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再见丁悦
第二天,早上,宋晓麦顶着两个黑眼圈起床了,昨天晚上她一直没睡着,她是被王子风弄出的噪音害成这样的。
柳飞凤比宋晓麦更惨,惨到她后悔做王子风的情人,不是王子风不够优秀,而是王子风优秀过头了,特别是那方面,比马都强大,昨天晚上折腾了她大半宿,现在让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了,更别提去上班了。
“早上好。”王子风走出房间,对正在吃早餐的宋晓麦打招呼。
“早,快洗脸刷牙,我已经把早餐做好了。”宋晓麦道。
王子风洗脸刷牙后,坐在宋晓麦对面吃早餐。宋晓麦看见王子风就一个人,不由的出声道:“王子大哥,柳飞凤呢?你怎么不叫她起来吃早餐?”
“她太累了,在谁懒觉呢!我们别管她。”王子风微笑的道。
“哦。”宋晓麦很想踹一脚王子风,她讨厌花心的男人,也讨厌**的男人,可是对于王子风,她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她明明是讨厌王子风的,因为王子风很花心又很色,可是她却对王子风有好感,而且还很相信王子风,也不知道是不是王子风收留她的原因。
王子风没有管宋晓麦对的看法,因为他并不在乎,他到现在还没想过要成家立业,或许他是还没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和真正能改变他的人。王子风他自己是没注意到,他已经在慢慢改变了,以前的他可是不喜欢与人相处的,也不喜欢和别人说话,可他现在和宋晓麦住在一起,上班的时候经常和别人聊天。
“王子大哥,柳飞凤现在已经是你的女朋友了吗?”宋晓麦的语气有点酸酸的味道,向王子风问道。
“不是。”王子风边吃早餐,边道。
“那——那你为什么和她……。”后面宋晓麦说不出口,不过没关系,王子风听的懂。
“她只是我的情人而已,因为我是个很保守也很守旧的人,我一直支持三妻四妾,所以我有很多情人,‘情人’用古代的话说就是‘小妾’”王子风解释道。
“王子大哥,你这样太过分了,你是在玩弄我们女人的感情。”宋晓麦气呼呼的道。
“我没有呀!不信你现在就去问柳飞凤,我和她那个的时候,是有先跟她说清楚的,都是你情我愿的,根本就不存在欺骗。”王子风道。
“可——可……。”宋晓麦心里憋着一股气,可她不知道该怎么说王子风。
“我吃饱了,你快点,晚了就迟到了。”王子风道。
宋晓麦很想说,你也怕迟到吗?你随随便便就能赚到几十万,你会在乎那两三千块钱的工资?我看你不是去工作的也不是去赚钱的,而是去找女人的。
王子风他们坐电梯到楼下,到了楼下,王子风让宋晓麦等他一下。王子风他准备开着他的哈雷摩托车去上班,反正现在莫家电子厂那些当官的都知道他的身份非同一般,再掩饰也没用。
磁的一声,轮胎和地面摩擦所发出的声音,这算是王子风开摩托车的标志性声音,甩尾,是王子风最喜欢做的动作,这个动作就算他没想去做,他的潜意识也会习惯性的完成,这就是习惯带来的后果。
“上车。”王子风向宋晓麦招手,道。
宋晓麦本是不想坐的,可是她又控制不住自己想靠近王子风的举动,她最终还是坐上了王子风的摩托车。王子风开车的速度快,这使宋晓麦不得不抱住王子风的腰,靠在王子风的背上,宋晓麦感觉到了安全,感觉到了温柔,和那淡淡的爱。
王子风他们住的地方距离莫家电子厂走路只需要十多分钟,王子风开摩托车过来,三四分钟就到了。宋晓麦不想下车,她还没抱够呢!这是她第一次抱王子风,也是第一次和王子风近距离接触,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没了。
上班时间到了,王子风来到车间,他看到了于冰的小仓库快没材料了,于是他主动去仓库拿材料,这本来就是他的工作嘛!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在仓库见到了一个印象很深刻的人,那人就是他上次误闯女厕见到的女生,一个面带羞涩的美女。
在仓库拿着一个小本本正在记东西的丁悦突然看见有人进来了,抬头一看:“是你。”丁悦永远都无法忘记王子风,印象太深刻了,深刻到她有时候睡觉会做恶魔,梦见王子风对她用强。
“没错就是我。”王子风很淡定的道。女人洗澡王子风都看过,看女人**又算得了什么。
“你来这干嘛?”丁悦盯着王子风,冷冰冰的道,似乎在防狼。
“你别紧张好不好,我又不会吃了你,我是插机拉的副组长,我是来领联想电脑所需的材料的,你给我每样材料一箱。”王子风道。
丁悦往王子风胸口上的厂牌看去,当她看到王子风三个字事,不由的惊呼道:“你就是王子风?”
“对呀!有问题吗?”王子风道。
丁悦退后一步,扫视了王子风一遍,道:“没想到让全工厂都害怕的王子风竟然是个色~狼。”别人怕王子风,可她不怕,她的怒气给了她强大的勇气。
“小妞,我上次都解释过了,这一切都是误会。”王子风解释道,他很想跟丁悦说:“就算上次是故意的,可我也没看见你那私处呀!都被你的裙子挡住了。”
“没有误会,只有故意,女卫生间那么大的字,难道你会看不见,还是没读过书,看不懂。”丁悦是越说越气愤。
“好,我承认,我是故意的好了吧!现在你可以给我材料了吧!”王子风很干脆的承认,道。他想反正丁悦认定他是故意的,那他就干脆承认,谅他也不敢到处乱说。
“我不想和你这种人打交道,你让你们的于组长过来领材料。”丁悦很不讲情面,道。作为厂花的她,经常被人夸奖,被人拥戴,被人羡慕,被人暗恋……,时间久了,就养成了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