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沈稷
“小子,这一次这事情,可不简单哪......”
长孙惧倒在一张宽大的躺椅上,一边享受着温暖的阳光一边回味着悠然的茶香,手边除了茶壶还有一把足有小臂长短,通体莹白如玉的象牙不求人——从瀚海席卷而来的酷热卷起阵阵的风沙从城里呼啸而过,不仅扰得人坐卧不宁,更是将人全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搞得肮脏不堪痕痒难耐。
偏偏这地方又极其缺水,城里每天都可以清水沐浴的豪奢富户屈指可数,他无疑正是其中之一,但仅仅因为这区区几桶水他就几乎招来了半城百姓的流言蜚语,为免招人嫉恨坏了大事,长孙惧也只能权且用这物件儿暂时抑止痕痒,只是单薄的衣衫却实在挡不住无孔不入的飞沙。
“吕奕断然不会允许两国和亲之事发生,他要的是一战成名自此权倾朝野,最好再能借机将慕大人的势力一举铲除,那时他虽无黄袍,哼哼~与皇帝也就相差无几喽~”
所谓人老精鬼老灵,长孙惧无疑就是一个成了精的老鬼,也许他从未置身于朝廷,但在宫中太医院任事多年,这尔虞我诈互相算计的戏码他看得绝不比任何人少。
“所以慕大人才会派我沿途暗中保护送婚使团......”沈稷却依旧是那身黑色的打扮,头上更是扣着个黑纱帷帽,一眼望去十足一个刀头舔血的江湖游侠。
“真的不用老夫陪你去?”
“不必,大人说了,只需送到扬州地界即可,吕奕应该不会大胆到在国境之内下手......另外,他特别叮嘱啸月城不容有失,务必要留得力之人驻守——一旦和亲不成,南征之际我等还有大用。”
“也好,其实这地方除了风沙恼人之外,倒也挺逍遥的......你小子最好机灵点,千万别让这仗打起来——老头子我也就能再过十年八年的安生日子了,等我死了,你们爱怎么折腾这么折腾去......”
“那......徒儿走了......”
“......路上小心点,前几日一线牵的飞鸽传书中也提到了此事,看起来这次那姓吕的下了血本。”
“知道了。”
沈稷转身告辞,和他一般装束的二十余人紧随其后,这些人每一个都脚步沉稳虎虎生风,一看便知是精锐中精锐。
为了这一次行动,沈稷特意回到啸月城来亲自调集人手,云记商号此刻几乎已经成了空壳,除了长孙惧之外,就只剩下些不知内情的伙计和杂役,但沈稷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能伤到长孙惧的人,恐怕整个江东也找不出半个。
出离啸月城,一行人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即便如此赶到皇都镇时也已经过去了七八天,而他们甚至不用多方打探,便有送婚使团的消息不断地顺风飘进耳朵里——江东的吴人大多在骂朝廷委曲求全丢人现眼,居然把长公主嫁给敌国为妃,但实际上每个人恐怕都在庆幸战火不会重燃,越是那些骂得狠的人,越是那些激昂慷慨大声疾呼要和北周见生死的人,其实越是在心底乐得不可开交。
“使团走得是荆州方向,应该是打算经陆路去荆溪口......上马继续追,务必赶在他们之前抵达荆州。”
“是。”
滁州境内此刻堪称枪林刀丛,各郡县驻军加起来不下五万,稍有些江湖经验的人都不会蠢到在这里下手,但咫尺之遥的荆州就未必了——狐氏养精蓄锐多年的私兵此刻已尽成了朝廷的官军,境内的防务简直堪称千疮百孔,是以如果有人想要劫杀送婚使团,毫无疑问必定会选择在荆州下手。
荆州和滁州交界第一座城镇,是一座名为许的小县城。
许县人口不过一万多,除了农户之外大多是写来往于两州边境的商户,作为行商的中转站,比起一般的县城来倒也算得上富庶。
送婚使团已经被他们甩在了身后十里之外,四个时辰之后的傍晚时分他们就会入城歇宿,而沈稷一行人只要提前住进附近的客栈里,自然天衣无缝。
“掌柜的,咱们怎么知道使团住哪啊?”随行的都是锋镝部众,但都很默契地称其为掌柜——他们对外的身份是建康飞云镖局的镖师,而沈稷就是他们的镖头。
“......将县衙方圆一里之内的所有客栈都安排上人手,如有意外,以鸣镝为号。”
“是!”
