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贰·团圆

拾贰·团圆

一金性坚

夜明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座正在吞没和生长的玉山,怎么可能会是金性坚?他不只是昆仑山上石浆所凝成的一小堆碎石吗?

洞顶发出隆隆的巨响,是山体正在崩裂。眼看那座玉山已经缓缓顶开了这座石山,玉山所及之处的洞壁也都玉化为白色,夜明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又猛地撕下一片衣襟,扔向了前方。

衣襟落在了那玉山的山脚下,夜明眼看着这样一片布料也变白了,变硬了,变成了薄薄的一片玉石。于是心慌意乱地呜咽了一声,她掉转头去,慌不择路地开始逃!是的,洞口会有雷电击入,虽然那雷电不是冲着她来的,可她自己硬要往上撞,也有被劈成飞灰的危险。但那危险终究不是一定的,比不得身后这诡异的玉化。她宁可拿自己的性命去赌一把,也不想坐以待毙、化作一个石头人。

然而,她先前所制造的那些路障,在阻拦了雷电进入之前,先堵塞了她的生路。她这些天为了金性坚,已经是累得心力交瘁,到了此时,她只觉得身体追不上自己的心意,越是着急,双手双脚越是磕磕绊绊的添乱。忽然纵身向前猛地一跃——她凭空消失了,在一身肮脏衣裤落地的同时,一颗夜明珠像火流星一样,直飞了出去!

洞口的大石被闪电劈开了,此刻反倒成了她逃生的出口。迎着电闪雷鸣冲出山洞,她随即在大雪之中滴溜溜地原地一转,就见此时已是入夜时分,空中星月无光,唯有金蛇一般的雷电闪烁舞动。而那喀喇喇的巨响从地下逼上地面,面前这座大山在巨响之中,开始摇晃。

夜明见状不妙,慌忙继续向远飞去。然而空气骤然流动成了疾风,席卷了满天满地茫茫的大雪,也席卷了大雪之中的她。身不由己地随风直升向上,她在恐慌之中挣扎着俯瞰大地,只见那座大山已经从中裂为两半,而那座玉山从中矗立而出,闪电接二连三地劈向玉山山顶,甚至整座洁白的山体都被紫色电光所笼罩了。

夜明怕极了,然而对于风雪雷电,她都是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随着大风,在雷电之中险伶伶地穿行。

良久之后,夜明落了下去。

大风并没有停息,是她运气好,硬从那风中挣脱了出来。藏身在一丛潮湿冰冷的枯草中,她的思想还在,然而知觉消失了。

她太虚弱了,此刻不但没有力气变回人形,甚至也没有办法继续感知外面这个世界了。

她也无法判断时间正在以着怎样的速度在流逝。

又过了许久许久,草丛中的夜明恢复了人形。

夜明赤身坐了起来,抬手撩开脸上湿漉漉的长发。仰起脸往天上看,她看到了蓝天和白云。

枯草是水淋淋的,草下藏着新生的嫩芽。她不知道这一场春雪是何时停了的,只感觉自己的元气恢复了许多,不但能够维持人形,甚至有力量站起来,能迈开双腿向前慢慢地走。

赤脚踏进泥泞的土地里,是春雪融化,成了大水。手搭凉棚挡了阳光,她眯着眼睛往远看,看到了那座大山。

那座大山一分为二,像被一把巨斧从中间劈了开。望着大山怔了怔,夜明忽然呐喊一声,撒腿就朝着大山跑了过去。牝鹿似的跳跃过一处处深不可测的水洼,她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山脚下,就见那座高大的玉山已经消失了,但是在嶙峋山缝的中间,赫然正躺着一个人。

那人和她一样,也是赤身露体的,乌黑的短发覆在额头上,那是个男人。

那是金性坚!

夜明当即大喊了一声:“小石头!”

