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回:红烧肉(一)
红烧肉,肉红烧,糖酒盐合出七巧。一巧豕当肥,农家安居如意为。二巧糖普惠,五谷丰盛民生维。三巧酒会飞,东西南北路通随。四巧盐无税,千百佳肴足味蕾。五巧厨精贵,糖酒盐合调百味。六巧人贤惠,海北天南聚融会。七巧国泰维,天下一统人共醉。
李老师收拾亭当餐厨清洁卫生,适逢任笔友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众人也是兴趣高涨,便笑道:“笔友,几年不见,果然当刮目相看了,你都快成历史百科全书了。”
任笔友说道:“主要是罗老师教导得好。”
罗老师欣慰的笑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再说了,读史可以明智、知古方能鉴今。我们中国人的宗教就是历史。孔子说过:读史不读经则罔,读经不读史则殆。,《礼记·经解篇》已有警示:“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我们在阅读《春秋》这样的史书时,如果缺乏稳定的是非观念,就可能心神混“乱”。往古以来,中国知识分子都读经史子集,又以经史为核心,而古人总是先读经,而后才读史。因为史所记载的是变、乱,经所记录的乃是常道。通过读经,人们树立起基本的是非善恶观,而多少具有道德和政治判断力。有了这样的心智基础,史书所记载之变、乱,也就可被当成资以“鉴戒”的案例集。在这样的观念框架中,邪恶的人、事正好可以成为进行自我道德思考、修养的材料,或者发挥“资治”作用,而不会成为教唆悖乱、训练阴谋术的教本。还有,经记录的是华夏文明成长史中最为重要的人物的言与行。故而,华夏文明永昌不衰的全部基因密码,就隐藏于经之中。经部古之圣贤大成智慧,集一生情感抱负说大道之言,俗人读经多难神交圣贤,盖其不能正襟斋心去妄求真,何谓之:经者圣贤大情感,太阳也,俗人斋心去妄,少阴也,阴之极致则阳动此乃神交圣贤之境也。史部古之大成智慧者泯灭俗情而言物人迹事,客观理性载史为书鬼神莫测也,俗人读史多难渐入佳境,盖其不能风云际会情感突起,何谓之:史者灭俗情存天道,太阴也,俗人真情涌浪,少阳也,阳之极致则阴柔和合有感而所得也。”
古丽燕自然是听得一头雾水,不过她心中依然有所惦记,道:“燕哥,你还没说红烧肉是谁发明的呢?”
郭燕笑道:“古丽燕姐姐,你这么快就开始惦记起猪猪了吗?”
吕希燕瞅了任笔友一眼,对古丽燕不阴不阳的说道:“有时间了让丑蛤蟆给你做回红烧肉解馋如何?”
李老师微微一笑,道:“雪芹,丑蛤蟆是笔友的外号吗?”
任笔友打个哈哈,道:“说起这红烧肉啊,就不得不提苏东坡了,这道菜虽不是他发明的,却是经过他的手发扬光大的。先是他被贬黄州,便自号东坡,作了《食猪肉》一词:黄州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从这首《食猪肉》诗中,不难看出东坡先生也深谙红烧肉烹饪之道!后来他领导人们抗洪救灾为民谋福利,人们为感谢他,也知道他喜欢吃猪肉,便都把自家的上好猪肉赠送与他。东坡先生也沒推辞,而全数收下后,他令人将猪肉切方块,按他的方法焖炖好,又逐一回赠给人们。由于他做的猪肉选料讲究和调味精细,人们吃后都惊呼美味,便使这猪肉在江浙一带迅速火爆起来。为了纪念东坡先生的恩情,人们便给他送回的猪肉取名叫‘回赠肉’,也有叫东坡肉的,其实就是红烧肉,跟我刚才做的锅包肉一个道理,都略微的改变了一下烹饪技法而已,属创新一列。”
“不过我们现在吃的红烧肉中,却是以毛氏红烧肉最为出名。”任笔友继续侃侃而谈道,“毛主席吃的红烧肉被称为毛氏红烧肉,它与传统的红烧肉不同的是加有辣椒,毛主席有句名言,不吃辣椒不革命。当时的红烧肉是用酱油给肉上色的,有一次,毛主席视查酱油厂,发现酱油长蛆了,便从此不吃酱油了。可他爱吃的红烧肉怎么办呢?不用酱油,厨师就用炒糖汁给红烧肉上色,没想到用糖色烧出来的红烧肉更加香甜滑润可口,从此就更加喜爱红烧肉了。所以,才有了后来他御点红烧肉为核科学家们解馋补脑。”
古丽燕看着任笔友,眼前浮现了一盘色泽鲜亮五香四溢的红烧肉,她舔舔嘴唇,道:“红烧肉真有那么好吃吗?”
“绝对是人间极品美味。”任笔友笑笑,道,“说起红烧肉,我不仅想起了一个人,要是没他,苏东坡可能也吃不起红烧肉。”
郭燕忙问道:“谁啊?”
