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根的定义
这是一部适用于艺术创作实践的简要教程。但一开始,还应该是从艺术的定义说起。
大学者弗兰西斯·培根曾用拉丁文为艺术下过一个定义:
Arsesthomoadditusnaturae.
(艺术是人与自然相乘。)
培根
这个定义看似简陋,但几百年来,一直被艺术家们看成是“一个不朽的培根公式”。
连不喜欢理论的大画家凡·高,也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写道:
对艺术,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比下面更好的定义:艺术,是人加入自然,并解放自然。
凡·高自画像
这里所说的人和自然,按照西方近代的概念,也可称为主体精神和客观现象。按照中国古典的概念,则可称为“人”与“天”。
确实,这是公认的艺术创造的两大支柱。黑格尔说,艺术的难点在于“使外在的现象成为心灵的表现”。运用自然和人的概念来表述,也就是使自然人化。
公元前14世纪的原始艺术
但是,自然的人化是不容易的。歌德认为,艺术创造的一个永恒矛盾是艺术家这个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一会儿是自然的主人,一会儿是自然的奴隶。可见这两大支柱常常处于矛盾的不平衡状态。
对于这两大支柱的关系,中国传统文论有更深入的论述。钱锺书先生在《谈艺录》里把这种关系归纳成三个层次:(一)人事之法天,(二)人定之胜天,(三)人心之通天。
这三个层次里的“人”与“天”的关系,也就是培根所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第一层次,“人事之法天”,也就是人对于自然的被动效法状态。到了第二层次,这种被动状态被否定,“人定之胜天”,人以进取的态势表现出对自然的驱使和释放。但到了第三层次,否定之否定,天人合一,不分彼此,自然与人,共臻化境,于是称为“人心之通天”。
钱锺书曾这样描写这个境界:
盖艺之至者,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师天写实,而犁然有当于心;师心造境,而秩然勿倍于理。莎士比亚尝曰:“人艺足补天工,然而人艺即天工也。”圆通妙澈,圣哉言乎。人出于天,故人之补天,即天之假手自补,天之自补,则必人巧能泯。造化之秘,与心匠之运,沆瀣融会,无分彼此。
《谈艺录》
在这个境界中,属于“天”的范畴的“造化之秘”,与属于“人”的范畴的“心匠之运”,完全融合了。结果“造化之秘”也就成了“心匠之运”,即我们在生活中偶尔见到的,一个人为的好构思像是上天授予,相反,一派天生的好江山却倒像是出自谁的手笔。
史前时代——三万多年前的洞穴绘画
到了这种境界,艺术家的创造心理状态是什么样的呢?或者说,培根所说的“相乘”,是如何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呢?
简单说来,就是领悟天意,自如创造,既不强求于“人”,也不强求于“自然”。
在这方面,说得最细致的还是中国古代的文论家。下面,我从陆机《文赋》和刘勰《文心雕龙》里各意译出一段,来看看他们的相关描述。
陆机是这样说的:
艺术的感应,创作的开窍,来的时候抑制不住,去的时候也阻挡不了。它会像亮光一样突然熄灭,又会以宏大的声音突然鸣响。
陆机《平复帖》
在艺术的天性敏捷活跃的时候,再纷乱的素材也能理得清楚。这种时候,思想会像疾风一般从胸中升起,语汇会像流水一般从唇中流出。再繁盛壮美的景象,也能在笔端呈现。这种时候,艺术家满目都是文采,满耳都是音韵。
在艺术的情思阻塞的时候,神志也就停滞不前,恰似一截枯死的朽木,恰似一条干涸的河床。于是,艺术家只有把持魂魄去探寻底蕴,重振情思去努力求索,直到隐蔽着的文理渐渐萌动,包裹着的文思慢慢抽出。
所以,在艺术创作中,太用力的构思常常失败,而随意为之却较多成功。创作是我在进行,但我的力却不能强求。为此我们常常扪心叹息:最终还是搞不清创作开窍和阻塞的原因。
刘勰则是这样说的:
所以文艺创作必须调节得当,使内心清和,气息舒畅。一旦心烦便立即放手,不要老是胶滞在那里。感受到了意蕴就畅怀执笔,把握不住文理就悠然搁笔。以逍遥自在来对付辛劳,以谈笑风生来消除疲倦。经常要让才华的锋芒安闲处之,让创作的冲动留有余地,这样便可使艺术的刀刃永远锋利,使艺术的机体顺理无碍。到了这种地步,与气功无关的艺术创作,也能收到养气健身功效。
陆机和刘勰把艺术家天人合一的创作状态写得淋漓尽致,尽管从概念到表述完全是东方古典形态,却能与培根的定义遥相呼应。
罗曼·罗兰
这些表述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那座能够让“人与自然相乘”的“炼丹炉”就在艺术家心间,而艺术家抵达的这个创造境界又是一个极神秘的所在,外部力量很难介入。按照罗曼·罗兰的说法,这是一个“单房”。他说任何作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为自己保留一间单房,离开人群,单独幽居”。陆机和刘勰所说的一切,只能发生在这样的“单房”里。
于是,人、天、自然、心灵、美,这些宏大的概念全都汇聚到一个最隐蔽、最深幽的小地方了。
这正是我们需要窥探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