她无力使用法术,只能如同凡人一般,凭着两只脚踏过那锋利如刀的碎石,向他一步一步地走。而他缓缓地坐了起来,先是盯着夜明发怔,然后又抬头看了看天。

看过了天,再向前看夜明,他发现夜明已经走到了自己面前。于是在开口之前,他先红了脸。

夜明不管他的脸色,径自蹲下来,睁大了眼睛仔细地看他,看了不算,还要伸手上上下下地摸他,在确定了他身上的零件一样都不缺少之后,她收回手,轻声说道:“天晴了。”

金性坚显然是很茫然,对着她点了点头:“是的,天晴了。”

随即,他又说道:“我像是睡了一觉,忽然听见你在喊我,我就醒了。”

夜明又去摸他的脸,脸是潮湿柔软的,她又掐着他的脸蛋拧了一把,皮肤有弹性,不再带着石粉和裂缝。

夜明有点不敢相信那场雷劫已经过了去,所以说话也只敢小声地说,仿佛是怕被老天爷听了去:“你不是说,你只是石浆所化的一小堆碎石吗?”

金性坚想了想,然后反问道:“我不是吗?”

他眨巴着乌黑的眼睛看她,反问的语气也是天真无邪,于是夜明陡然翻脸,顺手就甩了他一个嘴巴:“是不是的,你自己不知道哇?!早知道你是那么顶天立地的一座大山,我又何必劳心费力地为你去找那些破印章?我以为那些印章都是你的胳膊你的腿,你没了那些印章会活不了!好嘛,原来我和那个秃驴都是在做无用功!我们白忙活了!白害怕了!白为你掉眼泪了!秃驴为了你,被迫从军去了!我为了你——”

夜明骂到这里,忽然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调门立刻又高了一度:“你这不要脸的坏石头!看什么看!”

然后她就地一扭身,身体瞬时化作了一团旋转的光芒,她只在上方露出了肩膀和脑袋:“你个骗子!你身为几百丈高的一座大石头山,居然还向我们装小可怜!啊呸!”

呸过之后,她转身就走。金性坚愣了愣,慌忙爬起来追上了她:“也许是我记错了。你知道我小时候是很笨的。”

夜明不理他,继续走。

二千年一刻

傍晚时分,夜明和金性坚出了山,进了最近的一座小城里。

城里人心惶惶——原本这些年就总是兵荒马乱的,如今又连着下了七天电闪雷鸣的大雪,甚至听说城外一百里的山中还崩了一座大山,种种征兆加在一起,让老百姓们不能不慌。

夜明和金性坚在城外的村庄里做了贼,各自偷了一身粗布衣裳蔽体。如今坐在城内的饭馆子里,他们听着食客们千奇百怪的言论,全都忍着不笑,单只是吃。金性坚捧着一小碗饭,一粒米一粒米地往嘴里送,精神还是恍惚的,因为在七天之前,他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纵然死了,他也认了,也心满意足了,何况他并没有死?他又有了两千年的寿命?

他还有了夜明?

想到夜明,他抬起头来看她,她夹了一筷子菜送进嘴里,正在津津有味的咀嚼。大眼睛瞪了他一眼,夜明嘀咕道:“少看我!”

金性坚收回目光,低声问道:“接下来,我们到哪里去呢?”

夜明答道:“是你,不是我。我们各走各的。”

金性坚立刻抬眼注视了她。半晌之后,他对着她一摇头:“不行。”

“你说了又不算。”

金性坚继续往口中挑米饭粒:“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哟!刚逃过一劫,就又厉害起来了?”

“我们说好了的,不能反悔。”

“谁让你骗我了!”

“我没有骗你。”

他这回答称得上是言简意赅、不容置疑。夜明看他分明是又恢复了本来面目,登时就想再和他唇枪舌战一番。然而提起一口气张了嘴,她随即却又把这口气泄了出去。

因为他正圆睁了眼睛看着她,表情严肃,眼神恐慌,是真的怕她反悔,真的怕她又要走。

“你的口袋里还有没有钱了?你要是不爱吃饭,我点一碗汤给你吧!”她自自然然地转移了话题,小声告诉他道,“我们既然是有了人类的身体,就要吃人类的饭,这样身体才能结实!”

