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来客
一袋子的稻谷,碾压出米,做出来饭,没得多少,整个营地一百五十多军士,刚好一人吃了一小口就没了,味道确实不错,这是大家的共识。
火星总旗见了此情此景,忍不住问我:“这东西繁殖能力怎么样?”
我说道:“非常容易,遇水则生,有如水草,一年可以三次生长,收成很大。”
“那真是天助我也,天不灭我火月人。”火星吐出了长长的一口气,大气昂扬,豪情有壮志。
我的创举仅仅是得到了火星的肯定而已,并没有得到其他什么人的肯定,即使许多的人心里是肯定的意思,然而嘴上却不说出口。
火星总旗似乎迷醉上了晚上出游,出游的地方除了山岗上那株华盖大树,就是山岗上独自而行,我见他上去之后,我跟了上去,本来早就有个问题想向他证实,可是因为被怠慢的缘故,我埋藏在了心中,此时,已经无法忍住。
“总旗,这几天极东关可有什么异常。”我与火月人荣辱与共,我担心鲸鲨海盗的报复会紧随而至。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火星不答反问道,神情甚是诡异。
“我们烧杀死他们五十多名精兵,他们断然不会咽下去这口气,报复是迟早的事情,不然,他们比我们还要先灭亡。”我断然说道。
“你真是一个神人,极东关东这几天聚集了许多的海盗,大有准备攻击关口的意思,一场恶战即将拉开序幕。”总旗痛心的说道。
“总旗打算怎么对付?”我以轻蔑的口吻说道。
“死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绝不能让那些可恶的海盗轻易进入东海郡,被那位君侯抓到把柄,我们就只有斩首的归宿。”总旗瞥了我一眼,最后无奈的说。
“死守是下下策,总旗就没想过其他的战略。”我不能再藏着掖着,管不着犯了聪明决定让人嫉妒的错误。
“如果不死守,难道你也想放弃极东关,将鲸鲨海盗放进来劫掠,我们坐收渔翁之利,不管王都族人的死活,走一步看一步。”总旗冷冷的说道。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就只看孰轻孰重了,如果总旗认为王都被欺压的永无出头之日的族人的生死重要,那么我们便死守,如果总旗认为备受欺凌的我们可以另投他处,东山再起,那么我们未尝不可放弃,只要火月猛士在这个世界上,就有复仇的机会,不管在哪里。”火星还是很看得清楚事实和局面的,他也知道营地里矛盾之所在,只是一直没表态。
“孰轻孰重,分得清楚吗?”总旗悲戚的说道,“我们还有选择吗?”
“怎么没有选择,自己的生死都无法掌握,远在王都的亲人又能管得到,也许早在你们出王都之日,你们的亲人就遭了毒手,如果他们建在,为何不设法营救呢。”我展开天马行空的想象与推断说道。
火星一怔,猛然震惊,大为诧异,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王都是没有希望了的,只能靠我们自己,不然我们永无出头之日,永世不能翻身,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我竟然反骨这么的坚硬,我自己都无法想象,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们几百号人能够作出什么名堂,我对龙国一无所知,东海郡的情况也是猫屁不通,只知道先反了再说,死了也值得。
我有点震惊于我在地球上养成的反骨竟然是那么的坚硬,无法想象,不可思议。
总旗加强了极东关的防卫,又派了十个人的小队增防,这个事还是火枭无意中告诉我的,领队的是魔月,本来火枭也该回到他极东关去,可是鉴于他的身体还非常虚弱,总旗坚决不允许,他也只好作罢。
与火枭一起,我向他打听了王都的一些情况,问及了究竟因为何事跟那位位高权重的君侯结了死仇,结果却令我大吃一惊,根本不是死仇,仅仅是因为冲冠一怒为得红颜。
这位红颜倾国倾城,妖娆绝世,年方还不过青春十八,正是年华正茂,美艳无双,却如何能嫁给已经年满六十的色老狗呢,鲜花插在了老粪上呢,于是,火月族人为了打消这位色老君侯的美色觊觎,将这位十八岁的美艳女子晋身为火月族龙国祭师圣女,圣女冰清玉洁,虔诚赌誓,不能婚嫁,众所周知。
这位老君侯虽然权势熏天,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只好打消这个邪念,然而,邪念虽然打消了,却是恨透了火月族人这不识抬举的前朝王族后裔,采纳了谋士之策,向昏庸愚蠢的龙国陛下献策,将火月族年轻男子推入了极东湿地这个火坑。
听到这里,我也真是气愤,火月族竟然被这个闭月羞花的火月族女子给害惨了,实在是哭笑不得。不谈论这位如何美貌的女子,说到火枭的家人,火枭与火星还是共一个祖父的堂兄弟,属于火月族主支后裔,父母都还建在,只是年老,却依然威猛,在王都负责炼铁祭祀,属于祭师,身份虽然不尊崇,也不卑贱。
而那位沉鱼落雁的美女的父亲正是火月族当代的族长火天,膝下只有一女,夫人早在十八年前难产而死,火天因此极为疼爱,又不想屈从权贵,未免爱女惨遭蹂躏,将爱女无奈的送上了圣女的行列。
火魔月,火百莫,火瘦拖这三人都是主支,人多势大,在族里有话语权,因此,在营地的交往也是分两个派别,一派以火星为主,一派以火魔月,火百莫,火瘦拖为头。
听到这些后话,我似乎有点明白一些端倪,但还需要求证才能证实我的猜测,这倒是不急,我现今的任务还是屯垦,这个任务非常的棘手,非常的令人头疼,如果总旗要我去杀敌,我是非常乐意上阵杀敌。
两天的耕翻劳作,我那十名军士累得跟狗一样,苦不堪言,然而,我还是在一旁不停的鞭策他们,早上总是进行一次例会,宣讲如何为族人付出的伟大,和牺牲精神,每次宣讲我我总感觉我是对牛弹琴,他们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只是没有当面反驳我这位总旗钦定的队尉,算是给了我面子。
水田我是不打算在下了,队尉的身份还是有必要保持,这不是商场公司,以身作则,军队里那么就是要保持上司的威信和威严,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不然,对敌之时不听指挥可是要出大事。
我不下水田,也没得什么事情做,于是,拿了一张弓箭四处溜达,看是否能够射到野鸡啊,野鸟啊,水鸭,还别说这弓箭拿到手,我就会,不仅会,还有点准心,可惜的是很难找到野物,只能瞎转悠。
最终野物没有打到,却是被我等到一架四匹马拉的马车出现在狭长的山路上,马夫稳坐马车上,猛赶马车飞奔而来,赶的这么着急,很是蹊跷。我站在山坡上,望着那架马车,遐想不止,且让跟着我的一名军士去将马车拦下。
军士立即拿了大刀迎战上去,车夫见到有人拦截,还想掉头逃走,我从另外方向包抄,将马车给阻击停下,也不能说阻击停下,而是马车没打算逃脱,如果四匹马驾车要是掉头逃脱,我是肯定追不上。
马车很华丽,黄梨木制作,做工精细,雕栏花鸟甚是讲究,马更是骏马,年轻力壮,日行千里,如此的飞奔,竟然不见疲态,不停的吞吐着鼻息,却仍昂首挺胸,英姿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