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妈妈,妈妈,妈妈!
奥伦斯已经被梦吓傻了,他怕又是在梦中,这货是不是鬼变的?如果不是,世间哪里有这么美貌绝伦的女子?整个身上每一个地方都是如宝石般在闪光。
还是人家丽达,美女毕竟是美女,就从侧面都看出了奥伦斯的心里活动。
“奥伦斯,你在害羞,难道我们还是小孩子,或者刚刚认识不久,或者还没有那样嗨过?”丽达是一边说一边侧转身来用整个身心面对奥伦斯,并用手托起奥伦斯低着的头。
奥伦斯的表情果然快速地由阴转晴,他似乎还是有一点儿尴尬地撇开嘴巴微微一笑,把自己当做受到过丽达的委曲之后又被丽达满了他的小心,作出领丽达的情的意思。
你看看,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或者男人还是女人,是自己错了归自己错了,就是还傲气来着,这是他的梦,丽达自然不知。
在奥伦斯的眼睛里,此时的丽达为什么会比平时,或者比以前会显得特别的美丽漂亮?这是奥伦斯的错觉,这种错觉犯的人多,而且占非常的普遍性。
丽达摔晕之后就等于大病了一场,此时正是恢复阶段,全身由死色开始变得鲜活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奥伦斯看得比以前漂亮得多。
(正如现实生活中有人看到哑巴会做什么东西的时候,多数人都说哑巴为什么比正常人还聪明?他们就不会去想到哑巴只是失弃了说话功能,别的当然是和正常人一样聪明。正如比,一两岁的小孩会做什么妈妈就常在别人面前说起,旁人也跟着叫好,不就是年龄小吗。而长大了还只会这样那还不是弱智?这就是人看问题的方位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
女人给男人的错误还有一个致命的时段,那就是兜崽以后,她会显得更加温顺。如果你没有留神,或者她还没现肚子,你又没有听人说起她兜崽了,你包落入圈套,结果是自做多情,有时你会一直暗恋到她在现肚子,这时你才拿墙去撞脑袋。
这到不是她们从什么鬼地方学来的,谁个女孩子一兜上了就去学些这样的鬼玩意儿?那肯定是一种天生的母性,只要一怀上了,她的生理功能就会给她的本性一种做母亲的神圣使命——温柔和爱。
而且不加以细心观察,小媳妇常常要比大姑娘好看得多,那种水色。话又说回来,假的就是假的,能真得了吗?非也。这只是对眼差者而言。用一句鬼话来说:在这方面,人还没有南样。狗昨。这英语都懂得吧,不懂得也可以,你从头看来,几十万字,相信你还会比我调皮。)
面对丽达美丽得惊人的脸儿,奥伦斯心中的什么鬼火,像泼了汽油一样,一下就烧遍了他的全身,把奥伦斯满身血液只在秒秒钟之间就烧得滚烫起来……热血在他的全身把他躁动得想死,想死在丽达的肚子里,如果丽达愿意把他吃掉?
人家丽达真正的是一个好女人,对待奥伦斯如母亲对待自己的婴儿,知道自己的儿子哭时是要拉屎还是要拉尿。说起来当然简单,一是用眼睛看,二是用手摸,带小男孩你不会吗?
这一次可以说是稍欠风骚吧,比起那次采药来。当然,那也是奥伦斯的第一个春天。
这一次真的是比较勉强,这也就是人家丽达,美貌与美德并存称雄的美女,换做别的女人你靠不住,她管你热血沸腾不沸腾,老祖还将从晕死中回来。
有一句鬼话说:弓在弦上不得不发。可我们的奥伦斯就不吃这一茬,他把弓上弦了,而且还是已经推开着,只要一放手,那箭非射上丽达的某一个地方不可。然而当奥伦斯察觉到了丽达是有点儿勉强时,他猛然侧身向着高高天空发了一声空枪。
丽达对奥伦斯的举动就像对待一个婴儿一样,发现奥伦斯把屎拉到床上,只是轻轻地拍打了几下婴儿的小屁屁,转而便抱在怀里亲了起来。不听话的奥伦斯,毕竟是自己的孩子。
是的,丽达此时对奥伦斯是真心地宠着。
“现在你跑马了,我们现在也把真马牵在有草的地方遛遛让它们吃饱点儿……”丽达以幽默给奥伦斯对自己做出的牺牲的补偿。
