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碎的热爱与城市的光
柳染
细碎的热爱与城市的光
逛旧书摊的时候,我竟然逛了一整天。
这是在有点嘈杂的大市场里,没有暖气,没有空调,没有暖手宝,我手脚冰凉却不觉得冷。我知道,是心底那个叫热爱的马达带来丝丝暖意,赶跑了疲惫与枯燥。
我看到了连环画,旧版的看过的书……它们有一点发黄,老旧的纸有那种独有的味道,令人觉得亲切。
在这类静物面前,很久没有被感动过,但它们的魅力显然不一般,让我鼻子有点堵。需要说明的是,我没有感冒。
我以龟速前移,背着的帆布袋就要被装满了。
其实我贪心得什么都想要。但这也只是一瞬间不理智的贪念而已,一闪即过。于是我挑挑拣拣,在这个过程中,找足了回忆。
书摊的小老板们一点也不热情,他们总爱用余光瞄一眼,然后自顾自忙手头上的事。或者回条消息,或者继续翻看手中的书。他们不擅长掩饰自己的表情,不忌讳与顾客拉开一丝距离,只为给对方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似姜太公,愿者上钩。
我爱死了这种高冷的范儿,连空气里的味道都觉得分外迷人。
若不是看到微信与支付宝的二维码提醒我现在的年份,我真的很希望时空变换,能在我衣服的兜里翻出黑色的十元或者绿色的贰元人民币,那样最应景。还记得那时候,口袋里的硬币叮当响,走路蹦蹦跳跳的时候,听声音就会觉得很满足。
总有些许的遗憾,提醒着我们已与昨天挥手告别。于是我买了过去的书,存在家里老旧的箱子里,当作念想。如今再拿起它,有茫然,也有失落。
它们曾是生活的调味品,娱乐性等同于如今的手机,给我带来过无穷无尽的乐趣。在那些夜里,躲在被窝里,支着手电筒,熬夜看到天明。有时候,手电筒的电池电量不够,我便会将它拿出来咬几下,就能再让手电筒亮一会儿。也不知是什么原理,反正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一号电池有卷纸的纸筒那般粗,咬到嘴巴抽筋也是常有的事。但为了看书,我忍了。
其实用来怀旧的东西不止这么一点点,旧的建筑、照片、玩具、零食,每一样都可以煽情得让人掉眼泪。可能让细碎的热爱燃成熊熊烈火的,唯有书。那一个个方块字,引我们进入浩瀚的新世界。
其实这扎堆的日子里也不太适合怀旧,着新衣换新颜,在鞭炮声与商场欢快的歌声中有所爱、有所期待多好,但当有事唤醒了回忆之后,回忆便汹涌而来。
我把那些旧书放到储物间的旧书架上,在此之前,我拿着小刷子,一点一点清掉上面的灰,然后用在淘宝上买来的塑封机,将它们与这个世界的灰尘隔绝开来。我把它们分了类,一册一册放上去,在有需要的时候将它们拿下来。它们是故人,也是这个家里的新友,我细心地呵护它们,是敬心底的热爱。
有一点点的仪式感,会让生活变得紧凑且有味。藏书不为炫耀,只在想读的时候能伸手即有。撕掉上面的塑封,在看完以后再封一次。如此折腾,是想让它们留存的时间更久一点。
那份想要将它们传递下去的心愿一直都很强烈,那种藏在书里的归属感一直萦绕心头。它是我的过去、现在,及未来。
很庆幸,我的现在与它为伍。无论经过多少互联网的风口,无论变换了多少种阅读形式,我仍然觉得,拿在手上的,翻在指尖的,闻得到纸页清香的,有一种无可替代的美感。
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很多年,大街小巷的书店是这城市极美的光。总有一些人,会执着地开一间书屋。无论他是名动全国的著名主持人,还是刚放下行囊的涉世未深的小青年,哪怕艰难到极致,只当一回过客,也会用热爱证明自己来过。
这些都是平凡生活里的英勇梦想。
羡慕,景仰,为他们点赞。
热爱不是消耗品,如果有始有终的话。常拿来陪伴生活,会让自己的生活闪闪发亮。当我与之相依,总觉得冬天不冷,春天转眼即至。
是的,春天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