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2 前男友的糖

Chapter 02 前男友的糖

我环顾四周,忽然背脊一阵发凉。

从此,我得与一个陌生男人同住,这男人也许秃头、大肚、烂脚丫。而且,交了房费,我连生活费都没了着落。也许这房费付得太过莽撞?

可是,等我整理好东西,铺上我最喜欢的手绣白床单,看着阳光从明亮的窗户洒进来,将白床单染成温暖的浅橘色,我又觉得释然。

我将我所有的书籍搬到卧室旁边的书房。

白色的书架上几乎已经放满了书,我忍不住看了看,单看书名就知道又闷又枯燥,英俊的飞行员怎么可能看这样的书?我又被中介小姐欺骗了。

我将同屋的书挪动出一些空隙,然后放上我的。

我爱好杂乱,藏书也乱七八糟,种类繁多,还有各种时尚杂志。不要觉得我虚荣又肤浅,这只是工作需要。

前段时间,才有新闻报道,我们的一名同行,居然到名牌时装店行窃,被抓到后,她承认她有多次偷窃行为,只因为害怕同事势利的目光。

多可怕。

幸亏我从不迷信名牌,我自己就是幕后推波助澜的人之一,我太知道它们是怎么被包装出来的。

我就不相信,背一只几万块钱的手袋,就可以修身成仙,又或是双下巴能够立刻变成锥子脸。

难道开一辆名车,就不会堵车,不用等红灯,时速过六十不会撞死人?

多可笑!我们多欲而短促的生命,怎容得下如此可怕而又可笑的虚荣心?

我一边感慨,一边打量这间小小书房,采光充足,疏阔亮堂,书桌上还讲究地放着一钵绿葱葱的萱草,是个读书的好地方。“阶前忘忧草,乃作贵金花。”讲的就是萱草。旧时书斋里总有几盆萱草,据说其香味可以防虫护书。

只可惜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沙发,不知被我的同屋坐了多少次,略微有些凹陷。我想一想,将宜家的白色躺椅搬进来,斜靠在上面看书,或敲电脑,再惬意不过。

但愿我能与沙发的主人和睦相处。

想到这里,我走到隔壁,试探着敲了敲门。果然,如王小姐所说,房间里没有任何回应,同屋不在家。

哇,这小天地,此刻完全属于我了!

我立即奔进浴室沐浴更衣。

在家的时候,我最喜欢穿旧的松身T恤,只有这样,我才觉得最舒服没有束缚,仿佛连时间也和旧衣裤一起变得缓慢闲适。

我在厨房墙壁上发现写满各种外卖电话号码的小贴纸。

彼时,我并不懂得这些字条背后所代表的无奈,还以为同屋也和我一样,是个懂得享受的懒人。

我拨电话到附近便利店,要了一打啤酒。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些同屋的食物和牛奶,我将它们放到左边,划出右边的位置给我买的啤酒。

十分钟后,我打开一罐啤酒,坐到花园的白色藤椅上,开始享受属于我的宅女时光。

年轻人,最怕独处。空荡荡的房间好似黑洞,能吞噬人的灵魂,所以,大多年轻人恨不能二十四小时待在人多的地方纵情玩乐。如果没人陪伴,留在办公室加班也是好的。

可是在我看来,人越多的地方反而越孤单,交际应酬也是一种负担。反倒一个人待在家最舒服自在,安安静静翻会儿书,看两张碟,听听音乐,浇浇花,不知多有意思。

立辉说,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不会害怕独处。我想,我的心也在逐渐变得坚强。我不再怕直面内心阴暗的角落,已学会冷静地与自己对峙。

说实话,我的酒量确实让人不敢恭维,在夹着茉莉花清香的微风里,我有一点醺醺然,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蒙胧中,我还在想,我早猜到这白色的藤椅适合打个小盹儿,偷浮生半日闲。

我睡得正香,蒙胧中鼻端痒痒的,像有个人在对着我的面颊呵气。

扑面而来的鼻息中,有淡淡薄荷草的凉意。

我心里一慌,条件反射地睁开眼睛,自椅子上跳起来,不想脚下一滑,顷刻失去重心,身子直愣愣往后一仰,后脑勺咚的一声磕在一株桂花的盆沿上,整个世界疼成一片混沌……

可是,眼前却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只有我一人,狼狈地横在正在阳光下自在地蓬勃生发着的小花园里。

虚惊一场。

我嘟囔着,摸着后脑勺,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到厨房,自冰箱里拿了罐冰啤酒敷在脑后——按照我一贯的经验,脑后铁定会肿个大包。

果然,这天晚上,我只能趴在床上睡觉,整个后脑火辣辣地刺痛,像被人剜了个洞,又灌进半瓶辣椒水。

我打电话同立辉哭诉,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自作孽,不可活!”

