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 自娱自乐的爱情

Chapter 13 自娱自乐的爱情

从立辉家出来,已经十点多了。立辉并没有送我,我自己走到地铁站坐车。

地下通道里白天喧嚣热闹,积攒下形形色色的味道,如今统统释放出来。香水、汗腺、烟草、皮革、脚气、口臭、发油、炸鸡、薯条、臭豆腐、小黄鱼、麻辣烫、塑料、铁锈、胭脂、外国人的体味……几百万种味道混杂在一起,劈头盖脸罩住你,逃也逃不掉。

我差点呕出来,眼泪急涌至眼眶。

一抬头,几张碎纸片在长风里回旋追逐,像暗穴中飞出来的蝙蝠。

白惨惨的灯光劈下来,空荡的地厅顿时显得特别凄清。

末班车很空,偶有几个人,也都垮着脸,忙碌整日后的倦乏清清楚楚写在上面。

对窗里映着我的影子,脸色青得就差长出獠牙了。

我对着自己苦笑,刚才真是费了好大功夫,总算营造出一个宾主尽欢的局面。明天便会知道立辉父母对我的印象了。

我忽然不再抱任何希望,若他们不喜欢,我准备就此撤退。不得长辈祝福的婚姻,比较凄凉。我又没有爱立辉到非他不可。要我心甘情愿伏低做小地讨好他妈,又或是轰轰烈烈地对抗全世界,我是没有丝毫动力去做的。

他妈妈问得好,我爱这个男人,我能为他退到哪一步?其实,我真的答不上来。我确实守得住寂寞,因为有没有他,我也是寂寞的。我也能够耐得住清贫,因为我自身也没几个钱,捉襟见肘是常态。我本就是这样的人,根本不是为他才如此。

唉,平凡人连爱情也诗意不起来。

摇摇晃晃回到家,衣服也不想脱,便锁了门,一头栽到床上。我没力气做任何事,连阮致远在外面询问我,我也没搭理。整整一周积攒下来的倦意和失意,在这一刻爆发了。

我昏沉沉睡下去,身子忽冷忽热。蒙胧中听到有人大力捶门,咚咚咚、咚咚咚,生生要把耳膜震破。我挣扎着睁大眼睛,可是眼皮好似被胶水黏住了,只能掀开一条缝。

我按亮灯,听见阮致远在门口低声喊:“净植,你怎么啦?净植——”

我低头看了看,衣服一应俱全,便随手拧开门锁。一件浅草绿色绒线卫衫冲到我跟前,卷起一阵清冷的风。

我迷迷糊糊地瞪着他,“怎么啦?”

“听见你一直在呻吟,很痛苦的样子。做噩梦,还是——”阮致远低声问,话没说完,忽然呀地叫起来,“眼睛怎么肿了?”

下一刻,一只温柔凉软的隐形手掌便覆上我的前额,“哇,好烫!难怪叫得这么惨。”

我叫了吗?我一点也不知道,只觉浑身酸胀,头痛欲裂,热力惊人。这下,我总算知道自己是发烧了。

“喝水……”我有气无力地对着那没头衫提要求。

很快,一杯兑了葡萄糖的温水便飘了过来,我就着他的手,咕嘟嘟一口喝干,急切如沙漠里久旱的骆驼。

这口水喝得我力竭,我又跌回床上,拉起被子睡过去。浑浑噩噩间,听见身边有人来回走动,额头上时时有冰袋更换。中间还被硬拽起来,塞了把药片在嘴里,强灌了几口水我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浑浑噩噩地混着水把药咽下。

睡梦里,我还迷迷糊糊地想,这回终于能放心病一场了。

常年一个人住,最怕的就是生病。虚弱的时候,端杯水都艰难万分。因此,每回身体稍有风吹草动,我都强忍不适,赶紧去购物,买足粮草、药片、纸巾堆在床头。然后又将装满水的电水壶,搁在伸手就可以摸到的地方。一切准备好,才敢真正倒下。

今天这场病,来势汹汹,我一点准备也没有,幸亏有阮致远。

等我醒过来,被子里已经快积水了。出了一身透汗,整个人虚得很,浑身散发着一股康师傅老坛酸菜的味道。

“醒了?”阮致远的声音像圆溜溜的薄荷糖球裂了缝,用舌头一舔,有点糙。

看来,我睡着的这些时间,他一刻也没闲着。

“嗯。我睡了多久?”

“下午了。”

“糟糕!”我想怪叫,声音却有气无力。

“我替你打了电话到公司告假。放心,我跟他们说我是你哥哥。”他温柔地询问,“还要再睡吗?”