金性坚伸手摸了摸口袋——这身长袍,是他从一位富户家中偷来的,长袍口袋里还揣着几张钞票,不但够他们吃一顿饱饭,还能让他们买两张火车票,到那北京或者天津去。

把那几张钞票掏出来,他把它放到了夜明面前:“给你。”

夜明放下筷子拿起钞票,动作娴熟地数了两遍,然后抬手对着伙计一招:“加一碗三鲜汤!”

金性坚被迫喝了一碗三鲜汤,然后和夜明在饭馆对面的小旅店里安了身。这座小城夜里没有火车经过,无论他们想去哪里,都至少要等到明天上午。

小旅馆里没有电灯,客房里只有一盏小油灯照明,然而灯油放得很少,一灯如豆,将房中一切都是照得影影绰绰,幸而房内也并没有什么家具,只砌了一铺大炕,看着倒也是一目了然。

金性坚和夜明并肩躺下了,那炕面并不比野外的土地洁净多少,所以两个人都是和衣而卧。夜明背对着金性坚闭了眼睛,金性坚侧身躺着,也是长久的沉默。

油灯闪烁了一下,终于是油枯灯尽,灭了。

在彻底的黑暗中,金性坚把一只手搭上了夜明的腰。夜明动了一下,仿佛是睡了,也仿佛是没睡,总之,没有把他这只手打开。

于是,金性坚得了一点勇气,小声开了口:“夜明,你到了人间这么久,结过婚吗?”

夜明本来是打算装睡的,听了这话,她心生好奇,装不下去了:“我没有。你呢?”

“我当然也没有。”

夜明没有接他这句话,等了片刻过后,却是说道:“你知道今天的日期吗?”

“知道,在饭馆里不是看了月份牌?”

“那你把今天这个日子记住,就当是你的生日吧!”

金性坚向前蹭了蹭,把她整个儿地搂入了怀中:“那明年的这个时候,你给我过个生日吧!”

夜明回过头去,借着窗外射进来的月光,和他对视了片刻。

然后她转回前方,依靠着金性坚的胸膛,重又闭了眼睛:“好,明年给你过生日。”

“说定了?”

夜明一晃肩膀,不耐烦了:“啰嗦,不信算了,小孩子一样。”

说完这话,她感到后颈软软的一凉,是金性坚把嘴唇贴上了她的肌肤。

她战栗了一下,忽然间的,不敢回应了,也不敢回头面对他了。

翌日上午,在出发去火车站之前,金性坚给莲玄发去了一封电报,报了平安,又因为他这一趟是打算到天津去,所以在电报上留下了叶青春克里斯汀服装店的地址,作为自己的联络处。

夜明知道他对自己痴恋至极,如今他既逃过了雷劫,在情场上又是如愿以偿,便很好奇,想要看看他欢喜起来是什么模样。哪知道他气定神闲地上了火车,在火车开过了一站地之后,他摆着一张平淡的面孔,忽然对着夜明闲谈起来。

他一谈就是三个多小时。

夜明记得他这人平时惜字如金,是个不苟言笑的性情,万没想到他今天发了疯,一张嘴像开了河似的,居然连续释放了一路的废话。说他讲的都是废话,可并不算是污蔑他——他所讲的这一番话,主要内容就是到了天津之后,如何收拾房子,如何找仆人,以及过一个月如何去北京玩,到了夏天如何上西山避暑。

“我认识几个朋友,在山上都有别墅,我们可以挑一家借住。”他颇严肃地告诉夜明,仿佛讲的都是天下大事,“你说我们是借一幢西洋式的,还是借一幢东方式的?上山时用不用再带一个厨子?还是专门下山,到西山饭店里吃饭?汽车当然是要租一辆,快一点,也比较方便。你的意思呢?”

