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三章 非爱行为

14第三章 非爱行为

第三章非爱行为

很多人看到孩子经常哭闹、爱发脾气、倔强、逆反,就以为是溺爱所致,其实恰恰相反,这些现象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因为父母管得太多,限制太多,不顺应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用非爱的方式进行教育所致。

很多父母因为生活压力和自身问题,对待孩子时爱心无限,耐心有限,爱得盲目、感性而自私,不顾孩子的想法和感受去进行自以为是的教育,甚至用伤害来“教育”孩子,这是最蛮横和自私的非爱行为,会让孩子变得缺乏安全感,整日焦虑不安,还可能造就出问题儿童。

这是因为父母们自己也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爱,童年时被要求听话,好好表现;很少听到赞扬,因为怕“骄傲自满”;永远得不到信任,一直被监管,怕会“学坏”、“出事”,严格管束和严厉管教伴随着整个童年时光。所以现在的父母在惯性作用下,仍然采用这种非爱的落后教育手段对待自己的孩子。以爱之名,不断侵犯孩子的个人空间,要挟孩子努力学习出人头地,对孩子进行控制。

一些父母以爱作为控制孩子一切的理由,强迫孩子学某某特长,上某某补习班,,报考某某专业,进某某企业,甚至是强迫孩子跟谁分手跟谁在一起,隐藏在“爱”的名义下的其实是父母的控制欲、占有欲和功利心,美其名曰“一切都是为了你好”,这种“爱”还要求孩子不能背叛,不能说不。

父母的态度不稳定也属于非爱行为,忽冷忽热的态度让孩子先是惊恐和困惑,然后是观察和揣摩,将本该用来发展自身的时间都用在了察言观色上。

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情景,一群大人围着孩子,要求他(她)唱歌跳舞或者背诗。父母不考虑孩子的需求和喜好,不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让孩子在外人面前表演节目给自己挣面子,如果拒绝就会受到斥责和冷落,这是典型的非爱行为。

有的父母在孩子两岁之前“爱”孩子,当孩子有了自我意识后就对孩子失去兴趣甚至感到厌烦,这也属于非爱。

以爱为名的伤害还包括:

1.把孩子当附属品,不尊重孩子的独立意识,用羞辱和否定的言语来“激励”孩子,甚至是打骂的方式“教训”孩子,这是对孩子自尊心的严重伤害,是在“爱”名义下发泄自己的愤怒和不满。

2.让孩子来弥补自己人生缺憾,这对一个独立的生命来说非常不公平。即使孩子成为了父母希望的样子,父母越来越有成就感,虚荣心也得到了满足,但孩子却只是个傀儡,他自己会越来越不自信,甚至痛苦和抑郁。

3.许多父母用拙劣的“教育”法将孩子打造成了自己不想要的结果,却还埋怨社会环境,埋怨孩子不争气。

教育专家小巫在自己书中列举了典型的非爱行为:

1.有条件的爱

“听话,不听话就不喜欢你了。”爱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必须服从父母。

2.不负责任的爱

也就是溺爱,包办一切,过度保护。

3.依赖性的爱

孩子是父母的精神寄托,甚至明确告诉孩子“我们就是为你而活”,给孩子造成巨大的压力。

4.永远无法满足的爱

总觉得孩子做得不够,要求奇高,无论孩子如何努力都无法满足。

5.牺牲者讨债的爱

“我们为你牺牲这么多,你还是不争气”,实际是让孩子为父母自己的选择负责,无比荒谬。

6.要求回报的爱

把养育孩子当作一种投资,期待着回报和收益。

爱不是想当然地给予父母自以为最好的东西,而应该根据孩子的需要来给予。绝大多数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却做出了非爱行为,这是应该极力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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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是一场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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