事吓唬人的主儿,要不然怎么讲得这么传神,听得我都毛骨悚然了。

李白一边说,手上的箭一边在地上画着,也许是当老师当出的职业病吧,他将发生这个诡异事件的地点在地图上画了出来。我直冒冷汗,没错,就在小四留下的那张地图上所画的神秘山洞附近。

众人脸上都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我拍拍手,站起来:“都别想了,找到乔大少,我们就可以离开了,哪怕山里有外星人,都和我们没关系。”

仔细想想,除了传说中存在的十个大石头人,还有谁能一下就将成年棕熊拽进山洞?也许李白在无意中已经到了那个山洞的入口,黑暗的山洞里守着十个刀枪不入的石人,也藏着能让时光倒流的机器。

我要出山,那一切与我没有关系。至于那张地图,我会还给龙大少的,希望他也能活着。

我看着李白:“太白兄,你和我们一起出山吧,这么多年了,嫂子估计已经……”

李白摇了摇头,“这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论拙妻是否亡故,我都会在这里守着。”说着他停顿了一下,“因为这里是离她最近的地方。”

好半天,霍青嬨提出了不同意见:“我们难道就这样走了?我们离真相已经很近了,难道你们不想解开沙漠里的那些谜团吗?”

我摇了摇头,“想。”再环顾四周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可是,往后的路太过凶险,不论在座的谁有损伤,都是我不愿意看见的。”

没想到我们这群人里,第一个附和我意见的居然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曹爷:“我也想回去了……”

我们这群人里,只有曹爷是拖家带口的,他不是怕死,他是怕他真的在这山里出了事情以后,没人照顾他的老婆和儿子。生活真的很不容易,连曹爷这样的硬汉在生活面前,也要屈服,也会消磨壮志。

老林也附和道:“是啊,以我多年山林行走的经验,后面的路只会更加困难。”

我冲霍青嬨说道:“我们还是回去吧……如果你有事,我会一辈子自责的。”我呸,脑子短路了吧,咋张嘴就说出这么一句话?

霍青嬨看着我,脸突然红了一下,而我此刻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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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救队异闻录3:喋血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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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文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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