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我这一生的幸福,名字就叫叶蓁蓁
那套裙子是真的美,巴黎本地的设计师品牌,大红色,前面是银色窄项圈挂脖联结裙子前幅,后面全露背,裙子下摆也分前后幅,前幅短到膝盖上,后面短到了屁股下。今年时兴的短水晶流苏随着走动摇曳,闪闪耀目,配的鞋也是红色的,交叉绑带到脚踝,后面十厘米高跟,脚背中央镶了珍珠,如Spencer所说,这是一双让识货的人看见了就想膜拜的鞋子。
换了一年前,要叶蓁蓁穿着这一身顾盼生辉去哪儿浪,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基本到半路上心劲儿和身架子就一同涣散了,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付出总有回报”。
从每天六点的泳池里,从每周四次的形体课里,叶蓁蓁这一刻所得到的回报,是丝毫不怕身材有何失礼,也不担心那十厘米的高跟鞋会让她当场摔掉自己的灵魂。
她跟着唐洛走进的,是一个自己完全不熟悉的世界。她还真是开眼界了,大少爷爱气派,订的卡座足可以坐十几个人,正对DJ台,旁边穿梭着红男绿女,音乐节奏狂热,灯光闪耀多变,要想跟彼此说话除非懂手语,否则就必须嘴巴凑耳朵放开心胸嘶吼,还保不齐就没误会。
刚到十一点,唐洛就开始轰叶蓁蓁去舞池和吧台附近转圈:“去看看有没有落单的男的,找一个回来跟我们喝酒啊。”他在叶蓁蓁耳边大叫。
叶蓁蓁认真地回吼:“为什么?”
“你坐在这儿,没有女孩子上来找我。”
原来是嫌叶蓁蓁碍事儿,她没办法,走就走吧,走的时候唐洛还对她招手强调:“记得要带个男的回来啊。”
叶蓁蓁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会喜欢回国?”
果然灯泡一走开就有人过来,恰好还是唐洛喜欢的,金发红唇,丰满的脸颊和胸口,荷尔蒙强烈到能直接从每个毛孔喷出来,除了肌肤粗糙一点,皮相无懈可击。唐洛虽然不喜欢这一类洋妞的手感,但看在颜值上也就忍了,一对眼秒懂彼此同频,能用熟悉的套路、熟悉的眼神、熟悉的台词去造就水到渠成,是他最喜欢的“不费劲”的状态。
“帅哥,请我喝一杯吧。”婉转的法文,不用听,看口型也知道是这句经典对白,红唇还在张合,唐洛已经站起来做了请的手势。桌子上什么都有,一级庄红酒到香槟王,龙舌兰到波本,爱喝什么喝什么,宁可浪费,不可遗憾。
“请便。”
性感佳人在侧,时间杀起来轻而易举,对噪音的承受力也更强,毕竟来夜店就是为了男女双修,所有这些精心设计出来的音乐啊、灯光啊、各种各样的酒啊,就是让大家有机会乱搞的,不然的话,在这个分贝数里难道你还能谈感情吗?
唐洛喜欢的就是这么赤裸裸的一点。
他开开心心喝着,喝到金发女郎问他想不想去个清净点儿的地方,唐洛才想起叶蓁蓁,怎么去了这么久呢。
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四处找,好一会儿才见到了她,远远从大门的方向奋力挤过人群,往卡座来了,而且还真的带了一个男的!
亚裔,个子挺高的,相貌很有男人味,乍眼一看两人还很热乎的样子,身体贴得挺近的,在太挤的地方,那个男的还伸出胳膊帮她挡住旁边的人。
唐洛见到这一幕很高兴,简直想要为叶蓁蓁小姐勇敢翻开人生新篇章而啪啪鼓掌,孺子可教啊,终于懂得“一鸟在手好过百鸟在林”的道理了啊。结果他高兴了没一会儿,那两个人上来,叶蓁蓁小姐说:“小唐总,这是我男朋友苏桐,接他的车把他直接送过来了。”
叶蓁蓁消失那好大一会儿,敢情不是去钓凯子,是去门口接人了。
唐洛这个心理落差实在太大了,没理苏桐,先对叶蓁蓁比了一个向下的大拇指表示鄙视,害得苏桐莫名其妙的。但现场太吵了,唐洛一时也开不了嘲讽,来都来了,那就喝吧。
大家胡乱打了一轮招呼,四个人就在卡座里喝上了。叶蓁蓁一杯单份儿酒精的鸡尾酒喝了一晚上,随着酒杯里冰块的融化开始出现了越喝越多的迹象。
苏桐比她好一点儿,在美国念书的时候还蛮喜欢夜店的,也挺能喝,就是今天不在状态。
他之前一两天就没怎么睡,长途飞行过来又是经济舱,已经累得半死了,见到叶蓁蓁之后知道她心里不好受,必须要努力打起精神赔小心,简直是身心交瘁。
叶蓁蓁呢,环境不合适,想生气又生不起来气,自己觉得今天还怪好看的,摆个臭脸也实在不太应景,再看看苏桐的样子憔悴不堪,心里又着急。
两个人尴尴尬尬的,一会儿靠着一会儿分开,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不得劲儿.。唐洛在旁边冷眼旁观,看得只想往他们头上扔橄榄。
到了后半夜,叶蓁蓁看金发女郎已经坐唐洛大腿上了,两人全程咬耳朵旁若无人,自己这会儿和苏桐走的话应当不至于扫唐公子的兴,于是对唐洛摇摇手,做了一个手指排排走的动作,意思是她闪了哦。
唐洛瞪她一眼,对腿上正跟她耳鬓厮磨的女郎说了一句什么,女郎脸色一下大变,跳下来伸手扇了唐洛一巴掌,大步流星就走了。
哇咧,这是什么操作?叶蓁蓁投过去一个疑问的眼神。唐洛站起来挑了一下下巴,指向大门,意思是出去告诉她。三个人于是排成一列就准备从卡座上下到大厅。
唐洛在前,苏桐和叶蓁蓁在后,刚下了一级台阶,唐洛就站住了,叶蓁蓁差点撞上去,莫名其妙就吼了一声:“干啥?”
