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荒山野地
下课的铃声铃铃响,终于把沉睡中的某人给唤了回来!她眨眨迷蒙的眼睛心想,好难熬的一节课啊,她都做了三个梦,这才打铃!不知道是不是她上个星期刚过完十八岁生日,正式成了成年人,所以老开始做一些成年人的梦,总是梦见一个帅气的男人温柔的一遍一遍在耳边低唤她的名字,第一次梦见时,醒来就发现自己浑身都起了鸡皮,多梦了几次反而掉进他温柔的声音里了,搞得现在只想沉浸在那种温柔中不愿醒来!
难道她真的开始思春了?杜宛宛撑着下巴若有所思的想。
秦雪一下课就挤到杜宛宛身边捧着脸梦幻似的说,
“宛宛,我好想穿越啊!”
杜宛宛一听白了她一眼,这完全是中了小说病毒的女生。她就说看小说没什么好处,偏偏秦雪还拿小说当精神食粮,一丢了小说就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活下去的理由。更更可恨的是,这家伙若是看了一本小说,一定要抓着她给她讲所有的故事情节。这让杜宛宛几次差点没吐出血,想初中的时候,秦雪为了背课文留了多少次学,这丫的一看小说,几十万字,她讲的愣是跟背出来的无异!三十几万啊,一听都得两个小时,杜宛宛心疼自己的耳朵。
当然,拜秦雪所赐,杜宛宛这个没看过小说,没摸过小说的人,也算听了上百个小说中的故事了。
唉,穿越无非就是遇见皇帝王爷什么的!可惜她没才华,她要有才华一定写个女猪脚穿进猪圈的!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一穿过去就遇到一个皇帝王爷,见两三次面皇帝王爷就对你死心塌地,要为你解散后宫了!
想想就无语,这就是杜宛宛不看小说的原因,太虚,太假!她宁愿没事去她妈妈的店里帮忙卖衣服,或者跟那群哥们去打打球,也不宁愿去做那种精神上抽鸦片的事。
秦雪是真的中毒了!她最开始看穿越小说时,只是觉得好玩,当新奇,当笑话一样去看。可是越看越多,有时候看作者写的那么悬乎,再加上也有真实版的穿越电视,她就开始觉得人其实是真的可以穿越的。
而每当她这么兴奋的觉得时,都是宛宛一盆子冷水把她泼醒!今天也许是这个故事太好看,男主角太深入人心,她激动的恨不得马上能穿过去,遇到一个那样霸气而温柔的男人。
“宛宛,我真的好想穿越啊!”
杜宛宛边收湿被自己滴了口水的书本,边刮了她一眼骂说,
“去死!真要我穿到那种鸟不拉屎的古代,我宁愿去死!你真是脑袋秀逗了,你想想古代多么落后啊,吃个饭还要生火生半天,还有夏天,怎么会有现在这么美味的冰淇淋?而且现在全球气温平均每年提高五度,那么热,古代没有空调,还要穿那么厚堆堆的衣服,你受得了啊?还有,在古代,哪有什么苏菲护舒宝给咱们用啊!小雪,听我的,别在幻想什么穿越了,咱们都快高考了,好好考个大学才是正经的!要是每个穿越的人一穿过去都能遇到个皇帝王爷,那这世上得有多少皇帝王爷啊!”
她话刚落,秦雪就接着说,
“不是,宛宛,你听我说,这次我看的才不是皇帝,是个契丹王爷和江南女子的故事!契丹王冷漠霸道,江南女子温柔腕约真的好配啊!我就是做梦也想体会一下那样幸福美好的生活、、、、、、”
她还痴迷的往下说着!杜宛宛看她没有要停的意思,意识到一个上百万的故事要又拉开序幕了,赶紧打击她说,
“秦雪,你太OUT了!想看温柔冷酷的男人,直接去看尼古拉斯凯奇得了,而且人家还是真人!”
秦雪嘟嘟嘴说,
“你就是喜欢尼古拉斯嘛,可是那男人都能当你爷爷了!”
杜宛宛严肃的停住脚步说,
“不准污辱我的偶像,我的偶像在我心里永远年轻!”说完像是不过瘾似的继续说,
“你才没眼光,喜欢上什么契丹人,完全都被小说误导了,契丹完全就是没有进化的原始人,看到长的好看的女子就抢,不喜欢了就转手送人,从来不知道情爱,更不知道怜香惜玉!我告诉你,嫁给一只现代的狗,都比嫁给一个契丹人强!”
秦雪指着她,浑身颤抖,彻底无语,她竟然说,嫁给一只狗,都比嫁一个契丹人强!她知不知道自己有多想嫁那样一个温柔霸道的男人啊。
看着远走的身影,秦雪愤愤不平的想,你这么讨厌契丹人,以后最好就偏偏嫁个契丹人,看你还这么想!
她没想到她这句随意的话,真的中了!第二天宛宛就凭空消失不见了!秦雪差点没哭死,她无数次的许愿自己中彩票,遇上个白马王子都没实现过一次,却只是随意诅咒了下好朋友,好朋友就消失不见了!
杜宛宛醒来时,看到身在一边荒野,觉得自己遭报应了。她明明昨天晚上吃了妈妈亲手做的晚饭,然后换上小熊睡衣上床的,为什么一觉醒来就在这个一片荒芜,没有人烟的地方?以为自己是做梦,身上都掐了三片紫红了,梦可能还没醒吗?