刚开始恋爱的时候,我手上划个小口,他也心疼半天,捧着我的手指反复察看,同时轻轻吹气,仿佛他是神仙,随便吹口气,就能愈合伤口,活血化瘀,止痛生肌。然而,等见多我隔三岔五磕磕碰碰,新伤重旧伤,大伤叠小伤,他就慢慢见惯不惊,然后习以为常最后变成现在的冷嘲热讽。最近,他尤其爱嫌弃我,说我性格粗鲁,又敏感多疑,一惊一乍,毛手毛脚,一切都是自找的。

难怪别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久病床前也无真爱!

“喂,我已经头破血流,你还雪上加霜?”我觉得十分憋屈。说给他听,不外乎想听两句贴心的安慰,没想到反而换来几句讥讽。

“没有落井下石已经算对你厚道了。”立辉硬邦邦回应我,“四舍五入三十岁的人了,难道还要人来教你怎么走路?真不知道你这二十多年怎么活过来的。”

两句话,呛得我七窍生烟,我噘着嘴不说话。

立辉见我沉默不语,又开始不耐烦,“没话说了?没话说我挂电话了?”

我还是倔强得不肯说话,他难道对我就不能稍微有点耐心吗?我心里还没有抱怨完,他已经无情地挂了电话。

电话里嘟嘟的忙音,伸出无形的触角,探进我的心脏,勾扯一线细微的疼痛,并不强烈,却又绵绵不绝,像夏日盘绕生长的藤蔓,很快将我整个身体缠缚起来,一点点收紧,再一点一点挤出我身体里的氧气,令人呼吸不畅。

我欲哭无泪,只得张开嘴巴,准备深呼吸,将自己从这缺氧一般的难过里解放出来。然而手机铃声又响了,我接起电话。

“你买药油搽了吗?”还是立辉不带感情的声音。

只一句话,我顿时觉得体内又氧气充沛,呼吸顺畅了。真是贱啊!

“没有!”

“那还不去买?”

“你买给我嘛。我不方便去买。”我尝了点小小甜头,便得意忘形。

“你头晕想吐吗?”立辉的声音终于有点温度。

“不想。就是疼。”我老老实实回答。

“那你为何不方便?”

“现在时间有点晚了——”我太笨了,居然不找个令立辉无法反驳的借口。

果然——

“难道我去买,时间就不晚了?小姐,你以为我过的不是北京时间?”立辉又开始不耐烦。

“可是——”

“没有可是!你是伤了头,又不是伤了腿!”立辉又开始叨念他的大女人经,“你不是天天嚷男女平等吗?男人跌破了头,自己爬起来买药搽,女人为什么不行?难道你们女人没有男人陪伴,就不去医院看病、不买药,只能躺在床上等死?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怎么办?”

我立即心虚无语。好吧,我承认,每次立辉说他的大女人观点,我就束手无策。真的,女人一方面叫着男女平等,一方面又不肯放弃女人作为弱者的时候被男人宠着捧着的特殊待遇,不是不矛盾的。所以,每次立辉拿这个对付我,我便实在没话可说。

挂了立辉的电话,我气呼呼捶了几下床板,可惜没解气,反而震得脑袋更疼。趴在床上,我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眠,半是生立辉的气,半是因为头疼得厉害。

我疑心这样趴着睡一晚,我原本就没什么起伏的胸部会更平坦。也许还有内陷的隐患。想一想,还是得到附近觅个药店,买点药油。自己何苦为难自己呢?

我换了鞋,到公寓附近转悠。居然走了整整二十多分钟,才找到一家小药店。我兴奋地走进去,一口气买了三种药油。我捧着药油迫不及待地离开,恨不得将三种药全都敷上好立即消肿。

“小姐,找你的零钱——”身后店员大声喊。

这句话再熟悉不过了,从小到大,我不知道听过多少次。我想也不想,立即转身,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接过店员递上的零钱。我现在如此之穷困潦倒,居然还能忘记找零,难怪立辉恨铁不成钢。

“净植,你又忘了拿找零的钱?”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凑近我。

有点耳熟!

