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样少年的神话

1、花样少年的神话

吴尊来自文莱,一个既神秘又迷人的地方,就如他能迷倒粉丝们的魅力所在;虽他不是文莱富甲一方的王子,但他却是台湾电视剧里新一代白马王子,因吴尊已相等于普遍少女们的“完美男友”化身,所以早前他到**做宣传,吸引了2000人去看真人吴尊,是否真的如此完美。不过成功的背后,并非唾手可得,当日他只身到台湾闯娱乐圈时,以闽南语及英语作为母语的他,对汉语一句都听不懂,所以他常怕说错话被取笑而变得沉默,甚至他很努力去学汉语讲对白,怎知最后导演找来配音员取代了他的声音,人在异乡倍感孤单,令他一度意志消沉,不过难得出外看天下,他又怎肯轻言放弃?所以吴尊很想和大家分享关于“一个人在异乡打拼”的故事。

“娱乐圈生活,把我的人生都改变,从来没想过自己可以这么幸运,能得到这么多爱护我的Fans,或许是在天上的母亲对我的庇护吧,所以我更加要珍惜,我这个经常令她担心的儿子已长大了,更加找到自己目标,希望做一个成功的艺人,请你放心呀!妈妈。”

自小喜欢打篮球

每次当我告诉大家我来自文莱,大家都会好奇的问:“是不是可以娶很多老婆?是否到处都是石油?那里的人全部都家财万贯吗?”在别人眼中我住在一个神秘地方,不过对于我来说,文莱是一个很安定又保守的国家,从爷爷年轻那一代开始,已在文莱定居,一直过循规蹈矩的生活,只是疯狂地喜欢打篮球,当年我最迷米高佐敦,试过一个人飞到美国为了看偶像的告别赛,因为我知道如果没有看过,就会是我一生中的遗憾;当然结果要被家人痛骂,但做了疯狂的事情,的确要付上一点代价的,我以前更是文莱篮球国家队成员,我12年前还与姚明打过比赛,当时只觉得他好高,也很厉害。

郭富城鼓励入行

中学毕业后,我到了澳洲读大学,一向只懂运动的我,从没想过当演员,你们知道谁最早鼓励我入行吗?答案是郭富城。因当年我在澳洲读书,在一家餐馆遇到他,他与我的朋友相识,当时他见到我就跟我说:“你可以做演员,别浪费了自己,有机会就要试试呀!”但当时也没放在心,反而是毕业后返回文莱开了一家健身院,因为在文莱,国民对健身不太普及,尤其是女性更加不习惯去健身院,所以我好想提倡健身文化。

母去世改写一生

以为自己就以推动健身作为终身职业,却因母亲的去世,让我遇到人生第一个打击,什么都不愿做,每天都在发呆,令到家人与朋友都好担心,有个朋友一直都认为我应去做演员,所以为我铺路到新加坡当模特儿,为了不让家人担心,我就答应去新加坡,目的就是换一换生活环境,却遇上了Ella的姐姐,她说正为台湾一出电视剧找新面孔的男主角,所以看中了我的外形,很符合剧本中的男主角,于是我就去了台湾拍《东方茱丽叶》,与林依晨及任达华合作。

拍摄剧集前,我几乎连汉语都不会说,但为了做好演出,所以我每天都要学国语,还要天天把剧本对白念熟,一心以为自己的努力会令导演接受,让我亲自说对白,怎知剧集推出时,最终还是找人来为我的角色配音,因有些对白,他们根本听不懂我在说英语还是国语,我也明白自己的缺点,所以亦不能怨,但也因这样,令我变得更沉默,天天又在发呆等工作,好怕别人取笑我的毛病,这是我人生第二个打击。

呆子变做“管家婆”

