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42:初恋

part 42:初恋

一个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事情,遇到很多人,有些是亲人,有些只是路人,有些却被牢记在心。

风知雪或许不知道自己其实早就见过苏半夏了,并且让苏半夏牢牢的记住了她。

十三岁的少年荒唐的离开出走了,独自一人,身无分文,辗转来到了海市,途中差点被拐卖,差点被打死,睡的是天桥底,吃的是酒店的剩饭菜,整个人就像是个邋遢的乞丐,走在大街上都被人嫌弃。

独自生活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实在是太难了,那时的苏半夏原本都已经绝望,想要回家了。他看不到他的未来,前路一片迷茫。

他永远都记得那天,他捧着好不容易得来的食物回到临时住的破烂茅屋,就看到好几个西装革履的人围在他的茅屋前,不停地打量商讨着,那架势是在衡量这片地的价值。

他住的地方是在海市的西郊老城区荒废的工业基地,地方很大,除了一些破烂机器外什么都没有。茅屋是他自己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他不是傻子,这群人出现在这里,怕是他又要搬家了,一时间得到食物的喜悦瞬间就被浇熄了。

苏半夏穿过人群,坐在茅屋前,有人上来搭话,但他没理会,只是默默的吃东西,心里打算着要不就回去吧,或许真如那个人说的,那里才是他的容身之所。

想事情想的入迷的苏半夏没有发现自己的小茅屋来了客人,直到有个软软的童音在耳边响起。

“哥哥,我可以参观你家嘛?”

小女孩扬着大大的笑脸看着苏半夏,漂亮的桃花眼一瞬不瞬的瞅着他,仔细看能看到里面含着的忐忑和期待,细白的小手还小心翼翼的揪着他的衣角。苏半夏的脑子轰隆一声炸开了,隐藏在黑乎乎泥土下的脸红了红。这是离家半年来,第一次有人和颜悦色的主动接近他,跟他说话,更何况是个干净可爱的小姑娘。

苏半夏张了张嘴,最终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小女孩欢呼一声,也没有松开他的衣角,拉着他就往屋子里走。其实那破烂的茅屋有什么好看的呢,无非就是这小女孩没有见过罢了。

苏半夏的茅屋才十平方米,两面靠墙,最里面的角落摆着烂木板搭成的床,然后就是几把烂椅子,塑料桶之类的,东西少的可怜。可小女孩却像是寻到宝藏一样的一边看一边发出惊呼。苏半夏全程都被拉着,后来小女孩似乎揪得比较吃力,小手瞬间捞住苏半夏垂在身侧的手,握住了他的一根手指。

苏半夏整个人都呆住了,他知道自己身上有多脏,废弃的工厂用水不方便,他平时洗脸洗澡都是去好远的水坑打水,那水坑没水的时候他就只能忍着不洗。这几天都没有下雨,太阳大,水坑里的水都被蒸发掉了,所以他身上裹了一层泥,没有人愿意靠近他。

可是现在小女孩却主动握住了他的手!

苏半夏下意识的把手抽出来,低头看到了小女孩那白皙的手掌上果然留下了黑印。弄脏了她,苏半夏抿了抿唇,有些懊恼。

小女孩有些疑惑,“哥哥不喜欢跟雪雪玩么?”在她的眼里,手牵手就是好朋友,能一起玩耍,但这个哥哥却抽回了手,显然是不想跟她玩了,想着想着,小女孩就委屈的红了眼眶。

见她要哭,苏半夏急了连连摇头说不是,然后又将自己的手塞回她的手里,一连说了好些话才把小女孩逗开心了,他才松了口气。真是讨饭都没有哄孩子累。

“哥哥,你叫什么呀,我叫知雪。”

名字……

苏半夏愣了愣,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过他的名字了,因为每次想起都是不愉快的记忆。他不愿意提,可看着小女孩期待的眼神,又不忍心让她失望,淡淡的说,“半夏,我叫半夏。”

半夏是妈妈给取的,他出生在夏天过了一半的时候,而且妈妈还说半夏是一味药材。其实他知道,半夏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就是他妈妈和那个人相遇的时候,妈妈正好在药田里收半夏。至于姓,从妈妈离开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有姓氏了,如果可以,他甚至希望能被冠以妈妈的姓。

“那半夏哥哥,这里要起好大好大的房子了,你的家怎么办?”小女孩替他忧心。

苏半夏看着茅屋外来往的人群,眼中闪过迷茫,“或许,我要离开这里了。”

“你要去哪里?”

