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根
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
古往今来,关于人生,关于生命,有许多著名的论断。而培根关于人生的论述对人类产生的影响最为深远。他第一个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思维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培根的一生是追求知识的一生,也是追求权力的一生。作为一个兼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培根,其思想复杂多变。
培根生平
1561年1月22日弗朗西斯培根于出生在伦敦一个官宦世家里。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他曾在剑桥大学攻读法律,信奉英国国教,他思想进步,反对教皇干涉英国内部事物。母亲安妮是当时颇有名气的才女,她熟练地掌握希腊文和拉丁文两种语言,是加尔文教派的信徒。良好世家的家庭教育使培根较早地成熟,并在各方面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才智。因此,当时他是闻名于全国的“神童”。
据说有一次,五岁半的小培根坐在自家花园的橡树下做算术,伊丽莎白女王来到他跟前,问他几岁。他回答说:“比陛下就位的年龄小两岁。”老培根吓得直拉着小儿子的耳朵责备说:“你敢这样跟陛下说话!还不跪下求陛下宽恕!”女王当即阻止老培根的行为,并高兴地说:“如果英国的孩子都像他这样聪明,国家何愁不强大!”
12岁时,培根和14岁的哥哥安东尼培根一同被送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深造。在校学习期间,他对传统的观念和信仰产生了怀疑,开始独自思考社会和人生的真谛。
在剑桥大学学习三年后,培根作为英国驻法大使埃米阿斯鲍莱爵士的随员来到了法国,在旅居巴黎两年半的时间里,他几乎走遍了整个法国,接触到不少新鲜事物,汲取了许多新的思想,这对他的世界观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1579年,也就是在培根十八岁时,父亲突然病逝,但未能给培根留下什么钱财,培根的生活开始陷入贫困。在回国处理完父亲的丧事以后,培根不得不为生活作打算,经过深思熟虑,他住进了葛莱法学院,一面攻读法律,一面谋求职位。
1582年,二十一岁的他终于取得了律师资格,并找到一个律师的工作。
1584年,培根当选为国会议员。1589年,成为法院后补书记,然而这一职位竟长达20年之久没有出现空缺。这段时期,虽然他有高朋贵亲和出众的才华,但是伊丽莎白女王拒绝委任予他任何要职,或有利可图的职位。其理由之一是他在议会中果敢地反对女王坚决支持的某项税务法案。再加上他平时生活奢侈,挥霍无度,“借”债累累,无所顾忌。因此,尽管他四处奔波,却始没有任何结果。
1597年1月《培根哲理散文集》第一次出版,虽然仅有如《读书》、《言谈》、《礼仪》、《消费》、《养生》、《荣誉》等十篇短小精悍的散文,但其优美的文笔让培根的才华崭露头角,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当时就很受读者的欢迎。
此时,培根在思想上更为成熟了,他决心要把脱离实际,脱离自然的一切知识加以改革,把经验观察、事实依据、实践效果引入认识论。这一伟大抱负是他的科学的“伟大复兴”的主要目标,也是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志向。
1602年,伊丽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继位。由于培根曾力主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因而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赞赏。因此,在詹姆斯统治期间,培根在英国**里平步青云。1602年受封为爵士,1604年被任命为詹姆士的顾问,1607年被任命为副检察长,1613年被委任为首席检察官,1616年被任命为枢密院顾问,1617年提升为掌玺大臣,1618年晋升为英格兰的大陆官,授封为维鲁兰男爵,1621年又授封为奥尔本斯子爵。
但此时的培根,把他的大部分的才能和志趣都放在对科学真理的探求之上。这一时期,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出版了多部著作。
俗话说,乐极生悲,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1621年,培根被国会指控贪污受贿,其原因是当面接受诉讼当事人的“礼物”。在当时,作为一个法官,这样的事情虽然非常普遍,但却显然违反了法律。他在议会中的政敌正好抓住这个机会,并决心要把他赶下台去。在这次指控中培根被高级法庭判处罚金四万磅,并监禁于伦敦塔内。不久,国王就将培根从狱中释放出来,并免除了对他的罚款,但他被逐出宫廷,终生不得任议员和官职。培根因此身败名裂,政治生涯也就此告终。
从此,培根专心从事理论著述。1622年培根出版《亨利七世传》、《自然与实验史》;1623年出版拉丁文《学术的进步》;1625年,《培根哲理散文》第三次修订增补出版,内容增加到58篇。
1626年3月底,正是培根潜心研究冷热理论及其实际应用问题的时候。一次他坐车经过伦敦北郊。在一片雪地里,培根宰了一只鸡来做实验,他把雪填进掏空内脏的鸡肚里,以便观察冷冻在防腐上的作用。但由于他身体孱弱,经受不住风寒的侵袭,支气管炎复发,病情恶化,于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享年65岁。就这样培根把他老弱的生命献给了自己热爱的科学事业。
培根死后,人们为怀念他,为他修建了一座纪念碑,亨利沃登爵士为他题写了墓志铭:
圣奥尔本斯子爵
如用更煊赫的头衔应称之为“科学之光”、“法律之舌”
培根著作
培根的主要著作有:
《论说文集》(1597)
本书也称《论说随笔文集》,是培根发表的处女作。他在书中将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和思考,以及对人生的理解,浓缩成许多富有哲理的名言警句,本书文笔优美、语言凝练、寓意深刻,最能体现培根的写作风格。这本书中的文章从各种角度论述了他对人与社会、人与自己、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许多独到而精辟的见解,使许许多多人从这本书中获得熏陶指导。
《学术的进步》(1605)
培根于1605年完成的两卷集《学术的进步》是用英语写的,它可以看作是培根原打算撰写的一部六卷本百科全书式的著作――《伟大的复兴》中的第一部。这是一部以知识为其研究对象的著作,也是培根声称要以知识为其领域,全面改革知识的宏大理想和计划的一部份。
在这本书中,培根提出一个有系统的科学百科全书的提纲,对后来十八世纪的狄德罗为首的法国百科全书派编写百科全书,起了重大作用。
《新工具》(1620)
该书是《伟大的复兴》中的第二部份。是培根最重要的哲学著作,它提出了培根在近代所开创的经验认识原则和经验认识方法。这本书与亚里士多德的《工具篇》是相对立的。
《亨利七世本纪》(1622)
《亨利七世本纪》是培根在结束其政治生涯后写的,完成这本书,培根仅用几个月时间。而这部著作却得到后世史学家的高度评价,被誉为是“近代史学的里程碑”。
《新大西岛》(1623)
《新大西岛》是培根生前尚未完成的一部乌托邦式的作品,在他去世以后的第二年由罗莱首次发表。在书中作者设计了一个称为“本色列”的国家,并描绘了一幅自己追求和向往的理想社会的蓝图,在这个国家里,科学主宰一切。这正是培根毕生所倡导的科学的“伟大复兴”的思想信念的集中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