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五人小分队
叶天冷冷的笑了一下,紫葫芦之中的蚂蚁,早已经悄然无息四散开来,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包围圈,那大秦兵士全部都包围其中。
一击必杀,三十人,一个不留。
随着叶天意念一动,那些早已经潜伏在暗处,严阵以待的上品蛊虫小蚂蚁,瞬间周身闪动着蓝色的荧光,从四面八方洪勇而来,张牙舞爪,犹若厉鬼一般。
蚂蚁的速度很快,快到那些疲惫不堪的兵士还在打盹,瞬间就被灭杀了十几人。
一地白骨出现,血腥气息瞬间让剩下的所有人都神经绷直。
“有情况……”
到底是训练有素的大秦兵士,反应很迅即,当他们发觉蚁群出现,下一刻皆是猛然站起,举起手中的篝火聚在一起,缓缓后退。
到了此刻,火把就是他们活命的依仗。
蚂蚁怕火,他们来的时候,将军已经交代过了,现在看到这成千上万,黑压压的蚂蚁,令他们头皮发麻。
管不了那么多了,烧吧。
大秦兵士皆是一脸惶恐的举着火把,试图烧死围上来的蚂蚁,但是在火把的烈焰接触到蚁群的一瞬间,他们彻底就傻眼了。
蚁群顺着火把的火焰,瞬间把他们扑杀在其中。
这些蚂蚁不怕火了?
大秦兵士到死都没有想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啊……”
随着一声凄惨的叫声,三十名大秦全副武装的将士,顷刻间化作了一地的白骨。
血月之下,那些浸泡在血水之中的白骨,就好比是地狱弱水之中沉浮的冤魂,山风吹过,荒林躁动,树叶飒飒作响,堪比百万恶鬼在低声痛哭一般凄惨。
很血/腥,很残暴。
这就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屠/杀,但是叶天没有选择,生死险境,本就是以命相搏,你不杀人,人就要杀你!
叶天脸上看不出一丝表情波动,他全然不理会地上那些白森森的尸骨,只是蹲在地上,用紫葫芦装着地面之上流淌的血水。
收集完鲜血,叶天背起紫葫芦,脚下聚集处黑压压的蚊子,他腾空而动,腾腾几步就窜到了一棵大树的树梢之上,继而双眼微眯,紧紧的注视着四周。
刚被灭杀的兵士,是根据之前兵士发射的信号,一路追到这里,但是因为荒林之中不好辨别方向,他们走岔路了,没有能够到达准确的信号地点。
但是纵然如此,他们的整体大方向没有改变,就是朝这个方位来的。
收到信号,日夜兼程的赶路,第一批人到了这里,那么其他人决然就在这不远处。
叶天察看了一下自己的血灵之力,还有62点,完全可以再次灭杀一队大秦追兵,然后就此遁去,休息一番,藏在暗处伺机而动。
他的判断很正确。
秦人尚武,以军功论爵位,战乱年代,普通兵士只要骁勇善战,皆会封官晋爵,一跃成为人上之人,光宗耀祖。
所以,在大秦平定六国的年代,当兵是最有前途的职业,一战斩敌数十人,数百人,军功加身,衣食无忧,这也是秦兵勇猛的一个原因,他们都是在用命,换自己的荣华富贵。
可是现在的情况比不得往日了,六国被灭,天下统一,很少有战事发生,不打仗了,得到战功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当兵也就不那么吃香了。
这次好不容易秦王暴怒,颁布诏令,击杀叶天,赏金五千,食邑百户。
这可是千载难逢建立军功的机会,好多人甚至都托关系走后门,抢着要来追杀叶天。
这次来了三千秦兵,但是机会却只能一个,谁抢到了,那就是谁的。
所以,当看到有人发射信号,说是发觉到了叶天的踪迹,所有追兵小分队都是拼了命的赶路,唯恐落后别人,被别人抢了功劳。
叶天凶名在外,在午门灭杀数百大秦将士,策马扬鞭杀出咸阳城,的确不好对付。
但是叶天所运用的手段,就是控制一些蚂蚁,蚂蚁怕火谁都知道,在午门那些兵士是吓傻了没有发现,但是现在这些兵士都是有备而来,手中举着火把,纵然有成千上万的蚂蚁,一火之下,全部飞灰湮灭。
没有蚂蚁的阻挠,这些大秦兵士还真就不信杀不了一个十五岁的羸弱少年。
富贵险中求,叶天之前盗墓有句名言:怕死别当盗墓贼。
而这些大秦追兵也有自己的名言:怕死别当兵!
山林很空旷,有点风吹草动就能传很远,刚才有名兵士被蚂蚁啃食瞬间喊一嗓子,若是有追兵在附近,肯定能听到。
叶天本以为追兵听到凄惨的叫声,会隐藏起来,或是发射信号通知援军,他顺着信号的方位过去,将他们一举灭杀。
可是他实在没有想到,这附近还真有一队追兵,他们听到了凄惨的叫声,没有隐藏,也没有发射求援信号,而是晃动着火把,急速的朝这个方位追了过来。
“一,二,三……五个人?”
叶天数了一下晃动的光点,确定就是一个五人小分队。
五个人就要来杀他?还跑的那么快?
你特码逗呢。
“老子怎么突然感觉到自己被人狠狠的鄙视了一下?你特码的!”
叶天倒是气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