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奇死亡
参加公安工作伊始,我就在内蒙古乌尔其汗森林公安局刑警大队当民警。虽说初到刑警大队时,接触的日常工作干起来很琐碎,很枯燥,让人总有些婆婆妈妈的感觉,却使我有幸接触到了许许多多让人拍案称奇的古怪案件——尽管那些案子并不大。
那年11月的一天,天冷的蝎虎,夜里躺在刑警大队值班室的床上,都能清晰的听到远处山上松树树枝被冻裂的“喀吧”声。大武和我缩在被窝里,是瑟瑟发抖。到了第二天早上6点多,我俩刚迷糊着,报警电话又甘寂寞的响了起来:电话是林场居民打来的,说是在复兴矿业有限公司厂区附近发现一个人,生死不明。接罢电话,睡意全无的大武和我赶紧穿衣服出现场。顶着纷飞的鹅毛大雪,我俩深一脚浅一脚的赶到现场,看到在复兴矿业有限公司场区外堆放废弃矿车零件的雪地旁,扬面朝天的躺着一名身体表面已覆盖了一层蓬茸雪花的人。走近后,大武和我才看清躺着的是一名身穿黑色羽绒服、年约40岁的中年男子,其脑后的雪地上还有一摊巴掌大的血迹。再一探鼻息,好嘛,别说呼吸,连肌肉都冻的梆梆硬,显见是死去多时了。一看出了人命案子,大武和我不敢怠慢,连忙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大队领导。40多分钟后,刑警大队大队长老陈便带领刑事技术人员驱车赶到了案发现场,并立即着手开展现场勘察及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由我们二中队的刑警负责核实死者的身份。一通忙活之后,我们很快查清死者叫王自在,39岁,原为某林业局工人,后因盗窃被判了3年徒刑。出狱后,饭碗也丢了,就在复兴矿业有限公司谋了个临时工的差事,聊以度日。这当儿,法医的尸检报告也出来了,死者系头部受到外力猛烈撞(打)击而导致颅脑损坏死亡。死亡时间为凌晨1时——3时之间。
看了法医的尸检报告,别说闻讯赶来支援的林场派出所的哥们纳闷,就连我们自己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大队管辖的这个林场人口不足万人,而且大部分青壮人员还常年在山里从事木材采伐或煤炭挖掘工作,留在家里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治安形势向来是非常平稳,就连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案子都鲜有发生,更别说是人命大案了。现如今,冷不丁的突然冒出这么一起不排除是故意杀人的案子,确实让人感到有些意外。不过,意外归意外,出了人命案子,作为警察,我们首要的任务还是尽快查明案情,抓捕犯罪嫌疑人。于是,在老陈的指挥下,我们刑警队的民警和派出所的同事们交叉组合,俩人一组,分头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经过我们一番仔细的调查,证实案发当晚,王自在曾与矿业公司的修理工郑敢江在公司宿舍内喝过酒,遂设法寻找郑敢江了解情况。说来好笑,当我们找到郑敢江时,这家伙仍旧是睡眼迷离,压根还不知道王自在出事的消息。待我们说明来意后,郑敢江吓的差点没从炕上掉下来,话也有些说不利落了,一个劲儿的赌咒发誓说“王自在的死与自己真没一点关系”。在我们的一再安慰下,郑敢江才停止了哆嗦,断断续续的回忆起昨晚他和王自在俩人喝了多半宿的白酒。喝到后来,郑敢江是人事不醒,蒙头大睡,根本不知道以后发生的事儿。在案件碰头会上,另几个工作组也了解到,死者来复兴矿业有限公司打工仅一个多月,平时除了好喝点小酒,没别的嗜好,也很少与其他同事或林场居民来往,基本可以排除仇杀或情杀的可能。那么,会不会是王自在遭遇**而演变成**杀人呢?很快,在死者裤袋里找到的50余元现金又否定了这个假设。
调查一时间陷入了僵局。转眼三天过去了,案件调查还是一筹莫展,急的老陈嘴上直起燎泡,林场派出所的余所长也是一宿一宿的抽闷烟。说实话,别说所长和老陈急,就连一向不拿什么当回事的我们都有些坐不住了:一点线索没有,这不等于是老牛掉井里——有劲使不上吗。林场的老百姓可都看着呢,这案子真要成了悬案,以后再到居民家串门噌饭,人家一问,那案子破了吗?咋回答。就说“啊,我没破”,多臊的慌啊。
