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番外:洛红与烟袅
不知道有没有细心的小可耐们发现,在小丫去奈何城解毒回到郾城之后,有一个人忽然消失了,而烟袅却成了千娇楼的花魁。
因为悲伤,所以笙歌将它留到番外。
画面一闪,回到小丫一群人离开不毛城,回郾城的路上。
裴东隅和娄香因为接到兹夷国王后病危的消息,便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兹夷国。
一望无际的沙丘上,一辆马车缓慢行驶。
马车上,五位少女欢快的笑声,赶走了金色沙丘上的荒凉与寂寞。
“我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瞧瞧我这皮肤,都变得干裂粗糙。再在这里多待上一刻,不知又要花多少银两,买多少珍贵的润肤膏,才能弥补回来。”洛红垂眸注视着自己的纤纤玉手,翻来覆去的,感叹道。
“你的手,纤纤玉嫩,肤如凝脂,哪里谈得上粗糙?”烟袅瞧着自己那粗糙的手,简直不敢从袖中拿出来。
“你是不知道呀,以前我这手,可比现在更白,更细滑。叫那些臭男人看了就想摸,想摸又摸不着!勾得他们啊,心痒痒!”洛红娇喋道。
“洛红,你怕不是妖精变的。”马车外孜鸢调侃道。
马车上又是一片笑声。
“那些个臭男人,越是得不到的,他们便越想得到。于是会千方百计的取悦我,金银珠宝,各种秘闻,都被我尽收囊中。可偏偏我洛红还不让他们摸到一根手指头。”
“我洛红岂是他们能垂涎的?!”掏出怀中的铜镜,望着铜镜中的自己,开始了自我欣赏,顺便整理略微凌乱的发髻。
“如何能得到男人的心,洛红姑娘,你教教烟袅呗!”烟袅被她的情郎抛弃以后,虽然改名换姓,如重获新生,但她内心里还是无法轻易放下这段感情。
她想不明白,为何与她青梅竹马的人,将他们曾经许下的海誓山盟,抛诸脑后?
为何明明说好的生死不弃,却终究无法忍受世俗的眼光,将她狠心抛弃?改娶别人?
“你想学?”洛红有些诧异。
“嗯。”烟袅笃定点点头。
“烟袅,你学这个干什么?”小丫在一旁不解问道。
“姑娘,烟袅就想弄明白,他当初为何会抛弃烟袅?”
“有什么好不明白的,薄情寡义之人,何必再去挂念?倒不如想想,如何叫他后悔!”洛红坦荡道,她在风月场合周旋已久。这种桥段的故事,简直是司空见惯,耳朵早已听出老茧。
“对,烟袅就是想要他后悔!洛红姑娘,你就教教烟袅吧。”
“啃!”洛红清了清嗓子,“那我就勉为其难,跟你说说。”
烟袅满眼期待地托腮,望着洛红,准备洗耳恭听。
“这想让男人后悔抛弃你的第一件事,便是要变美。变得越美越好,最好的从头大脚,从里到外的改变。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生,跟以前比起来,那一定是天差地别的。”
洛红将烟袅玲珑有致的妩媚身姿上下打量一遍,“你这容貌,你这身段,啧啧……抛弃你的男人,简直是瞎了狗眼!”
“说的没错,他就是瞎了狗眼。”小丫扬唇附和道。
“这要让男人后悔,做的第二件事,便是要让他知道,你过得比以前更好。而他现在,只能匍匐在你的石榴裙下,仰望你,可望而不可即。相信我,如果有那一天,他见你时,一定肠子都悔青了!”洛红娓娓道来。
“真的吗?”
“真的。”洛红对她妩媚一笑,销魂勾魄。
“不好了!锦姑娘!”孜鸢紧张喊道。
“怎么了?”小丫问道。
“食人蚁!”
马车中几人迅速撩开帷帐,只见马车后方,密密麻麻一片黑色正迅速覆盖黄沙。
若是以这个速度,很快便能追上她们。
“驾——”孜鸢迅速挥鞭,好让马车速度加快。
小丫将怀中带着药粉撒在几人身上,“这是我特地研制的一种新药粉,药效比之前的防蛇鼠蚁虫的药粉应该要强,但不知对这个凶残饥饿的食人蚁有多大用。”
“有总比没有好。”
“跨——”马车或许是因为行驶得太急,车轮不小心陷入沙眼之中,导致车身不平衡,直接倒了下去。
“小心!”澜鸢抱住摔出的小丫,在沙丘里滚了好几圈。
“大家都没事儿吧?”小丫紧张问道。
“不好了!食人蚁追上来了!”孜鸢惊呼道。
澜鸢拔剑砍断连着马车的绳子,冷冷道:“孜鸢,洛红!带着锦姑娘和烟袅骑马先走!前面至少没食人蚁!”