夜明张着嘴瞠着眼,被他说得耳中嗡嗡直响。幸而这时车厢里忽然混乱起来,正是火车进了天津火车站了。

金性坚和夜明下了火车,因为画雪斋的大门上依然贴着封条,所以他们还是去饭店里开了一间客房。金性坚依然是没有什么狂喜的姿态,单是到了那外国银行一趟,从自己的户头里取了些钱出来。

然后他去英租界的高级理发店里剪了头发,又去了百货公司,挑那现成的上等西装买了一身。末了抱着两只五颜六色的大纸盒回了饭店房间,他对夜明说道:“我给你买了新衣服。”

然后不等夜明回答,他自己先钻进了浴室。夜明冷眼旁观,就见他先是大洗大涮,随后梳妆打扮,新剃的短发抹了发蜡,梳得乌黑锃亮、一丝不乱。将崭新的西装革履也披挂了上,他像个大美人似的,跷着二郎腿在窗前一坐。

夜明强忍住笑,问他:“干吗忙着打扮得这么漂亮?要色诱我呀?”

他偏过脸,瞟了她一眼,然后把脸转向窗外,也笑了。

夜明又问道:“我们明天做什么?总不能一直在这饭店里躲着吧?”

金性坚思索了一下:“明天……”

然后他低下头,又是一笑,笑的时候有点脸红:“其实,我们两个关起门来,就一直躲在这里,也未尝不可。”

三在天津

金性坚和夜明,只在这客房里躺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金性坚醒了过来,忽见身边是空着的,并没有夜明,心中便是一惊,猛然坐了起来。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大半元气,足够让他直接从床上跳到了地上,然而未等他手忙脚乱地穿上衣裤,房门开了,夜明蹦蹦跳跳地走了进来。他一边系着衬衫纽扣,一边转向了她:“你去了哪里——”

话说到这里,便停住了,因为夜明身后还跟着一位大个子军人。这军人穿着一身灰呢子军装,身上系着牛皮武装带,腰间还挂着手枪,马靴底子踏着房内地板,他是一步一响。金性坚看着他,觉得难以置信:“莲玄?”

莲玄抬手摘下军帽,露出了乌黑的寸头,说起来他们也并不是久别重逢,但金性坚就是感觉这人的精气神全变了,仿佛是换了个灵魂一般。而莲玄把军帽往桌上一扔,张开双臂走向了他,一把就将他抱了住:“又活了?太好了!”

说到这里,他难抑激动的情绪,用大巴掌啪啪拍打了金性坚的后背:“我这些天一直在担心你,你这个小妖精!”

此言一出,金性坚一皱眉头,夜明在旁边也是一咧嘴。而莲玄毫无自觉,继续感慨:“我今天忽然过来了,把你吓了一跳吧?”

金性坚强行推开了他:“你怎么变得如此肉麻?”

莲玄听了这句批评,浑不在意。抬手一摩脑袋上那短短的一层头发,他大模大样地答道:“大概是因为我这些天里,大彻大悟了的缘故吧!”

金性坚和夜明对视了一眼,又将莲玄上下打量了一番:“大彻大悟?你又打算回去当和尚了?”

莲玄当即一晃大脑袋:“非也!我的意思是,我往后不但不当和尚了,而且也不做什么法师了。我的亲人从小教导我要如何如何的降妖除魔、匡扶正义,结果怎么样?好比你和夜明,就正是一对妖精站在我面前,可我能除了你们吗?你们也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我无端地就要除了你们,这对吗?”

夜明答道:“那自然是不对。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各过各的日子就是了。再说这世上的人有多少?妖精又统共才有几个?就算这妖精里头有一半都是坏的,可加起来的总数,也抵不过这世上坏人数目的一个零头呢!”

莲玄点了点头,又道:“实不相瞒,自从跟了齐大帅之后,我这些天算是开了眼界,原来这世界上缺德带冒烟的货色,真是数不胜数。由此,我回想起我先前的所作所为,便觉得很没有意义。人害人才是真厉害,我若真有那正义的心,便应该从人类自身下手,先把那帮坏蛋宰个精光。”

金性坚没法子抛下莲玄去照镜子,只能一边摸索着打领结,一边继续端详着莲玄。莲玄先前因为行走江湖、衣食不济,所以形象素来不羁;如今他的形象倒是堪称威严庄重了,不羁之处发生改变、转移到灵魂上去了。

“那么……”他沉吟着问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呢?”

