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回到宋朝

第2章 2回到宋朝

原来,两年之前,王长庚老娘和村子东头的老刘家定下了一门亲事,要把二闺女刘若兰许配给王长庚。但是这两年收成不好,连年大旱,颗粒无收,人活着都困难,怎么娶得了媳妇呢?

一拖两年,人家刘小姐也到了要嫁人的年纪,一日之前,老刘家托人告诉王长庚老娘,说是婚约解除,已经把二闺女许给了张大户做小,今日已经送过门了。

老娘只是随口念叨了一句,王长庚猜到了结果,心中不忿,就去了张大户家讲理,没想到被几个恶奴打了一顿,人也没见到。

王长庚被打到晕厥,扔出大门。

“哦!因为悔婚!这年代结婚嫁娶,要彩礼不?应该也有嫁妆之说吧?需要准备房子、车子、票子不?几金几银有什么讲究没?有没有婚假、产假、独生子女假?婚前要做财产公证吗?看这样子,好像也只能举办中式婚礼了吧!这个家都破烂成这个样子了,还有财产需要公正吗?我想的有点多了吧!哎!”

王长庚脑子一醒,还是别打听这个了,先弄明白自己能不能回到二十一世纪才好:

如果回不去,我操现代人的心干嘛?他们要房要车要帅的,还要各种表白、考验、求婚的,与我何干?

“至少,我有房!哎!这个真是该拆的房啊,还用别人拆吗?哪用挖掘机、推土机啊?”

王长庚抬眼看了看这间屋子,剩下的只有长叹!这不就是危房吗?这还用拆吗?三个人一使劲,肯定推倒了!

“娘,让叔叔起来吃点儿东西吧!”一声轻唤,打断了娘俩的诉说。

“今年是哪一年?”

“政和八年!儿啊,你是怎么了?难道都忘了不成?”

“啊?哦----”

王长庚脑子一紧,心中烦闷,这都什么话,有点听不懂啊!询问半晌,才明白现在是大宋徽宗年间。

“叔叔,吃点东西吧!”刚才那个小妇人端了一碗米汤,篾条编的板面上摞着十几块红薯。

“哦,这还不错,看这红薯的模样,应该是纯天然的东西,肯定没化肥、没农药。绿色食品啊,在二十一世纪已经很难得了!这要是给老妈网购点儿回去,她肯定开心!哎----买点可以,可是哪里去找快递员啊?”

想起亲妈,王长庚又是一声叹息!

“谢谢----呃!”

王长庚回了一声,一时之间又是语塞,这个女子叫我叔叔,我该怎么称呼她呢?

“嫂娘?”

印象中,戏台上的包公是这么称呼自己嫂子的。可是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岁数还没自己大呢?哪里叫得出口呢?

“嫂嫂!”

思索了一下,王长庚想起来了水浒传的电视剧。

武大郎的老婆潘金莲,见武松的时候就是叫“叔叔”,武松称呼潘金莲为“嫂嫂”。一直以来,王长庚对这个称呼都是不以为然,甚至当做笑谈,可是今天竟然用上了。

“一家人,莫客气!吃吧!猛子,单儿,你俩也来吃饭吧!”

老娘召唤,一家五口人围坐一起,喝清汤吃红薯。

王长庚吃了两口红薯,品味着其中味道,还别说,确实好吃。可是不能为了吃点儿绿色食品就要回到千年之前啊?手里捏着剩下的红薯尾巴,王长庚欲哭无泪。

“我这命咋这么不好呢?看看别人穿越,都是往王公贵族、达官显赫家族里面穿,男的穿过去当将军,女的穿过去做皇妃。我这倒好,穿的连裤子都没了。”

“你们看看这个家,就是低保户嘛!一日三餐能吃饱都做不到,还能干点啥?我再病了,哪有钱治病啊?都上社保了吗?到了二十一世纪,也得算特级贫困家庭,需要国家救济!”

“土地贫瘠、收成不好,穷点儿也认了,你还生那么多娃,算上我,眼见的三个男孩了!这还有个嫂嫂,肯定上面有个哥----呼啦啦生了一大堆啊!你们不懂结扎吗?养这么多娃,不累吗?”

“闹了半天,这是把我发配到宋朝扶贫来了!这不属于我的本职工作啊!是我欠你们的吗?我是一个医学博士,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大好前途向我招手,我不想在这里呆着!我要回去……”

“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想回二十一世纪,我想开轿车、住豪宅、喝红酒、吃牛排,娶个媳妇过日子。一定不会生这么多孩子,随缘就好!尤其要教育好,就算不再学医,也得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王长庚一边胡思乱想,口中嚼着极甜的红薯,听着几个家人的聊天。

“娘,您听说了吗!程屯那边闹瘟疫了,死了好些人啊!都在往四处跑,村前城隍庙那边还见了一个,一身疙瘩,躺下就没起来,最后是地保老爷找人给埋了。唉!”

“天灾人祸啊!两年大旱,今年也不知道收成如何,这日子,难啊!”

“娘,那可是瘟疫啊,猛子,你俩可要小心,千万别招惹上!”

王长庚新收的嫂子听了一二,赶紧劝诫三个小叔子。

“瘟疫?”王长庚眉头一皱。

古代的瘟疫,每次都会死很多人,十室九空,十人丧半!除了医药卫生管控不力,当政的朝廷不作为,也有各地的政府的责任。

赶上瘟疫的,就是命不好;遇到良医的,那就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我----出去走走!”王长庚吃了两块红薯,看了看天色渐黑,只想出去转转,先摸摸周边是何种情况再说吧!

沿着村中小路,看着明月郎星,山色青胧,河水微淌,田间稻麦黄穗,花香扑鼻,这个环境真是好啊!

走到河边,王长庚低头看着水面的影像,真把自己惊掉了下巴。

王长庚一身古装,唇上两撇胡子,长发束起,挽在脑后,一只竹簪别住。穿着一身农汉的衣裳,脚下一双麻鞋。

面貌倒也清秀,没啥变化,身体壮硕了一些,年纪却显苍老,总感觉已经三十多岁了,也许是身上太脏的缘故吧!

“这还是我吗?我这英俊潇洒的外科小生,人见人爱的帅哥暖男,怎么成这幅脏兮兮的叫花子模样了?犀利哥附体吗?就这个模样,亲妈也认不出来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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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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