唐洛慢慢扭头看了看她,而后往自己一点钟方向快速瞟了一眼,没有得到任何反应,那个傻妞还是把他瞪着,倒是苏桐马上跟着去看,就看见了DJ台下三个和这个场合格格不入的彪形大汉。他们穿着牛仔裤和黑色连帽衫,帽子戴得严严实实,头脸都看不见,此刻一字排开稳稳站着。面前的舞池里各色穿得奇少的姑娘群魔乱舞,却吸引不到半点他们的注意力。
他们的注意力,仿佛就在唐洛的这个卡座上,卡座里的人一动,他们就动了。唐洛停下来之后,他们仍然在缓慢地前进,似乎准备穿过舞池往这边来。如果大家都照这个趋势继续,等唐洛他们走到卡座下面,多半会被人群挡住,对方就肯定到跟前了。
苏桐和唐洛对望了一眼,唐洛微微摇头,下巴一昂示意回去,转身重新往卡座里面走。他伸手把剩了一半的一瓶唐培里侬香槟抓在手里,一侧身,刚好和走回来的苏桐面对面,他在苏桐耳边大声说:“紧跟着我。”
话音刚落唐洛就动起来了,纵身一个箭步冲过去跳上卡座沙发,手在栏杆上一撑就跳进了下面的人群里,惹出一阵哗然。叶蓁蓁完全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苏桐把她拉到了卡座边缘,直接把她抱起来放了下去,紧接着自己也跳了下去。叶蓁蓁“哇哇”大叫体验了两秒钟的自由落体,被唐洛稳稳地一把拽住,几乎没让她脚完全沾地就拉着往夜店的大门跑。她迷迷瞪瞪刚跑了两步,一个趔趄,左脚高跟鞋飞出去了。
叶蓁蓁本能地想要去捡鞋,被苏桐赶上抓住了另外一个胳膊,继续向前,这一下她只能把剩下那只鞋也踢掉,免得一崴脚自己就要变成铁拐李。
唐洛和苏桐的身高相差不远,都很有劲儿,在人群中三个人用这个组合移动起来速度相当快,叶蓁蓁吊在中间没觉得吃力,还有一点儿坐秋千之感,好像还挺好玩的。但她逮着闲空扭头往后看了一眼,马上就明白过来两个男的不是吃饱了喝多了闲得慌逗她玩,而是真真实实地在跑路。
站在DJ台下的那三个人追上来了。
唐洛他们三个人像三条海草一样,顶着人群巨浪一般向内簇拥的压力,千辛万苦挤出了StLouis的大门。这么晚了,外面还有人排长龙等待入场,好像这样的一个夜晚永远不会过去似的。
一冲出门,唐洛立刻带着他们左转,在街道上沿着建筑物的边缘快走,拐弯的瞬间,那四个人也冲了出来,接踵而至。
叶蓁蓁跌跌撞撞跟着走,压低声音不解地问唐洛:“什么情况?”
唐洛快速观察周围环境,简单地说:“我们被人盯上了。”
叶蓁蓁完全不明白自己这样的良民怎么会被人盯上,盯上又会怎么样,因此这句话对她来说非常空洞,缺乏真实感,她甚至还有心气开玩笑,说:“人家盯你干吗啊,劫财还是劫色?”
但两个男的都没有理她,他们把叶蓁蓁夹在中间靠前一点的位置,一边快步走一边非常自来熟地展开了短促而高效的讨论——
“分头走?”
“他们人多,分头没意义。”
“报警?”
“警察来不了那么快。”
“找地方躲起来?”
“不安全。”
“打?”苏桐冒出了一句自己比较熟悉的台词,不过说完就看了看叶蓁蓁,这个油瓶一脸无辜,很不适合战斗。
但唐洛倒是明显格外欣赏这个提议,考虑一下之后说:“见机行事。”
说话的工夫,两组人速度之间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唐洛他们拖着叶蓁蓁,就算跑,也不可能快到哪里去。后面那三个人彼此之间拉开了相当大的距离,隐隐形成了一个半包围的架势,用恰到好处的步伐跟着。
深夜的巴黎有一些地方仍然极端热闹,比如说他们刚刚离开的夜店,也有一些地方极端寂静,比如他们此刻经过的一个街心花园。花园里没有灯,唐洛和苏桐对望了一眼,在走过花园入口的一瞬间猛然加速,往里面冲了进去。叶蓁蓁被拉得腾云驾雾地,但这一次她很上道地没有叫出声来,而是紧紧咬住了嘴唇,后知后觉的恐惧终于被惊醒,缓缓爬上了她的后背,盘踞如毒蛇,发出可怖的“嘶嘶”声。
街心花园入口就是一条蜿蜒的石道,两边种着高而圆胖的常绿灌木,每八棵灌木之间有一根高高的路灯杆。第一根和第二根路灯已经坏掉了,他们因此得以躲在了第七株灌木后面的阴影里,大气都不敢出。在短促的沉默之后,花园入口传来那些人低声的交谈,他们跟着过来了。
苏桐稍微探出头去张望了一下,挽起了袖子,对唐洛轻声说:“这样下去咱们谁也跑不了,等一下他们过来了,我上去挡一下,你赶紧带蓁蓁沿着这条路跑出去。”
唐洛一愣:“你要干吗?”
他们的战术商议无法持续,因为话音刚落,追捕者就走了进来。三个人悄无声息,在第一片灌木丛边站住了,一前两后呈扇形,感觉上相当训练有素。其中一个人帽子落下来了,是个白人,肌肉结实、眼珠湛蓝,不是巴黎常见的那种见人就抢的中东或非洲的混混。
苏桐把叶蓁蓁往唐洛那儿推了一把:“记得拼命跑啊。”
叶蓁蓁一下子就慌了:“你干吗?”
声音压得再低,在这么寂静的环境里仍然难以掩盖,那三个人马上就往这个方向过来了。苏桐低着头到处找,居然给他找到了一块石头,于是他站起来,看了叶蓁蓁一眼,再次说:“跑啊。”而后一个箭步跳出去,举着石头跟个野蛮人似的冲上去了。
叶蓁蓁尖叫一声,赤手空拳光着脚,也跟着冲了上去,唐洛都看傻眼了。结果没过两秒钟,苏桐一个急刹,掉头就往回跑,和叶蓁蓁在路中间迎面相遇,他一把抱住叶蓁蓁,整个人压上去,扑倒在地,随即打了一个滚,滚进了旁边的灌木丛里。唐洛然后才看到,打头的那个哥们儿,居然拿出了枪,太犯规了!