从人听后恍然大悟——即是使团,送的又是即将嫁为北周皇妃的长公主,自然是住在官署里的。
一行人很快四散无踪,待到天色渐暗之时,送亲的队伍终于堂而皇之进了县城,和沈稷所料的分毫不差,队伍入城后便直奔县衙,不多时侍卫便将周遭围了个严严实实。
沈稷住在离县衙最近的一所客栈里,这里也是城中唯一一栋二层的建筑,名字倒是和建康城里最大的客栈一模一样,唤做悦宾楼,可惜这里所谓的天字一号房里,竟然连架子床都没有一张。
“叩叩叩——客爷?”门外响起小二的敲门声,沈稷开门之后却发现小二领着一男一女站在外面似乎欲言又止。
“这位爷,实在不好意思,这二位想要跟您换间房,出门在外都不容易,您看能不能行个方便?”小二点头哈腰地陪着笑脸,因为他看到沈稷背上那柄半人高的奇形长弓,再看他一身打扮便知这绝不是个善茬。
“这位兄台,晚生这厢有礼了——在下与家姊回乡祭祖,不想行至此处她却中了暑热......这客栈里唯有兄台你这间房有六扇窗子,不知可否与我们交换一下?哦,兄台如果愿意,一应费用全都算在在下的账上。”自称是弟弟的男子长得颇为富态,一张圆脸泛着油光与红晕,只是好像身患隐疾似的隐隐有些蜡黄,他身后的女子虽然幂篱罩身,却依旧难掩绝世风华。
两人都是一身锦绣,看起来纵然不是官宦之后,也是富家子弟——沈稷总觉得这青年的声音似曾相识,却有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可以。”沈稷说完转身提起自己的弓和包袱就往外走,小二一见他这么痛快便一口答应,不由松了一口气似的连连道谢。
“多谢兄台——小二,兄台今天一应所需都算我账上。”那青年倒是十分大方,小二自然也是满脸堆笑地乐不可支,因为这世上的人大多有这个毛病,若不是花自己的银子,那银子花起来便特别地畅快,眼前这人又是个走江湖的镖师,自然少不得让他们好好的大捞一笔。
“多谢,但不必了。”四个字便让小二的兴奋荡然无存,这种不爱占便宜的人往往也吝啬,所以小二只好转而摆出一脸媚笑去阿谀那富家子弟,希望可以从他的身上捞到些好处。
“你们这里都有什么菜?”青年安顿好那女子,又走出来向门外迟迟不肯离去的小二问道。
“爷,这您可算问着了,小店虽然比不得建康城里的那家,但在这许县也是第一流的,您要吃龙肝凤髓或许没有,其他的只要您说得出,小店就办得到。”小二横打鼻梁一脸得意地拍着胸脯,其意无非是激那青年多花些银子。
“如此最好......甜品来个雪耳炖官燕,雪耳一定要越州深山绝壁上的岩耳,官燕不得小于一两一盏,还有,糖要用菊花冰;凉菜要酥油泡笋,糟溜鹅掌,黄油一定得是塞北牦牛的,芦笋不能超过半尺,鹅掌要三个月之内的,糟卤要七年陈的;热菜也不必太麻烦,就拿那只取了掌的小鹅,填上陈皮、茯苓,外面抹上枫树蜜随便一烤,上桌前再用九制的梅子和石蜂蜜调个酱汁来......就这些吧,再好的怕是你们也做不来了。”青年说完,转身便要回屋,刚迈了半步却被被人拉住了衣袖——小二一脸苦相站在他身后,半蹲半跪的那张脸竟比死了双亲还要难看。
“爷......您说得这几样,别说做,小的听都没听过......”
“这些都没有,你们这店是怎么开的......算了,随便安排四个你们这最好的菜来吧——还有那一屋,一模一样的上一桌。”青年说完指了指沈稷的屋子,而这些话自然一字不落地落尽了他的耳朵里。
沈稷越是不想招惹他们,这青年却偏偏要往沈稷的跟前凑——那一男一女走路时靠地颇近,女子脚步沉稳毫无虚浮之态哪里像是中了暑热,更重要的是,即便是亲姐弟,他也断不该将手放在女子的腰间。
而自己的那间房恰好将两人的房间隔开,如此一换正好这姐弟间便只隔了一堵墙,沈稷心中早已猜到了他们的身份——什么回乡的姐弟,分明就是私奔的情侣。
日落月升,仅仅过了半个时辰不到天色就完全暗了下去,沈稷房里却不敢点灯,只怕被人发现端倪。
“兄台?兄台?”沈稷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县衙的方向,忽然门外就又传来了那个青年的声音。
“阁下还有什么事?”沈稷开门便摆出一副冷面孔,加上他脸上的飞鹰面具,虽无杀机却难免露出几分煞气。
“多谢兄台让房,小弟略备酒菜,不知兄台可否赏光?”
“在下从不饮酒。”沈稷说完就要关门。
“啊——”青年一只手不知何时伸了进来,正好被沈稷紧紧关上的两扇门掩住,痛得他一声惨叫无比凄厉。
“......还有什么事!”
“嚯嚯嚯......兄台,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有道是在家靠父母除外靠亲朋,在下此来只为表达谢意,你怎么反而无理伤人......”青年揉着自己的右手颇有些责怪之意,沈稷看得出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因为他那手不过轻轻一夹便已经红肿里隐隐现了紫色,因此被他这么一说反倒有些羞愧。
“不好了!失火了!县衙失火了!”窗外忽然喧闹起来,眼看着后衙就冒起了火光。
“哎,兄台,你去哪?”
沈稷二话不说背起长弓就要走,青年却拦在了他面前一脸的好奇。
“滚!”
沈稷怒了,一把将其推开之后三步并做两步就出了客栈大门,转眼便踪影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