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朝圣节晚宴(一)
宣传员功能已开放,还等什么,赶快行动起来加入!!!“邦克叔叔!”清脆的声音伴随着银铃般的笑声,顺着斯汀目光的方向,朝着这边跑来。
“薇薇安小姐,哈哈,怎么,今天没有上街去买东西?不就是跟那些蹩脚的老师学学无聊的招式嘛,有必要准备那么多东西嘛?我看你呀,恨不得把整条菲利斯街都搬过去。”邦克笑道。
“讨厌啦,邦克叔叔,父亲都没管我,你倒唠叨起来了。”薇薇安小嘴一撅。
“哈哈,不管不管。只是科莫罗那间学院真的不怎么样,你要学战士技巧,还不如邦克叔叔来教你。”邦克虽然在笑,但他眼里的傲气显而易见。圣级强者,的确有资格说这话。
“好啦好啦,知道邦克叔叔您厉害啦,人家从来没有出过远门,想去见识见识嘛。”薇薇安蹦到邦克身边,伸手挽住了邦克的胳膊。
“呵呵,要是学院里有人欺负你,你可要告诉邦克叔叔,邦克叔叔去把他的大牙打掉。”邦克笑道。对于可爱的薇薇安,他可是宠溺的很,比因勒夫差不了多少。
“咦,这个人好奇怪哟,他是谁?”薇薇安终于发现了浑身包裹在魔法长袍里的斯汀,“哇,法袍,是个魔法师嘢!”当她看清斯汀的装扮后,又惊叫起来。
即使是菲利斯家的大小姐,对于魔法师这种稀有品种,也是见得很少的。倒不是说奥菲拉尔的魔法师就真的稀有到这种程度,只是魔法师们都不太喜欢到处走动,有一个固定的地方呆着最好,要让他们挪个窝,难!
魔法袍连带的帽子将斯汀的脸遮住了,所以没有人看见,他的脸上,竟然冒出了一抹红晕。
斯汀,这个看上去恐怖实际上却不通世事的亡灵法师,此刻,面对薇薇安明媚可爱的笑脸时,居然无法抬起头来。他只感觉到心脏像是一下被抽空了,只能呆呆地怵在那里,任那双清亮的大眼睛在他身上绕来绕去。
如黑晶般的眼眸,棕红色的柔软卷发梳得很漂亮,斯汀都不敢呼吸了,他甚至感觉那动人的发丝随时都会拂过自己的脸颊。
突然,一只白玉般的小手掀开了盖在他头顶的帽子!
“啊!”一声尖叫,深深地刺进了他的心脏。
……
“吉塔,你这样不对。”撒加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一条黑色巨狼像条小狗一样蹲在他面前,大脑袋垂着,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
“你怎么可以把简森表哥辛苦偷出来的牛肉都吃光了呢?”撒加看了一眼旁边气呼呼的简森,强忍住笑意。
“呜!”吉塔伸出猩红的舌头,朝简森扑过去,亲昵地舔着那张肥胖油腻的脸。
“哇!走开!阿呆,把这条和你一样的呆狼弄走!呃唷!脸上全是口水。”简森企图推开吉塔,但是,已经是六级魔兽的吉塔,又岂是他推得开的。
“吉塔。回来。”撒加笑道。
此时,已经是寒冬了,再过几天,就是奥菲拉尔大陆一年一度的传统佳节“朝圣节”
那是盛大的节日,无论是你贵族,还是奴隶,只要是朝圣节,都必须休息十二天,好好享受节日的欢乐。这是圣城的规定,这十二天,是神的恩赐。
本来,简森偷偷在撒加这里储备了大量的肉食,准备带回家过节的,不料,却被吉塔灵敏的鼻子逮了个正着。
这几个月里,撒加的实力增长很快。开玩笑,就九天修罗咒那种变态的自虐功法,想偷懒都不行。于是,他成功地达到了嗜血修罗天第三重天的境界。相当于五级战士顶峰。
但是,撒加发现,丹田内因为嗜血修罗天产生的那个漩涡旋转的速度变得非常缓慢,而且,已经渐渐感受不到它的吞噬力了。撒加很疑惑,他确信他没有搞错修炼方法,可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现象呢?
