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我该认识你?

第180章 我该认识你?

【骗我爱可以,要我命是什么意思?】

【她不是故意绿你!】

【小哥哥实惨!!说真“最近外面危险,你别出门了!”可真是个替人着想的好姑娘呢!】

【偷心盗贼不止偷心还偷口罩!】

【绿我可以,别动我口罩】

【好惨,但是好想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为什么这样的男票现实中总是遇不到!】

【这女的大概是洪世贤附体,渣的明明白白!】

【笑死我了,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又学会了一句:我不是故意绿你的,只是忘了说分手!】

【原谅我看到最后我笑了!】

【新来的,是走程序还是直接笑?】

【谈恋爱吗?绿你不是故意的,只是会忘记跟你说了那种。】……

才不到12小时,江小白在某平台上吐槽自己舔狗半年,被“绿”被分手的"惨"事就有百万的转发和评论,甚至还有赞!

在天台吹了一夜冷风的他,整理了衣襟大喊着“去你TM的忘记说分手!”接着闭着眼睛张开两手,提起了脚…

“小哥哥不要…”

听见声音,转身还没看清来人,双双就从7楼的天台坠落下去了。

再醒来,还没睁开眼,就听见三五米的距离有细碎的交流声。

“这三小姐也真是命苦,眼看严寒都过去了,天气渐渐转暖,咳嗽病也要跟着好了,却遇上老太君去圣火枫取春之水,哎~”

“可不就命苦嘛!等四月里老太君一回来,这三小姐的坟头都长出草来了。”

“姐姐,你们快别说了,大小姐带人往这边来了,还是赶快把柴火摆好;如若不然,又免不了一顿鞭子了!”

“说的是~…”

由远及近的又有些脚步声“踢踢踏踏的”。

“干柴可都备足了?”

一声尖锐的女声问道,光听声音,就是下得狠手的主儿。

“回大小姐,都备足了!”

唯唯诺诺的声音回答了。

“姐姐,药劲也够了,只等三更天一到,点火便好!”

“如此甚好,这病殃殃的小贱人,今夜必须死!”

“大小姐放心,任她有三头六臂,她都遁地不得了。”

“是,是,姐姐,你大可放心,她长年累月服我草氏一族的无力草,就算她天生奇骨,也不会再有机会受到老太君的亲传了!”

“对门的老大婶!您看剧能不能小点儿声,或者关上门在您家里自个儿看呀!”抱怨着睁开眼,看到的是简易的木床,挂着丝边帐子。

抬手要揉眼睛,感觉浑身疼的厉害,就像要散架了一样。

“哎呦!我去!昨晚也只喝了两个江小白而已嘛!号称财大校草队伍里的酒仙,不该如此不胜酒力呀!”

质疑了自己的实力,恍如做梦一样。

“噹噹噹~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噹噹噹~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等,等,这不是古装剧里报时桥段吗?”

渐渐清晰的声音,再次刺激着听觉神经。

“点火!”

“是!点火!”

女声命令后,跟着是二次重复后再次发令。

跟着“吱~吱”干柴遇烈火的燃烧声后,映天的光亮照得整个屋子透明透亮的。

脑海里像过电流一样,一股脑儿的输入了信息。

原来自己从7楼坠落,穿越到了五行青瓦阁世界里,就是当下最流行的玄幻小说的桃园世界。

更更让他意外的是,此刻自己的灵魂是在一具女性身体里,要不是浑身疼痛的连手都抬不起来,他就想触摸一下这女人身体究竟和男人身体有哪些本质上区别?

那这身体的原主~?

想到这个问题,脑袋里就像计算机的编码一样,光速一样的闪过。

原主,金、木、水、火、土、五大家族里的第二大家族,木氏三小姐,木棉血;从小父母双亡,体弱但不多病,却在近几年忽然见不得光,吹不得风多病了起来。

本来就不讨人喜欢的她,一多病更是成了木氏族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了!

不是因为她有多少绝技傍身,只是因为族里的老太君,木夏氏拿她当宝贝;一心要培养她为下一代家族掌权的族长。

这样自然就给她招来了很多杀身之祸了。

“咳咳~”浓烟飘进屋里,呛得木床上的人彻底的清醒过来了,知道自己浑身酸痛是因为从7楼坠落造成的;自己本就没打算轻生,是哪个想不开的冒失鬼推了自己,自己才会从坠楼的。

“要是让我知道这个冒失鬼是谁,我一定要她陪葬!”

江小白咬牙切齿的,要喝人血,吃人肉似的。

“算了!现在不是计较这个问题的时候,再不逃出这火海,又要再死一次了!我的书还没完结,我的爱心表示也没有要回;就连我那救命的口罩,都被吕要那个绿茶卷走了…!我不能死,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本能的起身下了床,顾不上奇怪此刻的身体矫健不似刚才般有疼痛,也不似记忆里那样体弱多病,在木床前伸了双手用力拉了垂在床前的帐子,跟着一声木门腐朽又失润滑的“咯吱”声,身体一个重心不稳,从高处笔直的掉落了下去。

约摸三丈高的距离,身体摔在了稻草上,这四周漆黑,却能判断这是一个井式的屋子,跌落下来因为惊慌而不自觉的“啊”声,它有回音。

江小白是怕再死三次,第二次死亡自己刚逃出来呢!

“不错嘛!原主有些小机关的嘛!”

原地适应了片刻,漆黑不再是漆黑,能看到屋子的形状,能找到出去的路。

就这小片刻,江小白完全和木棉血融合在了一起。

高中时代一心做“别人家的孩子”,除了读书就是读书。

挤进一流大学,有了一项个人爱好——写作。却也没有把握主流,成为炙手可热的大作家。

顶着校草帅气的皮囊,终于在大四时候恋爱了,而且还是和众人求而不得的大校花吕要。

吕要的交往原则就是,第一次一定要留到结婚。

毕竟是第一次恋爱,江小白以为这就是爱情,仗着家里条件还不错,对这吕要也都是有求必应的。

就是有条件要给,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给。

舔狗是会上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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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里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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