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24.我以为留住光就可以留住你
司马抽烟不喝酒。李云儿喝酒不抽烟。此刻房间里烟雾缭绕,那些飘在半空中的烟好像被关在笼子里一样,竟一动不动。李云儿起身用手去扇那一团散不开的烟。
司马:“呛到你了。”
“它为什么就不出去呢?非要在我们中间盘旋,你说,该不会是雨派来的刺客吧?”
“你,话还,真多啊!”
“怎么,害怕了?我告诉你,马上手机就响起来了。”
司马色咪咪的看着李云儿,故意惊恐状:“哇,你别吓我!”
“雨来过我这,别一会儿直接冲过来挠我。唉,你说如果真发生这种事,你咋办?就现在雨冲进来打我。你咋办?”
“我看着,谁赢,跟谁走。”
李云儿喝了一口酒:“我肯定打不过雨,不用打,我举手,双手,投降投降。”一边说一边把双手举过头顶。样子甚是顽皮。
“你,这么,容易认输?”
“我是知进退。再说了哪有什么所谓的输与赢。不过是不甘心罢了。”
“那你,有过吗?,不甘心?”
“我特别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狼心狗肺。所以永远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了此残生。雨绝对会不甘心。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李云儿客厅的沙发是黑色真皮的,样式简单复古,沙发上有几只同样黑色的靠垫,只不过靠垫是毛绒绒的。二种不一样质感的黑色重叠在一起格外特别。一种黑色包裹着另一种黑色。
司马今天也穿了黑色的皮夹克,款式跟洗脚那天李云儿穿的一样,都是机车服的款式,都是质感柔软糯的棉羊皮。裤子也是黑色的,他这样的一身黑色坐在同样是黑色的沙发里,又是多了一种黑色,这一层层的不同质感的黑色放在一起性感,妖娆。那是一种冷静的性感和一种别致的妖娆。不是裸露出来的那种直接的,粗暴的,也是痛快的那种性感那种妖娆。
你看T台模特走秀,你会觉得他们的气质特别性感,而不是肉体性感。那冰冷的表情,浑身上下轮廓清晰的棱角分明,木纳的走路姿势。都是对性感二字一种完美的演绎。也是,性与性感本身就不是一回事。与这样的人上床是不是也一定要注意形态,姿势,表情……如走秀一样,每一细节都要精致呈现。而不是如平常人一样,赤裸相对,赘肉,肚腩,双下巴,口臭……一览无遗。
司马脸色苍白,头发是刻意制造的凌乱,加上他棱角分明的脸和那双阴郁的眼睛,好像简奥斯汀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人公。虽然他有纹身,耳钉,眉钉这些朋克风的外在饰物,可李云儿觉得他是真正一副复古的味道由内至外的散发出来。李云儿看的出神,脸颊绯红。当眼神落在地上时,那一双粉色的小拖鞋一下子毁了这画面。天啊!好惨。前几天把家里的拖鞋都换成了粉色。自己暗自骂自己,抽风。
其实她家里没有准备男人的拖鞋,司马穿的是她的,39码的粉色拖鞋。看上去也没有很小。推算他的脚最多43码。
她这里还真的没来过男人,蜗牛都没进来过,只送到过楼下。房子是租的,不过住了好多年。里面的家居也有些是自己的。看着不像是一般的出租房。整个房间整洁明朗,所有线条都是直的,没有曲曲弯弯的,零零碎碎的。墙上的画是自己临摹的莫奈的《睡莲》和《野罂粟》。李云儿从小学画,临摹的还是有模有样。她喜欢莫奈画里面的光。
“我以为留住光就可以留住你”
茶几上杯垫都是方形的。有二只大型的黑土陶罐落在地上,陶罐里插着干枯的树枝。遗憾的是这屋子里确实缺少水分,少了一些绿色的花花草草。
窗帘是雪白的透明的薄纱,隐隐约约的透着外面黑色的夜。白纱又轻又薄,质感感人,恍惚间不知道这层白纱是遮挡了夜的黑,还是夜的黑穿透了这层白纱。房间里颜色整体都是黑白灰色系的。各种细节让你觉得这是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日子。只不过这种日子少了日子的烟火气。整间房子更像是一个样板间。
司马又点燃一支烟,他们二个人成45℃角坐在沙发里。喝酒抽烟,唠嗑。
司马淡淡的问:“喜欢莫奈?”口气不像是问,更像是自言自语。
“喜欢啊!还真的特别喜欢呢!”
李云儿起身打开电视机:“看DVD吗?”说完把电视旁边的柜子打开,里面满满一柜子的DVD。甚是壮观。
司空惊吓道:“大姐,谁还看,这个啊!”
