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我们的记忆
相传,在一条不起眼的老街上,有一家特别的早餐店,特别在哪呢?当然不是因为这里的食物。
我们时常会思考,因为人每时每刻都有着无数的问题。
在这个地方,虽然解决不了你所有的问题,不过,它总能给你最满意的答复。
“你就在那瞎吹吧你。”林慕对此表示很不屑,“为了一家早餐店,我跑那么远的地方当老师,除非我疯了。”
没等对方接上话,林慕拿起外套就往外走,“好吧,不过也谢谢你了,现在工作不好找,我再考虑考虑吧。”
大城市的夜很美,灯光就是夜晚的太阳,为人们照亮前方的道路。
可是,为什么我的路还是黑暗的?
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他。
林慕叹了口气,把西装穿好,仔细地整了整。待会儿要去一家公司面试,林慕拐了个弯,去老同学家借了件西装。
明明是夏天,但穿了这么多并不热,也许,这就是大城市独有的特点吧?
林慕对着手机屏幕理了理自己的头发,走进那家看起来规模并不大的小公司。
“瞧瞧那人诶,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还敢来我们这里找工作!”
“就是就是,看他穿的人模狗样,也就配给大楼看看门!”
“嘁――看门他都不配……”
林慕一直强忍着到面试结束,好脾气是他现在必备的技能之一,哪怕那些人直接当着自己的面谈论自己。
能有什么办法呢?这个世界本就如此,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林慕摇了摇头,刚才的面试本就没多大希望,再加上有些紧张,自己被录用是不可能的了。
西装穿在身上很紧,有点难受,林慕索性脱了拿在手里。嗓子有些干,便走进一家便利店准备买瓶水喝。
“呦,这不是林慕吗?最近过得咋样?”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都不用回头,林慕便猜到这人是谁了。
他也是林慕的老同学,大学四年与林慕住一个宿舍,和林慕关系也算不错。
但这人嘴巴特招人烦,和他们的另一个室友,也就是借林慕西装的那位,在性格上也是截然相反。
总之,林慕现在不想碰见他,目前宿舍里只有他前景堪忧。这位已经找到了工作,据说还是高管,而另一位室友选择读研,在研究上也是成果丰富。
林慕在毕业后没有选择读研,在一家普通的小公司闷头干了几年,然后,公司突然倒闭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找着新工作。
大学不是好大学,比不过那些有着高学历的准大学生。而在工作经验方面,公司都倒闭了,这事能提吗?
于是,自己只得过着度日如年的找工作之旅。
和老同学寒暄(被鄙视)了几句,林慕匆匆结束话题。看到昔日和自己还是一样的老同学是开着车离开,而自己还没有稳定的收入,林慕心里很不是滋味。
拿了瓶最便宜的水,正准备掏钱付款时,林慕在口袋里摸到张名片。
好像是借西装那位老同学塞的。
林慕走回家,躺在床上,又掏出那张名片细细揣摩。
名片是那种简陋式的,最上面一行字是学校的名字——盛木镇盛木小学,下面就是校长的电话。
林慕他们读的大学就是师范,教师证也是有的,可以说,这是一份对口的工作。
不过,每个孩子在小时候最不想当的就是老师了,林慕也是如此,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当老师。
但现在,他好像已经没有选择了……
林慕掏出手机,对着名片按下上面的数字。
……
堰南老街,凌晨。
东边的天空逐渐现出了鱼肚白,街口一排整齐的杨树像士兵一样笔直地站着,守护着身后的老街。
不知谁家的公鸡带了个头,霎时间,寂静的街道充满了此起彼伏的鸡鸣声,很像是为迎接太阳的奏乐。
“哗――”一家早餐店的大门被粗暴地拉开。正吵得带劲的公鸡们顿了一下,随后又争先恐后地叫嚷起来。
郑贵撇了撇嘴。作为早餐店的老板,每天都要早早地起床。赖床?不存在的。
在这静谧的清晨,只有这一声声鸡叫陪着郑贵。
不知忙了多久,东边的天有些亮了,呈现出很好看的橙黄色,之前还隐约可见的月亮不知何时却把自己藏了起来。
鸟儿们躁起来了,原先还有些忌惮,只是小声地叫着,后来,胆子大了,喳喳地叫嚷着,和公鸡也有的一拼。
大锅里的稀饭已经开了几滚,郑贵把它调成小火。蒸笼里的包子也差不多的时候,街上有几盏灯陆陆续续亮了。
这些要么是去晨跑的,要么是早起去工作的。早起,已成为他们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一阵微风拂过,抓住早餐店的香味,带进每户人家的门缝。
来早餐店的人逐渐多了……
“喵呜~”一声猫叫在熙熙攘攘的食客中显得很突兀。
郑贵知道,这是白叔家的猫陪白叔晨跑回来了。
这是只黑猫。农村有古话,黑猫通灵,人性很足。
白叔家这只是白叔捡来的,后来本打算送人的,不知什么原因又给留下了,就连一向不喜欢猫的儿子都点头了。
据传这只猫还闹出过人命……
不过这在外人中只有郑贵知道所有的事,其他人只知道和前段时间发生过的盗窃案有关。白叔不愿提,别人问郑贵,郑贵也只能摇摇头。
都不愿说,人们只能在私底下猜测。久而久之,甚至传言这只猫其实是黑猫警长,那次的案子就是它破的。
对于这些传言,白叔和郑贵也只是笑笑,那只猫呢?你问它,它只会抬头看你一眼,最多再“喵呜”一声。
是不是真的?谁知道呢!
