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陈四项

条陈四项

条陈四项

半农兄:

你荣任副刊记者,我于看见广告以前早已知道,因为在好几天前你打电话来叫寄稿,我就答应给你帮忙了。论理是早应该敬赠花红,以表祝贺之意,但是几个礼拜终于没有送,实在是对不起之至。不过我未曾奉贺,也不是全然因为懒惰,一半还是另有道理的。为什么呢?这有两个理由。其一,为副刊记者难。这件事已经衣萍居士说过,无须多赘,只看孙伏老办副刊办得“天怒人怨”,有一回被贤明的读者认为“假扮”国籍,有“杞天之虑”。其二,为某一种以外的副刊记者更不易。据北京的智识阶级说近年中国读者遭殃,因为副刊太多,正如土匪逃兵一样,弄得民不聊生,非加剿除不可,而剿除的责任即在某一种副刊,实行“逼死”战策,出人民于水火之中而登诸衽席之上,盖犹我世祖轩辕皇帝讨蚩尤之意也。目下某交换局长(这个名字实在定得有点促狭,不过我可不负责任,因为大家知道这是孤桐先生所设的局)不曾亲自督战,或者(我希望)还“逼”得不很厉害也未可知。可是这个年头儿—喔,这个年头儿着实不好惹,一不留心便被局长的部下逼住,虽欲长居水平线下的地位而不可得。有这几种原因,我觉得副刊记者这个宝位也像大总统一般是有点可为而不可为的,所以我也就踌躇着,不立即发一个四六体的电报去奉贺了。

我写这封信给你,固然是专为道歉,也想顺便上一个条陈,供献我的几项意见。其实我那里会有好意见呢?我们几个人千辛万苦地办了一个报,自以为是不用别人的钱,不说别人的话的,或者还有一点儿特色,可是这却压根儿就不行,名人的批评说这是北京的“晶报”,所以我即使有意见,也不过是准“太阳晒屁股赋”之流罢了。供献给你有什么用处?然而转侧一想,太阳晒屁股有何不好?况且你,也是我们一伙儿,翻印过《何典》之类,难以入博士之林。今人有言,“惺惺惜惺惺”,我觉得更有供献意见之必要,冀贵刊“日就月将缉熙光明”,渐有太阳晒脊梁之气象,岂不休哉!

今将我的四不主义列举于左,附加说明,尚祈采择施行,幸甚。

一,不可“宣称赤化”。此种危险至大,不待烦言,唯有一点须加说明:您老于经济学这种学问大约是一个门外汉,同我差不多,恐怕“邺架”上不见得有马克思的著作,于宣传此项邪说上绝少可能,我的警告似属蛇足,但我们要知道,在我们民国这个解说略有不同,应当照现在通行的最广义讲,倘若读者嫌此句字面太新,或改作较古的“莫谈国事”亦无不可。

二,不可捧章士钊段祺瑞。这样说未免有点失敬,不过这两个只是代表大虫类的东西,并不是指定的。又“不可车旁军”一条可以附在这里边,不必另立专条了。

三,不可怕太阳晒屁股,但也不可乱晒。这条的意思等于说“不可太有绅士气,也不可太有流氓气”。这是我自己的文训之一,但还不能切实做到,因为我恐怕还多一点绅士气?

四,不可轻蔑恋爱。当然是说副刊上不可讨厌谈恋爱的诗歌小说论文而不登,只要他做的好,—并非说副刊记者。天下之人大都健忘,老年的人好像是生下来就已头童齿豁,中年的人出娘胎时就穿着一套乙种常礼服,没有幼少时代似的,煞是可怪可笑。从前张东荪君曾在《学灯》(?)上说,他最讨厌那些青年开口就要讲结婚问题,当时我对朋友说,张君自己或者是已不成问题了,所以不必再谈,但在正成为问题的青年要讲结婚问题却是无怪的,讨厌他的人未免太是自己中心主义了。(在你的一位同行拉丁系言语学教授丹麦人Nyrop老先生的一本怪书《亲嘴与其历史》的英译本里,有一句俗谚,忘记是德国的呢还是别国了,此刻也懒得向书堆中去覆查,就含胡一点算了罢,其词曰,“我最讨厌人家亲嘴,倘若我没有分,”这似乎可以作别一种解释。)我希望你能容许他们(并不是叫“他”代表,只是因为“她”大抵现在是还未必肯来谈,所以暂时从省)讲恋爱,要是有写得好的无妨请赐“栽培”,妹呀哥呀的多几句,似乎还不是怎么要不得的毛病,可以请你将尊眼张大一点,就放了过去。这一条的确要算是废话,你的意见大约原来也是这样,而且或者比我还要宽大一点也未可知。不过既然想到了,所以也仍旧写在后面,表示我对于现在反恋爱大同盟的不佩服之至意。至于我自己虽然还不能说老,但这类文章大约是未必做了,所以记者先生可以相信我这条陈确是大公无私的。

我的条陈就止于此了,末了再顺便想问一声记者先生,不知道依照衣萍居士的分类,我将被归入那一类里去?别的且不管,只希望不要被列入元老类,因为元老有时虽然也有借重的时候,但实在有点是老管家性质,他的说话是没有人理的,无论是呼吁或是训诲,这实在是乏味的事。还有一层,俗谚云,“看看登上座,渐渐入祠堂,”这个我也有点不很喜欢。所以总而言之,请你不要派我入第一类,再请会同衣萍居士将第二类酌改名称为“亲友”,准我以十年来共讲闲话的资格附在里边,那就可以勉强敷衍过去了。

(十五年七月三日,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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