“咋了,这看着多有质感,多实在,多有看片的感觉。DVD你会用吧?要不要我教你?你们年轻人都不用这些了。”
“谢谢!我会。”
李云儿离开客厅走到厨房,拿出一份花生米,她坐在沙发上岔开双腿开始唏哩哗啦的嚼着花生米喝着红酒。此时电视里播放着《迷墙》。
李云儿想不起这是多少年前看过的了。那时候自己也是痴迷摇滚乐,PinkFloyd,涅槃,枪花……李云儿看着司马,觉得他们在某一个角落有着一样的燃烧与迷茫。
她吃着花生米,他听PinkFloyd。
李云儿一边吃,一边喝,一边擦嘴,一边说:“红酒陪花生,预防脑血栓。你可以试试,真的。你知道世界上死亡率最高的不是癌症,是心脑血管病。什么脑梗心梗啊,脑血栓脑溢血啊,这些才是分分钟要人命的。”
司马:“我还年轻,谢谢关心。”
李云儿翻着白眼大声道:“啊!呸。”
“你,怎么,老喜欢,骂,骂人呢?”
“你才是杀人不见血好不好。”
不知道是不是被电影里的画面音乐所感染,屋子里一切也忽然迷幻起来。还是酒精的作用,李云儿不会喝醉,微醺而已。她觉得女人灌醉自己的样子很丑。男人喝醉也一样。总之醉酒的样子很丑就是了!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不过是一句自我陶醉的话。人真的会喝醉,喝醉后你会吐,浑身散发着恶臭,你会难受,跟病了一样。你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而她面前的这位美男竟然不喝酒,这让他很是喜欢,男人不喝酒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啊!就像女人不嫉妒一样难得。
李云儿摇晃着酒杯:“你为什么不喝酒呢?”
“喝酒,会得肝癌。”
“呦,小小年纪那么惜命啊!抽烟还得肺癌呢!”
“得,一个,比二个,好!”
李云儿忍不住哈哈大笑:“你大爷。你见过得二种癌症的人吗?哎呦,你别说,好像还真不会一个人同时得二种癌症吧。这不会是医学常识吗?有这事吗?”
司马站起身了,夺下李云儿手里的酒杯放在桌子上。拉起她站起来,双手按住他的肩膀:“在,骂人,把你,扔出去。”
李云儿故意躲开他的眼睛:“好好好,大哥,大哥,你别碰我,我还没准备好。你跟雨到底什么关系,你还没老实交代呢!我不想死的不明不白的。”
司马的手很大,手劲也大。他们之间就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司马身材高大魁梧,虽然远看着有点单薄瘦弱。李云儿169的身高,100斤的体重,一尺八的腰围。她已经是很多人眼里的那种完美身材了。可她一直认为自己人高马大,身材瘦扁。特别是那双39码的脚伸出去有点夸张。
烟味伴着酒味在他们周围缠绕。
司马:“你,看着我,我,告诉你。”
李云儿脸已经通红:“别别别,今晚不行。”
司马:“你,看着我。”
李云儿嬉皮笑脸的抬起眼睛看着司马的眼睛,他们不是第一次四目相了,但这么近,这么正经严肃的对视还是第一次。而且还是被他胁迫的情况下。
天啊,他的眼睛怎么可以这么美,他的眼睛里面有光,莫奈的光。这太折磨人了。任凭谁看了谁都会化了,软了,就像掉进去了,你会有种一直下坠的感觉,如失去引力,你根本就上不来了。
司马目光如炬斩钉截铁的说:“雨,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喜欢你。”
李云儿内心已经沦陷,沦陷在他的眼睛里,其实早已经沦陷了。只不过她还不确定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是喜欢?是爱?就像喜欢一本书,一个电影,一首曲子。还是自己长时间的孤独寂寞而产生的幻想。
“你这句话说的很顺溜。”
司马憋着笑:“疯了,我。”
二人就像拍戏笑场一样,都哈哈大笑起来。
李云儿笑的前仰后合,一副停不下来的架势。她坐在沙发里,笑的俯下身去,又笑的抬起身来。脸涨的通红。一边笑一边说:“对,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真,真,真不是。”
司马也是笑的那样的开心,只不过没李云儿笑的那样放肆。他是笑一下,停一下的笑着。眼睛里闪着暖暖的光。李云儿认为那是莫奈的光。她很想要留住那光。
孤男寡女在一个屋子里呆了几个钟头了。彼此也是郎有情妹有意,李云儿更是干柴一把,司马这火苗隔着墙都能点燃对方。可是他们却没有燃烧。二个人今晚笑的很是开心。好像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