“想洗澡、想喝粥,嘴巴淡!”我摆出可怜兮兮的样子博同情。

阮致远果然是老好人,他先从衣柜里替我找了一套厚睡衣,又兑好洗澡水,才将已经快脱水的我搀扶进浴室,“没力气,不要洗太久,小心晕倒。”

刚退到门口,他又冲过来,“门不要反锁,我不会偷看的。万一有什么,我好冲进来帮你。”

我点点头,“我不怕你偷看!我这身材,没啥看头。”

阮致远忽然笑起来,“看来你不是很饿嘛,还有力气开玩笑。”

“哦不,我简直可以吞下一头牛。”我打起精神笑,但自己也觉得那个笑容太虚浮,没有生命力。

我躺进热水里,整个人渐渐舒服起来。

每隔十分钟,阮致远便在外面叫我一声,以确定我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我闭目叹气。

水软软地包裹着我,身体松弛到灵魂都可以飞升,可是心却是踏踏实实、安安稳稳的。我知道,只要我哼一声,外面那个可靠的男人就会立刻冲进来营救我。这感觉,真TMD的好!

舒舒服服泡完澡,连烦恼都从毛孔里渗走,原本就剩得不多的力气也尽数化到水里去了。但身子却一下就轻了,清爽许多。

我裹着厚软的棉睡衣,霸占住沙发上最舒服的位子。阮致远马上端了餐盘给我,里头搁了一碗熬得很细糯的白粥,还有一小碟玫瑰豆腐乳。我已经饿得喉咙里都快伸出手来了忙不迭一勺一勺送进嘴里。寡淡的味蕾立即复苏了,简直像要开出花来。

阮致远坐到一旁翻书,安安静静地等我吃完。

“你吃东西真像我以前养的一只猫。”阮致远轻笑。

我含着粥唔了一声,不解地看他一眼。

“它吃东西也总是一小口一小口,斯文得很,速度却奇快,食量也惊人。”阮致远伸手在空中比画,却只是两只衣袖在空中划出标准的圆弧,那看不见的双手大抵正在描摹一只俏皮的猫。

“你是不是想说,现在又找到了喂猫的乐趣?”我白他一眼。哼,以为我听不出他的言下之意?

“我怎么敢?”阮致远轻笑。

我顾着喝粥,不想搭理他。

“净植,昨天不顺利?”等我喝完最后一口粥,阮致远才来提让人沮丧的话题。

“嗯。”我闷声答,“一开始是一场雨,淋得我像从泥浆里捞起来的。到了立辉家,我本是下决心要扮演好一个贤淑温柔的角色,要姿态放低一点,在长辈面前谦虚一些,让他们觉得,我虽然不漂亮,但娶回家中可以很放心。可是,他父母总给我高高在上的感觉特别是立辉妈妈,她的目光不断提醒我,我配不上她儿子。我牛脾气上来,忍不住又想让他们觉得,其实我挺内秀的,并没有比她儿子差,结果适得其反。”

“嗨,全天下的母亲都这样,她们觉得再优秀的女人,都配不上自己的儿子。秦朗他妈,还觉得他比金城武长得帅呢。”阮致远宽慰我。

“那你妈妈呢?”我好奇地问。

“我妈妈?更可怕!从我两岁开始,她就认定我是个天才,她还觉得玄彬没我帅,爱因斯坦没我聪明……要是让她给我挑媳妇,十三亿中国人里也选不出一个。”阮致远说着忽然叹了口气,“我女朋友当初也受过不少委屈。但最后,妈妈们总会妥协,因为她们骨子里,最愿意看到的还是儿子过得开心。所以,别担心,只要你男朋友够爱你,就一定没问题。”

我这回才明白,在任何一个儿子面前,说妈妈们的不是,是最没劲的事情。全天下的儿子,都是母亲们的知己。我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说:“谢谢昨晚的照看,否则我整晚在焰狱与冰渊之间挣扎,必然生不如死。”

阮致远水晶心肝,当然知道我无意深谈,也顺着我话题走,“举手之劳。我太知道单身人士生病的辛酸了。”

我想想,他是比我更可怜,连医生都没法见,只能靠自身免疫力强撑。难怪他每天花一两个小时锻炼,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肉身其实比灵魂脆弱。

我们的灵魂才是真正无坚不摧的,不管经历多少磨难,最后都能熬过来。

即便心如死灰,也还能苟延残喘。

因着身子乏,我下午又睡了一觉。这一觉倒是睡得安稳,直到被立辉的电话吵醒。

我以为这通电话是来通知噩耗的。毕竟昨晚,我表现欠佳,立辉妈妈对我的敌意简直昭然若揭。

可是,电话里立辉却这样说:“我爸爸觉得你挺不错,有点文艺气质,谈吐也过得去,带出去不丢脸。”

“你妈妈也这样看我?”我有点不自信。

“我妈妈说你有点聪明过头。但幸亏模样一般,否则肯定是个不安分的。”

“啊?这评价岂不是很糟糕?”我在心里暗暗叫苦,都是评那幅字惹出来的祸事。

“但我妈又说,就你这模样,如果再不聪明点,就毫无可取之处了。”

“所以你妈最后怎么说?”我心里更加没底了。

“她问我是不是真想和你结婚,我说是。她就同意了。”

“啊?这样就同意了?”我简直难以置信。

“对啊。她跟我开玩笑说,我们家有她一个漂亮女人出去撑场面就够了。你只要本本分分当媳妇就够。而且,她觉得你条件不算很出挑,各方面都压不了我。她最怕我娶个媳妇事事压我一头。”

没想到,我的平凡相貌,反而救了我。难怪我这未来的婆婆对立辉的诸任前女友的相貌都不满意。原来不是嫌弃对方不够美,而是怕对方太美,不安于室,又或者是抢了她风头。我这个背景板般的长相,站在她旁边,反倒能起个衬托的作用。所以,我只要能把她儿子伺候好,不太笨,也就够格了。

她真是个厉害角色啊。

立辉又笑着问我:“昨晚回家,有没有担心得失眠?”