我转过脸——居然是我的前任男友,李力。

“怎么买这么多药油?”他笑眯眯地将脸凑到我跟前,一副我同他很熟的样子。

当然,我们曾经确实很熟,感情好的时候也曾烈火烹油。可是,分手四年多,我连他的声音都快分辨不出来了。然而,他摆出一副心无芥蒂的样子,我又何必表现得小肚鸡肠?

故此,我也笑眯眯回答:“刚才不小心,摔了一跤!”

“你怎么还那么糊涂?”他熟稔而毫无顾忌地伸出手,在我头上拍了一下。

“哇——”我痛得跳起来,身子往后一仰,又差点摔倒。幸亏李力眼明手快,一把揽住我,我才幸免于难。

“我又没用力,你反应那么大干吗?”

我疼得说不出话,只拼命捂着后脑,眼泪都涌了出来。

“我看看。要不要这么夸张啊?”李力硬把我护住脑袋的手掰开,“呀,你头上肿好大个包啊。原来你摔到头了?很疼是吗?要不要去看医生?我马上送你去!”

他又关切、又心疼、又着急的样子,仿佛我还是他的女友。

“不用了。”我有点感动。

“那,我扶你过去坐坐?”他指指路边花园的街椅。

“也不用啦。”我开始觉得他有点体贴过头。

可是他已经不由分说,挽起我的手,妄图扶我走过去。

要不要这么夸张啊?我还没有残废呢。我轻轻挣脱他的手,“真的不用了。”

“那好吧。对了,你怎么会在这儿买药?”李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我看看自己,一身居家旧T恤,骗不过任何熟悉我的人,只得老老实实回答:“我住附近。”

“男朋友家?”李力表现得有点敏感。

我不想解释,可是也不想说谎,“我自己家,刚搬过来。”

“哦,我女朋友家也在这儿附近。”李力忽然想起什么,指了指站在他身边的一个女孩,“我女朋友唐恬恬。”

我这才发现,他身边一直站着的女孩并不是在排队买药,而是一直在耐心等我同李力说完话。

“唐甜甜?”我忍不住打量她。二十五岁上下,大眼长睫齐刘海,模样倒真的挺甜,难怪取了个甜得发腻的名字。别人都说,初次见面,实在找不到话题寒暄,可以夸对方名字好听,我照本宣科,“哇,你名字好甜,人也长得很甜。”

她好脾气地解释:“是恬静的恬。”

“哦。”马屁拍在马脚上,我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

“没关系,不知道的人都会误会。”她笑得十分温婉,仿佛完全没看见刚才李力同我亲热的举动,可是眼角眉梢又分明压抑着某种情绪。

我突然觉得她的举止似曾相识。

“恬恬,你先回家,我送送净植,她头受伤了。”李力丝毫不经得两位当事人的同意,便已经帮我们俩都做了决定。

“不用了。”我看见唐恬恬脸上隐忍的不快,赶紧说。

“一定要!你一个人走回去,我不放心。”李力很认真地说,“天很晚了,让我送你。”

我看了一眼唐恬恬,她脸上的表情分明在说:我也是一个女孩子。

可是,李力却看不见。

唐恬恬赌气地转过身走开。

我只得硬着头皮同李力一起回家,并善意提醒他:“你这样,你女友会不高兴的。”

“为什么要不高兴?”李力不解。

“她也是一个女孩子呀,这么晚,她回家也很不安全。”我说。

“她家很近啊。”

“你又不知道我家在哪里,怎么知道她比我近?”我有点想笑,他分明强词夺理。

“你受伤了。”

“她也在生病,不是吗?”我清楚地看到她手里拿着一大包药。

“小感冒而已,不碍事。你可是撞了头哦,说不定会晕倒在路上。”他分辩。

“你倒是考虑得很周全嘛。”我笑笑,不好继续推辞了。

我的现任男友,可没有担心我会晕倒在黑灯瞎火的马路上哦。

慢着——

我残存的记忆告诉我,李力似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珍视紧张过我。难道他还对我留有余情?不,我清楚地知道不可能。

四年前,我亲自逮到他同前任女友坐在情侣卡座喝咖啡,他的手熟练地搭在她的腰上。那一幕差点刺瞎我的眼睛。

一开始,他同我说,她只是他的旧女友,分手后只比普通朋友略亲密一些。虽然,他看她的眼神,比看我温柔十倍,可是我想,那是歉疚的眼神,因为他曾经伤过她的心。我告诉自己,只有小心眼的女人,才会吃前任女友的醋。他都不要她了,我还瞎紧张什么?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她家的水管坏了,他赶去修,扔下我对着漏电的洗衣机手忙脚乱;她生病了,一个电话,他便赶过去,又买药,又到医院陪护,留我一个人对着电视哭一整晚……太多这样的事情,让我忍无可忍,我觉得,在李力的眼里,我全身加起来,也比不上他前女友的一根脚指头。

