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协调
乘过船之后雷耀带着司雨去逛市场,这个是为了吸引游客而专门按照古时候的样子保留下来的市场,一进去就感觉像在拍电影。这里还有不少街头艺人表演阿拉伯传统杂技,其中以一个穿着短褂、戴着缠头的年轻人表现最为出众,只见他拿出一个火把,从口里喷出火将火把点着,再把它放到嘴边任意吞吐,之后更把火把放到身上搓动。观众们看得惊叫连连,也似乎闻到了皮肤烧焦的味道,他自己却像什么都没感觉到一样。
表演完火技之后便是耍刀,只见他抓起几十把利刃,把它们全部抛上天空,一边抛一边接,几十把刀全在空中闪烁飞舞,竟没有一把刀掉在地上。
观众们眼都直了,忍不住大声喝彩,只有司雨除外。她一直把眼眯着,暗暗地调匀呼吸,“活动的乌龟”就是她今天给自己定的目标。她今天要戒劳累、戒嗔怪、戒大喜、戒大悲……在活动中运起龟息大法,一定要把最佳状态维持到晚上,完成她身为人妇该完成的事情!她原本是想给自己鼓劲,却不知为何得意起来,在心里发出了一阵嚣张的大笑。然而正在她在心底大笑的时候,忽然听到四周安静下来,接着便听到雷耀大叫:“快躲啊?”
躲?司雨定睛朝前方一看,顿时吓得浑身僵硬:一柄明晃晃的刀朝她直飞了过来,正对着她的眉心!
“唰!”一只手及时地伸了过来,将刀子挡了开去。
“噗!”几滴鲜血溅到了司雨的脸上,司雨如梦方醒,从手伸来的方向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心也被割去一块一样痛了起来,她心疼地大喊:“啊!雷耀!”
帮她挡了一刀的人正是雷耀!他的手腕直接撞上了刀锋,已经皮开肉绽了。耍把戏的人看到出了事,吓得连摊子都不要了,一抬脚就逃进了人群里。
“没想到是真刀啊。”雷耀苦笑着按着伤口,鲜血慢慢地从他的指缝里渗出来,“他表演的技术含量还真不低呢,不过一出事就跑,职业操守和他的技艺不成正比啊!”
“你就别幽默了!”司雨赶紧掏出一块手帕按向他的伤口,然而就在她的手碰到雷耀手腕的那一刻,雷耀竟像被烫到一样缩了下手,眼中也露出了紧张的神情。
司雨心头一凉,她倒没有想太多,认为雷耀只是认生而已,但认为即便如此也不可接受,夫妇之间怎么可以认生呢?便加倍用力地握紧他的手,把手帕按在他的伤口上,同时加倍温柔地对他微笑。
雷耀眼中的紧张神情消失了,目光也变得温柔。司雨舒心地笑了,又拿出一块手帕,把他的伤口简单地包扎起来。相对于纸巾,司雨更喜欢用手帕。她一直以为这是老土的恶癖,现在却觉得这个习惯太好了。
雷耀去医院处理伤口,幸好伤口不深,也因为司雨处理及时,没有受到感染。医生给雷耀上了药,包上绷带后就说无大碍了。因为受了伤,再加上时间也不早了,他们便回了宾馆。
因为对卫生有执念,即使受伤了,雷耀也坚持要洗澡。司雨蔫蔫地坐在床上听着水声,心里担心着他的伤口会不会被淋到,心头忽然一阵拥堵,真倒霉,怎么新婚就有血光之灾?不会是不好的兆头吧?
既然他受伤了,她似乎就不该再有“非分之想”。但是如果这一关迟迟不过,她实在是心慌害怕,实在受不了,就打开手机找乱乱诉苦,没想到乱乱对此觉得不可理解。
“这又有什么可纠结的?照做啊?”
“不行啊,他受伤了啊!”
“嗨……他手受伤有什么关系啊?管用的地方不受伤不就行了呗?”
“呸!你怎么这么猥琐啊?”
“我说的是实话啊!快行动!今天就把该办的事情办了!”
“哪有这么容易啊!”
“有什么难的?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吗?你看的那些书呢?看的那些电影呢?照那样子行动,快!”
