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49.安丽斯

来自北京的邀请信

尊敬的安丽斯·乔·托马斯小姐:

见信即相识。鄙人代表北京中访古董会邀请您参与3月7日于北京中巷67号举办的古董拍卖会。届时将拍卖珍贵藏品如下:

西洋古典留声机,估价10万美元;

敦煌藏经,未定估价;

《永乐大典》45卷,未定估价;

传国玺,未定估价;

缠丝玛瑙挂坠,估价6000万美元;

大马砍红翡原石,估价360万美元;

莫里尼小提琴,估价6300万美元;

古玉编钟,估价482万美元;

不朽的血之圣书,未定估价;

明代成化斗彩鸡缸杯,未定估价;

古典波斯地毯,估价6300万美元;

苗疆天蚕,估价3000万美元;

珍妮的头盖骨,未定估价。

以上仅为部分藏品。

此次展出邀请了世界各国上流人士,拍卖的藏品是包括珠宝、古董、画作等在内的珍品。仅限持邀请函者入内。

愿您在中坊古董会挑选到您满意的藏品。

中访古董会

失去了麻醉剂的作用,我竟然依旧睡到了次日上午。或许太累太困,在昏天黑地的繁忙与惊慌过去之后,人是极易松懈下来的。可命运并没有给我喘息的机会。海浪一波接一波地打来,让我有些应接不暇,但我同样欣喜若狂,最终它战胜了我的疲惫。

对于中坊古董会来信邀请的蹊跷,丹尼尔一直是存在质疑的。“午餐会自己送上门来?”这已是他不下三次的发问了。

我把麦片放下,边嚼吐司边对他说:“我相信这是一次机遇。”

“当然,一次得到圣器的机遇,这是肯定的。”他挑了挑眉,停顿许久又说,“乔,你不是一个看不见陷阱的人。”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说,“我会小心的!”

“照我的意思,你根本不应该去。”他严肃地说道,“这个拍卖会不太对劲。”

“我当然知道自己不是什么上流社会的人士。”

“我不是指这个!”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你每从别人手中轻松夺走一件圣器,我就愈加不安。如果所有人都能够买得起奢侈品,那为何还会分三六九等?”

“你到底想说什么?”

“乔,在你心里,什么最重要?”

当我看到丹尼尔如此严肃时,也不由自主地收起了先前的轻率,转而毕恭毕敬地看着他。

我思考着这个问题,虽然觉得这已经严重脱离了我们原本的话题,但紧接着我又意识到,只要我还在寻找圣器的旅途中,这个问题就避免不了。他决不会允许我去冒险。从一开始就不允许。我还记得我们在李斯特古堡的一夜欢愉以后,是他留言叫我留下的,他让我留在古堡,可我没有这么做。第二次,在格拉斯哥,他因此质问过我,我却没有给出合理的答复。他刚才的问题,是否是他看出了我对权力的渴望?

我没法逃避这个问题,特别在这个时候,我的孩子,正在“成长”。落地窗外浓浓的雾包裹着这片寂静。我似乎再也逃不开。因此,我认真地考虑了。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世界上只有死物是不会背叛自己的。在母亲为逃避对苗寨的恐惧弃我而去时,我认定那是一种背叛。这种观念,在对母亲的怨恨中曲解成了对一切事物的不信任。我不相信别人。他们之中的一些也不需要被人信任。

我紧握着母亲的手,把她当成我最后的依靠。她的手在颤抖,嘴角残留着白色的粉末——后来我在古书上看到,那是一种名为“鹤顶红”的剧毒,俗称“砒霜”。

苗家的人从她的尸体边掳走了惊呆的我,自此我开始了长达五年的黑苗生活。我把关爱当作奢望,把亲情当作奢望。因为外公把我当成工具。他教导我炼蛊,是为了传承他的蛊术。黑苗家的蛊术传内不传外,传女不传男。

外公是个例外,他说我也是个例外,我那早逝的父亲在娶我母亲时没有向外公提亲,所以他说我是个外人。我自己也逐渐意识到,我不仅是个外人,我根本就是工具。可以随便应付的,不给予任何温暖,又能任劳任怨,恐怕也只有死物了吧!因为我不愿做这样的死物,所以我逃走了。至今我都不想提及这段往事。

亲情是奢侈的。至于爱情,哼,我的父母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们得到了什么?虚幻的东西既看不见也抓不着,又怎么能牢牢握紧呢?这样的东西相对于权势未免过于低贱,不如不奢望。是的,不能奢望。

“爱情?一个活了上百上千年的血族谈到了爱情?”我轻轻一笑,“连我都不相信。”这样的决绝,我不知道自己是说对了还是说错了,或者,我是说谎了?