郑贵一边招呼白叔,一边还不忘拿出这只猫专用的食盆,倒点猫粮,一起送到白叔的桌上。
食盆和猫粮都是白叔放在早餐店的,刚晨跑完很饿,总不能让猫看着自己吃饭吧……白叔可是个善良的人,于是,白叔顺便把这只猫的用餐地移到了这里。
刚开始人们还有些意见,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
这猫吃饭除了脾气不好、吃饭声音大些,其它的也都还好。
白叔那头白发和黑猫黑色的毛发挤在一张桌子上,看着也十分滑稽。
“对了,你家‘酸奶’呢?话说,也没看到你家老板娘,出门了?”白叔突然问道。
郑贵正在收拾一张桌子,听见这话,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孩子他妈回娘家看看,顺便把‘酸奶’也带去了,说是怕我一个大老爷们照顾不好小狗……”
白叔笑了笑,又摸了摸正在“呼哧呼哧”的黑猫,笑着说:“看来最近没狗陪你玩喽!”
黑猫的尾巴动了动,表示听到了,但吃饭的速度一刻也没停过。
“就知道吃!”白叔嗔怪了一句,轻轻拍了下。
猫头终于抬了起来,看着白叔“喵呜”一声,貌似还委屈了。其他客人见状也纷纷掩嘴偷笑。
一日之计在于晨,早餐又是清晨之精华,人的感情在早餐时是最纯澈、真挚的。
太阳逐渐升起,整条街被照亮,原先点亮的几盏灯又灭了。
来早餐店的人又多了……
白叔是这里的常客了,和郑贵也挺熟,再说,白叔回家也没什么事,常常在郑贵这里能待到吃早餐的时间结束。
郑贵在忙的时候,白叔有时也会来帮帮忙,虽然就是递个碗递双筷子啥的。
早餐店的人不是很多的时候,白叔和郑贵也会唠唠嗑。也不知道这两位年龄差了三十多怎么会有这么多共同语言……
“白叔啊,今个下午还去不去健身房?好像黄老下午也会去,你俩也好久没说过话了,正好唠唠嗑。”郑贵一边洗碗一边问白叔。
白叔正在那逗猫呢,听见这话,略微想了想,“今下午的就不去了,下午要接个孩子,来这里租房的,就住你家对面。”
“对面那儿?”郑贵明显有些惊讶,“现在这时候还会有人来这里租房?”
“哎,没错了,听说那孩子来这里当老师,好像也就二十五岁。”
郑贵刷好了最后一个碗,直了直腰,“行,下午有时间我也去看看。”
白叔眉头略皱了下,“小郑,你家那孩子要是不走的话,今年也二十五了吧?”
郑贵听到这话,神色有些暗淡,微微点了下头。
“嗯,正好二十五了。”
“那你想他吗?”
郑贵伸了个懒腰,在白叔旁边坐下来喝口茶,又指了下门口,“白叔,门开着,他要是想回来了,开门就行!”
“哈哈哈……”白叔突然笑起来,“他若是听到这话,怕是真的不回来了!”
说完,便领着黑猫走出了这家早餐店。
老街的这家早餐店又恢复了夜间般的寂静。
郑贵目送白叔离开,暗自叹了口气,“你这傻小子,啥时候回来哦?”
杯中的茶,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