话说到了第四天,雪霁初晴,艳阳高照。实在憋不住了的老陈拉着余所长又去现场转悠,看看能不能再找到些与案情有关的蛛丝马迹来。在现场,老陈和余所长又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周围的环境,还是一无所获。这时,老陈在偶然抬头的功夫,发现现场附近那堆因积雪融化而显露出黑糊糊身影的废铁堆的边角上,好象有什么东西折射出亮黄的光线。再定睛一瞅,感情是两个八成新的铜套。老陈用手一拎,嚯,每个铜套少说也得有50斤。“这帮败家玩意儿,这么好的铜也当废品乱扔。”老陈有些气恼,便让路过的矿业公司员工赶快把保管员老魏头喊来。不一会,老魏头乐呵呵的过来了:“警官大人,啥事啊,站这儿嗷嗷的喊。”“你自己看,这么好的东西,”老陈用手一指两个铜套,“胡乱扔,等被别人捡走了,你们再哭天抹泪的找我们刑警大队报案。”
“哎呀,我的大队长,这东西一直在库房里的呀。俺也不知道它咋到这疙瘩的,这东西值上千快钱呢,谁这么害人呐,这是。要让经理知道了这事,非得扣我们的工资不可。”老魏头直叫撞天屈。
“你等等,”老陈打住老魏头的话头,“你再好好回忆一下,这铜套啥时候从库房没的?”
“一直在库房啊。对了,头四、五天我下山去给我闺女送奶坨子,让郑敢江帮我管了几天,会不会是……”
老陈若有所思的扭头望着余所长:“伙计,我有个大胆的假设……”
在随即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老陈和余所长综合分析了现场未发现凶器、仇杀情杀均被排除等情况后,提出死者很可能是自己不慎摔到并导致死亡的推断。此推论一出,我们是瞠目结舌,脑海里就一个念头:匪夷所思!
不过,在请示公安局主要领导后,老陈和余所长还真就进行了现场模拟实验,并且还真就证实了他们推断的正确无误。原来,案发当晚,王自在下班后,百无聊赖,便约替老魏头看仓库的郑敢江到宿舍内喝酒。后来,郑敢江倒头大睡时,一旁独斟的王自在不经意的发现了郑敢江腰上别的仓库钥匙,顿起歹念,遂利用郑敢江腰上别的仓库钥匙进到库房内,窃取了一个直壁铜套和一个锥形铜套。此后,王自在将钥匙重新别在酣睡的郑敢江腰上,并趔趔趄趄的抱着两个铜套出了矿业公司,准备将两个铜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隐藏起来,以备日后变卖。不料,当其走到案发现场附近的简易路上时,由于过量饮酒,腿脚麻痹,加之天黑路滑,又抱着百十斤的分量,一不留神踩在了冰上,遂连人带物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并撞伤了头部。因当时正值黑天,无人及时发现重伤的王自在,贻误了最佳抢救时机,进而导致了整起悲剧的发生。
而事后在矿业有限公司仓库内提取到的王自在的足印,也为老陈和余所长推论的正确性与可信性提供了坚实的佐证。
不过,案子虽然是破了,但老陈和余所长还是感到有些遗憾。因为,如果不是在王自在摔倒后,那两个铜套恰巧滚到了废铁堆附近,并被大雪掩盖住,使技术人员在现场勘察时“忽略”了至关重要的它们,那么,全体参与办案的民警何至招那么大的急啊。
为这事,老陈回到刑警大队后,还专门开了个案件总结会议,通报了这起看似复杂、实则简单的案件,并深刻检讨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毛躁不实等问题。当然,他绝口不提自己嘴上起燎泡的那茬儿。也难怪,领导嘛,讲求的就是一份“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沉稳,这事传出去,怎么也有损老陈的名头,大伙都挺理解。
不过,最后这事还是传开了,罪魁祸首就是余所长。他老人家一次酒后吹牛时,嘴一秃噜,还是给老陈泄了密。这也正应了那句古训: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