路灯从后面照过来,光线昏暗,但这几秒钟里发生的一切,他都看得非常清楚,其中一个细节令唐洛印象极为深刻。
苏桐在发现对方掏出枪来之后,第一个反应是掉头跑,第二个反应是抱住了追过来的叶蓁蓁,第三个反应是张开了双臂把叶蓁蓁严严实实护在了自己的前面。在扑地的瞬间,他违背了一个人遭遇危险时的本能,没有逃避与躲藏,而是尽可能舒展开身体,尽可能地遮盖和保护叶蓁蓁,从头到尾,没有一丝一毫扔下怀里的人自己逃命的意思。在这随时会有一颗子弹呼啸而至的时刻,苏桐的身体语言在对叶蓁蓁发出无可辩驳的告白:你比生命重要。
唐公子于是叹口气,嘀咕了一句:“哇哦,真爱啊。”
他在苏桐滚到旁边的瞬间,从灌木丛后面站了起来,吹了一声口哨,趁对方注意力被吸引过来的瞬间,扬手丢出了什么。
持枪的人一愣,手臂转了过来,枪口朝向唐洛,而后一个巨大的瓶子便破空而来,转眼就逼近了他的脑袋。枪手本能地举枪一格,先到的却又不是瓶子,而是瓶子里的酒,馥郁芬芳的名品香槟对舌头来说是恩赐,对眼睛来说却是致命的打击。
酒水如唐洛所预料的泼洒到了枪手的脸上和眼睛里。枪手大叫着回手去捂脸,枪口指向天空,而唐洛在丢出瓶子的同时,已经像一头豹子一样从十数米外启动冲刺,和瓶子到达目的地的时间相差无几。他冲到近前时再度加速,发力,往前一扑,高高跃起,腾空踢出了一个近战格斗中威力极大的劈挂下踢,脚跟正中枪手的头顶,身体接触的部位立刻传来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对方整个人被踢得跪了下来,一头栽在地上,然后滚到一边,手臂摊开,手枪掉落,人没有动静了。唐洛半刻都没犹豫,落地后垫步上前一脚踢起那把枪,乌黑的枪身翻腾了几圈落下,而后被唐洛从空中一把捞住。他双手握紧枪身,手指搭上扳机,瞄准,瞬息之间,“砰砰”开了两枪,一枪打在左边匪徒的脚边,一枪打在右边匪徒的两腿之间,石头碎片飞溅,硝烟气味在空气中蔓延。那两个人都发出了鬼叫声,立刻举手表示投降。
唐洛用枪指着他们,用法语厉声喊:“手放在脑后,跪下。”
等他们跪下,唐洛慢慢移动到苏桐他们身边,说:“怎么样?”
苏桐仍然拱着身体,像一个帐篷一样把叶蓁蓁护在自己怀里,这时候终于反应过来,爬起来看了一眼歹徒,再看了一眼唐洛手里的枪,露出了满脸“我不是在做梦吧”的表情。作为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社会主义四有青年,尽管苏桐常年跟人干仗,体验过刀子、棍子、扳手、板凳腿等各种冷兵器的威力,也有过被揍到奄奄一息的时候,但他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死法里居然包括被枪打死,太他妈没有真实感了。
他缓了一口气,然后强作镇定地说:“还行。”
唐洛点点头,指了一下街心花园的另一头:“那好,你扶着蓁蓁,往那边走。”
苏桐问他:“你呢?”
他眼睛都不眨,盯着那几个人,表情和手指都非常镇定。敌我之中任谁都看得出来,如果唐洛这时候必须要一枪打爆谁的脑袋,他绝对不会有半秒的犹豫。
“你走到尽头,报警,号码是17,你用我的电话,可以直接拨本地号码。”唐洛一边说,一边用没有拿枪的手把电话递了出去。
苏桐答应了,把吓蒙了的叶蓁蓁背上身,一直退到街心花园石道的尽头。唐洛和那些人的影子都看不清楚了,他拿出手机拨打了17,用毫无口音的英文告诉对方自己是游客,在距离StLouis夜店大概一公里的街心花园听到枪击声,而后挂了电话。
他们在外面,唐洛在里面,整整等了十分钟,十分钟之后,警号声接近,又等了一会儿,唐洛才施施然走出来。
苏桐问他:“那些人呢?”
唐洛做了一个锤击的动作:“用枪头打晕了。”
“枪呢?”
“卸掉弹夹,擦掉指纹,放旁边了。”
苏桐很佩服:“懂行啊。”
唐洛说:“久病成良医。”
他们会合之后,三个人谁都没有说话,就并肩沿着夜色中的街道漫无目的地走,走了很长一段路。叶蓁蓁全程都趴在苏桐的背上,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搂着他,惊魂未定。
走着走着,七拐八弯也不知道怎么走的,他们居然就一路走到了塞纳河边。夜风轻抚,稍带凉意,流水潺潺有声。他们在河边的石墩上坐下,眼望幽蓝的夜空与明亮的星辰,坐了好久才终于渐渐平静下来。唐洛忽然说:“好玩吗?”
苏桐和叶蓁蓁对看了一眼,不约而同地说话。苏桐说:“好玩。”叶蓁蓁说:“好玩个屁。”
三个人都有点神经质地一起笑了起来,苏桐说:“你好像不是第一次遇到。”
唐洛摇摇头:“被追杀不是第一次遇到,但都是自己挑的事儿。这么定点被追杀,还真是第一次。”
他是真没被吓到,这会儿还有思考能力:“那些人为什么要盯上我们呢?”
叶蓁蓁的意见是小唐总肯定烧包炫富了,否则没有别的解释:“我没在卡座里的时候,你是不是拿一把一把的欧元大钞砸服务员了,是不是高喊‘全场这一轮归我了’?”
唐洛哭笑不得:“我有毛病啊。”他严肃地指出,“那么吵的地方,我怎么喊得了?”
“那是为啥,还追得不依不饶的?”
唐洛摇头:“不知道,但肯定有原因。”
大家又沉默了一会儿。塞纳河边星星点点的光影明灭,唐洛远眺良久,若有所思,忽然对苏桐说:“你不错啊。”
苏桐没明白:“什么?”
唐洛说:“你刚才在那里面,很有可能因为想掩护我们而当场死翘翘,也有可能为了保护蓁蓁而被打个对心穿,你想过没?”