就在这时雷耀从浴室里出来了。司雨吓得手机脱手,又飞快地捡了回来,那速度完全可以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然而即便她再快,也一览无余地展现在雷耀面前。雷耀已经是第二次看到她对手机如此紧张,忍不住露出询问之意。司雨没有办法,只好红着脸解释:“我在跟乱乱……呃,就是华云聊天呢!”
“哦?”雷耀坏笑了一下,“在聊小秘密吗?”
“呃,不是!”司雨赶紧辩解,“她是在戏弄我啦,说些没正经的话……”想起之前她们聊的内容,心顿时怦怦乱跳起来,脸更红了。
“哦,是不是因为没来得及闹洞房,觉得遗憾啊?”雷耀对此倒没有太在意,把头发吹干就躺到了床上。
司雨顿时感到一股玫瑰色的热流涌遍了全身,瞬间激动到了极点。她闭上眼睛,感到心里充满了期待,却也忽然感到了一阵恐慌。说来惭愧,她之前虽然没有经验,也不是那种精神圣女。关于性的书籍和电影也看了不少,也曾自己幻想过,早已把它看成人生的平常事。没想到轮到自己的时候竟然也像不谙人事的少女一样恐慌。嗨,什么少女老女啊,只要没有经验都一样。因为恐慌,她开始不受控制胡思乱想,竟然想到了某个名人说过的更“不靠谱儿”的话,他说即使是小白兔的心里也可能藏着一头大野兽。那么在雷耀这样的白马王子心里也会藏着野兽吗?一想到这里,司雨的心里便翻滚如沸,也分不清是激动还是恐慌。
雷耀伸臂搂住她,他的动作并不人,却让司雨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被震慑了。雷耀贴过来,轻轻地亲吻她的脖颈。司雨顿时感到一阵电击般的酥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来也有趣,刚才她是恐慌与兴奋并存,分不清哪个是恐慌哪个是兴奋,现在却明显感到兴奋压倒了恐慌。而那恐慌却也让她感到愉悦。然而就在她集中精神去体味的时候,忽然感到下体一阵疼痛。
呃?司雨顿时有种不良的预感,赶紧讪笑着推开雷耀的手,跑去卫生间检查。
啊!啊!啊!在确认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司雨气得简直要撞墙,怎么会这么早啊!不是应该还有几天吗?为什么这次“汛期”会提早这么多天哪?
之后的事情就不难想象了。“汛期”已来,司雨当然不能完成自己的人生大事了。然而她就是这么倒霉,不知道是不是水土不服身体虚弱,她这次的“汛期”格外长,足足折腾了一个星期。之后雷耀带她去参加沙漠村落的沙漠晚会,她在看表演的时候不小心睡着了。她不知道沙漠昼夜温差大,没注意保暖,不小心着了凉,结果伤了风。伤风后的样子自然很狼狈,她也不想在这么狼狈的状态下过初夜。结果折腾来折腾去,到旅行结束的时候,她竟然还是处女。
回到家,司雨郁闷得几乎要喘不过气来,这个蜜月过得太失败了。虽然之后还有机会,但没有在蜜月里完成“婚姻的最后仪式”,她怎么想都觉得堵得慌。
司雨闷闷地想着,蔫蔫地往家的方向走。
“哎,你要去哪儿?”雷耀赶紧招呼她。
司雨如梦方醒,这才发现自己竟是往娘家的方向走,顿时感到一阵怅惘、一阵惊慌。她怎么忘了,以后雷耀的家才是她的家,她看了看娘家的方向,有点儿忐忑不安,她现在是真的要开启另一段人生呢,准备好了吗?