若是梦醒了,为何她还坐在这片荒芜的地方?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不是一场梦。
她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昨天做的事可能有点缺德了!昨天跟他们打球输了几个球,那个队长便要求她做他女朋友。她再三拒绝说,现在不想谈恋爱,丫的就死不放弃,说什么先报个名额,以后可以直接升为男朋友。要不是看那人是学校的校草,杜宛宛真想几拳打上去,不过妈妈说过女生不要太暴力,所以她才忍着没发作。本来就被那厮惹的心情不好,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一个乞丐,那乞丐一直找她要钱,她心烦的要死,说了几十遍没钱,那乞丐还跟着她走。
杜宛宛气,觉得这乞丐是看她一脸纯真好欺负,所以才缠着她不放。本来想用拳头招呼他的,可是一回头看到他拿着要钱的碗一直抖啊抖的,碗里还有几个一块钱的纸币,她一个生气,用手直接抓了那碗里的钱说,
“这位大叔非要给我钱,那我只好拿去买个冰淇淋了!”
乞丐愣在那里痴呆样的盯着她。估计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过砸他碗的,没见过从他碗里拿钱的吧!毕竟这世上有比乞丐更穷的人吗?
见他不说话,杜宛宛真拿着钱走了!刚打完球口渴的很,身上也没带钱,就顺便用那乞丐的钱买了瓶水,一口气咕咚完了,还不忘把那瓶子还给人家,还教导的说,
“这个可以拿去卖钱的,你可以多捡几个拿去卖,别再要嗟来之食了!”说完就转身潇洒的走了。等红灯时,无聊的回头望了一眼,看到乞丐捧着碗傻站在那里,一副风中飘零的样子,有点不忍心!心想,也许这是人家今天一天的饭钱了!掏掏荷包吧,早上起床晚了,跑的太急,忘了拿钱包,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心里默默的想,明天多带点钱,要是明天还能遇到这个乞丐就连本带利的还给他吧!
哪知夜里报应就来了!这不,一觉醒来就落在这个鬼地方了!
杜宛宛搔搔头,这事也太奇怪了,难不成那乞丐是神仙变的,还有他拥有哈利波特的魔法?太不可思议了,眼前最重要的是,还是看看她身处在什么位置吧。
站起身来才觉得有点丢人,因为她脚上没鞋子,身上还穿着小熊睡衣。正思索着,要怎么办时,身后传来了喊声。
她定了定,没一会儿,就有几个人朝她跑来,一脸荒张的表情,见着她,就喜极而泣,抓着她半天才哽出句,
“公主,找到您真是太好了!”
她还没反应过来,另一个女子就大叫,
“公主找到了,公主找到了!”
话落,一大批军马就过来了。看着坐在马上带头的高大男人,杜宛宛眼前一黑,终于意识到点什么了。眼前两个抓着她的女子都是古代的打扮,头顶像捂了两个包子,大热天的还包的一丝不露,还有那些军呀那些马的,这不是古代,那就是拍摄现场了。
可是这些人抓着她喊公主,她没被人邀请过演公主啊。
正发愣时,那马上的男人跃下马,把披风往她身上一包,跪下说,
“公主,是属下失职,让公主被坏人劫走,受到惊吓,公主没事吧!”
楚尽年纪轻轻,就战功显赫,被大宋皇帝封为一品护国将军,按说送亲这事是轮不到他的,更何况两年前他还拒绝了皇帝的赐婚,而赐婚的对象就是面前的女人。他不喜欢这个任性骄傲的昭阳公主,是大宋子民人尽皆之的事。而昭阳公主非楚尽不嫁也是大宋子民人尽皆之的事。
但是大宋与契丹要打起来了,两方战争一触即发时,契丹突然派人来求亲,以示求和之意。懦弱的大宋皇帝当然满心欢喜的答应。
而大宋这个时候,年龄适嫁,但还没嫁出去的人就只有昭阳公主了。大宋女子柔弱娇小,而契丹人威武高大,听说曾经一个被卖到契丹的女子,新婚之夜就死在了床上。皇帝心想,要是嫁个弱的过去,还不让人看笑话?想来想去,也不顾女儿昭阳的砍杀,硬下了药,把人绑上了花轿。
昭阳是皇帝最头疼的人,自然也是皇帝最喜欢的女儿,否则也不会宠的她无法无天。
宫女太监们可差点没高兴的举手拍脚,娇横难伺候的公主终于要嫁出去了,他们几乎已经看到公主和契丹王自相残杀的情景了。
因为昭阳公主难护送,皇帝怕路上出意外,只好派楚尽送亲。楚尽满心不愿,皇帝谆谆劝导,说和亲一事关系有多厉害,楚尽这才答应。
一路上这个昭阳公主嫌这嫌那的,不知道多难伺候,本来就是出门在外,条件哪里有那么好!把一堆人搅的人仰马乱的,她却趁这个时候逃跑了,别提楚尽有多气了!她要不是个公主,楚尽早就一剑解决她了。
出门时,母亲还在他耳边说,不要对公主无礼,她一个弱女子为了国家牺牲了终身幸福,作为男子汉大丈夫要压下心里的偏见。想到契丹人确实残暴蛮横,心也就软了几分,一路上是一忍再忍!心想,反正送到契丹他也就完成任务了。
哪里知道,还有五天的路程就要到了,这个骄纵的公主却跑掉了。
所以也别怪楚尽听到宫女叫“公主找到了”有多气,当时策马过来,恨不得把她劈成几半。但是走近她,看她光着两条雪臂,柔弱无助的站在那里,心就软了。
见她衣不避体,以为她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什么气也发不出来,扯下皮风包住她,就跪下行礼,心里也猜测着到底出了什么事,公主难道真的遇到不测了?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