“没有。”苏桐很诚实,“我都吓破胆了,根本什么都没想,全凭本能。”
唐洛还挺喜欢这个答案的:“挺好,全凭本能还想着这个傻妞。”
他拍拍叶蓁蓁的头:“你眼光不错。”
叶蓁蓁这次没有反驳,因为根本没有什么好反驳,她紧紧抱住苏桐,一想到刚才很有可能自己就和最爱的人天人永隔,不由自主打了几个寒噤。这种恐惧在刚刚苏桐跑出藏身处往坏人那边冲的时候到达了顶峰,强烈到她完全丧失理性,也想不到后果,只能选择同生共死来作为对苏桐的应答。
如果苏桐用这种方式离开她,她也只能死在这里,因为余生反正都无法继续,而相对于生死,任何误会、任何辜负都太轻微了,都能够被消解和放下,无足挂齿。
又待了一会儿,唐洛淡定地把手机放好,拍拍屁股,手臂张开做了个伸展,然后说:“哎,天色还早嘛,再去喝一杯吧。”
经历过这样一夜之后,最好的是能马上找到一个心理医生做个创伤治疗,但如果不能那么如意的话,喝一杯确实也是不错的选择。苏桐率先相应:“喝喝喝。”继续把叶蓁蓁背上,“光脚走太凉了。”
叶蓁蓁温顺地靠在他肩膀上,走了几步突然想起来了:“哎,刚刚那个金发妹子为什么要扇你耳光?”
唐洛说:“我说我们要回去一起开房了,问她要不要一起来。”
苏桐哈哈大笑,被叶蓁蓁在头顶拍了几下,拍完自己也忍俊不禁。夜空里有几只看不清楚模样的水鸟飞过去,忽然叶蓁蓁扭头对唐洛说:“小唐总,你有没有想过,要不是你妈妈从小逼着你去练格斗和射击,你——不对,是我们三个人,可能都已经死在那个公园里面了?”
这一夜在巴黎,谁也没有睡,他们回到酒店,要了两瓶酒在唐洛的套房里继续喝。微醺之后,突然之间,苏桐就开始对叶蓁蓁说起自己这一年多的经历。他如何从陆天明的魔爪下救出杨子意,如何被迫离职,又如何误打误撞去了四平创业。他说起融资的千辛万苦与功亏一篑,说起王建平的信念与难处,又说起杨子意的执着与付出。他解释给叶蓁蓁听,为什么不得不挪用那笔五百万,每天十六个小时工作又都是为了什么。他说他每天做梦都希望自己拿到融资,不仅仅是因为事业需要,更因为他不想在新房子开盘的时候让叶蓁蓁失望。
他说得其实很平淡,既不声泪俱下,也不七情上脸,就是把自己经历过的事情都一五一十讲下去。那些纠结、焦虑、负疚与惭愧,完全没有刻意着墨,却弥漫在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之中,它们全都来自苏桐对事实的隐瞒,但和感情的背叛没有一分一毫的关系。
他一直讲到了叶蓁蓁他们从北京飞巴黎的那天,之所以从下午到晚上一直没接电话,是因为他喝醉了。
从下午四点半就开始醉,六点半正式倒下,一直睡到了十一点半,醒过来的时候叶蓁蓁他们的航班已经起飞了。
唐洛和叶蓁蓁都看着他,都满脸难以置信。
苏桐白天从不喝酒,叶蓁蓁很少见到他喝醉。所以这个理由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太扯淡了吧。
苏桐完全明白他们表情的意思,苦笑:“真的。”他对叶蓁蓁说,“你记得娇姐吗?”
叶蓁蓁当然记得。
娇姐是苏桐从武汉天地八号夜总会洗手间里救出来的那位妈妈桑,他住院期间来看过好几次,每次都试图塞给叶蓁蓁一包钱,失败之后抱着叶蓁蓁声泪俱下说抱歉,在打官司的过程里两人也打过交道。
后来官司打完,毕竟人生轨迹相差太远,大家也就渐渐断了联系。
怎么无端端又提起她呢?
苏桐沉默了一下:“她跟投资圈一些人挺熟,我请她帮我找关系,她直接投了四平三百万。然后你们来巴黎那天帮我组了一个局,跟一帮她的姐妹见面,想让她们也投一些钱给四平。”
叶蓁蓁脑子转不过来:“娇姐的姐妹?投资给你?什么跟什么啊?”
唐洛没有相关背景知识,赶紧问:“娇姐是什么人啊?”
叶蓁蓁跟他比画:“苏桐以前在夜总会认识的一个妈妈桑,有一次被人寻仇,他救了那个妈妈桑,名字叫娇姐。”
她想了想,用了一个非常精准的描述帮助唐洛脑补娇姐的形象:“一个城乡接合部的卡戴珊,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人。”
唐洛果然恍然大悟:“哦我明白了。”顺便提了一句,“我跟卡戴珊喝过酒的。”
叶蓁蓁嫌弃:“吹牛。”
小唐总哭笑不得:“这有什么好吹牛的,卡戴珊而已,又不是梅特里普。”然后看了苏桐一眼,“你还救过不少人嘛。”
苏桐说:“都是撞上的。”
然后他让两位冷静,不要打岔,尤其是叶蓁蓁,因为最扯的部分还没有来。
“这群太太基本上都是娇姐的年纪,或者稍微大一点,五十左右,她们的情况全都是老公死了,或者离婚了,或者老公其实活着也没离婚,但在她们心目中跟死了差不多,所以小团体的名字叫作‘铁寡妇’。”
唐洛和叶蓁蓁一起喷了出来。
苏桐不动声色,继续说:“这个小团体每个月某一个周三下午,三点到七点聚会,每次都喝酒,喝不同的种类,一人带一瓶,喝到七点立刻就散。有人回家管孩子做作业,有人回家骂保姆,有人赴下一个约,绝不推后。”
他去的那天就是七月的局,去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要喝酒,因为去娇姐那里见人,也不是第一次了。
她和苏桐在英文学校重新联系上之后,没说笑,还真拿了他的BP到处给人看,一开始没人当一回事,甚至觉得她一个会所老板娘怎么来蹚投资界的浑水呢,嫌他们不够乱吗?
