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伯特兰,罗素是20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罗素一生留下了70多部著作和无数篇的文章,他把自己所有的智慧和力量都献给了人类。《性爱与婚姻》是一部论述爱情、婚姻和幸福的著作,是罗素的代表作品之一,值得每一位善良、向往美好爱情和幸福婚姻的人去阅读、去品味。
19世纪,欧洲受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严厉的宗教性禁锢影响极深:对女性的贞洁要求非常苛刻;妇女受到严重的歧视:严格的终身一夫一妻制束缚着人们,即使感情完全破裂的夫妻也不准离婚;手淫被认为是亵渎神灵的罪恶;不准谈论性:不准进行与性有关的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为此,人们普遍受到沉重的性压抑。罗素在《性爱与婚姻》一书中,对不合理的宗教性禁锢进行了抨击,并倡导真诚纯洁的爱情和婚姻自由,提出了婚姻革命的主张。
罗素本人可以称得上是婚姻革命的典范。他强烈地追求爱情。在他97年漫长的一生中,他爱过不止一个女性,但他的爱始终是真诚的。他说:“在爱中我看到了诗人和圣者眼中的天堂,为了那种狂喜我愿意牺牲自己生命中的一切。”
作为一名思想大师,罗素是主张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罗素的母亲是一位女权运动的倡导者,在19世纪60年代她就为争取妇女选举权而发表演讲。在生罗素时,她坚持让一位女医生来接生,这在当时可以说是开历史先河的举动。由于受母亲的影响。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思想在罗素的脑海中是根深蒂固的。
在本书中,罗素讨论了妇女的地位,分析了妇女在社会中被歧视的根源,并从社会地位、性道德、妇女教育等方面讨论了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问题。
罗素看到,几乎所有的时代和民族都把女性置于低于男性的社会地位上。他认为,男性的主宰最初起源于他们体能上的优势,但随着文明的进程,这种优势已渐渐地消失,因此,男女平等的呼声就日益强烈。他还认为,男女之间的关系越密切,彼此就越不应当剥夺对方的自主性,就越不应当伤害对方的自尊和自立。他认为没有互相尊重的爱是退化的,对于爱方和被爱方都是如此。
罗素是拥护妇女解放的。在他看来,妇女解放是民主运动的一部分。在本书中,他指出:“妇女的权利实际上并不根据这样一种信念,即妇女在道德上或其他方面优于男子;她们的权利完全根据于她们作为人的权利,或者更确切地说,根据有利于民主的一般观念。”这种从民主运动和人权高度来论述妇女权利的视角的确不同凡响。
为了实现妇女解放,罗素在本书中还谈到了妇女教育的问题。他认为现代社会应当通过各种方法使每一个有能力的人都受到教育,理想的教育制度是民主的,民主的教育制度应是能使每一个儿童都获得最优机会的教育制度。为了培养合格的公民,女性也应该受教育,尤其是如何做一位合格母亲的教育。他认为,社会文明的进程会大大地减少女人的母性感,除非女人能够得到一大笔养育孩子的费用。因此,罗素提出国家要为专职母亲支付报酬。
在本书中,罗素还从性道德角度论述了妇女教育的意义。他认为一个因教育而拥有活泼、勇敢、智慧和理智的男女所组成的社会,将与过去存在的一切社会截然不同。不愉快的人必定极少。而他认为不愉快的主要原因是:不健康、贫穷和不能令人满足的性生活。性与人类生活中最大的快事是密切相联的。但是,传统道德教育使妇女把性视为一个罪恶,极大地束缚了她们的本性。性恐惧教育一直被认为是女性保持“贞洁”的唯一途径,于是人们总是把女性教育成身体上和心灵上的怯懦者。正像罗素在本书中描述的:“有身份的女人普遍认为,性交对于绝大多数女人都不是件快事,她们在婚姻中之所以能忍受性交的痛苦,只是出于一种义务感。”因此,罗素提倡对女孩子如同对待男孩子一样,进行勇敢和体育方面的教育,而不应当教导她们怯懦和依赖他人。否则,会搞糟她们未来的家庭生活。
在罗素关于妇女解放的观点中,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必须提及,这就是他对性解放和性自由的倡导。他看到妇女的政治解放与婚姻道德有重要的联系。在古代社会,人们一直用束缚妇女的方式保持她们的道德,从不设法培养她内心的自制能力。所以,最初的男女平等要求,不仅涉及政治问题,而且与性道德有关。当时,一些主张妇女权利的人认为,男女两性的道德是相同的,男女具有相同的理性能力,以往妇女在历史上的劣势是人为造成的。持这一观点的人追求的是道德自由中的平等,认为女性应当争取包括性道德在内的所有历史上被剥夺的平等权利。正如罗素在本书中写的:“那些争取妇女权利的先锋分子是一批极为严厉的道德家,他们希望用以前束缚女人的那些道德锁链来束缚男人。”罗素并不赞同这一看法,他从女权主义理论引申出男女性道德平等权,以及婚姻关系中男女平等的结论。因此,他倡导的性道德实际上是解放两性的性道德,不是用从前捆绑女性的道德绳索捆绑男性,而是给女性松绑,让她们获得与男性一样的自由和权利。但罗素也因此而走向了极端,主张两性的性解放和性自由,认为女性也可以像从前的男性一样有一种开放的性态度和性生活,并赋予“婚外恋”等现象以合法化。这些观点使他在备受一些女权主义者欢迎的同时,也遭受到厄运,甚至丢掉了在美国大学里的教职。
罗素作为一位在“父权制”思想体系中成长起来的思想家,能够从自由主义和民主权利、人权出发谈论和拥护妇女解放,倡导妇女教育,批评性道德上的“双重标准”,主张男女道德上的平等,这些在当时都是堪称革命性举动。
但是,罗素关于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论点具有某些时代的局限性。例如,他在强调女性教育时给出的理由是女性要做母亲,做男人的生活上和性关系上的伴侣,所以必须要有文化,而不是从女性自身作为人格的独立和完善来讨论这一问题的。另外,作为一名男性,罗素对妇女的苦难也不可能有真正切身的体验,在呼吁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过程中也不免表露出男性化的思维特征。
罗素在本书中还论述了卖淫、娼妓、人口、优生等方面的社会问题。通过阅读这本书。读者可以了解100多年前人类的爱情、婚姻、家庭的情况。
译者
2004年11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