“完全没有——因为我半夜里发烧了。”我老老实实回答,言辞间尽量不带出任何情绪。其实私下里,我已经把这场病归咎到立辉身上了吧?

“你太不小心了。一定是昨晚淋了雨,又吹了风。”立辉又把球踢给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我以后怎么指望你啊?”

我讪笑,“立辉,我嫁给你,当然是希望你照顾我的。你们男人向女人求婚,不是总爱说‘嫁给我吧,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又或者说‘给我一个让你幸福的机会吧’?”

“这话一听就是骗小姑娘的。”隔了电话,我也能听出立辉语气里的不屑,“男人也好,女人也罢,结婚都是为了让自己幸福。谁会伟大到牺牲自己去成全别人?”

我心中咯噔一下。是呀,没有谁结婚是为了成全对方的。立辉还真是一针见血。

“净植,什么时候轮到我去你家啊?”立辉在电话里又不耐烦了,“你要赶紧。我接了个案子,指不定哪天就出差了。”

“哦,那我回家问问我爸妈,让他们安排一下。”

“好,你早点休息。明天一早还要见当事人,就不和你闲扯了。”立辉果断地结束了话题。

挂断电话,我才忽然想起——立辉从头到尾都没问过我:“烧退了吗?需要我过来看看你吗?”好像他觉得,我只要还能接电话,还有口气,就能照顾好自己,不用他费心,他就大可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他轰轰烈烈的事业中去。

和他结婚,真的能令我幸福吗?我不敢深想。

太清醒,更难获得幸福吧。

反复想了两日,我才回家通报此事。

听到我要带男朋友回家这个消息,我爸妈连同哥嫂都很激动。他们反复问我立辉的情况。我捺着性子一一作答。

当他们知道,我同立辉已经来往了好几年,我妈乐得眼睛都眯起来,直嚷:“这么好条件的男孩子,你怎么不早点带回来?”

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成立辉的条件,在别人眼里竟是相当好的。他才三十冒头,身高、外形中等偏上,在不错的事务所做律师,为人上进,前途可观。他家境殷实,母亲是文艺工作者,父亲是民政局退休干部,甚至还替他买了一套小公寓。最关键,成立辉本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有责任心、进取心,忠诚,还会弹钢琴。尽管,我只在刚恋爱的时候听他弹过一两次,而且技艺明显早已生疏。

但这些,足以让一直担心我嫁不出去的双亲老怀安慰了。

是以,他们果断决定,下个周末便请立辉来家中吃饭,见见真容。

回家路上,我一直在想——立辉又是怎么同他父母介绍我的呢?

林净植,二十八岁,姿色平平,某外资广告公司职员,无一技之长,前途未卜,工作昼夜颠倒,月薪勉强上万,却月月光,无任何妆奁房产,最贵家当是一部手提电脑。父母都是退休穷教员,与生意失败的儿子一家挤住在一起。

两相比较,倒真似我占尽了便宜。

不知为何,我有点唏嘘。在现实的婚姻市场上,放在价值天平上的东西,永远是票子、房子、车子、面子……而一个人的灵魂珍贵与否,从来没有人在意。

而真心,更加不值钱。

临到周五,这看似铁板钉钉的女婿上门大戏,却没能顺利上演。

因为,立辉临时打电话通知我:“净植,替我向你爸妈说声抱歉。我明天要出差,今晚想在家好好准备一下。容我回来再拜见他们。”

他说这话的时候理直气壮,并没有真的含有歉意。

我想,他必是想不起来了——当日我去他家前,正逢熬了好几个通宵,六天加起来才睡了十几个钟头,他照样要求我容光焕发地准时出现,不容我推托。

而轮到他,一切就得以他的工作为重,我又得自动让位。

“立辉,见面吃顿饭而已,并不会很久。”我很想直接挂了电话,可是想到家中殷殷期盼的父母,我还是拉下脸面同他商量。

“净植,你真糊涂。父母什么时候都可以见,但这件人命官司却疏忽不得。”立辉的声音马上就不耐烦了。

“你明日才出差,今晚耽误你一顿饭时间,难道就会让你草菅人命?”我语气也跟着强硬起来,扔回他当初要挟我的话,“你是不是不想结婚了?”