还以为很快就要返文莱了,因没人再会用一个发音不正的演员,不过经理人公司没有放弃我,还把我与老友汪东城、辰奕儒及炎亚纶组成了“飞轮海”,一边合作唱歌,又一边分开拍剧,他们都比我早一点出道又拍过剧集,所以最初以“飞轮海”一起演出时,他们的Fans尖叫声好利害,但到我出场就没有了,虽然有点尴尬,但我告诉自己:“你的确不及师兄们呀!所以要更加努力,别拖累他们的成绩。”

所以现在大家在我出场时,还有掌声留给我,真的很感谢,我更深深感受到这些掌声得来不易。入行18个月,最庆幸身边多了3个爽朗的好朋友,他们令我变得开朗,虽然在他们口中,我好比“管家婆”般啰唆,但只要见到他们,我的心情就会更好。

喜欢Ella无触电

入了娱乐圈,可以说最不习惯是经常要公开自己的感情生活,当然工作狂的我,现在只有“过去式的爱情故事”,最深刻就是在中学毕业后认识的初恋女友,我曾经为她放弃了在澳洲读书,因太牵挂而在澳洲读了一年书就跑回文莱不肯走,当然到最后,爱情与学业之间我选了学业,不过这种傻气的日子还是难以忘记的。

至于与师姐Ella(S.H.E成员)的绯闻,我想她的爽朗、乐天,真的让我很喜欢跟她相处,但却没有触电感觉呢!这种电流还是未激活,所以我们该是做朋友更适合呀!

吴尊是谁?是那个第一部剧就跟林依晨搭档的男孩;说是台湾当红男子组合“飞轮海”中最书卷气的男生;吴尊——就是人气直逼F4、蹿红最快的台湾偶像剧男生!

被粉丝们昵称为“尊美人”。因为太受喜爱,他代言的一款眼镜成为台湾学生最普遍的装备;因为蹿红太快,有台湾媒体报道,接拍《花样少年少女》续集时,他的身价已经翻了两番……

所以,你还在落伍地问——吴尊是谁吗?

尊美人的前身:文莱国家篮球队员和一家健身馆老板。虽然被外界和队友评价为有些“娘”,但吴尊坚持自己很“Man”,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运动员。

“我以前是国家队的队员,”说起这段经历,吴尊感觉特别骄傲:“对了,我之前跟姚明打过球。”

虽然事情发生在12年前,但吴尊印象还是非常深刻:“12年前的一个东南亚比赛,那时候他代表中国,我代表我们国家(文莱),那次我们没有沟通,只是打球,他也不是现在这么有名,因为那时候我们都还是小孩子,不过我很记得他,他长得高又打得好。”

吴尊从小就打篮球,最崇拜的偶像就是迈克尔·乔丹,“我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坐飞机跑到美国去看乔丹打篮球,谁也没告诉,就自己去了,因为那是他最后一场,我觉得再不去就看不到了。”现在虽然到台湾发展演艺事业,但吴尊很得意地说:“我要是回去,还是可以打国家队。”

中学毕业后,吴尊前往澳洲著名大学RMIT的商业系留学,不是国家队员了,改行练健身,结果练出一身健硕的肌肉后,就想在家乡文莱开一家健身馆:“2004年的时候吧,我就在家乡弄了个健身馆,整个开业的筹备都是我自己做的。”现在吴尊一个身份是艺人,另一个身份则是健身馆老板,不过具体经营工作就请人做了,虽然工作忙,但他坚持要把健身馆做下去:“因为我之前都很喜欢运动,很爱健身,我在澳大利亚读书时,常去那里的健身房,然后就觉得说,假如文莱有一间不错的健身房,那就可以带给文莱人一种比较国际化的健身文化,可以鼓励大家健身啊,有一个比较健康的生活。”

说到健身馆的会员,吴尊承认自己是最好的宣传:“嗯,男的女的都有(为我入会),不过我们国家女孩子都比较保守,所以还好啦。”

在文莱当健身馆老板、健身教练当得好好的,同学朋友却不断怂恿他去当演员,一直不够自信的吴尊在遭受一次人生打击后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就在那个时候我妈妈过世了,从小妈妈对我的影响很大,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她过世后,我的人生观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觉得人应该趁自己年轻的时候多去尝试一下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因为人生实在太短暂了。”