“就是王玄策。”
“王玄策是谁啊?”
“王玄策是大唐贞观年间杰出的外交官,他四次奉旨出使印度,对中印影响非常之大之广,没有之一。之所以说吃红烧肉不能忘了王玄策,是因为王玄策第二次出使印度,带回了制糖术。我们都知道,红烧肉最离不得的佐料就是白沙糖。”
吕希燕道:“唐朝之前我们没有糖吃吗?”
罗老师道:“其实,我们的制糖术最早可以追溯到商朝。在《诗经·大雅》中有“周原膴膴,堇荼如饴”之句,《楚辞·招魂》:“胹鳖炮羔,有柘浆些”。《诗经》中的饴,是淀粉糖,是用米和麦芽糖化后熬煮而成;《楚辞》中的则是指蔗糖了!说明早在春秋时期,华夏就开始了制作蔗糖的历史。只是当时粮食产量低,人都不够吃,根本就没有多余的粮食制糖,糖在唐代以前那是绝对的奢侈品。”
任笔友道:“王玄策第二次出使印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进印度较为先进的制糖术。当印度的制糖术引入中国后,中国人又对其法进行了改进,就制出了白糖,史书载,其色味愈西域远甚。关建还是制糖成本降低了,产量提高了,老百姓可以随时吃上甜甜的糖了。要知道,人体主要能量提供者就是糖,有能量就有体力,很难想象一个弱不经风的民族能够创造出太平盛世的景象来。”
李老师说道:“我记得早几年,国家都是按计划为我们提供白糖的。”
“我还记得我母亲背着我拿着糖票去供销社排队买糖的情景。”任笔友笑了起来,道,“现在好了,可以随便吃糖了,更可以随时吃红烧肉了。”
吕希燕白了男人一眼,道:“吃吃吃,你一天就知道吃。”
“民以食为天嘛!几千年来,我们老百姓只有今天才能吃得饱饭,这只是才刚刚开始,将来,我们不但要吃饱饭,更要吃好饭。”
罗老师说道:“确实,我们是从近几年才开始吃饱饭的,我们的目标不但是要吃饱饭,而且是要吃好饭。”
正说话间,里屋突然传来小孩的哭声,李老师忙着起身往里屋而去。众女面面相觑,罗老师笑道:“是我家老二醒了。”吕希燕首先反应过来,也起身跟了李老师去,并欢喜的说道:“我也看看小娃娃去。”
古丽燕郭燕互视经秒,便也兴至盎然的跟去看小娃娃。任笔友看着女孩们的背影消失在里屋,想了想,说道:“罗老师,之前她们在场,我不方便相问,您怎么来了XJ?”
罗老师见问,猛喝一口酒,由于咽的急,竟被呛住了,他急促的连咳数声,好不容易才平静了下来,他苦笑。
“罗老师,那你现在在干什么工作?”
“跟你一样,砖厂搬砖。”罗老师看看房屋,道,“除了这房租,勉强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那,罗老师,你后悔吗?”
罗老师突然呵呵笑了起来,道:“不后悔,这只是暂时的。好久没这么开心了!笔友,来,我们喝酒。”
“罗老师,我不能再喝了。再喝,我就要醉了,就没法赶路了。”
“没事,喝醉了就在我这歇息了。放心吧,我这屋歇得下你们的。来,干杯!”
杯中酒在煞白的灯光中泛起微微波澜,然后被倾倒入口,略一憋息,便囫囵咽下,久久之后才又听到一声幽叹。这一声幽叹,源自老师内心深处被激起的波澜,是为背井离乡的艰辛而感叹……
谁又被抛弃了?
没有谁能留得住他,史义旭走了,走得很绝决,他是狂风暴雨般的来,寂静无声的走。郭琼英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史义旭跟空气一般,与她无关痛痒。只有沙沙伤心的哭了好一阵子,当妈妈给她拿了一颗糖吃时,她便破涕而笑了。
史五来突然有一种自己成了孤儿的感觉,被人抛弃的滋味比醉酒还难受。他想把自己灌醉,偏巧被郎中郎撞个正着,被一顿好骂,他才懵懵慒慒的去招呼众人上班。
未而语上班最积极,他永远有挣不够钱的理由,如今燃眉之急是给小儿子凑结婚的彩礼钱。生儿养儿于斯,给儿成家立业,作为父亲,纵使他能力有限,他仍得操这份心,免得遭人戳脊梁骨。
白善一张黑脸放谁面前都令人感到不舒服,仿佛谁借了他的裤衩子穿没有还给他似的。当然,他也明白,他根本就没有可以借人穿的裤衩子。看着凄凄惨惨戚戚的砖厂,看着素相素衣的同事们,他总也摆脱不了心情的郁闷,看谁都不顺眼。
童筹骂骂咧咧鸭子般走路,今年生活无保障,爱情无着落,全拜任笔友那家伙所赐,他不仅两天打鱼三天晒网的工作,竟还拐跑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有心离开这破砖厂跟史义旭去果子沟挣大钱,又实在不甘心就此放弃跟林燕的这段缘份。虽然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开始,可他却饱尝了失恋的酸苦。如果就此放弃,自己岂不白白难受一回?