“你别胡扯!这和结婚两码事。今日我心中惦念着明日的工作,这顿饭肯定也吃得不安生,我挂念着工作,难免对你父母照顾不周。你想我给他们一个坏印象吗?”立辉又开始强词夺理。

当日,我熬夜加班,面色惨淡,也怕唐突了他父母、留下坏印象,他却不管。今日,这理由用在他自己身上,却变得不容反驳了。

我深知立辉牛脾气,再说下去,必定吵起来。况且,我一向觉得强扭的瓜不甜,今日他无心见我父母,即便我迫他前往,以他的性格,必是没有好脸色的。我不想父母委屈,也不想同他争输赢,只得说:“你回来后,亲自给我爸妈道歉。”

立辉立即欢呼,大赞我通情达理云云。

我挂了电话苦笑,只得告诉父母,立辉今天临时接到任务出差。我爸妈倒是真的通情达理,认为男儿应以事业为重,便也没有多说什么。独我一个,暗自生了好久闷气。

没想到,立辉这趟差出了很久,足足一个多月。

中间他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谈的也无非是他工作的进度。当然,他偶尔也说一些想念我之类的话,但在我听来,却觉得不温不火,欠缺热烈度。好在,我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为着他少打一两个电话,又或是言语间缺乏对我的眷恋关爱,便耿耿于怀。

这段欠缺热情的恋爱,让我早已学会自己找乐子了。

——有空的时候,我总是拉着阮致远出去玩。

一起出游的次数多了,我的胆子也大起来,替阮致远遮掩的各种小动作也施展得得心应手。

坐出租车时,我会先坐到最里面,然后故意做出剧烈的大动作来调整姿势,等阮致远轻手轻脚坐进来,才探身去关门。

乘地铁时,我会挑最空旷的车厢,占据一个角落,利用人与包包搭建起一个无人能靠近的三角空间给他。

在超市购物,我懂得推着车跟在他身后,用身体挡住他从货架上取东西造成的“魔法奇观”。

看电影或者话剧,我会选最里面的两个位置,将靠墙的那个让给他,然后在电影开场后,悠闲地磨蹭到最后才落座。

我原本以为,国庆放假立辉会回来,便推掉了所有朋友的邀约。但谁知,他被困在了重庆做取证工作。我想赶到重庆去看他,顺便吃火锅,看南山的夜景。可是立辉却不同意说我去了会影响他工作。于是,整个国庆,我都只能闷在家中。

闲得无聊,忽然想起,一个同事的朋友,开了一间咖啡馆,送了我一些现金券。于是,我招呼上阮致远和我一起去。

一开始,阮致远很犹豫,毕竟咖啡馆这种地方,稍有异样,便容易暴露。但看我最近意志消沉,他便决定舍命陪君子。

其实,我并不想让他涉险,但之前我们出行的经验告诉我,只要我们尽量低调,便不会有意外发生。

咖啡馆在华山路上,我们七弯八拐了好久才找到。

绿色的窄门,在郁郁葱葱的树荫下,很难被发现。

说是咖啡馆,其实更像一间光线充沛的阳光房,各色花草清新喜人,玻璃屋顶上落满浅黄轻橘的斑斓树叶,自成一道风景。

因为是节日里,所以每张桌都满员。幸亏我提前订了最角落一个独立的二人小桌,两面都是墙壁,桌前又摆了几盆半人高的龟背竹,自成一个小天地。

阮致远与我的一只窄细手包一同“坐”下来,看在别人眼里,那椅子上空荡荡的,只靠椅背的地方停了一只小手袋。我在旁边仔细看了看,丝毫也无异样,便也坐下来。

我点了两大杯咖啡,一碟香橙慕斯蛋糕,一碟杏仁冻,一碟提拉米苏,一碟枫糖蝴蝶酥。

店员忍不住提醒我:“小姐,你点的一人份,还是?”

我慌忙点头,“我胃口好得很,况且还有朋友要来。”

店员这才打消疑虑,替我将咖啡点心端上来。

正巧,桌上摆了一只花瓶,插了满满当当的波斯菊,粉粉白白十分好看。我便将花瓶摆到正中,这样,阮致远就可以借着花束遮掩,偷偷喝两口咖啡,吃一两勺蛋糕了。

深秋的日光如金箔自透明屋顶洒落下来,白色墙壁上便映上了一圈圈微微荡漾的波纹。身处店内,就像置身水底世界。

我耳朵上松松塞了只耳塞,假装讲电话,与阮致远窃窃私语。咖啡馆正在播DianaKrall的歌,再加上各桌笑谈声,我同阮致远的低语,便如幼蚕食桑叶的细碎声响融入潇潇春雨声中,瞬间就化为乌有。坐了片刻,没有任何异常,我同阮致远都放下心来。

“坐在咖啡馆喝咖啡,于我来说,简直已是前生的事情了。”阮致远低低叹口气。

“以后我们常来。”我咽下口里丝滑的蛋糕,安慰他。

“从前我最不耐烦到这种地方来,只觉得浪费时间。却没想到,一转眼,以前最平常、最简单的事情,都变得艰难。”阮致远声音里透着笑,“但你让我觉得自己又开始正常起来了。”

