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玉玺
清朝的玉玺
玉玺这件东西,在民国以前或者有点用处,到了现在完全变了古董,只配同太平天国的那块宋体字的印一样送进历史博物馆去了。这回政府请溥仪君出宫,讨回玉玺,原是极平常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难道拿到了这颗印还好去做皇帝不成么?然而天下事竟有出于意表之外者,据《顺天时报》说“市民大为惊异,旋即谣言四起,咸谓……夺取玉玺尤属荒谬”,我真不懂这些“市民”想的到底是什么。我于此得到两种感想。其一是大多数都是昏虫。无论所述市民的意见是否可靠,总之他们都是遗民,迷信玉玺的奴隶,是的确的,所以别人可以影射或利用。舆论公意,无论真假,多是荒谬的,不可信托。其二是外国人不能了解中国的事情。外国人不是遗民,然而同他们一样的不是本国人,所以意见也一样的荒谬,或者不是恶意的,也总不免于谬误,至少是不了解。异国的人与文化,互相了解,当然并非绝不可能的事,但据我所知,对于中国大约不曾有过这样的人,——我们自然也还不曾了解过别人。我们也想努力的了解别国,但是见了人家的情形,对于自己的努力也就未免有点怀疑起来了。
《顺天时报》是外国人的报,所以对于民国即使不是没有好意,也总是绝无理解;它的好恶无不与我们的相反,虽说是自然的却也是很不愉快的事。它说优待条件系由朱尔典居中斡旋,现在修改恐列国不肯干休,则不但谬误,简直无理取闹了。我要问朱尔典和列国(以及《顺天时报》记者),当复辟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出来干涉,说优待条件既由我们斡旋议定,不准清室破约举行复辟?倘若当时说这是中国内政,不加干涉,那么这回据了什么理由可以来说废话?难道清室可以无故破约而复辟,民国却不能修改对待已经复过辟的清帝的条件么?虽然是外国人,似乎也不好这样的乱说罢。——然而仔细一想,就是本国人,受过教育的人们中间,这样想的人也未必没有,那么吾又于外国人何尤?
(十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