“你怎么办?”
“我的轻功,这些食人蚁应该还追不上。”
“马上最多能坐三人,洛红,你带着她们骑马,我与姐姐用轻功。”
“好!”洛红拉着马缰,“锦姑娘,烟袅姑娘,抓稳了!驾!”
很快便跑出很远。
澜鸢找到马车里带的酒,倒在马车上,一个火折子点燃,再对着燃起烈火的马车一掌劈去。
“哐当——”烈燃的马车朝着密密麻麻的食人蚁打去,烧得“呲呲”作响。食人蚁便不再敢靠近,而是绕开燃着的马车,迅速向前冲。
烟袅坐在最后面,紧紧抱住洛红。但因为从未骑过马,受不了颠簸,一个不小心,便摔下了马去。
好在全是黄沙,并未伤到身子。
“你怎么样?”小丫在马上紧张问道。
她也从未骑过马,如此极速的奔波,颠簸异常,她心中总有一股隐隐作呕的想法。
“没事儿吧?”洛红回头喊道。
“别管我,你们走!烟袅不想连累你们!”
洛红眺望着不远处正用轻功靠近自己的澜鸢和孜鸢俩人,再仔细观察着食人蚁爬行的速度。对沙漠颇为了解的洛红知道,食人蚁一旦盯上猎物,不尝到甜头誓不罢休。
就算骑马,以她们几个的速度,终究是难逃脱险境。
她望着密密麻麻铺天盖地而来的食人蚁越来越逼近,眼睑微颤,心中似乎下了一个决定。
“锦姑娘,对不起了!”
小丫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便被洛红一掌推下马。
“洛红,你要做什么?!”小丫从黄沙中爬起,问道。
“澜鸢、孜鸢,照顾好锦姑娘!”洛红取下头上的簪子,划破手掌心,鲜血直流。落在黄沙之中,点点腥红。
“你这是干嘛?!”澜鸢不解问道。
洛红并未回答,而是对着烟袅说了一句,“烟袅姑娘,恐怕我以后不能再教你如何让男人后悔了。不过能做到刚才那两点,便已经足够!”
“驾——”她策马朝着另一个方向奔去,而黄沙之上,除了马蹄脚印,还有一路血迹。
“跑啊!”她回头对着澜鸢她们吼道。
“洛红!”澜鸢赶到小丫和烟袅身旁时,洛红已经跑得老远,她那一袭桃红色轻盈飘逸的长裙,在烈烈阳光下,显得格外靓丽。
“跑啊!”她的声音越来越远,但依然如此决绝。
而身后的食人蚁仿佛闻到那诱人的血腥味,就像受了刺激,疯狂扑上来。
“走!”澜鸢搂起小丫的腰,飞往与洛红完全相反的方向。
孜鸢则搂住烟袅,跟了上去。
烟袅望着马背上的丽影,看着食人蚁快速朝着洛红的方向追去,才明白过来,洛红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原来,她故意划破手掌,用血将食人蚁引到相反方向。如此,我们才有机会逃脱。
孜鸢抱着她越飞越远,而那马背上的一抹桃红色也越来越小,最后,被黑色淹没。
“洛红姑娘……”
自从这件事之后,烟袅一直很自责。
认为是因为自己摔下马,连累了所有人,最后洛红才不得不选择牺牲自己,救了所有人。
于是,她选择替洛红活下去,用洛红的名字,留在千娇楼,继续暗中为白陌染收集情报。
千娇楼门前,美女云集,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花魁姑娘洛红正从马车上下来,便引来一阵轰动,人人都想一睹洛红姑娘是何仙容。
“瞧瞧,那玲珑有致的身姿!那勾人心魄的眉眼!今生能有幸见她一面,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人群中一名男子激动道。
“她不是洛红姑娘,洛红姑娘我亲眼见过。”
“她并非以前那位洛红姑娘,而是现在的洛红姑娘。洛红不过是一个称呼罢了!她现在可比曾经的洛红姑娘更娇俏,地位身份一般的人,连同她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对呀!还听闻,洛红姑娘从来都是卖艺不卖身,从不取悦任何男人,偏偏那些身份地位尊崇的公子哥儿,一个劲的往上凑。谁要是能同洛红姑娘面对面的喝杯酒,都能炫耀好几个月。”
“难怪她和以前那位洛红姑娘长的不一样?”旁边搂着姑娘的男子道。
老鸨一脸谄媚迎上来,“洛红姑娘,杨尚书之嫡子,杨钰之公子邀您今夜一同赏月。”
“不见。”
“那,云国公府三公子云韵扬想邀你一起夜游银汉河。”
“没空。”
“翼王下月初邀您去他府中,想与您一叙。”
“他如今一无权无势的王爷,不值一见。”烟袅冷冷道。
正在这时,一名醉汉倒在路中间,挡住了烟袅的去路。
“这是哪位公子啊?”老鸨问道。
“听说是从洛冰城过来的,在这儿喝了一宿的酒。”旁边壮汉答道。
俯身上前查看,对方酒气熏天,老鸨不由得捂住嘴鼻。
瞧清楚对方并非达官显贵之人,便一脸嫌弃道:“哪儿来的醉汉,竟敢挡住洛红姑娘的去路?!”