“说不定有一日,你一睁开眼睛,便又能看见自己了。”

“不管有没有这一天……”一枚蝴蝶酥突然自碟中升起数寸,下一秒便已消失了,“都要先吃饱再说。”

我憋住笑,“没想到你吃东西已达光速。”

“稍慢一点,就会被人拍下来,放微博了。”阮致远倒是老实,“你可就一夜成名了。”

我忍不住遐想,“其实,我们合作,完全可以把刘谦比下去。”

“对呀,这未尝不是生财之道。什么隔空取物、意念操控,简直易如反掌。不过,恐怕钱还没进口袋,我已经进铁笼了。”阮致远毫不客气地打消我的遐思。

“喂——”我正要迎头反击,忽然听到有人唤我。

“净植——”

那声音十分耳熟,像最近才听过。我下意识转头,穿过天竺葵宽大的叶片,李力英俊的脸便闯进我的视线。

糟糕,我暗自一惊,压低声音同阮致远说:“我前男友。”

“我稍回避一下。”阮致远附到我耳边轻轻说,我面前空气荡起一阵细不可察的气流。我猜,阮致远已经起身,站到那一排龟背竹边上去看好戏了。

我凝神吸气,将目光投向李力。

李力果然径直向我走过来,还未走到我跟前,他唇边便漾起一抹笑,“净植,真是巧。”他也不问我,便熟稔地坐到我身畔,引得我一阵后怕。幸亏阮同学行动敏捷,不然李力一屁股便会坐到肉垫子上了。

“我们真有缘。”李力嘴角的笑容不断扩大,“你是最不爱泡咖啡馆的人,怎么今天也有闲情逸致?”

“我跟朋友——”我指指那属于阮致远的咖啡杯,“他有事离开了。”

李力哦地扫了一眼桌面,“我也是约了朋友。正好找不到位置,可以和你挤一挤吗?”

“恐怕不方便,我朋友很快便折返回来……”我赶紧直截了当地拒绝。我可不耐烦同前男友虚与委蛇。何况阮致远还等在一旁呢。

“我们先坐坐,你朋友回来,我们便立即让位。看样子,很快也会有空位挪出来。”李力熟不拘礼地坚持,一点也没看出我不欢迎他。

李力一时片刻不会离开。有他在,我便不再方便与阮致远倾谈,不如就此离开吧。我低头看了看桌上还没来得及动的咖啡小点,叹口气,准备起身。

“我朋友来了。”李力微微扬起手臂,向门口处晃了晃。

我顺势看过去。隔了纷繁的花影,细碎音乐并热闹声浪簇拥着一个颀长的身影向我款款走来——一瞬间,血液自我四肢百骸急速涌向胸口,我竟有些不能呼吸。

记忆中清秀瘦削的面庞,此刻已经略显端方,但那双温柔的眼睛,却还是同少年时一模一样。

“文钦师兄……”我霍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喉咙条件反射地吐出少女时代曾在心中千回百转的称呼。

“小师妹……”这月光一般柔凉温润的声音,真的在我耳边响起。

“你从加拿大回来了?”聚拢在胸口的血液又骤然返还四肢,手足均有些微微发麻颤抖。

“回来了,不走了。”苏文钦微笑看着我,浅灰色西装里,是时新的雪白衬衫,衣袖恰到好处露出一截,竟比当年还要有风度。

“那太好了。”我只觉鼻头发酸,仿佛下一刻便会泪盈于睫。

曾经朝思暮想的人,如今真实地站在我跟前,一抬手便能触到。瞬间,回忆排山倒海地向我压来,令我几乎不能站稳。

四目相接的那一刻,我只觉膝盖瞬时绵软,胸腔里如有雷击,血液急涌至脑部,激荡得鼓膜嗡嗡作响,像潮汐不断更迭,千头万绪堵塞在脑海,再不能思维了。

“你们认识?”李力闷声看了片刻,惊异地问。

“说来话长。”苏文钦微笑着看向我,“我们可不止认识这么简单。”

我的脸一下涨红,竟有些手足无措,慌着张罗店员搬了张椅子过来,“师兄,你坐!”

等李力同苏文钦都坐下了,我才想起,阮致远还在一旁。我赶紧咳嗽一下,“我去下洗手间。”

我竭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故意从龟背竹边擦身而过。

果然,阮致远跟在我身后,在我耳边声如蚊呐地低语:“遇到故人?我先回家?”