他们回家的日子也是乱乱回家的日子,乱乱为自己没能赶上司雨的婚礼而深感遗憾,说一定要司雨给她补一场喜酒,其实就是坐一起吃吃饭、喝喝酒。这个要求司雨当然不会不允了,还大方地说乱乱想到哪里吃都可以。不过,虽然嘴上这么说了,司雨的心里还是有点儿忐忑。她现在还在失业中,花的全是雷耀的钱。如果乱乱真的狮子大开口的话,还真尴尬。还好乱乱是她真正的朋友,并没有因为她的“阶层”改变而改变要求,选的地方依然实惠而廉价,也是司雨和她之前常去的地方——秀芬土鸡馆。
秀芬土鸡馆,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售卖各色土鸡菜式的地方。消费群体自然鱼龙混杂,既有尝鲜的儒商,也有满脚是泥的工头。当初司雨并没有对消费环境如何在意,之后却发现有些问题,雷耀走到店里的时候,感觉就和他们不一样,衣着似乎格外干净,头发似乎格外整齐,脸似乎还会隐隐地发光,总而言之,和他们就不是一类人。司雨的心里忽然异样地忐忑起来,雷耀不会因为她选了这个地方而鄙视她吧?
还好雷耀并没有在意什么,入座后就开始看菜单,司雨却莫名地紧张起来,要了杯饮料大口大口地喝。
“小雨子!”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
司雨赶紧抬头朝入口的方向看,刚看到乱乱就笑着皱起了眉头。这丫头真是的,又胡乱穿衣。也许是因为律师的标准着装太束缚个性,一旦到闲暇时期,乱乱就会发泄式地穿鲜亮花哨的衣裳。今天她穿的衣服上满是亮彩,活像一条热带鱼,头发烫成海藻般垂下来,刘海儿还夹了一个闪闪发亮的海星发卡,简直像个非主流……
司雨一面在心里笑着调侃,一面却深深地自惭形秽。说真的,今天的乱乱穿得虽然花哨,但也美得令人注目。如果换了她,穿这种衣服一定会显得庸俗和可笑,乱乱却能穿出美来。没办法,她底子好,别看乱乱是学法律的,长相却一点儿不像律师。她有着夏威夷女郎的身材,眉长、眼大,嘴唇丰腴,再配上她一直保持着的大卷发,稍微打扮就电力十足。司雨忽然感到了一阵不安,虽然知道雷耀喜欢的不是这种类型,但还是忍不住担心雷耀会把她和乱乱比较……
雷耀和乱乱已经寒暄完毕,各自落座了。乱乱对着雷耀打量了几眼,是那种毫不掩饰的直视,之后便嘿嘿一笑:“近看果然比远看看得清楚,你果然是帅到爆。怪不得我家小雨子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当初说要跟你结婚的时候都要乐疯了,还不敢相信是真的,一天发八次短信问我她是不是在做梦……”
“哎呀!胡说!哪有那么夸张!”司雨吓得魂飞魄散。不仅因为乱乱讲起了她不得为外人道的糗事,还因为她的言行实在太豪放。天哪,乱乱,她就不能淑女一点儿,稍微淑女一点儿都不行吗?
还好雷耀只是微微一笑。
见他不接招,乱乱反而更兴奋了。司雨看到她的神情后顿时恐慌到了极点,完了,她要开始胡闹了。虽然她心里清楚乱乱是因为她们关系好,才会跟雷耀胡闹,但心里就是不安。她现在才发现,自己已经在潜意识里把雷耀当成了一个精美的水晶制品,一直小心翼翼捧着,不敢让他受到微震。
“呵呵……说起来我们也是同学啊,你还记得我吗?”乱乱故意朝雷耀挤了挤眼睛。
“当然记得。”雷耀礼貌地笑了笑。
“想也会记得啊!”乱乱忽然嘿嘿坏笑起来,“你还向我搭过讪呢!”
“呃?”雷耀一怔,司雨则差点儿把嘴里的饮料喷出来,完了,乱乱这分明是在胡说八道嘛!呃?真的是胡说八道吗?
虽然觉得乱乱很可能是在整蛊,司雨还是下意识地朝乱乱投去了询问的目光。
在两个人讶异的目光下,乱乱还是镇定自若,皱着眉头做出思考的样子:“那是什么时候呢?好像是大二的时候,我在食堂的自动存款机里往饭卡里存钱,那时候你在我旁边,按理说早应该学会存钱了,却过来向我请教,哈哈,不是搭讪是什么?”