莲玄答道:“我现在也还没有想好,先跟着齐大帅干吧!齐大帅现在势力很大,而且很看重我。我跟着他,或许能够有点前途。”

夜明见金性坚的领结始终是不正,便伸手替他拨弄了一下,随即问莲玄道:“那就是说,你打算要去当官了?”

“不,我想带兵。现在这个世道,唯有拥有武力,才能做出一番事业!”

金性坚伸手一指墙边的小沙发:“事业且不忙,你先坐下。有一件事情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回夜明抢着开了口:“我们给他发电报时,他就已经跟着齐大帅到天津了,那封电报经了中转,才到了他的手里。他按照地址去了那家克里斯汀服装店,没有找到你,急得四处打听,一直打听到了这里来。上午正好在我出门的时候,他来了,我这不就把他领进来了?”

金性坚听了这话,转向莲玄,心中是感激的,但是没说话,只垂眼一笑。他这么一笑,莲玄也笑了:“你给我讲讲,你是怎么躲过那场天打雷劈的?”

此言一出,夜明当即挤到了金性坚身前,摩拳擦掌的说道:“我来讲!真是气死人了,这个骗子!”

夜明坐在沙发一端,像竹筒倒豆子似的,对着莲玄一口气说了二十分钟。

莲玄听着,脸上表情随着夜明的语气变化万端,等到夜明这番讲述告一段落了,他也竖起了眉毛,对着金性坚怒道:“你这不是耍我们玩儿吗?早知道是这样,我们费那些劲干什么?随便找个地方把你一扔不就成了?”

夜明也拿眼睛瞪他:“我为他挖了三天的洞,差点挖出一口井来!还差点被雷劈死,差点被大风刮到天上掉下来摔死!”说到这里,她又转向莲玄,“这个人就是这样的可恨,你现在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理他了吧?”

莲玄连连的点头:“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可是上海滩有名的才子,我一直当他是个有文化有知识的聪明人,所以才高傲得很。”

夜明嗤之以鼻:“他是石头脑袋,不开窍的!无非就是活得够久,死记硬背也能攒下一肚子墨水了,这才有机会装什么名士。不是我说,就算是只耗子,活了这么久,也该学会咬文嚼字了。”

莲玄拧着眉毛转向了金性坚,也感觉自己是受了骗:“既然如此,那你这些年对我骄傲个什么劲啊?”

金性坚坐在窗前的一把硬木椅子上,被这二人讽刺了个哑口无言。又因为面前是夜明和莲玄联手,论舌战,他或许可以击败莲玄,但一定不是夜明的对手。

于是他忖度了一番,扭头望向窗外,决定装聋作哑。

然而那两个人意犹未尽,夜明鼓着嘴望向他,对莲玄说道:“你看你看,他又开始装死了。”

墙上的钟表当当当地响了几声,莲玄抬头一看时间,当即站了起来:“不成,我今天是向齐大帅告假出来的,现在得回去一趟。你们等着,我下午还来!”

说完这话,他迈步就走。金性坚扭过头,眼看着他是出门真走了,这才对着夜明说道:“以后不要那样说我。”

夜明舒舒服服的向后一靠:“为什么?”

金性坚再次转向了窗外:“我没面子。”

夜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同时这才想起来,金性坚不再是当初那个小石头了,他现在有名有姓,还是当今这个社会上的一位小名流呢!

四小团圆

莲玄说他“下午还来”,结果下午过了一大半,也未见他的踪影,不过确实是又来了一位新客人——叶青春。

这春光烂漫的好时节里,叶青春身穿翠绿色长袍,外套霞色坎肩,头发全盘地向后梳去,一张面孔经了雪花膏的滋润,越发白嫩无双。敲开了金性坚的房门之后,他就这么亭亭玉立地站在门口,冲着房内的金性坚嫣然一笑:“哎呀,金兄,你可回来了!”