“嗯。”我轻轻点头,走到门口,替阮致远推开门。一道极细微的气流擦着我的衣服,穿门而去。

我自门口折返,想了想,真的走进洗手间,停在明镜前。镜中的我,早已经不复当年之青涩,但此刻,双目中竟然有火焰燃烧的明亮。令人心惊。

那一段少女时代的暗恋情怀,此刻又借尸还魂。我忍不住讪笑,原来我仍有这“得不到的最珍贵”的少女情怀。

我回到座位,苏文钦正在同李力轻声交谈。

我遥遥看过去,一个是我少女时代倾心爱慕过的人,一个是曾经同我共享鸳枕的旧日恋人,两个人都不失英俊。原来,我的生命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沉闷。难怪林夕说: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这世界真小,没想到净植竟然是你的旧友!”李力略低沉圆厚的声音,与DianaKrall此刻的唱腔倒有几分呼应。

“是呀。”我坐过去,大方地向两人介绍,“文钦师兄,李力曾经是我男友,不过已经分手数年。”

“多可惜。”苏文钦静静地笑了,寒暄的话也被他说得煞有其事。

他一向这么安静,印象中,从来没见他有过情绪激烈的时候。

“李力,我小师妹性格敦厚大方,是你的损失。”

“净植,”李力颊上酒窝一闪,“你和文钦兄是校友?”

我沉吟一下,不知该从何说起。

苏文钦已经自然而然地接过问题,“我俩关系可复杂了。打小我们就是邻居。我们的父母,在同一所学校教书,住同一栋教师公寓。我们俩小学、中学也都读同一间学校。净植小时候调皮,不爱读书,我较她年长,便年年受父母之命为她补习,所以她一直叫我师兄。”

我微笑着聆听他说话,回忆却已如暗涌。

少女时代,那些微妙青涩的情愫,如浩荡长风,袭卷心头。

从小,苏文钦便是我的偶像。

他长相清俊,成绩斐然,性格温文宽厚,替我补习功课,总有无穷耐心,从不嫌我愚钝。

院子里,偷偷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我自然也是其一。因我们两家父母交情深厚,所以我拥有更多机会接触他,自然也就抓住每一个机会跟在他身边。

但少女时代的我,比现在更加自卑,永远提不起勇气同心中偶像告白。我只敢在心中偷偷恋慕他,收藏和他有关的每一件什物。甚至连他替我补课时,演算过的一张张草稿,我都细心保留。

后来,我父母搬离教师公寓,我们的联系便少了。

再后来,文钦考上北大,我留在本地读了个二流大学,我们也曾有过几封书信往来。

即便相隔千里,没有面对面的紧张与尴尬,彼时的我,仍然没有勇气借手中纸笔一诉衷肠。慢慢,彼此都不知该谈些什么,书信也就渐渐稀疏至断掉了。

再再后来,文钦有了女朋友,又去了加拿大工作。他曾经寄给我一张画着枫叶的明信片,上一次搬家,也被我扔掉了。扔掉那一刻,也有壮士断腕的决然吧。却没承想,见到真人,我依然禁不住心神激荡。

“原来你们这么有渊源。”李力感叹,“最妙的是,这么大一座城市,居然能这样遇上。”

“师兄怎么认识李力的?”我也觉得好奇。

“我刚刚到李力公司任职,我们在同一个部门,所以他请我出来小坐,顺便熟悉一下公司的情况。”苏文钦淡笑着回应我。

“你师兄现在是我老板。”李力冲我挤挤眼,开玩笑道:“看在你的面子上,他一定也会多照顾我一二。”

“呀,看我的面子,正好替我修理你!”我白他一眼,“师兄,别对此人留情面。”

苏文钦但笑不语,只看我们俩斗嘴。文钦师兄从小就少言,情绪也极少外露,没想到这个习惯竟然保留到今天。

幸亏旁边有李力插科打诨,使得气氛亲和融洽,我原本激荡如潮的心绪才渐渐平稳下来。

看着眼前略微陌生的苏文钦,我只觉得好似身处梦中,记忆如潮水般拍岸而至,一波连一波,一刻也不停歇。

过了几刻钟,李力的女友唐恬恬也如约赶来。原来,李力准备携女友一起宴请苏文钦。毕竟,有个女孩子在一边莺声燕语,气氛也会轻俏许多。却没想到,会遇到我。

我同唐恬恬寒暄几句,便将注意力转开,继续与苏文钦和李力笑谈。

侍应生端来新鲜热辣的咖啡,我忙隔了桌子探身去接。李力与苏文钦见状,同时起身,抢着从侍应生手上接过咖啡。李力慢了半拍,咖啡壶落入苏文钦手中。

李力微微一愣,随即笑了起来,“你也怕净植将咖啡打翻?”

“是呀。她能接稳咖啡壶才算奇迹。”苏文钦轻笑,“从小笨手笨脚,做什么砸什么。”

“穿平底鞋也摔跤。”李力接口道。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忍不住笑出声。

我微讪,没想到这两个人都记得我的糗事。一回头,正好看见唐恬恬也在笑,只是那笑容在眼睛处一转便黯下去,反而更衬出几分落寞。

不知为何,她的目光令我心中陡然一酸。当年,每次李力飞扑出门,去为他的前女友遮风挡雨时,我一个人枯坐家中,也是这么故作大方地笑着,心中却酸得发苦。

我试着对她友善地笑了笑,却不想,反而令她的目光中多出几分戒备。我只得尴尬地将笑到一半的嘴角拉回来,装作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

一转头,便看见苏文钦正好整以暇地看着我,唇边挂一点笑。小时候,我背着大人偷看小说被他发现时,他也是这样唇边一点浅笑,看得我心虚。倒是李力浑然未觉,还在大谈我有一次在一间高级西餐厅,在大厅正中被地毯绊倒,惊天动地般地摔成大字形。

“净植就是这样,总让你不放心。”李力的声音竟带出几许莫名的温柔,“做任何事都漫不经心,好像灵魂永远不能与身体同步。但是倔强起来,十艘航母也拉不回来!”