后来不知怎么有人真的就看了,还觉得有点意思,就让娇姐约苏桐谈,每次都是去娇姐自己开的会所,叫作“非马”,取的是“白马非马”之意,明明是灯红酒绿的场合,名字却颇有禅意。
这个会所在工体旁边,占了一家酒店的两层,有酒吧有夜店,还有能安安静静喝酒聊天的私人包厢,很熟的客人来也有饭吃,而且东西出品很不错。
这是娇姐和两个多年有来往的客人合伙开的,客人们不显山不露水,在背后当金主,她就技术入股做管理,做运营带团队,在北京这个人人都呼朋唤友爱凑热闹的地界上,花了几年的工夫,还真做起来了,做得如鱼得水。
每次去赴约,苏桐是从不迟到的,但对方往往还没来。娇姐见到他,例行会先拉到后台跟上上下下的员工吹一遍,这是我救命恩人,年轻才俊,成色一百一的好男人,大家来看一看,喜欢的还可以摸一摸,限上三路啊,下三路人家女朋友肯定不乐意咱们就不勉强了啊。苏桐被收拾得一点没脾气,只好顺着话头跟大家打招呼。
就跟在武汉时一样,姑娘伙计们又跟他混了个脸熟,知道他的履历之后,隔三岔五来问他,买什么股票好啊,攒了一笔钱怎么办啊,灯市口的商铺说六个点保底收益首付一百万带租约能不能买啊,每次都像在开小型投资咨询会。
苏桐个性豪爽,明明大家不是一路人,自己口水说干也没有半毛钱好处,但既然来了,人家又好好问了,那就好好答呗,不忽悠。
娇姐约的人几次见下来,没什么下文,等他从上海回来之后,又应约去了一次,实在走投无路了,就跟娇姐说了融资最后关头失败的事,请她多帮自己看看机会。结果过了一礼拜,娇姐二话不说,送了三百万过来,说苏桐一直说不要投P2P,她决定听话,这笔钱之前是放一个APP里的,现在赎回来投四平得了。
苏桐收了这笔钱,压力山大,没敢真的算作投资给公司,而是做了一个私人借款,百分之十的利息,想着无论如何一年半载就要还回去。
他到娇姐那里多半都是晚上,说完正事就起身告辞,最多大家客客气气喝一两瓶啤酒,不存在血拼到底的阵仗,结果那天白天过去的,反而一坐下就知道和往日不同,绝对不能善了。
只见包房一角放了一整箱的茅台,桌上已经开了四瓶,每个人面前都放一个装满的分酒器,自己喝自己那份,喝完了有人给你加,不劝你喝,也不帮你喝。
在场的他是唯一的男人,其他全是苏桐家里阿姨姑姑那个年龄级别的太太,加上娇姐,一共二十个。或庄或谐,或妍或媸,有人全身都是亮瞎狗眼的Logo,有人踩着一字拖和绵绸套装,巧妙不同,各有千秋。
但不管穿着打扮、神情样貌是什么样子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们有钱,而且不是一点点钱。
娇姐等所有人就座,先指挥着喝了一轮,然后把苏桐介绍给大家,用词言简意赅:“这个是我兄弟,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他,我早死了好几年了。这也是我一辈子见过唯一对老婆忠实的男人,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实至名归。”
娇姐跟人说一个男人忠实,这是什么概念?这相当于比尔·盖茨说你有钱,那你必须是真有钱。
她还没完,继续:“我兄弟还是金融奇才,哈佛高才生,华尔街回来的,现在搞一个公司,正在找钱做大。我表个态,我是刚把放在网络理财里的几百万拿出来给他了,他肯定能帮我挣钱,姐妹们有没有兴趣都无所谓,给我一个面子,听他说说项目情况。”
苏桐在旁边被娇姐的安利说得如坐针毡,但娇姐话音一落,所有人的眼光都齐刷刷投向他,还真摆出了正经听项目情况的意思。
这种场面,他今天要是自己杀上门来的,别管是哈佛还是哈弗,可能都没人会正眼看他。有钱人是一个相当特殊的族群,他们被形形色色人骗的机会和花样,比普通人多一百倍,因此也就相应练出了一百倍的火眼金睛以及一百倍的钢铁疑心。
但他今天不是一个人,他有娇姐帮她背书。
这些太太吧,粘上毛比猴都精,但就是粘两层毛,也精不过娇姐。她们虽然叫自己“铁寡妇”,但个个身边还是有男人的。有男人,就自然有麻烦,在这个方面,谁没有受过娇姐的教啊?怎么拿捏男人,怎么收拾情敌,怎么欲擒故纵,怎么好合好散,遇到想要的怎么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不愿再搭理的怎么釜底抽薪、一刀两断,软的捏死,硬的打死,全是娇姐的专业。在男女关系这个领域,不管是资深的还是刚下海的,男男女女,都不够她喝一壶。
但就是这么一个女的,对苏桐,真心实意推崇备至,恨不得拿命担保,不由得叫人生出几分好奇。因为越是风月场里的人,见的赝品太多了,才越知道真性情的可贵,她说得动容,不由人不信。
娇姐豁出一颗心来的好意,苏桐必须得接下来,哪怕明明知道今天这个场面不可能有结果,也不能掉头就离开。
他于是清清嗓子,既来之则安之,把项目的情况一五一十道来。他一边说,一边就不断有人对他举杯,也就只能边说边不断喝下去,说着说着就有人插进来问问题。那些问题也未必就只和四平的项目有关,倒多半是问他的履历,以前的工作做什么,家里怎么样之类的个人情况。放在平时,苏桐自然要分辨当说不当说,有一些与正事无关的肯定就岔过去了,但几杯茅台又急又快下了肚,大概是太久没放松了,没过一小时他就慢慢兴奋了起来,这段日子来满脑子的阴霾被美酒一扫而空,于是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喷了出去。什么项目不项目,连他自己在内好像都没怎么在乎,光跟姐姐阿姨们一块儿傻乐了。
这么一路喝到了七点,简直就跟动画片里演的一样,上一秒大家还在宾主尽欢,言笑晏晏,下一秒钟太太们纷纷起身,各拿各包,各叫各的司机,哗一下就全散了。娇姐见怪不怪,起身送人出去,留下苏桐猝不及防落了单,傻坐了一会儿,突然“砰”的一声趴在桌子上,跟被人打了一棍子似的就昏睡过去了,接下来被娇姐搬到了沙发上,就这么一直睡到了十一点半。
他醒过来看到叶蓁蓁的未接来电还没着急,打开信息一看到“苏桐”两个字,当场差点就尿了,第一个反应就知道自己肯定东窗事发,然后才有接下来的事。
他说到这里,基本算是交代清楚了,备不住叶蓁蓁是女孩子,再怎么笃定,还是要问一句:“你和杨子意没有什么吗,全是工作?”