“来人!将他抬走,扔出去!”
“是。”几名壮汉抬起那醉汉。
烟袅不经意间,竟然瞧见那人的面孔,“慢着。”
“怎么了?洛红姑娘?”
烟袅走上前,几名大汉退开。她掏出袖中的锦帕,竟然为他擦起了脸。
众人更觉得匪夷所思,纷纷好奇。
有些甚至开始羡慕那位醉汉,竟然能让洛红姑娘用自己的锦帕擦脸,这简直是几世才修来的福分!
醉汉闻见鼻尖芬芳,睁开朦胧睡眼,眼前却出现一张绝美的脸。她是美得那样惊心动魄,顾盼流转,飞阁流丹,一见倾心。
越细看,越觉得熟悉。
“姑娘,我们是否认识?”醉汉问道。
“公子家中已有娇妻,不该夜不归宿。”烟袅温声细语道。
“你是……”
烟袅红唇一扬,嫣然一笑,将拿着锦帕的手收回,准备起身。
醉汉一把抓住她的手,“你是花花!”
他万万没想到,那个被山匪抓走的青梅竹马,再次回来找他时是如此的落魄不堪。而现在却变得如此明艳动人,璀璨耀眼。
她的一颦一动,无不勾人心魄。
“公子,你认错人了。”烟袅将手抽出,起身离去,却不慎将锦帕遗落。
“你是花花!你就是花花!”男子忽然激动道,想要追上去,奈何却被几名壮汉拦住了去路。
烟袅唇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头也不回的离去。
“花花!花花!”
“谁是你的花花?!她可是咱们千娇楼的花魁——洛红。想跟洛红姑娘套近乎,你这一套已经过时了!若再敢捣乱,直接乱揍一通扔出去!”老鸨冷着脸道。
“我不会认错的,她就是花花,我的花花……我要见她!”
老鸨将他上下打量一番,身上没一件能拿得上台面的东西,“就你这穷酸样儿!就算倾家荡产,恐怕也是见不上她一面!还不快滚!”
“我不走,求妈妈让我再见她一面!”
“再要纠缠,就别怪老娘不客气!”
“她一定是认得我,她心里还有我,求你让我再见她一面!”
“给老娘狠狠的揍!”
“是!”一群壮汉围了上去,便是一顿拳打脚踢。
而那位醉汉,正紧紧握着烟袅不慎遗落的锦帕,香气袭人,如痴如醉。
烟袅站在阁楼之上,冷眼旁观。
原来洛红说得没错!他当初抛弃自己,是因为他本就是薄情寡义之人,是他瞎了狗眼!而并非是自己不好,更与我的悲惨遭遇无关。
自己竟然一度以为,他抛弃自己,是自己不好,没能守住最好的自己。
殊不知,在爱人眼里,他是会包容你的一切,包括对方的不幸遭遇。
她很庆幸,她能错过这样一个生性凉薄、渣入骨髓之人。
回想起来,不免觉得曾经的自己可笑,竟然为了这种人,投河自尽。
她释然一笑,眼拥星霜。
这些年对那件事的执念,她终于可以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