嗯——没想到,他竟真有几分了解我。

我平静地将目光移到唐恬恬身上,果然,她的眼睛里,已经清清楚楚写了个大大的“忍”字。我更觉尴尬。

这个李力,为什么永远只对前女友念念不忘,却永不把现任女友放在眼中?

是因为,对前女友,永远多出的那份愧疚吗?

渐渐,亮白的日色变得暖黄起来,黄昏在不期然中缓步行来。不突兀,却也不容人抗拒。时间,永远如君王般从容强悍。

原本苏文钦与李力约好,去一家颇有名的粤菜馆吃饭,而李力也极盛情地邀请我同去。但看到唐恬恬眼神中的戒备几乎要射穿我后背,我什么兴趣都被冲散了。我坚持不肯同去。

文钦师兄倒是一贯的通透,只同李力说,与我久别重逢,想再同我单独坐一坐。

话已至此,李力只得识趣,带着唐恬恬离开。他们出门那一刻,我明显看到唐恬恬绷紧的脊背一下便松下来,刚才那个僵硬长刺充满敌意的后背,又恢复了柔软平和。

我对着苏文钦讪笑,“十几年不见,一见面就让你看笑话了。”

“我早知道,小师妹长大是会令很多男人头疼的。”苏文钦含蓄地赞美。

“令男人头疼,怎么才能甩掉我吗?”我坦白地告诉他,“小师妹我,一向情路坎坷呢。”

苏文钦但笑不语。我说出的话,像扔进大海的石头,连涟漪都击不出一个。

“师兄呢?你女友还是大学时那个吗?”我忍不住酸酸地问。

“早就物是人非了。我现在的女友,是加拿大的同事,这次跟着我一起回来的。”

“一定很漂亮吧?”我忍不住好奇。

他大学时代的女友,长得文文弱弱,仙气逼人,现在这个一定更不逊色。

不管多优秀的男人,对女人的品味,都是色相至上。

可苏文钦还是笑,不肯正面回答我,“你就关心这些?这么多年还没长大。”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跟我说说你的近况?”

“和你也没有什么两样啊。上班、下班,和女友吃吃饭,看看电影。”苏文钦挂牢一个温文的招牌笑容,“生活不好也不坏。好在父母身体健康,所以烦恼也不太多。但真正高兴的事情,也没有几件。”

“国外生活,压力没那么大,怎么想到要回来呢?”我关心地问。

“就是生活太安逸,发现自己还没年轻过就老了。”他微微向后靠到椅背上,“特别到了周末,简直不知该如何打发。”

“至少可以看书。”记忆里苏文钦是书不离手的。

“看书?来来回回都是和工作有关的那几本。这几年,心静不下来,再有趣的书,一捧在手里,眼皮就开始打架。”苏文钦抱歉地对我一笑,“推荐两本有趣的书?”

“《哈利·波特》!”我笑着凑上去,“但想必你已经看过。”

“呀,净植你还没长大?这是儿童故事书啊。”苏师兄一本正经地打量我一番,“怎么读书趣味还停留在幼时?”

“误会!师兄,这可是一套货真价实的魔幻小说,虽然讲的是少年人的历险故事,可是隐喻的却是成年人的世界啊。整套书读到后面,又压抑又黑暗,怎么可能是儿童读物?里面甚至有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我赶紧同他解释,生怕他错过佳作,又怕他误会我精神世界幼齿。

“哦,那倒是我小觑了作者。”苏文钦礼貌地笑一笑。话虽如此,但是却能看出,他对该书没有任何兴趣。

“或者看看东野圭吾?”我又推荐,“记得以前你也爱看日本的推理小说。”

“哦,那是少年时代的爱好了。”苏文钦喝口咖啡,“我觉得再精巧的推理设计,也没有我女朋友的心思难猜。这爱好也就荒废了。”

“他把人性写到极致呢。”我略微失望。过了这十几年,我同他之间仍然找不到契合点。

“或者,你在国外也读过《幻影书》,或者《神谕之夜》吧?听说原著比译文精彩数倍。”我试探着问。

“净植,我已经不读闲书很多年了。”文钦抱歉地冲我笑,“走出校园以后,现实的世界已经让我应接不暇,很难抽出大段时间阅读。而且在国外,买到中文书的机会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多。”