苏桐还没回答,唐洛先推了叶蓁蓁一把:“猪脑袋,有什么他会在这里?”转头对苏桐说:“对吧?”
苏桐说:“嗯,什么都没有。”拉过叶蓁蓁的手亲了一下,“你知道我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虽天下人吾往矣,做就做了,做了就会认,对的也好,错的也好,他不是圣人,但他更不是小人。
唐洛抢先表态:“我相信他。”
苏桐说:“谢谢。”
叶蓁蓁傻眼了,你们俩今天才见面吧,这就联合起来对付我了?
唐洛不理她,琢磨着苏桐说的来龙去脉,出了一会儿神:“你要多少钱来着?”
苏桐不知道他的用意,老老实实说:“第一轮的话,其实一个亿就基本够了,等我把现在的店稳住,数据和规模做上去,只要正现金流能持续一段时间,第二轮就能到十倍。我们有这个潜力。”
大少爷认为这算是什么事啊:“你让我妈给你啊。”又推了一把叶蓁蓁,“我们俩去跟她说。”
叶蓁蓁苦笑:“何不食肉糜?我怎么去跟高姐说啊,高姐你给我一个亿吧,我男朋友手头有点不方便?”
唐洛认真脸:“哎,不奇怪啊,我妈有一个基金,好像有上百亿的规模,她是主要LP,你做的项目好,她投给你很平常啊。”
他不分青红皂白继续挺苏桐:“你的项目肯定好吧?”
苏桐也不太知道什么叫谦虚:“现在还行,主要是以后的潜力特别大。”
唐洛来劲了:“那你去呗。”
苏桐摇摇头:“不用了,你妈妈找过我了。”
唐洛和叶蓁蓁都双双一愣:“什么?”
“前天你们飞巴黎的时候,我找不到小包子,就打电话去问高姐你们在巴黎的行程和地址,准备第二天飞过来,她就让我去了。”
这是那一晚最后一个插曲,但跟之前单挑二十个娘娘比,这一个插曲还要惊心动魄得多。
苏桐记得很清楚,他从非马会所火急火燎跑出来的时候已经非常晚了,怀着侥幸的心理给高佳妮打电话,对方居然接了起来,叫他喜出望外。他问高佳妮叶蓁蓁在巴黎的具体行程和住址,高佳妮不知道为什么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再说话就直接让他马上到后海小院。
当时苏桐心里是很诧异的:问个行程而已,不需要见面吧?
但高佳妮叫人做什么,大家往往都只能乖乖听从,没什么好争辩的,所以苏桐也就老老实实去了。
叫了车从家里一路奔到后海,小光给他开的门,他进去看到高佳妮好整以暇地坐在客厅里,桌子上摆了两个杯子,今天喝的是木桐。
苏桐看到酒就头疼,高佳妮也看出来了他这一脸的憔悴,跟上次见面的时候简直不可同日而语,等他坐下就问:“你怎么回事?”
苏桐有点不好意思:“高姐,您别笑话我。”
他知道叶蓁蓁肯定是从什么地方知道了自己这一年的情况,否则不可能他的全名和“欺骗”两个字会出现在一个句子里。
叶蓁蓁既然知道了,自然高佳妮早晚也会知道,还不如自己先说,免得增加更多误会。
他于是原原本本把自己这一年的经历,光彩的不光彩的,和盘托出。高佳妮默默地听着,等他终于说完,喘过一口气来,就只问了一个问题:“你现在融到多少钱了?”
苏桐苦笑:“都在谈,没那么快,就拿到一笔老朋友的钱,付款给供应商了。”
他说的就是娇姐那三百万,再加上四五月份营业额的盈余一共七百五十万,付了浩然科技第二笔款。
高佳妮摇了摇头,摇得让苏桐很不好意思,一时间都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辩解。
已经是深夜,高佳妮目光却仍然锐利如刀刃:“苏桐,我查过你的底细。”
苏桐一愣:“什么?”
“你履历一流,在万邦待的那几年,几乎是百战百胜。所有你经手辅导的初创企业,不但全部活下来了,超过百分之八十拿到了B轮,而且还在继续壮大。在南京的时候你有一个外号,叫作‘万邦之虎’,只要派你去,再糟糕的项目都能有一线生机。”
苏桐苦笑:“谁造谣啊?”他抖了抖身上已经皱巴巴的衬衣,嘀咕了一句,“我还虎呢?我快要成牛了。”
高佳妮没笑,除了叶蓁蓁,她在其他人面前都没什么幽默感:“我相信你是商业奇才,不仅限于投资,但任何奇才,都需要支柱。”
她说得一针见血:“最起码的,你之所以能百战百胜,是因为万邦给你机会战斗。
“为期两年多都融不到一笔钱的项目,在市场上如同泡沫,无法翻起任何波澜。”
她双眼燃烧着如同美杜莎一般能够置人于死地的火焰:“哪怕你是天才,要么是小打小闹,要么是苟延残喘。”
苏桐沉默下来,他必须承认高佳妮说得有道理,理想伟大而现实残酷,世间事向来如此。
高佳妮稳稳地喝她的酒,每次啜一小口,不复从前放任,看来上次的遭遇还是给她留下了阴影。
当沉默足够久、足够有力,她再度开口,话锋转了:“你为什么不去做一个基金呢,你自己的基金?”
苏桐一愣,没有明白高佳妮的用意。她不慌不忙:“我愿意做你的LP。”
LP就是一般投资人,不管事或者不怎么管事但给钱的人,是私募基金的真正命脉。
苏桐一时以为自己没听清:“什么?”