“啊?”雷耀顿时笑得十分尴尬,眼珠也在飞快地转动,看得出是在飞快地回想,“真是那样吗?那可真失礼……”
司雨虽然觉得雷耀可能是为了礼貌才不管真假先应下来,但还是忍不住起了疑心,怔怔地看了看乱乱。
乱乱一脸得意和狡黠地看着他们,忽然爆出一阵大笑:“哈哈哈!骗你们的啦!想也是骗你们的!你们真可爱!”
“你!”司雨的下巴差点儿飞出去,忍不住狠狠地打了乱乱一下,“你真没正经啊!”
雷耀则是松了口气,讪讪地看了乱乱一眼,好像羞惭多于愤怒,大概是懊恼自己怎么会被这个女人的随便一句话骗了。
闲话说尽后自然是大吃大喝的时间,乱乱拿起菜单,点了一份烤鸡、一份炖鸡、一份红烧鸡,外加三个冷盘,又要了三个冷拌素菜和三瓶啤酒。丰盛而实惠。这种店铺因为没有“高品位、高水准”之类的噱头来招徕顾客,便会在味道上搏命,所以这些菜的味道都特别鲜美。三个人都吃得很开心,至少司雨是这样认为的。酒至半酣的时候,乱乱因为喝多了啤酒,起身去上厕所去了。司雨和雷耀面对面坐着,讲些鸡肋般的闲话。
“你这个朋友挺可爱啊!”雷耀忽然说。
“啊……哈哈,她就是喜欢胡闹啦,让你见笑了。”司雨以为他说的是反语,顿时羞惭起来。
“没有。”雷耀微笑着夹起一个凉拌黄瓜条,“我觉得她这样挺好啊,率真。也许你不知道,我天天面对的那些人,是有礼貌,但是待人却非常假,就像戴了面具似的。这张面具下可能藏着的一张张阴险的脸,有时甚至能戳出刀子来。”说到这里雷耀的表情微微有些凝重,微笑着喝了一口酒。
因为他讲得比较轻松,司雨并没有把这句话往心里放,只顾回头催菜,还有炖鸡没有上来。
炖鸡终于上来了,热腾腾的一大锅,司雨用勺子拨了几下,惊喜地发现里面竟然还有鸡腰子——鸡腰子,俗称针线包,是市井人颇喜欢吃的东西,也是司雨的最爱。话说现在的饭店,尤其是小饭店在做鸡的时候总喜欢把针线包扣下来,拿出去另做一个菜,因此在这里看到鸡腰子是非常难得的。
司雨想都没想就把鸡腰子舀给了雷耀。
没想到雷耀竟然一愕,皱着眉头笑了笑:“我不喜欢吃鸡肾,鸡肾里面一般都有很多毒素和废物。”
“啊?”司雨顿时僵在那里。
“你不喜欢吃鸡肾吗?没关系。”雷耀拿起牙签就把鸡腰子挑出去,司雨像被人迎面抽了一鞭,一时间几乎要哭出来。天哪,她是把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让给他,竟然被误会成把垃圾丢给他。
“不,还是给我吃吧!”司雨脸色惨白地把鸡腰子用牙签挑了回来,虽然很不甘心被误会,但现在说什么都很假,她现在的心情已经冷到了极限,全身的血液都似乎不流了。
因为心情郁闷,司雨不小心把鸡腰子掉在了盘子里,她正要再挑,忽然一根牙签飞快地伸过来,一下把鸡腰子挑走了。
司雨讶异地抬起头来,发现乱乱正站在桌子旁边,一脸调皮地嚼着。
“啊,你……”
“嘿嘿。”乱乱笑着露出了雪白的牙齿,“谁让你慢一步呢?”说着转头对雷耀坏笑着说:“你不知道,这丫头最喜欢吃鸡腰子了,每次我要吃的话都要跟她抢,话说我已经有一阵子没抢到鸡腰子了,这次终于让我报仇了!”
“哦……”雷耀的脸顿时像被阳光照到一样明亮起来,略带羞惭地笑了笑,“原来你是把最喜欢吃的东西送给我啊!”
司雨全身的血液这才恢复流动,接着心里便开满了鲜花,羞涩地点了点头,心里对乱乱感激不尽,悄悄地从桌子下面用力地握了握乱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