果然,最终我看见了他搭在前女友腰上的手。

于是,我也成了他的前女友。

我终于想起,为何我觉得唐恬恬的表情那样熟悉,那些嫉妒的、隐忍的表情,我在镜子里看见过无数次。被背叛的感觉,如同被毒蛇咬过,令人永生难忘。所以,我选择了成立辉,尽管他不温柔、不体贴,也不会说甜言蜜语讨女人欢心,可是他忠诚可靠。更重要的是,他没有一个可以威胁到我的前女友。

也许,在很多男人眼中,再差劲的女友,一旦成为前女友,也会立即蒙上一层特殊的光芒,变得可爱起来。比如,李力。

我叹口气,没想到此刻,我也沾了前女友这个身份的光。

李力小心翼翼地将我送到楼下,关切地问:“要不要我陪你进去?”

“不用了!”这个晚上,我到底说了多少次“不用了”?

“好吧,改天我来看你。”他有点失望,仿佛我应该邀他进去喝杯咖啡。

我没有蠢到以为他想旧梦重温。我们的旧梦里,并没有多少好回忆。

“改天再说。谢谢你送我回家。”我迅速挥挥手,果断地同他道别,闪身进门,砰地用力关上门。

真解气!

多少次,我拦着他,不让他去找前女友,他也是这样用力将门关上,将我隔绝在被遗弃的世界里。

看,当时那样向着她,此刻,他照样换了新女友。

也许,对于男人来说,前女友就是一件旧物,用得久了,多少有点感情,故此难免留恋。而新女友光鲜刺激,自然魅力难挡。最怕是半新不旧的女友,感情不够深,新鲜劲头又已经过了,身份最不讨喜。唉……

我以为,大度的我已经将一切忘记,没想到前尘旧事依然历历在目,耿耿于怀。有些伤疤,看似已经结痂,其实暗地里已经腐烂化脓,溃成终生顽疾,一不小心牵动,虽不至于痛彻心扉,可也像风湿发作,酸痛如蚁噬。比起李力对我的伤害,现在更让我疼的是我头上的大包,我一边对着镜子涂药油,一边痛得龇牙咧嘴,怪叫连连。要是有人在房间里看到我扭曲变形的五官,一定以为活见鬼了。

我庆幸我的新室友不在,否则我这般鬼哭狼嚎,还不颜面尽失?

药油果然有效。搽上后,凉凉的,仿佛真的有张嘴,一直对着我头上的包,轻轻吹啊吹啊……疼痛也消减了,变得舒服了不少。

而且这风吹着吹着,我好像又闻到白天那股清幽幽的薄荷草的味道……

我的眼皮慢慢变沉,躺在沙发上一不小心就滑进了梦里。

睡到半夜,我隐约听见轻微的关门声,还有哗哗的流水声,我蒙胧地想,大概是我的新室友回来了,我躺在沙发上也太有碍观瞻了,明天一定要道个歉。

可惜,我一觉睡到日上三竿。等我爬起来,家里又已经静悄悄了。

出于礼貌,我敲了敲室友的门,无人应答。我莞尔,倒乐得享受这独处的空间。

我洗了个澡,发现后脑勺的肿与痛都已消减不少,心中也松了口气。

我一边吃早中饭,一边盘腿对牢电视,准备看一部感天动地的爱情大片。我最容易被那些生死相许的爱情故事打动,因为生活里不会真的发生。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连对方有口气都无法忍受,更何况为他去死?

我刚刚酝酿好一滴泪,噙在眼中,手机便响了。

我扑过去接起,“喂?”

“你又在家里装林黛玉?”听出我声音里的哽咽,老友夏皙敏立即挖苦我。

“我不过花几块钱,买点虚幻的感动而已。”我赶紧解释。

“我打你座机,房东说你搬家了。”皙敏八卦地打探,“你失业这么久,还有钱搬家?”