于是在朋友的鼓励下,吴尊去新加坡当了一名模特,“你知道,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很害羞很内向的,当演员对我的挑战实在太大了,而且我们国家是很保守的,所以我朋友就跟我说,你从做模特开始吧。我是觉得说我先当六个月的模特吧,然后就可以准备当艺人了……”

结果才做了两个月的模特,就在一次看电影的时候被台湾偶像剧导演发现,“抓”去做《东方茱丽叶》的第一男主角:“我挣扎好久啊,结果制作公司跟我说,不怕不怕的,那个男主角的性格跟你一模一样,你只要演好你自己就可以了,结果我就签约了。”

结果入行第一部戏《东方茱丽叶》,吴尊就和林依晨、任达华合作,自然是备受瞩目;随后在公司安排下和汪东城、辰亦儒、炎亚纶合作组成“飞轮海”,短时间内成为台湾最红的男生组合;紧接着,吴尊又和S.H.E中的Ella搭档出演《花样少年少女》,这一剧集成为当下台湾最热门的剧集,也让吴尊成为台湾票选的最帅男生第二名,以24.4%的得票率略输得票率有26.7%的言承旭,更有媒体爆出筹拍《花样》续集时,吴尊的身价已经翻了两倍,达到5万一集,成为“飞轮海”中身价最高的成员。

之后,吴尊俨然跻身台湾偶像剧一线小生行列。

“我想跟成龙(blog)大哥演电影”吴尊说自己入行时,最大的梦想就是希望能演电影,“我进这个圈子的时候第一个目标就是希望可以演电影,对啊,尤其是动作片,因为我自己蛮爱运动。”而吴尊的偶像就是成龙:“我希望可以跟成龙大哥合作,因为我觉得他的武打,那些动作片不错,又好笑又好看。”

虽然屏幕上深情款款,但吴尊说自己的上段恋情已经结束好久了:“最近的一个都好久了,是在澳大利亚读大学的时候,现在有联络,不是常联络,我跟她打电话说我当演员了,她吓了好大一跳,是啊,没有人相信的。”

自从与Ella合作后,吴尊与师姐Ella不断传出绯闻,要吴尊定义Ella,他说她是一个非常可爱的朋友:“她很开心,我觉得她很会照顾人,很会弄气氛,只要有她在大家就蛮开心的。”对于未来的另一半,吴尊说最重要的是感觉:“我觉得很难讲,可能那个女孩子很活泼或很文静,很难讲,假如我对她有感觉,就愿意牺牲一点,然后把感情弄得更好。”

吴尊的小秘密

关于文身

“那个是我之前在澳大利亚读书时文的,是一个古董的锁头,然后还有铁链啊,有个锁头套在那里。那个时候觉得蛮酷的啊,然后自己又健身,有一个文身也蛮不错的。”

关于早恋

“中学的时候吧,16岁。”

关于疯狂

“一个人坐飞机跑到美国去看乔丹打篮球,谁也没告诉,就自己去了,因为那是他最后一场,我觉得再不去就看不到了。”

关于家庭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他们都非常疼我,我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很支持。我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候说闽南话,我家是从祖父的时候移民到文莱的。”

吴尊自我剖白

我很认真

“我做事很认真,每件事都会尽力去做。”(吴尊为了演好跳高选手左以泉,跟随台湾跳高队练习一个多月,最高能背跃式跳过170厘米)

我爱运动

“我很喜欢运动,打球,健身什么的都喜欢,可能这样会让人觉得有活力。”

我会煮菜

“我以前在澳大利亚读书,很爱吃西餐,所以自己就学着弄,我蛮爱煮东西给大家吃的,可能这一点有些女孩子会喜欢。”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花样:飞轮海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花样:飞轮海
上一章下一章

1、花样少年的神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