我简直不敢想象,那个少年时代痴迷村上春树的清秀少年,已经不读书很久了。

“那村上春树的新书《1Q84》你肯定看过了吧?”我犹自不死心。

“嗨,我已经不是忧郁的少年。”文钦师兄干脆伸手拍我的头,“净植,你居然还是老样子。成年人都不会留恋书中世界,因为我们现实生活太忙碌疲惫。看闲书我认为是浪费时间,稍微调动情绪需要思考的书,又令我觉得费神。也许,只有现实生活极其不如意的那一群人,才会在书中寻求安慰、隐遁和逃避吧。”

“可是,我并不这样认为啊。难道看书不是为了丰富你的精神世界?”我诧异。

“我每日所思所想已经够复杂,”苏文钦嘴角的笑意从歉意变成了无奈,“有时候看太多书,反而容易想太多,而想太多,会令人较不容易快乐。小师妹,我已经不是文艺青年。”

我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其实每个人获取精神力量的方法不同。我也常常看美剧、电影或者日剧,有时候也看看法国闷片。”

“坦白说,我其实也很少看电影了。偶尔有商业大片上映,在女友要求下,会陪她去观影。通常我的消遣都比较务实,我会收收邮件,或者看看金融杂志,又或是研究股票信息,看看黄金涨幅。偶尔女友在旁边看电视,我会顺便瞄上几眼。”

“那她最近在看什么?”我对苏文钦的女友颇为有兴趣。

“好像在追一部叫作‘美人心计’的片子。我也跟着看过几眼。”苏文钦笑起来,“你看过吗?听说你们女孩子都爱看这类片。”

我讪笑,“电视上瞄到过一两眼。但说实话,这片子不是我的菜。”

“哦。”文钦并没有追问我爱看什么,因为我的喜好他并不真正感兴趣。他一直用一种年长者对少年人说话的语气跟我交谈,很亲切、很纵容,带点试探,带点漫不经心,甚至带点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敷衍。是的,是那种每个人在不得不谈论自己不感兴趣,不屑知道,又或是认知范围外的事情时的,亲热的敷衍。

其实,从以前,到现在,他从来没有真正看见过我。我一直在他眼前,却一直没有进入过他的内心。我只是,一个他少年时代父母交给他的责任。我从没有优秀到令他正视我的存在。

清楚看到这一点后,我原本激荡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

我们依然热烈而亲昵地交谈,彼此交换各自的生活,也谈谈最近发生的新鲜事。但是,少年时,他身上令我迷醉的一切特质,我却再也寻不到了。那些年少时的敏感、多思、偶现的小幽默和淡淡忧郁都已属于另一个人。眼前的他,容貌更加端正,然而言语间的趣味却也随着他的稳重得体而隐遁不见。

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一切。也许是当年青涩的仰慕,赋予他太多美丽光环。

人的眼睛,其实也具有欺骗性吧。但——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都始终没有存在于同一个交流界面。

谁说少女情怀总是诗?也许总是失。岁月会为你的情感不断做减法,最后只剩下爱自己这一条路可走。

暮色四合,花房里光线渐暗。烛光轻摇,一圈圈荡漾开,涟漪一般,竟似有隐隐水汽。

暖黄微光下,苏文钦的轮廓越发显得柔和,像要氤氲开一般。这张脸,忽然就多出几分老照片的质感,令我错以为自己在欣赏一段泛黄的记忆。

以前,我曾不止一次幻想,与他在浪漫的烛光中对坐,亲昵交谈,让彼此的呼吸吹上耳畔。那一定旖旎到令心都融化吧。可是,当一切真的成为现实,我却再也找不到那种心颤的感觉。

不得不说,我们这烛光之约,晚了整整十几年。情怀不再,人也不似当年。

隔了十余年的时间与空间,我们竟然连投契的话都找不到多少。只能靠回忆从前。然而从前也没有什么多余的材料供我们使用。连以往那些光鲜的记忆,此刻也显得那样单薄更不用提,我那些不可告人的、隐秘而激荡的小心思,早已经在岁月里慢慢蒸发,变成浅淡的一抹水痕。

我坐在琉璃房中,微笑看着我曾经一心一意暗恋过的男子。

这份我一直难以释怀的感情,终于随夜色落下帷幕。

吃过简餐,我同苏文钦都没有要继续深聊的意愿。

他主动提出买单,我也没有拒绝。

临到门口话别时,他忽然站定看着我,眸光闪闪,“小师妹,有机会再聊。我还要去拜访你父母呢。”

看着他斯文的笑容,我忽然觉得内心深处有什么在翻涌,我竟然不再畏惧。我冲动地上前一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美式拥抱。

他愣了一下,也用力回拥我。

这个拥抱,他欠了我十几年,今日终于由我自己讨要回来了。

我在他怀中略微停滞,面孔浅浅埋向他颈窝,他身上如记忆里一样的清淡味道便钻入我的呼吸。这怀抱,如我想象中一样温暖。然而——

我的心并没有小鹿乱撞,反而非常平静,平静得如真正拥抱一位久违的老友。

我听见自己含笑的声音,“师兄,保重!”

分开那一霎,我竟生出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我知道,下一次,看见他,或者听闻他的消息,我的心跳不会再脱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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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爱情的房间(精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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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自娱自乐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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