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搭上第一班快车
燕京,海淀区。
华艺兄弟总部,办公大楼。
“来,合同你看一下。”一个中年男人,把一份合同递给坐在沙发上的青年。
青年并没有急着签约,而是一条条细则看了起来。
华艺现在还是京圈的龙头之一,尤其是明年就要开始筹备上市了。
可以说这个时候华艺要招艺人,那绝对有一大群人趋之若鹜。
说是工具人,但是华艺的工具人肯定要比大多数公司的工具人要高级一些。
不过青年并没有急着签约,而是非常冷静的看着合同上的细则。
先小人后君子,这是他的处事原则。
他虽然是签的新人合约,但是抽成也才30%,这在业内已经算良心合约了。
虽然华夏的总体环境比棒国那边要好上许多,不至于出现什么九一分或者八二分的霸王条款,但是新人合约抽一半也是常事。
所以他拿到的这个三七的合同算是很良心的了,他七,华艺三。
当然这只是在酬劳方面的良心,他还要看其他的条款。
演员的经纪合同不只是酬劳抽成那么简单,合同这个东西最重要的是权责对等。
而行业内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明说,权责都是不对等的,都是霸王合同。
这种优惠的条款,很可能只是障眼法。
而且就算是一个酬劳抽成,涉及到的钱也是很复杂的。
一个七三分,片酬是怎么算的?是艺人拿到多少片酬,就照着这个片酬给?还是要扣除成本之后再分?
如果是后者,那扣除成本之后是负数怎么办?难道还要艺人倒贴钱吗?
这些条款经纪公司一般不会拿来整艺人,但是一旦涉及到已经红了的艺人要跳槽,这些就是拿来限制艺人的手段。
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合约期,一般情况下,新人签约都是七年左右,长的十年。
至于某位老板给自己的女艺人开的,十五年的合同,放在任何一家经纪公司,都会忍不住被吐槽丧心病狂。
他的合同是五年的合同,五年之后视当时的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约。
这份合同别说是新人,就算对很多一线的艺人来说,也算很优待的合同了。
没有强制通告,没有商演,没有强制代言。
怎么说呢?这个合同可以说,就只是让他挂了个名字在华艺。
他看完了合同的条款,满意的点了点头,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孟子榆!”
然后递给了面前的中年人。
“你小子,你爸托我照顾照顾你,我还会坑你吗?签个合同那么谨慎。”中年人笑道。
孟子榆也笑道:“垒叔你这话说得,先小人后君子,总比后面出了事儿扯皮强吧?”
中年男人是华艺的二老板王钟垒,人称小王总。
小王笑了笑,对孟子榆说道:“你小子,就你理最多。”
孟子榆无奈道:“您也知道,我妈是教法律的,我再怎么着,也得遗传点儿她老人家的法律精神不是?”
小王无奈的笑道:“少贫嘴,说正事儿,康导想翻拍你那《我的团长我的团》,价格什么的你们自己谈,我只传话。”
孟子榆点了点头说道:“行,我跟他说。”
和小王寒暄了一会儿,孟子榆离开了华艺。
之所以签约华艺,是因为华艺如今正值巅峰时期,而且正在筹备上市。
他知道再过不久,华艺就要启动增资入股了,到时候他可以直接成为华艺的股东。
为什么他会知道?因为他是个重生党,二十二年前,孟子榆重生在燕京的一个大院家庭。
重生这一世,孟子榆当然没有闲着,和其他重生者一样,当起了文抄公。
不过这个时空里,因为网文才刚刚起步,所以孟子榆主攻的是传统文学领域。
当然,网文里,也抄了几部前世爆火的作品,为将来做准备。
他的第一部作品是一部言情小说《最好的我们》,成了当年的畅销书。
之后根据老孟同志在部队的经历为原型,写了《士兵突击》。
这本书后来被康弘雷拍成了电视剧,可以说是火遍了大江南北。
孟子榆做为编剧和原作者,还在里面演了袁朗这一角色。
可以说做为一个演员,孟子榆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毕竟要完成学业的嘛!做为北大社会学系的高材生,孟子榆当然是要以学业为重的。
至于他们家和大王小王的关系?算是邻居吧,一个大院的。
这个投胎技术比起另外三个姓孟的要差了不少,不过也足够他浪了。
ps:本书时间线11年左右,事件架空,请勿带入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