因为夜明不大把金性坚当个男子汉那样来尊重,常让他颜面扫地,所以此时金性坚正在和夜明嘀嘀咕咕的辩论,冷不丁地看到门口站了这么一位花红柳绿的人物,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才反应过来:“叶君?”

然后他侧身让路,把叶青春请了进来:“几个月不见,你真是——真是——”

他简直找不出形容词来形容叶青春此时的形象,但叶青春既以艺术家自居,穿成这个样子,也必定是有一番道理。而叶青春进房一瞧,忽然看到了夜明,就又“呀”了一声:“这位女士是……”

金性坚犹豫了一下:“她是我的未婚妻。”

夜明张了张嘴,心想我只不过是给你几分好脸色、许你暂时跟着我了而已,谁许你自作主张,当我做未婚妻的?不过当了外人的面,她也不好分辩,只怕越说越乱,只得对着叶青春匆匆一笑:“您请坐,我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就不奉陪了。”

说完这话,她径自离去。而叶青春惊讶地盯着她,待她出门去了,才转向金性坚说道:“你这一趟出门避难,怎么还避出了一段罗曼史?”

金性坚亲自给他倒了一杯热茶:“请坐,这里地方很逼仄。”

叶青春在那小沙发上坐下了,两只白手叠着搭在了一侧大腿上:“中午那个当了兵的大个儿给我打了电话,说找到你了,我这心呐,登时就是怦怦地一阵乱跳!我这个人,你也知道,最富于感情,这也是艺术家的通病。感情的潮水一涌上来,我就犯起了头晕病。唉,我晕了足足有一个多钟头,喝了两瓶凉汽水,才渐渐地感觉清醒了一些,立刻就来看望你了。”

说到这里,他抬手掩口,扭过脸打了个轻轻的小嗝,可见他在家确实是喝了不少汽水。然后转身面对了金性坚,他又道:“金兄,我们一别几月,你受了爱情的滋润,瞧着越发风采过人了呀!”

金性坚经过了这一场雷劫,也算是重生了一回。重生之后,他忽然发现自己身边的这二位同性友人——一位是莲玄,一位是叶青春——言谈举止都变得十分肉麻。此刻他被叶青春夸得有些坐不住,只好肃穆了态度,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不敢当。倒是叶君,最近又有了什么艺术上的大作吗?”

叶青春抬手在面前一扇:“唉,别提了。我家的老爷子本来说好了是不管我的,近来不知发了什么疯,忽然逼着我娶他一位什么世兄的女儿,还要到衙门里给我找个位子,让他那位老世兄带着我去学做官。金兄,你是知道我这个人的,我早早就脱离了家庭,老爷子说的那一家子人,我听都没有听说过,完全不认识,怎么可能就贸然去娶他们家的女儿?况且我留学欧洲,单是研究美学就研究了七年,乃是一个艺术之种,现在开服装店,说实话,一年也不少赚。现在他们逼迫一个艺术家去做小官僚,这不等于把我的灵魂活活扼杀掉了一样嘛!”

金性坚慢慢地喝着茶,茶的滋味,他勉强能够尝出一点来:“你既然在经济上不依靠令尊,那么不听他的话,也就是了。”

“嗬!”叶青春圆睁二目,一拍大腿,“老头子带人把我的服装店砸了一通!要不是我妹妹丽娜提前给我通风报信,我这样一个柔柔弱弱的书生,非被他捉回家去成亲不可!”

“这可真是……”

叶青春长叹了一声:“金兄,我听那个当了兵的大个儿说,你这回是到江南走了一圈。你看,我跑去上海避避风头如何?”

“那你的生意怎么办?”

