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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茱迪
致我的母亲,她赋予我一次美好的生命;.,他和我于勺园共度一段美好时光;致我的外祖父,他为我讲述他生命中美好的故事。
“nihao,nihaoma?”我看到罗比在雅虎通上留给我的留言是我准备gre那年初春的一个夜晚。那句简短的汉语拼音问候静静地叩开了一扇门,我们悄然无声地相遇了。
那时,我经常用一个汉语拼音“xiaomoli”(小茉莉)的名字登陆雅虎通,主要是用那个账号订阅了电子版的《纽约时报》,每天那份报纸都会往那个同名邮箱发送当天新闻的大字标题,那些大字标题总能将外面纷繁壮阔的世界植入我的想象空间,扩充它的宽度。什么爱尔兰的天主教和新教男童子军组织经过几乎一个世纪的分裂后重新合并,尽管受到罗马天主教主教的阻挠;(所谓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什么和当时人们所信相反,,一个离了婚的曾经击落11架敌机的二战英雄结婚,可能不会丧失她的头衔和王室专款;(太晚了!太晚了!这条新闻未免来得太晚--公主早已香消玉殒。如果那个能将鸟儿从树上吸引下来的美丽公主生前效仿她“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伯父爱德华八世那样将自己思想的天平倾斜到爱情的一边,或许她不会成为英王室第一个离婚的人,她的生活也可能为此少些遗憾。谁又会想到后来她的外甥--王储查尔斯娶了卡米拉,后者也是离了婚的女人。这个世界总是让女人遗憾,即使贵为公主也难以幸免。)什么美国计划对巴西游客实施留取指纹和照相的安全措施,一位巴西的法官把此比作纳粹式的行动,作为回应,他命令对所有赴巴西的美国公民也留取指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什么第一次探测火星漫游者行动,勇气号从着陆器上收到“强有力的信号”后在火星上成功着陆了,执行任务的科学家们喜出望外,控制中心内一片欢腾;(我的孙辈可能有望能去火星旅游了!)什么土耳其全面取消死刑;(一切处罚本身都是危害。既然死刑尚不能扼杀犯罪,土耳其人索性把它扔进了垃圾桶?)什么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最有权势的驴子和大象又跑出来到总统大选的马戏团里大玩杂耍了。)什么今年没有增加闰秒,这是为补偿地球自转放慢而增加闰秒的28年后,连续没有闰秒的第五个年头了;(显然,地球自转的速度放慢了。为什么地球转动的速度放慢了,这个世界却愈加颠撼摇滚,人也随着它疯狂的节奏愈加头晕目眩了呢?)
啊!那些兴奋异常的大字标题仿佛载着整个世界向我迎面扑来,铺天盖地的英文追捕我,包围我,让我无处藏身,眼花缭乱。就在几年前,我还在学校的原版期刊借阅室里追着英文乱跑呢。世道是变了!当然我只是遇到有兴趣的标题才去整篇文章,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早已被淹没在一片知识的汪洋大海之中,谁有可能把所有事情都了解得全面到底呢?
那晚,临睡前,我用小茉莉的名字登陆,正要去读我的大字标题,正在这时有几条离线信息跳了出来,我平常并不留意那些陌生来客的留言,而在那天,我却逐一浏览,都是英文留言,“你好,你在那吗?”当然不在,我在跟那些摸不着首尾的gre类比捉迷藏呢,只是我在明处,它在暗处。“你好,北京怎么样?我要去那里。”来吧来吧,北京欢迎你!再不来,就快热得令你发疯了。“buzz!你的照片很漂亮。”幸好不在线上,否则要被那个“buzz”振动的窗口吓一跳了,不过,除此之外,后半句却令人感到安慰。诸如此类,最后一条留言不禁吸引了我的眼球,“nihao,nihaoma?”那句汉语拼音问候触动了我。我不禁对着显示器微微一笑—我不曾收到过用汉语拼音写的留言。那人的屏幕名字是johnloveschina。约翰爱中国。在这个国家,他的屏幕名字是值得欣赏的,不是吗?我于是回复,为他留下致谢的留言。末了,把他添加到朋友名单上。
很早以前,我那时上中学,学习英语时态时,英文老师拿着一只雪白纤细的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坐标,她示意,原点的位置表示现在,在它左边是过去,右边则是将来。我惊讶于那个结构淡定的稳固和不动声色的分割。一横一竖相互交贯的两条线条坚定地构成那个简单的坐标,y轴分割了过去和将来,x轴则分割了人生的浮与沉。那一经一纬的图像时常出没于我的脑海,牵动我的思绪,有时它变成延展得很宽阔通达的十字交叉路口的形象,有时变成坟墓上神圣肃穆的十字架的形象。有时候,我的自我孤立于那微小的原点,轰然一声,自我爆裂纷飞化为无数奇形怪状的碎片细屑散落于坐标的四个象限,渐行渐远。有时候,我的自我伫立于坐标之外,掀开犹如帷幕的纵轴,凝望帷幕的那一边,看到那边的那个“我”,那个“自我”的映射。我就如同一个弊脚的占星家,透过记忆的水晶球,占卜已知的毫无悬念的过去与未来。我分辨不清我和她,恰似毫无期盼地反复观赏同一场老掉牙的滑稽剧。她是我生命那一幕的演员,进行她伟大淋漓的表演。在一幕幕已知剧情和结局的戏剧里,在一帧帧的画面中,她的形象飘乎不定,时而清晰时而模糊,音容笑貌被分解成多重的影像,在海平面似的x轴上下之间,时而浮起,时而沉落。每一次,当电影中那个影像重又回归于原点,和坐在这张纹理密布淡黄色的木椅上的我重合,我便彻骨感到时光如流,倏然而逝。那些肤浅的岁月恰似漂在记忆之水上的一层浮油,想要完全撇清也是徒劳。我的“自我”于是重又继续沿着横轴踽踽前行,以惯常的步幅和步态。
夜晚来临,我的身体宛若一只剩有半瓶水的水瓶,当我缓缓躺下,身体呈水平状态,看着身旁的他,我身体瓶底的意识之水便载着模糊不清的记忆和半透明的想象随着瓶体的倾斜流进我的脑海。
几天后,也是一个夜晚,临睡前,我再次登陆,注意到那个叫johnloveschina的新朋友也在线上,他也把我添加到了他的朋友名单上,我便许可了。事情的经过可能并不重要,总之,我和我的新朋友开始在线上交谈了。
“nihao。”
他用汉语拼音向她问好。我朝显示器笑笑,却用英语和他打招呼,“hi,howareyou?”我习惯于英语打字,因为我打中文汉字的能力实在差劲,还有因为打英语单词无需查一长串的同音汉字列表,反而更为便捷。
“wohenhao,nihaoma?”他似乎懂点中文。
“i’’syourname?”我问。
“houyuehan。”他说。
我小乐一下,先前猜得没错,他是叫约翰,还有一个中文姓氏--侯,一只外国猴子吗?