“乔,回答我,权与爱,你认为哪个更重要?”他加重了语气,咬牙切齿。

我紧闭着嘴,勾起一抹像样的弧度看着丹尼尔,几乎不敢想象自己的样子有多好笑。事实上,我还在犹豫。眼前这个男人,他散发着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他给我的关爱胜过了从前我朦胧的想象,对爱情的想象。我明白,不论原因是什么,他可以给我幸福。但我犹豫了。

“爱情太奢侈。”我轻描淡绘地动了动嘴,不再去理会他内心经历巨大落差后的神情。

“我可以了解你吗?乔……”他缓缓靠近我,提议道,“我们做一次交换,把你的过去告诉我,我也会把我的一切告诉你。”

“你连我都不了解,为什么还要说爱呢?”

“乔!”他突然低下了头,把我的手握在他手里,垂头去吻,吻得匆促又认真,久久没有抬头,保持着这个动作说,“我要了解你,因为我爱你!你什么都不肯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我应该告诉你什么?”我抽回了手,他也跟着抬起了头,一脸哀伤。

“你的……”他张开口断断续续地说,“你的面容不是你自己的……是吗?”

我笑了,不需要争辩什么,“我们完了,结束了,对吗?”说完这句话,我收起自己的笑,端起碗喝尽了剩余的麦片。

“我们不能这样,”他似乎认为必须心平气和地处理这件事,“乔,你应该放下过去,迎接新的生活。”

“你不明白我。”

“那就让我明白,好吗?”

我盯着他那双灰色的眼眸,我从中看见了期许。也倒映了我这十六分之一亚洲血统的姣好容貌。这张美好的脸蛋呀!我再没有出声,直到他挪开了眼。

“到此为止吧!”我说,“带我去看看我的女儿。”我恢复了体力,所以丹尼尔没有反对,扶我下了床。

他的表情很无奈,他想要把事情一次性解决,这是他的作风,他渴望的永远是结局。我却想要告诉他,有些事情是没有结局的。

我们在顶楼的一间黑暗的套房里看见了那个胎儿。引人注目的是房间正中央全封闭的玻璃大缸。缸里的液体是乳白色的,看上去很混浊,如同大片浓雾包裹着缸内供养的幼体。

我凑近玻璃缸去看,依稀从中见到了一块肉色的胎状物体,它的肚脐处连接着一根管状长带,弯弯曲曲地延伸到缸壁一个不起眼的小洞,我走到那后面,才发现还有一套设备在运行。小洞后有一条细管子,直通另一个小箱子,那是不透明的,我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但那一定是我的女儿渴求的营养。

此外,玻璃缸外还连接着极其复杂的除菌设备,丹尼尔说,连这间套房都经过了严格的消毒处理。事实上除了乔克逊医生之外,别人都是不可以进来的。在丹尼尔再三强调我们该离开后,我最后望了一眼孩子,才依依不舍地走出了套房。

我该描述一下她的模样。

如同有一层肉色的薄膜盖在她身上,她蜷缩在原处,有时会动弹一阵子,她的眼睛也在薄膜之下,是一片模糊的黑。她看上去脆弱极了,我能从她的这一处穿过她接近透明的身体看向另一边,好像个人形的气球,我真害怕她转瞬即逝。撒旦啊,饶过我这张乌鸦嘴!

先前我说过,乔克逊医生是不允许外人随便进去的,而丹尼尔没有在意这个。我能猜到,他希望用我们的女儿留住我。

“她超出了我的计划,丹,你明白吗?如果没有她,现在我已经在中国了!”在他提出些什么以前,我先表了态。

“你的意思是你选择继续寻找圣器?你不要她了?”

“这两者并不矛盾!”我讨厌丹尼尔这样的臆断。

“这是一场鸿门宴!”他瞪大眼睛说道。

“鸿门宴?你会说这词?那你有没有听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乔!我还没有查清这一切,你贸然行事等于送死……”

我打断他的话,心怀愤懑,不满地说:“你是在低估我的能力?”

“事实上……”他的喉结动了动,似乎下定很大决心才说出下半句话,“你的能力实在不高。”

满腔的怒火因此话而更加难以平息,让我油然而生一股想杀人的冲动。不愧是一个血族,并且我敢肯定他来自中世纪,只有那时的人才如此不可理喻,他们毫不隐晦地展露贪婪、纵欲的本性,他们轻视女子,将女子当作玩物。

我正在平复自己的心情,哪知他下一句又震惊了我。

“荣华与富贵,我都可以给你,你想要权势,不是为了这些吗?”