夏流总算摆脱了陈燕的纠缠,他松了口气,却更多的烦忧侵扰人心。自己哪点比任笔友差了,为什么一个个的美女都随他而去?林燕的泼辣率真,郭燕的静雅娴淑,阿古丽的耿直豪爽,哪一个不是人间尤物?能得其一便足以让男人幸福到死的女人,却全跟了那丑蛤蟆去,真是可恨!他趿着鞋子,缩着脖子倦着手朝砖机走去,无意识的又想起和陈燕曾经的小日子,无意识的长叹一声……
自从宙斯把四脚四手两副面孔的人劈成两半,每一半都急切的扑向另一半,他们纠结在一起,拥抱在一起,强烈的渴望融为一体,人世间使产生了爱情。任笔笙不知道自己的另一半是家中的那个已是自己两个孩子的妈妈的她,还是身边这个曾为人妇今又为自己情妇的她,或者两个都是。都是的话,那就不是四脚四手两副面孔的人了,而是成了怪物。他感谢眼前的她让自己的欲火得以燃烧,他欠疚于家中的她,是她给了自己家的一切。当她送他到家外的公路上,双眼满满不舍的默默的望着他,他知道自己找了个好妻子,他坚信自己断不会负了妻子的。然而,夫妻分离,他才知道,作为男人的这一半是多么的孤独寂寞。曾经,他总是在焦灼中煎熬,在烦躁中冲动,在幻想中陶醉,在失落中哀怨着,柔肠寸断而苦度长夜。他庆幸遇到了眼前的这个她,她让他冲动有目标,陶醉入梦乡,长夜终变良宵。但是,这一切,都从她告诉他她怀孕了那一刻而变得苦楚难咽了……
杨忠祥却以为自己听信了馋言,误入了歧途,才落得如今颜面尽失的下场。想想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还是安心多挣点钱回家,让今年的遗憾少一点。然后,只盼着下雪回家,和家中的另一半过正常人的生活。
表妹已经公开和郎中郎出双入对了,昨儿半夜她才被他送回来。辛吾能弄不明白她咋就那么大性趣……
这是男人的奇耻大辱!
但辛吾能却无言以对,只能自己打碎了牙往肚里咽。想曾经的自己,那是何等的威风啊……唉,他无力的长叹一声,默默的披衣出了门去上班。
老大远,他看见吴芷奔跑着向厕所跑去,竟莫名其妙的羡慕起这个男人来。这个男人英俊,健康,关建是他风流潇洒,见多识广,哪象自己守着一个尤物却无能为力,只能干瞪眼的看着她肆意妄为。
其实,吴芷内心的苦是没人知晓的。所谓乐也女人,愁也女人,他做梦都想着女人,有女人爱,最好是类似于林燕郭燕古丽燕那样的女人,不仅人美丽漂亮,而且家中有钱,三人中能得其一,那自己这一生就幸福美满了。可惜,她们都随丑蛤蟆去了。奈何,她们都不曾正眼看过自己一眼。
也许,是自己臭名在外所至吧!即使自己不是五毒俱全,但染上黄赌的恶习也足以玷污了自己帅气的形象,尤其是自己染上过黄病,谁个好女孩子能接受自己啊!很多次,他后悔,立誓不再沾黄涉黄,奈何青春男人总是冲动,在没有爱人可以解决问题时,他总是忍止不住的向往那风月场所之风月韵事。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看着这帮子弟兄,一个个都哭丧着脸,走路都没精没神的,肯定都是因为女人。
仇重于众丧尸中,独显高大伟岸,唯一的健康阳光。痛则不通,通则不痛,一个通字,竟包治了他的百病,不仅令他筋骨舒爽,更令他心旷神怡。他心中偷偷的乐着,难怪说女人是医冶男人百病的灵丹妙药,是神药。他早已下定决心,努力工作,多挣钱钱,好求神药。
想到兴奋之处,他情不自禁的唱起了情歌来:“妹妹你坐床头,哥哥我在床边走……”
“臭虫,快闭上你那臭嘴,你这歌声比那丑蛤蟆唱的还难听。”
仇重没生气,除了那丑蛤蟆任笔友,他实在是看不起这帮家伙。你看这帮家伙,一个个愁眉苦脸病怏怏的,哪里有点男子汉气质?他不屑的摇摇头,继续唱着情歌自嗨自乐。
史丙宜笑道:“臭九,你捡到啥子宝贝了吗,这么高兴?”
曹寿智嘻嘻笑道:“臭九肯定梦到光勾子婆娘了。”
仇重道:“你龟儿子滴水不漏才梦到光勾子婆娘了。”
杨忠祥脸色一沉,道:“想光勾子婆娘美容店去,这是工作场地,不谁说那些霉牝话。”
慑于杨忠祥的淫威,仇重不敢再出声了,但他心中却在那温柔乡中纵情奔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