奥伦斯满意地笑了,抱起丽达就往拴马的地方跑去……
这时日头开始已经斜西了,奥伦斯开始把记忆推回到童年,这是灵感吗?非也。这是鬼感,这是老虎回到了狗的本性,因为环境所为——饿。老虎回归到狗的本性想到了屎可以吃。
“丽达,你把两匹马都牵着,我去寻找一下看看有没有可以吃的野果和地瓜之类的东西。”我们的奥伦斯,童年的苦难让他学会了绝地谋生。
丽达微微苦笑了一下,在内心深处承认自己已经是被狗同化了。狗昨,丽达是不会这样想的,这是作者的用词,丽达最多也就是感到自己在依着奥伦斯来,生活境况逼迫他们两个人合着活一条命,绝地求生,能吃到能吃的东西就行,并没有什么鬼狗虎之分。
奥伦斯把自己退回到了二十年前,每到冬天他都要和妈妈一起去到自家的后山上寻找可以食用的野菜和野果之类的食物,尽量多存储一些,防止大雪封山,时间一长常有被活活饿死的穷人。
一到冬天只要天气晴好,妈妈就会早早地把奥伦斯带到山上去,妈妈就老打老实地挖一些很普遍存在的野菜,这只能当现成的吃食,而奥伦斯则是担负着要寻找一些可以储存得时间长一些的食物,比如地瓜和野果之类,如红薯等。
地瓜和薯类也不是好寻找得到的东西,它只存在在早冬时期,中冬和深冬就木有了,因为那是野猪类们的食物呀。
“妈妈,妈妈,妈妈!”奥伦斯大声呼喊着,并放声大哭起来。
在平地上挖野菜的妈妈听到了儿子在哭喊着,提着野菜篮子就往山的深处跑去。这时正好看到一只不是很大的小野猪在咬着儿子奥伦斯的一只脚。
奥伦斯的妈妈看见自己的儿子马上就要被这样一只小野猪崽子咬吃掉,她像疯了一样地狂奔了过去,用手中挖野菜的小刀一刀就把小野猪崽子捅死了。妈妈看到最惊人的一幕是,那小野猪崽子咬着奥伦斯的一条小腿,把头在一直往上扬,企图从奥伦斯的小腿上撕下一块肉肉吃进自己的肚子。那意思是,你来挖走我过冬的红薯,我就把你的小脚吃掉。
把小野猪捅死可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弄得不好就是臭大了。
妈妈很是用力把手中的篮子往山脚下撂去,这要等好长一段时间再能来拿的。妈妈一只手把小野猪崽子背在肩上,一只手把奥伦斯夹在腋下,飞快地向着山脚下的家跑去,分秒不可眈误。
妈妈肩上驮着一只三十多斤的小野猪崽子,腋下还夹着一个四五十斤重的儿子,一口气跑五六里山路,回到家已经是累得半死了。
气还没有喘匀就开始为儿子奥伦斯洗去伤口上的血腥味,敷上最好的草药粉末子把伤口包扎好。
然后又快速地把小野猪崽子挖坑埋藏起来,一是保鲜,二是不让这东西的血腥味儿走出去,防止它惹鬼……
仅此这样还是不行的,妈妈用火把屋子周围烧了一圈。这是防止小野猪崽子也有妈妈,为了寻找儿子它会跟着这血腥味来,当然是来者不善。
在旧社会,你说谁不会一点儿草医草药的,不然一出事就在家等死吗?妈妈给儿子敷了几次草药末子,这伤口就好了。当然是棋逢对手,如果那野猪崽子要是还大一点儿,那条腿还有吗?非也。
“妈妈,妈妈,妈妈!”奥伦斯寻找到了两个好大的红薯,他带着对母亲的回忆把丽达当妈妈呼喊。
“妈妈,妈妈,妈妈!”奥伦斯由远而近地向着丽达飞奔而来。
丽达身上披着披肩,身后牵着两匹马,一红一白。马似神马,人似仙人。
奥伦斯像在跳太空舞一样向着丽达飞奔而来,他的目光紧紧地锁住丽达的脸。这头像时刻在变化着样子,一时是妈妈的头像,一时是丽达的头像。把丽达当自己的妈妈有何不可?
“妈妈,妈妈,妈妈!”奥伦斯的眼睛里已是满眼的泪水了,有时他把丽达看成是一颗小树子,自己好像失弃了方向,是丽达不见了还是妈妈不见了?
“妈妈,妈妈,妈妈!”奥伦斯一边向着丽达奔跑,一边呼喊着妈妈,对母亲的回忆让他伤心过度,泪水终于蒙住了他的双眼,这使他在奔跑中也终于跌倒了。
奥伦斯在跌倒中又回到了那一次被小野猪咬脚的情景,这使他又更加进一步把丽达当妈妈呼喊起来。
“妈妈,妈妈,妈妈!”奥伦斯一边呼喊一边在就地爬着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