“我……不知道。”苏半夏垂下头。

小女孩揪住苏半夏的手指,“怎么不知道呢。像我,回家,去姥姥家,去学校,都是有目的地的,半夏哥哥没有目的地么?没有就想一个啊,总会想到要去的地方的。那,要不,哥哥去我家好了,我家很大,哥哥可以一直住着,直到想到自己的目的地在哪。”

苏半夏惊愕的看着小女孩认真的小脸,夕阳透过半遮半露的棚子落在小女孩的脸上,渡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明明不是很出彩的五官在苏半夏的眼中却是觉得漂亮无比,任何人都比不上。

后来,小女孩走了,苏半夏在茅屋里坐了一夜,他觉得自己还没有一个小妹妹想的透彻。对啊,没有目的地就去寻找一个,没有目标就制定目标,自己这样浑浑噩噩的混日子,就是自己离开那里的目的么?苏半夏嗤笑,自己果然愚蠢。

第二天苏半夏就离开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在出现时,他依旧用了原本的姓氏,成为了歌坛闪耀的新星。不仅是要告诉自己,他已经重生,也是要告诉那个人,他不畏惧,他会努力活得更好,让他刮目相看。

在往后的日子里,他总是会想起那个叫知雪的小女孩,想起她的话,想起那张夕阳下认真的小脸。直到再一次在风氏珠宝遇到,他才知道,那是属于他十三岁时的情窦初开。

或许他可以说,没有风知雪,就没有现在的苏半夏。

没有人知道,他知道风知雪订婚时是多么的失落,更没有人知道当他知道风知雪死讯的时候,是多么的愤怒。那一刻,就像是整个人生都崩塌了。

风知雪是他的信仰,可她却死了。

信仰不在,那么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努力的压下心中的悲伤和绝望,让自己陷入疯狂的工作里,整个人就像是一台永远不会疲劳的机器,奔走在各个片场,舞台和通告。因为他怕自己一停下来,就会想要去找风知雪。

现在多好,风知雪又回来了,哪怕是换了一个身份,不在良善,背负仇恨,但在苏半夏的心中,无论她怎么改变,她依旧是那个不嫌弃自己会拉着脏兮兮的自己的小女孩。

因为风知雪已经有过一次死亡的经历,所以苏半夏现在成了惊弓之鸟,只要得到她受伤的消息,他就紧张到不能自己。他觉得自己得了一种叫“风知雪受伤恐惧症”的怪病,每次都提心吊胆的,但又不忍心将病治好。或许,这种病,对于每个在乎风知雪的人来说,都甘之如饴。

城郊,精致典雅的小别墅里一片漆黑,二楼书房的软榻上斜斜的躺着一个身影,清晨的阳光点点的从窗子里散落进来,落在那人的脸上,在那右侧眼角泪痣上停留了许久。

“少爷。”一屋子的静谧终于被打破了,那站在软榻前的混血男人上前将掉落在地上的薄毯轻轻的盖在男人身上,“查到那个男人是海市严家的人。那个刀疤男是上次抢劫银行的那伙人的头目。”

软榻上的男人轻轻哼了声,没有睁眼,“血翡呢。”

“血翡应该在风小姐手上。”

男人睁开眼,漆黑如墨的眸子里似乎闪过一丝笑意。昨天,他将风知雪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眼里,只是没想到她真有那么大的本事,从零手上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了血翡。不过这样也好,零这次恐怕,吃不了兜着走了。

“白九,让人盯着零。”男人再一次闭上眼,那俊美如同雕塑般的脸上带着一丝苍白。

白九,也就是混血男人点点头,想要出去又迟疑了,“少爷,那,蓝宝石……”

男人没有说话,静静地躺在那里似乎是已经睡着了。书房瞬间又恢复了沉寂,静到白九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就在白九以为少爷不会在吩咐自己时,男人清冷的声音再次想起。

“本就属于她的,又何必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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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子的翡翠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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