高佳妮深深凝视他,如果说叶蓁蓁是高佳妮从未有可能成为的人,那么苏桐的存在,反而更接近她年轻时候的自己,充满凡事皆可为的决心与勇气。
“事实上,我手里就有基金,将近一百个亿,我是主要LP,我愿意做一个子基金,专门投健康文娱部分,就交给你做。
“十个亿,你可以定点全投你手里现在这个项目,也可以分开投不同项目,所有项目三年平均收益如果有百分之三十或以上,你可以扩大基金规模。我担保你百分之百不会落空。”
她说的每一句话,几乎都可以算是任何年轻金融从业者的梦想,是他们在沙漠里找到阿拉丁神灯之后才会许的愿。
“如果你真的能证明自己是老虎,在十年之内你可以管到五十亿到一百亿规模的基金,钱绝对不是问题。”
她稍微停了一下,让这两句话在空气中回荡,变成流星照亮人们的愿望,也变成火种点燃苏桐眼中的光。
敲钉转脚,一锤定音:“这一切如果只靠你自己,希望渺茫。”
苏桐坐直了身子。
刚走进门时他那颓唐而惶恐的样子从脸上身上褪去了,苏桐变回了自己,而不是叶蓁蓁的男朋友。
高佳妮的提议让他内心激荡,如同台风横扫热带岛屿上不设防的渔港。
但他的激荡并非来自天上突然掉馅饼的狂喜,而是来自警惕,从这一点来说,他是真正的聪明绝顶。
“所有命运赠送给你的礼物,都已经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他冷静地看着高佳妮,让沉默在房间里发酵,既给自己时间,也给高佳妮压力。酒精的影响如同潮水一般褪去,他在合适的时间,问出了关键的问题:“高姐,我很感激你愿意给我机会,但你的条件是什么?”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给出的十个亿,十块都没有。
高佳妮目睹他这短短一段时间内精气神的变化,几乎忍不住要击节赞叹,甚至在内心想,要是我有个这样的儿子,又何必在这里困守愁城?
她确乎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无关商业,无关回报,甚至无关信任。
关乎选择。
“我希望你可以离开蓁蓁。”
苏桐脱口而出:“什么?”
他的第一个反应其实是不可置信:“高姐,你认真的吗?”
而后他从高佳妮的表情就看得出来,她是认真的。
此时此刻,万籁俱寂,世界睡死了过去,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还醒着,还在喝酒,那么说的任何话都基本等同于放屁,千万不要信。
但其中不包括高佳妮,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认真的。
“为什么?”苏桐真的是看不到其中的关系,他能不能管一百亿的基金,怎么是当谁的男朋友决定的呢?
高佳妮却也不解释了:“我有我的理由,但和你没关系,你不用现在答应,好好考虑一下吧。”
她最后发出的是锥心的一击:“你前途无量,别毁在婆婆妈妈手里。想一想吧,有多少做投资的人,这一生能有机会独立掌管一百亿的基金?”
苏桐听完这句话,点了点头,真的想了一下。就只有那么一下。然后他站了起来,他高大魁梧、气宇轩昂,是为数很少能当得上这八个字形容的男人。
在他平静的表面下,有100℃高温的火焰正在喷发。
他就这么看着高佳妮:“高姐,蓁蓁当你像亲人一样,所以我也不会对你口出恶言,我不需要回去好好考虑,因为答案只有一个。
“我这一生的幸福,名字就叫作‘叶蓁蓁’,没有她,全世界的钱都给我也没有意义。如果她不要我了,我没话说,但那也就是唯一能让我离开她的原因。”
他伸手拿起外套,穿得妥妥的,看着高佳妮笑了笑:“高姐,你保重身体,我先走了。”
头也没回,就这么走了,只不过在他走到路上叫车的时候,收到了高佳妮发来的短信,是叶蓁蓁和唐洛在巴黎的地址和行程。
他说完这一段,话音落下,套房里突然之间安静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突然响起了鼓掌声,慢慢的,但是很有力,是唐洛。
他非常高兴,简直说得上是容光焕发:“太棒了,Bravo!(好样的!)”
他鼓了一会儿掌,伸手过去大力拍苏桐的肩膀:“感谢你。”
苏桐莫名其妙:“啥?”
相对之下叶蓁蓁就比较了解唐洛了:“他感谢你收拾了高姐。”
她脸上绽开笑容,挨过去在苏桐额头上亲了一下:“我也感谢你。”
苏桐笑着抱抱她:“你是不是傻,感谢我?你不生我的气就好了。”
叶蓁蓁想了想,摇头:“我不生你的气。”
她摸了摸自己的额头,那里其实基本上已经好了,但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每次摸到都会不由自主一哆嗦,隐隐作痛。
“我受伤的时候,一脸都是血,你打电话问我怎么样,我明明有事,但就是跟你说没事。”她看着心爱的人,“我怕你担心。”
她拉着苏桐,凝视着他的手指,指甲修理得干干净净,一点脏东西都没有。
“你那么难,一个人死顶着,也是怕我担心。”
一颗颗眼泪滚下来,落在苏桐的手背上,他无言地握紧了叶蓁蓁的小手,什么也没说,因为什么都不用说。
叶蓁蓁用另一只手擦了一把眼睛,努力地对着苏桐笑了一下,然后她不知怎么的,就呆呆地陷入了沉思,坐那儿不出声了,看着某个地方出神。
苏桐以为她累了,伸手把她抱在怀里,继续跟唐洛喝酒闲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酒瓶见底,都准备散了,叶蓁蓁忽然坐起来,对唐洛说:“小唐总,我要回去上班。”
非常严肃,非常冷静。
唐洛说:“嗯?”
叶蓁蓁重复了一次:“我要回去上班。”
唐洛没明白:“你被歹徒吓傻了吗?”
她摇头:“不是。”
叶蓁蓁握紧了自己的小拳头,站起来,就像“二战”时在电台发表战斗檄文的英国国王乔治六世一样神情庄重。
“我要上班,当助理总裁也好,当文员也好,认认真真地去工作。”她确实很认真,“我是大人了,我也有责任当大人,我不能让我喜欢的人,永远一个人去承担人生的压力。”
看着苏桐的眼睛,她情真意切,发自内心的表白:“我要让你也能依靠我。”
苏桐愣住了。
他们就这么望着彼此,望了很久,就像彼此所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全世界,直到唐洛在旁边咳嗽两声,然后嘀咕了一句:“太他妈肉麻了。”
他努力扮演一只明亮又璀璨的电灯泡:“我妈到底为什么要跟你来这套啊,给你一百个亿,让你离开叶蓁蓁,凭什么?叶蓁蓁根本不值这么多钱!”
叶蓁蓁恼羞成怒,丢过去一只拖鞋,唐洛躲开,抓起一个靠枕砸回去。两个人此起彼伏地混战,苏桐坐山观虎斗,隐隐约约对高佳妮的动机有了一个猜想,而后心里默默说:“高姐,你英明一世,怎么能这么不了解自己身边的人啊?”
喝到黎明将至,叶蓁蓁顶不住了:“小唐总,咱们散了吧,明天还有事儿啊。”
唐洛摇了摇酒瓶,已经完全空了,也就顺水推舟:“好吧,是挺晚了。”
他站起来送苏桐和叶蓁蓁出去,身形还笔直,稳稳当当的,眼睛明亮得像窗外天幕上第一颗星。他几乎喝了个通宵,脸上却也看不出什么醉意:“明天的事情你们不用管了,好好逛一下巴黎吧,我自己搞定就行。”
叶蓁蓁不放心:“你一个人行不行啊?”