我立即忍不住诉苦,将前因后果详细说与她听。皙敏一向好奇心重,果然沉不住气,“我马上过来。”

不过两刻钟,气喘吁吁的夏皙敏已经出现在我跟前,旋风一样,在我屋子里乱逛,东摸西捣,甚至还凑到门缝里,准备窥视我的芳邻。

“没人在!”我拖开她,将她领到花园里。

皙敏立即霸占了藤椅,我只得坐在台阶上,仰着头同她说话。

我们八卦了半天,不外是揣测我的室友到底是何方高人?或者矮人?

可是,仅仅凭着我和他一天的“同居”生涯,实在八卦不出个名堂。

我们的话题又转移到皙敏的老公身上。

皙敏是我高中同学,人不如其名,既不白皙,又不灵敏,可是偏偏运气好得出奇。她父亲是一家银行的行长,家境不知多优越。高中毕业后,皙敏便到国外镀金,回国立即进入最顶尖的4A公司实习,并顺理成章留下。

她谈过几次恋爱,每次都由她扮演负心人。前年,她遇到一名真正的英俊小生,恋爱不到半年便顺利结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老公聂小生比立辉还不解风情。故此,皙敏抱怨多多,在我听来,犹如魔音入耳。

“大小姐,拜托换个话题。”我实在顶不住了。

“好吧,我说个你感兴趣的事。”

“哦?”我的好奇心也被勾起。

原来,皙敏公司有个小组要招人,虽然是服务我不喜欢的客户,但这世上哪有完美的事?

理想在生存问题面前,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过两天,皙敏引我到公司面试,途中遇到一名瘦小的算命瞎子,缠住我不断说:“小姐,你面色不好,印堂晦暗,怕是有大劫。”

“你瞎了眼,还能看人面色?”皙敏忍不住调侃他。

瞎子一张老脸涨得通红,白眼上翻,气呼呼地说:“看不看得见,和眼睛无关,而是看用不用心!我用心眼看人,当然能看透凡人看不透之事。而你们,空有一双眼睛,却连眼前人也看不清。”

这句话,倒说得有几分意思。用肉眼看人,同用心眼看人,大概真的会有区别吧。有些人,初初相识,却仿如相知一生;而有些人朝夕相处,却仍如路人般陌生。

瞎子见我不说话,又缠上来,“小姐,你最近运势低迷,让我帮你化解。”

“我天天倒霉,已经习惯了。”我笑嘻嘻推开他。

“你命里黑云挡日,恐见鬼啊。”他干脆恐吓我。

我耸耸肩,一语双关回敬他,“我凡胎肉眼,怎么可能见鬼?鬼这种非凡之物,要你这种多了个心眼的人才看得见。”

“看不见,不等于它不在。”瞎子仿佛没听出我语气里的讥讽,继续同我瞎掰。

“那我要怎么化解?”我忽然有点好奇,也许这世上真有方外高人混迹于市井走卒之中。也许这一脸猥琐的瞎子,就是我霉运的终结者。

“这个化解之法,可不能白说,你得给五十块钱。”瞎子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

我顿时失望极了,谁会相信五十块钱买来的忠告?

皙敏粗暴地推开瞎子,“骗子走开!”

“小姐,你得让我有口饭吃,我才有力气替你化灾挡劫啊。”

“你不是有天眼吗?怎么不去买彩票?”皙敏已经不耐烦,“走开!”

“冥顽不灵!”瞎子嘟囔着走开,“你们会后悔的!”然后又开始向其他的路人搭讪。

我犹豫了一下,说:“皙敏,我会不会错过了一次花五十块钱就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

皙敏忍无可忍,“林净植,只有无知妇孺才相信命运。”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我有一日还会回来求这个被我们捉弄取笑的瞎子。

命运有时候就是这样难以捉摸。

好在,我的运气并没有像瞎子说的那样坏。在皙敏的推荐下,我很快通过了面试,并且成为皙敏的同事,解决了生计。虽然我和皙敏不同组,但却每天都可以见面。

我笑嘻嘻地同皙敏说:“但愿我不会害得你们公司也‘结业’!”

夏皙敏立即嗤之以鼻,“难道老天爷为了捉弄你一个人,要让整间公司的人陪你失业?你以为你是谁,这样被老天爷器重?”

我摇摇头,一帆风顺的夏皙敏,怎么可能明白我的境遇?我这种人,是和霉运一起降生的。我老妈怀我到七个月的时候,只轻轻崴了一下脚,居然就小产了。自此,作为这个世界上运气最差的女人,我便开始了狼狈不堪的人生。

比如,差一分就考上梦寐以求的大学。再比如,莫名其妙吃到过期罐头,食物中毒。或者,常常鬼使神差,左脚绊右脚,摔得鼻青脸肿。又或者,我爱的人不爱我,爱我的最后也劈腿。尤其是最近,好不容易升了职,公司却解散了。昨晚就连看本书,也被薄得吹弹可破的纸页划破手指,鲜血直流。

唉!