“what’syourname?”这回他用英语说话了。
“myname’’sjeriwhi
“zhidaole。”他又用了汉语拼音。
像一些西方人一样,他取一个和自己西方姓氏相仿的中文姓氏,却保留西方名字不变,形成这样一种中文姓氏加西方名字的中西组合。她就正好相反,像一些中国人一样,她保留她的中文姓氏不变,却起一个英文名字,这样同样形成一种中文姓氏加西方名字的中西组合,只不过和西方人改变的部分恰恰相反。殊途同归,东方和西方在姓名组合上实现了统一。
“where’reyoufrom?”我用英语问那个最初学习英语时的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
“meiguo.”我看出他喜欢写汉语拼音。我们就这样,我一句英文,他一句汉语拼音交谈。他显然非常喜欢那些汉语拼音—那些汉语和英语的结合体,它们握手的时间甚至比周总理和尼克松握手的时间还要早十几年。我猜他可能正在学汉语,就问,“areyouastudent?”
“shi.”他说。看来我没猜错。
“whi
“indianauniversity.”
“ah,areyoustudyingchinese?”
“yeah,i’mstudyingatbeida.”
“really?”我感到很意外,因为那时雅虎的个人档案网页已经被屏闭了,我心生奇怪,他怎么可能找到我呢?
他说,他在intellectual那个群组里找到了我,看完我的个人网页后,他给我发送了留言。我的个人网页在他发完留言后几秒钟就重又屏蔽了。
他说,我是上帝送来的礼物。
我感到很意外,没想到自己在浑然不觉之中成了上帝送给一个陌生人的礼物,猜想派送礼物可能是日理万机的上帝的日常工作之一。
他对对那个群组感兴趣的我感到好奇。
我对那个群组感兴趣是因为我认为intellectuals是一群能够独立、深入思考,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人,他们是一群独立的、清醒的头脑。
还有,我的个人页面上的那首诗刚好是他最喜欢的一首诗。robertfrost()的那首theroadnottaken(《未选择的路》)。
tworoadsdivergedinayellowwood,andsorryicouldnottravelbothandbeoraveler,longistoodandlookeddownoneasfarasicouldtowhereitbentintheundergrowth;
thentooktheother,asjustasfair,andhavingperhapsthebetterclaim,becauseitwasgrassyandwantedwear;thoughasforthatthepassingtherehadwornthemreallyaboutthesame,
,ikeptthefirstforanotherday!
yetknowinghowwayleadsontoway,idoubtedifishouldever
ishallbetellingthiswithasighsomewhereagesandageshence:tworoadsdivergedinawood,andi—itooktheonelesstraveledby,andthathasmadeallthedifference.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
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
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
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
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那首诗在他的心里引起了共鸣,他想要告诉我,那是他最喜欢的一首诗。
我告诉他,中国有一个文学家叫鲁迅,他是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他是一个个性鲜明的intellectual,有着自己独到犀利的见解,他本是在日本学医,有一次,在上课前放映的幻灯画片中,鲁迅看到一个中国人为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队捉住杀头,一群中国人却若无其事地站在旁边看热闹,他受到极大的刺激,意识到精神上的麻木不仁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所有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鲁迅弃医从文。虽然,他的文章大多晦涩难懂,却是入选教科书最多的作家,他被看作是中国的尼采。他说,真的?
我说,是,他们连胡子的形状都大致相仿。
他送出一个咧嘴大乐的笑脸符。
我也如是。接着,告诉他鲁迅在《故乡》里也写过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说他会去读一读那本。
我想起他说他在北大,告诉他鲁迅还在北大教过书呢。
他说太酷了。
从那一刻起,我的兴奋点转向了北大,谁不羡慕北大呢?在我心里,上了北大可能就像上了天堂,可能每个中国学生都会有我那样的想法。那么因为北大的原因,我对johnloveschina产生了兴趣也就不足为奇了。
“i’?”我问道。
“no,butit’spretty.”他似乎觉察出我对北大有兴趣,就说,“ir/>
一个神秘欢快的音符在我心底奏响了。我说,“’llsee.”
“youarediplomatic.”他说。
我笑了,对自己外交官式的风范颇为得意。
我们第一次的谈话很是简短,我打了个哈欠,写了一个“goodnight”,他则写了一个“wanan”。然后,我就摇摇晃晃爬进她温暖舒适被窝的怀抱睡觉了,没办法,第二天我还要上班以维持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