唐洛弹了她一下脑门:“打仗,我不行;打牌,你不行。咱们各有各的主场,别瞎操心。”
他跟苏桐击了一个掌,门关上了。
第二天唐洛真的没有找叶蓁蓁,苏桐他们于是意外地有了一天闲暇在巴黎观光。两人像正宗的游客一样去打卡了巴黎圣母院、凯旋门、埃菲尔铁塔和卢浮宫外面的广场,最后坐在香榭丽舍街上的咖啡厅,如叶蓁蓁所愿喝了一杯富有文艺气息的咖啡。
叶蓁蓁揉着走酸了的腿和苏桐闲聊,忽然想起来了:“你说高姐到底为什么要找你说那些有的没的?”
苏桐看看她,说:“我觉得她希望你和唐洛在一起。”
叶蓁蓁翻了个白眼:“胡说。”
苏桐摇摇头:“唐洛回国之后肯定被你影响了很多,我看他跟你说话的样子,是挺好的一个人,不太像那种离家出走六亲不认的熊孩子。如果高姐也有这种感觉,她本来就喜欢你,肯定希望你可以和唐洛更亲近。”他认为自己是可以理解高佳妮的,“像高董这样的人,不会只是暗中希望什么,她必然是直截了当地去交换或者要求。”
叶蓁蓁一愣,气不打一处来:“高姐不对,她怎么就不问问我要什么,唐洛要什么呢?她想我们在一起我们就在一起?又不是两个可以设定程序的机器人。”
苏桐伸手摸摸她的脸:“所以你想想为什么唐洛当年要跑路?”从另一个角度上解读,“我要是她老公,我估计也会出轨,这样个性的人能做大事业,但肯定不是好伴侣。”
叶蓁蓁“嗯”了一声,想了想高佳妮的做派,不得不承认苏桐说的有道理,她看着喜欢的人:“不过宝啊,一百亿啊,要是以后靠自己做不到这个规模,你会不会后悔?”
苏桐怪好笑地看着她:“后悔什么,后悔自己没有卖爱求钱吗,怎么可能?”
他说:“我爸跟我说的,人要忠于本心,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少一个就不要说自己姓苏。”他耸耸肩,“我觉得姓苏挺好,不准备改啊。”
叶蓁蓁微笑,凑过去亲他一口:“当然不能改。”
他们坐到七点左右,夕阳西下,正琢磨着去哪儿吃晚饭,突然唐洛打电话过来:“走,回北京。”
叶蓁蓁顿时一脸蒙:“啊?”
唐洛不解释:“你们一会儿就回酒店,收拾好东西后直接去机场,凌晨一点二十的航班,先去赫尔辛基再到北京。”
“啪”一下电话就挂了,叶蓁蓁看着手机嘀咕:“这哥们儿怎么说风就是雨呢?”
这行动出乎她预料,因为本来担心的是到了该回去的时候唐洛赖着不回去,从没想到还能提前。
等他们到了机场,唐洛已经等着了,见面简单说了一下今天的收获。一是林先生在这两天之内已经谈妥了部分作品的代理权,其他部分的进展也相当顺利;二是他去见的几家画廊和艺术品交易公司都对和合的项目非常有兴趣,双方谈得很愉快,都约定了下一步的积极接触。
叶蓁蓁很高兴:“小唐总你真棒啊。”
唐洛皮笑肉不笑:“行吧。”
苏桐看了他一眼。
飞回去的这十一个小时,叶蓁蓁的心情与来时如同天壤之别,不过境遇则比较相似——都没人跟她玩。
找到人玩的反而是唐洛,他和苏桐迅速找到了几乎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共同话题——关于打架的、关于喝酒的、关于在国外生活的孤独与自由、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两个人个性和成长环境都截然不同,自然观点和想法都迥异,甚至说得上有巨大的分歧,但友谊的重点不在于趋同,而在于认同,在于我知道你有你的人生,我也有我的人生,但始终对彼此的选择保持敬意。
飞机落地是北京的深夜,唐洛没让家里司机来接,自己叫了一个车,站在那里很踌躇满志的样子。叶蓁蓁问他无端端嘚瑟啥,他很高兴地把手机给叶蓁蓁看:“我会自己叫车了啊。”
这到底算是什么伟大成就值得满面笑容?大少爷可太不接地气了。
叶蓁蓁正摇头,一眼看到唐洛叫车软件地图上显示的目的地,居然是和合大厦。
这就蹊跷了,半夜三更地不回去躺着,去公司干吗?其他人还可以理解,小唐总可不是这么爱厂如家的主儿。
她心里这么问,但嘴上没说出来,很多时候所谓的情商,无非就是把握一个人与人之间的分寸,亲近到无所不知,也不代表事事要问。
不过她送走唐洛之后,自己回家路上就跟苏桐嘀咕起来了:“小唐总这个点跑公司去了,奇怪吧?”
苏桐也比较迷惘:“工作狂从国外出差回来落地就开会的也有,但真不像他的风格哈。”
“是啊。”
“我在机场听他跟人打电话说法语来着,就听懂了几个字,警察、证物什么的。估计是法国警方抓了人,联系受害人询问,他是不是去公司处理这个了?”
“干吗非要去公司处理,家里不行吗?不就是电话、电脑的事儿。”
“怕惊动家里人?”
叶蓁蓁摇头:“他那个家,架上高音喇叭从一头往另一头喊都听不到,没法惊动。”
那就超出苏桐推理范围了,他有点困,靠着座椅后背拉着叶蓁蓁的手,眼睛慢慢合上,含含糊糊地说:“他那么大个人了,没什么事的,放心吧。”
他这几天持续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中,几乎都没怎么睡,此时一进梦乡,那真是睡得神魂颠倒,下车的时候蓁蓁喊了半天才有动静。他半闭着眼睛,跟行尸走肉一样推着行李箱回到家,径直进了房间一头栽倒。叶蓁蓁在旁边又好气又好笑,给他把被子盖上,盖完自己也乏了,想着歪一下再去洗脸洗澡吧,结果脑袋一沾上枕头,就跟被人打了一闷棍似的,和苏桐一样瞬间失去了知觉,客厅卧室灯都没关,两个人就这么睡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