没时间怨天尤人,我立即轰轰烈烈地全身心投入到新工作中。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我都与新同事们在办公室鏖战。每天忙到凌晨三四点才回家,有时澡也来不及洗,便睡死过去。中午起来,匆匆塞个面包,又去赶工。

工作多到连抱怨的时间也无,我像一个被鞭子抽得团团转的陀螺,已经无法停下来。好在,立辉天天见不着我,也不着急,一天只通一次电话,偶尔还嫌我罗嗦。我可以毫无顾忌,全心全意扑在工作上。

等到忙完一个月试用期,我才发现,我仍然没能与我的室友打上照面。

都怪我作息时间太不规律。

这天终于可以准时下班,我推掉立辉的约会,赶回家中。同住一个屋檐下,出于礼貌,我该主动打声招呼。

我坐在客厅等他,一直等到眼皮打架,也没等到他出现。

睡到半夜,太阳穴开始狂跳,隐隐疼痛起来。一晃神,我听到客厅深处啪的一声闷响。我翻身跳起,一把拉开卧室门,外面一片漆黑,只有一点微弱的光线从厨房透出来。一股寒意顺着背脊爬上来,我蹑手蹑脚向厨房靠近,是同屋吗?

可是——黑暗中,只有冰箱门半开着,像一只张开的蚌壳,吐出诡异的暗光——什么人都没有。

我捡起地上掉的一盒牛奶,查看了一下生产日期,是昨天的。牛奶不是我买的,证明至少昨天,或者今天,我的同屋在家。我松了口气,检查了一下冰箱——大概是门有些松动,自己弹开了。

我环顾一番厨房,朦胧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一应炉具都泛着冷光,越发显得幽深,却无任何别的异常。

可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黑暗中,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正紧紧盯着我。

那种被窥视的感觉,就像有一条冰冷湿滑的毒蛇附在你背后,嘶嘶地吐着猩红的芯子,白森森的毒牙下一刻就会戳进你的血管,令人不寒而栗。

我侧耳听了一下,房间里静得可怕,我赶紧溜回屋锁了门继续蒙头大睡。

早上醒来,我发现那盒牛奶已经空了,被压扁扔弃在垃圾桶里。

什么时候同屋回来了?

我去敲他房门,无人应答。我又将耳朵贴在门上——无任何动静。

我叹口气,写了张小字条,贴在他门上。

可是晚上,我同立辉约会完回家,那张字条还在门上。

我仍然没见到我的同屋。

迎接我的,只有那永远关闭的房门。

一连两个星期都如此。

真奇怪,如果不是冰箱里的食物偶尔更换,我会以为,屋子里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人。

我同立辉诉说我的疑惑:“周末,我成天在家,也不见他回来。”

“也许人家根本常年在外,很少回家。”立辉安慰我。

“不对!冰箱里每周更新新鲜食物,有时半夜,我会听到隔壁卫生间马桶抽水。书房里的书,也时有增加。”

“是吗?也许对方总是上夜班。”立辉丝毫不觉得奇怪。

“可是,有几次我通宵坐在客厅等——”

“喂,林净植,你尚且没有整晚等过我!”

“别多心,我只是觉得奇怪,为何同在一个屋檐下,我却始终见不到他。”我挠挠头,深感困扰。

“林净植,你尚未与对方见面,已经整晚在谈论他……”立辉又不耐烦了。

我只得打住话题。我不敢告诉立辉,我总觉得暗处有双眼睛在盯着我。

又过了两周。

情况丝毫没有改变。

那扇永远紧闭的房门已经成为我的一块心病。

连皙敏每日同我打招呼的话都已经变成,“你今天见到他了吗?”

“没有。”我只得重复同样的答案。

我一度迷恋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难道我同此人的生活,也同书中一样,巧到永无交集?

不,肯定有。

但对方似乎特别安静沉默,一点声音也不愿意发出,我能感觉到,他根本不想同我有任何接触,甚至是竭尽所能在回避。

可是,很多时候,就算家中只有我一个人,我也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被窥视的感觉,仿佛有双眼睛,一直好奇地盯着我,一眨不眨。那奇异的第六感,令我坐立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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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爱情的房间(精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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