他的话在我心里掀起轩然大波。我想到以前,父亲逝世后,有人三番两次地找到母亲,他说,只要母亲答应做他的情妇,他可以给她荣华与富贵,给她钱财、珠宝,我不知道那个人有多富有,但母亲没有答应。

我的母亲,她虽算不上倾国倾城,但也是秀外慧中,苗女们不知有何方法滋补身体,生下我以后,她看上去还年轻得很。这就成了她的资本之一,邻里的女子不知有多嫉恨。

那时我不知当情妇是什么意思,但从母亲恼羞的表情里我看出这一定是非常龌龊的事。而“龌龊”二字,向来与母亲沾不上边。她从未妥协过,向钱财或者别的什么。即使父亲什么也没有留下。

现在的丹尼尔,让我想到了那个狂妄的、自以为金钱能收买一切的男人。

“我不知道原来你是这样庸俗的人。”

“我们可以静下来好好谈一谈吗?”他紧抿双唇。

“没那个可能了,”对于这个男人,我却始终做不到真正的残忍,“我想休息。”

见鬼,我竟连他的眼睛都不敢对视。这更让他心有不安:“乔,不要这样。”他伸手想要拉我。

我知道这场对话根本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我干脆扔下丹尼尔,径直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在房间里待了两个小时,顺便整理了我的行李。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我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耽搁自己的行程。况且我愈渐发觉丹尼尔与我或许只相隔一层轻纱,而我们双方都懒于去捅破,终将在迷途中渐行渐远。

意外、偶然,这种词汇是不是很适于描述我俩的相识呢?我不了解丹尼尔。我惊讶于自己竟连他的家族、职务都不清楚。转而我又发觉自己未免过于在意这些。是自己变得谨慎了?还是自己变得挑剔了?爱一个人是不应该在意这些的,不是吗?不论贫穷,富有……都该陪在对方身边……可缺乏必要的了解,这种恋爱关系能维持多久?

我不得不迟疑。

我没有向丹尼尔道别,甚至没有再去看我的女儿一眼。我不得不为自己多做打算。有些人是自私的,而我就是这种人。

权势与爱情之间,虚浮的情感总是站不住脚。

安丽斯·乔:对不起,我能做的只有说出一声又一声的“对不起”。

50.乔克逊医生

下午我接到了萨曼塔的电话,她失踪许久的弟弟终于回家了,但是身负重伤,并且被人砍去了左手。

我为此深表遗憾,告诉她我将去往亚伯庄园。萨曼塔向我抱怨,一个受托传话的女人没有告诉我她曾来电,并表示“这会威胁到我弟弟的生命”。我猜她指的是安丽斯·乔,我的确没有听她提起萨曼塔来电的事。

迫于特殊原因,我没有告诉萨曼塔关于安丽斯·乔的一切。是的,在丹尼尔亲口说出来以前,我会对两方都保密。这可不是件光彩的事。

安丽斯·乔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我有一种直觉,我与她的羁绊,才刚刚开始。

51.安丽斯

2008年3月16日

今天是父亲的祭日,我和母亲再一次低调地搬家。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要把所有东西放在纸箱里,而不是一一陈设在家中,除了父亲的遗像和香炉会放在最明显的位置,其余都在箱子里,母亲不允许我把它们分散着放在房间里。

每次搬家,都既轻松又低调。我们抱着纸箱离开,邻里都会以为那只是不要的垃圾,而我们是去扔掉这些不要的东西。恰恰相反,那是我们的全部家当。

2008年12月24日

很冷很冷。母亲在为别人洗衣服。手生了冻疮,化脓、破皮。她的手红得吓人。

听说今晚是平安夜,明日是圣诞节,只要向天空许愿,圣诞老公公就会把我最想得到的东西送给我。

我想要一双手套,送给母亲。

2008年12月25日

我在家门口捡到了一只箱子,里面不仅有既漂亮又保暖的手套,还有围巾、大衣。哦,还有一套合我身的衣服。压在衣服底下的还有……还有钱,很厚的一沓钱。

母亲带着我再次搬家,她把圣诞老公公送来的东西全部扔了。我想捡回那双手套,却换来母亲的一顿责打。

一个男人在弄堂里找到了母亲,我偷听了他们的谈话。那个男人让母亲去做他的情妇,这样他会让母亲得到她想要的一切。

情妇是什么?母亲为什么没有答应他呢?

2009年3月2日

有一位瘦骨嶙峋的老人来到了我家,他被母亲拦在门外。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母亲哭泣,她颤抖的双手紧抱我,口中念念有词:“我不去!我不去!”

母亲到底怎么了?

2009年3月6日

那个老人又来了,他隔着窗口,自称是我的外公,但母亲不准我相信他的话。

母亲与老人外出谈了很久,直到夜晚,母亲才匆匆忙忙回到家里,她脸色苍白,像受到了什么惊吓。

2009年3月10日

我永远都不会原谅她!她去往天堂,却将我推向地狱!

