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鼓励郎君要进击
第二天一早,大马哥挑了大半担粗粗加工过,脱了壳的糙米过来。
他脸不红气不喘的放下担子,道;“这里有102斤,我算100斤,36铜十斤行不?”
因为不用担到镇上,这个价钱在村里也很正常。
姜仪抓去一把米看了看,只见颗粒饱满,成色也还可以,在糙米中算一般般了。
有了这些米,就不用再吃难以下咽的糠,度过这个冬天应该没问题了。
她放下米拍了拍手站起来,笑道;“我现在手里没钱了,大马哥帮我把鱼一起挑到镇上,我再给多你10铜,好不好?”
“那自然没问题,反正现在是农闲时节,我也没什么事。”大马哥爽朗的笑笑,帮忙把米一起倒入米缸。
然后大家一起动手,把鱼干仔细放进箩筐里,垒得满满的,大概装了八十斤便装不下了。
步儒另外又找来一担箩筐,把剩下的鱼干和泥鳅干一起装好。
因为最近几天天气都不错,冬阳暖融融的,这几天两人抓的泥鳅晒干了,拿在手里大概也有二十多斤,可换不少的钱呢。
准备就绪,姜臻依然去低洼地挖泥鳅,顺便守家。
三人则上路,往林风镇走去。
去镇上的路挺好走的,三米宽的泥土路夹杂着特意铺上去的碎石,经过长年累月的时间,被踏得结结实实的,并无一点泥泞,而且一路平坦,别说陡坡,就是小坡也没几个。
到了镇上,很容易就找到镇上最大的林风酒家。
陈掌柜检查了一下,发现质量比之前的还好些,毕竟是多晒了两天,所以很爽快的以说好的价钱,12铜一斤收了。
把鱼干全部过称,除去箩筐,居然净重98斤,得1176铜。
接着他又看了看泥鳅干,除了稍嫌不够干,大体上还是比较满意的,最后还是以20铜一斤的价格收了,一共有29斤,得580铜。
全部加起来1756铜,陈掌柜给了一两银子、七贯六吊钱,多给了四铜。
拿到钱,三人都颇为激动。
按照对比,一千铜等于后世八百块左右,这里大约也不过是一千多块而已。
但后世是商业社会,而现在是小农商品社会,也就是说,现在的大部分人家里都能自产自销。
很多人一年到头不买肉吃,米不用买,菜不用买,除了换季偶尔添置一两件衣服,可以说除了买些生活必须品,如盐什么的极少用到钱。
按照现在农村里一般的消费,一两银子够普通一家大小五口两个月用度了。
要是再省点,又恰好不用添置什么的话,可以用三四个月,甚至可以用半年都不稀奇。
拿了钱,三人一起找到了一家小面馆,一人点了一大碗面。
趁面还没上来,姜仪便对大马哥算了算,糙米是36铜十斤,一百斤就是360铜,加10铜的挑工,因为之前付了二百定金,现在给剩下的就行,于是当场点了170铜给大马哥。
这些数她心里早就计算好,但是对于没有读过书的大马哥,还是仔细算给他听比较好。
“不用这么多,给多了给多了,你们还请我吃了碗面呢。”
姜仪噗嗤的笑了,道;“你就拿着吧,这几天你对我们帮助这么多,请你吃个面而已,算不得什么。”
大马哥还想说什么,觉得最少也应该把10铜挑工费推回去。
平时帮村里别人挑东西道镇上也是10铜一趟,但这个步儒是自己发小啊。
但想了想,若10铜也推来推去,实在不好看,以后有什么能帮忙的,自己多多帮忙就是了,想到这里,便坦然把钱收下。
步儒和姜仪不知道大马哥的这点小纠结,愉快的聊着天。
很快面就上桌来了,一大碗面,上面泛着油花,撒着葱花,还有两片肉,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步儒拿去筷子,首先夹了块肉放到姜仪的碗中。
“儒哥儿,一会我们去买书吧,你需要什么书?”姜仪幸福的吃着肉,边吃边说。
这是一早就答应过他的,再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要想过好日子,财权都不可少,这承载了她一半的梦想。
钱自己能努力赚,权的话,只能靠小相公去获取了,比较这是古代,女子无法上考场。
步儒放下筷子,认真的道;“我十一岁开始入私塾,上学两年多的时间,除了三百千之外,《弟子规》《教学良规》《幼学琼林》《千家诗》等也读过,后来没去上学了,就自己学过两年,虽无师长教导,没有什么长进,但也没有落下多少。前天我去问过村里的私塾先生,他说我若要继续求学,可以读四书了。”
能说得那么清楚,可见他也的确是喜欢读书,读书有关的事都没放下。
姜仪笑嘻嘻的道;“那我们就去买四书吧!”
步儒剑眉暗锁;“我以前去看过,那些书要七八十铜一本呢,可贵了。”
七八十铜是二十五斤米了,想不到一本书就这么贵,姜仪打算留着一两银不动,看看能做些什么的。
想了想,下定决心道;“没关系,可以先买一本看着,等看懂了读透了,我们再买另一本好吗?”
步儒很想说好,但是总觉得有些放不下,他心里清楚,这些钱都是妻子和小舅子两姐弟赚来的,自己长得比他们姐弟都要高要大,但没帮忙抓鱼杀鱼,也没帮忙挖泥鳅,如今却要用这么多钱在自己身上。
姜仪看到他的神色,诚挚的说;“儒哥儿,我们是一家人,不要想太多,再说只要你认真读书,考上功名,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回报了。”
步儒眉头缓和一点,渐渐换成坚定的神色。
那么进击吧小郎君,姜仪微笑的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一岁,心理年龄却比自己小十岁的俊俏少年,心里为他打气。
“你们要去买书?”这时旁边一个老者忽然对他们两人说。
那是一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老头,头发花白凌乱,穿着打满补丁的月白色长衫,脏兮兮的,一副落魄潦倒的样子。
之前姜仪暼了一眼,他一直坐在巷子面摊旁边屋檐下的地基石头上,可能是附近无所事事的老人。
旁边还有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应该是老者的孙子,此时正含着手指,眼巴巴的看着她的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