“唉,赚钱虽然重要,但我的艺术生命和贞操也是很重要的呀!老头子说不定什么时候还要过来找我的麻烦,我想了又想,觉得不躲一躲是不行的。”

金性坚点了点头:“也有道理,那你就去趟上海,住几天也不错。”

叶青春笑着打了他一下:“所以啊,我说你回来得正好呢!我走了,就麻烦你帮我留意留意我的房子,天津这边要是有什么变化呢,你也给我通个风报个信,就好了!”

金性坚听了这话,倒是皱起了眉头:“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本人目前还在通缉令上呢。”

叶青春笑道:“唉,你那是得罪了人,又没真犯什么罪。那个大个儿不是认识什么齐大帅吗?你托他给大帅送点儿礼,让大帅帮你说个人情,把你那通缉令撤了不就得了?”

什么问题到了叶青春嘴里,都变得简单起来,金性坚顺着他这话一想,紧接着转过脸,对他笑着说道:“是的,应该这么办。”

叶青春被他这慈眉善目的笑容吓了一跳,然后却是没有说出好话来:“真瞧出爱情比友情更有威力了。我与金兄相识这样久,第一次见你笑得如此欢喜。”

金性坚答道:“我是为你这句话而笑,又不是为了爱情而笑。”

叶青春听了这话,心里才稍微舒服了一点——金性坚这人向来冷冰冰的谁也不搭理,唯独肯把自己当个朋友看待,他习惯了这独一份的特殊待遇,如今金性坚忽然带回来了个未婚妻,竟然越到了自己头上去,这可让他心里有点不痛快。

“反正……”他站了起来,“姑且就先这么着吧!我回家去,等你回来了,我请客,给你,和你那未婚妻,接风!”

叶青春在这天下午,弱柳扶风似的回了去。而不出三天的工夫,画雪斋大门上的封条被撕了去,金性坚用久了的那位小男仆小皮,欢天喜地地重新出现在了这条小街上。

小皮在外头晃荡了这些个月,晃得心慌意乱,简直以为金性坚一去不复返,自己需要另寻一条人生道路去了,如今见金性坚回了来,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也像是死里逃生了一次。

金性坚家中的那些古董,已经无处可寻,但金性坚本人并不在意。经了小皮的收拾和布置,这画雪斋重新成了一处风雅的所在,并且众人都听闻金性坚从上海带回了一位绝世美人,佳贝勒受了这个消息的勾引,特地从北京赶回了天津,提着几色礼品登了画雪斋的门,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专为了看金性坚这位女朋友。

看了一次之后,他没看够,转天又来了第二趟,过了三天之后,又来了第三趟。金性坚不便为了这个把佳贝勒撵出去,便对夜明商量道:“天气暖和了,我带你去北京玩几天,如何?”

夜明笑道:“北京谁没去过,不稀罕去!”

“十几年前的北京,自然和现在的北京不很一样。我刚又赚了一笔钱,我们去把它花掉,好不好?”他看着夜明,双目炯炯有光,“你不是最喜欢玩的吗?”

夜明笑着扭开了脸,不看他,看别处:“你爱陪我玩,那我就玩一趟去!要不然你这家里总来客人,我也觉得有点烦了。”

这话说完的第二天中午,莲玄溜达到了画雪斋,想要蹭一顿午饭,然而午饭没吃到,他只吃了一道闭门羹。隔壁的叶青春收拾出了两只大皮箱,正打算出门乘坐火车南下,如今在院门口看见了莲玄,便告诉他:“你来晚了一步,金兄和他那位女友,乘坐上午的特别快车,往北京去啦!”

莲玄一听这话,很是失望:“真的?”

叶青春这话的确是真的,此时此刻,金性坚和夜明坐在头等车厢那靠着窗口的座位上,正在向北京行进。夜明把额角抵在车窗玻璃上,入神地看那风景向后飞逝,而对面的金性坚把一只手插进裤兜里,攥住了一只小小的方盒子。

盒子里面,是一枚求婚用的钻石戒指,戒指圈子上,刻着他和夜明两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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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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