2009年6月12日

我无数次地告诉自己,我必须转被动为主动,因为命运是躲不掉的,我不要受人控制,被人利用。我发誓,即使在这苗寨中待上十年八载,我终要超过其余所有的炼蛊者,报复伤害我的人。

2009年7月22日

我认识了两位在深山里迷路的男子,奉命采摘鬼针草的我将他们带出了深山,作为感谢,他们请我吃饭,并讲述了许多有趣的事。

他们分别叫陆衍和多尔衮,他们来自北方,趁休假来苗疆旅行,我答应做他们的导游。

在他们口中,我头一次听说“吸血鬼”这个词。有一种被称为“吸血鬼”的物种,他们生性嗜血,藏身黑暗,却有吸引猎物的容貌资本和永生的权利。

在我的再三恳请下,陆衍简单讲述了他多年寻找血族——吸血鬼——的旅程。

他与盗墓人多尔衮自小熟识,他们结伴同行,想要尝试在中国找到吸血鬼,于是辗转南下,就这样来到了苗疆。

“苗疆也有吸血鬼吗?”我对此事十分好奇。但陆衍给了我不确定的回答,“在哪里都有可能,说不定这儿有许多,也说不定一个都没有。”

“你们寻找了多久?”

“五年。”

“五年啊……”我重复他的话,觉得这段时间确实很长,足够把一个相信真善美的普通人变成一个心狠手辣到可以对过路人下蛊的黑苗。五年了。我在苗寨里差不多待上五年了。我仔细算算,却还有四个月。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除了害人,还是害人。虽说蛊可救人,外公对上门求医的人又应得格外好听,可邪术始终是邪术,顶多让这个人代替那个人死,终究没个好下场。而黑苗不可长久不施蛊,否则蛊将伤及自身。没多少人会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古往今来有多少不是如此的。

我造就了自私的蛊,蛊也造就了我的自私。

2009年7月25日

一整天,我都在请求陆衍告诉我更多关于血族的事。他们是暗夜中的贵族,高雅而神秘。他们行踪不定,变幻无常。他们小隐于山,大隐于市,不与常人过多交集。他们遵守血族律法,违者依法处刑。

在我软硬兼施、软磨硬泡下,陆衍无奈地又将血族二十七件圣器的存在告诉了我。所谓圣器,扩展开来就是指神圣的器具。不多加解释,血族自然不算神圣,但这二十七件器具却都是血族最神圣的核心。简而言之,它们正如善男信女不可摧毁的信仰。它们或是基督徒的十字架,或是撒旦的黑猫。共同点是,在信仰它们的人面前,它们都神圣不可侵犯。

许是我已久不见光明,成天待在制蛊的黑屋里,连心都变得阴暗了,竟对这些事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我相信这决不是一时新鲜。我一向准确的第六感告诉我:它们将影响到我的生活。

2009年9月2日

终于,我在古书上找到了失传已久的“换皮蛊”。只要牺牲选中的面皮的主人,用蛊虫剥下她的皮,就能替换自己的皮,代替原主人的面貌。

它类似于整容,不过风险更大。无论如何,我都想尝试一番。我已为将来做好打算。

我要寻找血族,要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初拥——一种将人类转化为血族的过程。

我不能将自己的一生荒废在这恐怖的寨子里,这充满血腥与变态的鬼门关!高雅而优美的血族才是我的向往。百世孤寂,千年静默。那种安逸,正是我喜欢的。

2009年9月16日

我第一次正视我丑陋的面貌。

眉梢处延伸到下巴的那一条红胎记恶狠狠地劈开了我的容颜。它仿佛是造物主即兴而起,挥毫的一撇,注定的污垢,无法磨灭。

对于这胎记,外公解释说,是长久不施蛊的后果,蛊毒从母亲体内遗传到我的身上,幼儿时生出了红疮,之后就没法抹去了。

我不知道他这句话的真假,但我向来听从他的要求,长期对人施蛊。曾有些日子,我竟但愿哪日施蛊时把蛊毒也一并逼出,即使这蛊毒也许会害死一个人。

我第一次正视这丑陋的面貌。原因是我看见一位极美的欧美女人。大家称她为“混血儿”。

她有十六分之一的亚洲血统,她的曾祖父是爱尔兰人,她的曾祖母有俄罗斯人的血统……我从大家的只言片语中听到这些。

我喜欢她的面容,真美,真白。我看着自己因时常上山采药而晒成的暗灰肤色,对比这位欧洲女人的白皮肤,不免有些自卑。她的白色闪耀着,闪耀着,在脑海,在眼前;还有她微圆的脸蛋,明亮的双眼,棕黄色的长发还在打卷儿。

这一切……都完美,都是我想要的。曾经失去那么多东西的我在那一刻突然有了很强烈的念头,那就是不顾一切地占有!

我要她的皮囊,无论她乐意与否……

2009年9月20日

从今以后,我就是这张皮的主人。

2010年1月6日

这是我在伦敦街头的第三个流浪日。一位名为罗伯特·托马斯的血族收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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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圣器与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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