撒加弄不明白,可他依旧每天按时修炼,即使现在丹田内的漩涡已经不会强行让他的身体痛苦,然后去不停地修炼产生修罗力供其吞噬了。这已经是一种习惯,还有,就是他的魔兽吉塔。
吉塔进化了。
由于每天都有修罗力供它吸收,它的身体已经被这种恐怖的力量完全改造。除了顺利突破魔兽的“极壁”外,它的皮毛变成了黑色,体型也大了三倍不止。现在的它,也已经算一个中级魔兽了,速度很快,而且攻击时利爪和牙齿极具爆发力。以前是杰斯特随便拿弓箭就能射杀它,现在,它天天拿杰斯特耍着玩。
在这段时间里,杰斯特几乎每天都来和撒加一起修炼。撒加也不吝啬,直接把烈火剑圣的修炼功法“灭龙剑气”一股脑儿教给了杰斯特。
也就是撒加这个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人做得出来这样的事,也就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他这么不分轻重。烈火剑圣横行奥菲拉尔四大凶地之首“冰雪峡谷”的招牌,就这么被他随便送人了……
如果这被灭龙剑气的那位创始者知道了,估计……不过,这可能性太低了,但就算如此,灭龙剑气这样的修炼功法,放眼整个奥菲拉尔,包括圣城在内,也都是最顶尖的了。
当邦克偶然间发现杰斯特在修炼这个时,足足惊慌了三天。后来在他和因勒夫的强势逼供下,杰斯特终于把撒加给卖了。
那俩小子不知道轻重,他邦克还不知道?不然那两百多年白活了。
灭龙剑气——奥菲拉尔四大战圣之首,“屠龙剑圣”菲拉诺威震大陆的看家绝技!
当邦克见到撒加时,心里还是非常震惊的。尽管撒加没有告诉他自己和烈的事情,但一个圣级强者,怎么可能感觉不到撒加气息的异常。自此以后,邦克便再没有来找过撒加,他也告诉了因勒夫,教他不要把撒加当成一个下人看,让他能过多舒服就过多舒服。
邦克猜想,假如这个俊美无比的黑发男子真的来自冰雪峡谷,还把灭龙剑气这种修炼者梦寐以求的功法不当回事,那么他背后的人,绝对不是他邦克,甚至是菲利斯家可以抗衡的。
天啊,真不知道杰斯特那小子从哪拣回来这么个烫手的山芋。邦克的智商可不是简森之流能比的,他才不会相信这个叫“阿呆”的傻小子是什么简森的表弟,从乡下来投奔他,为了混口饭吃来菲利斯家做杂工之类的鬼话。
可事实是,除了撒加是简森的表弟之外,其它的鬼话,都是实话……
至于修炼功法,撒加多的是。他把杰斯特当真正的朋友,当成好兄弟,才教给他对于自己来说最重要的灭龙剑气。他在塔罗纳的十六年,为了能找到适合他修炼的功法,烈可是翻遍了整个冰雪峡谷……
虽然都不能修炼,可是那些东西,全部都记在了撒加的脑中。随着阿修罗传承记忆的苏醒,撒加的记忆力惊人的好,那些以往破碎的思维,都串联起来了。不仅悟性奇高,而且对外界的能量分子也异常敏感。这,就是阿修罗族,那些天生强者们的优势,羡慕不来的。
杰斯特天天和撒加混在一起,就差没一起睡了。可他的妹妹薇薇安,就真的没有再来过一次……
“撒加!”杰斯特穿着昂贵的裘皮大衣,棕红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在脑后,一副贵族子弟在交际场合的打扮。
“干嘛?你怎么穿成这样?”撒加刚刚训完吉塔,就看见杰斯特来了。
“赴宴啊,每年到这个时候,都有应酬不完的宴会!真是烦人,搞不明白那些贵族他妈的一天到晚吃饱了没事干,就喜欢弄这些鬼玩意。”杰斯特提着一个精美的包裹,蹲在吉塔旁边,“吉塔,你又偷吃了。”他似乎忘记了他自己也是个贵族,而且是贵族中的贵族。
“你手上的是什么?”撒加问道,对自己熟悉的人,他并不冷漠。
“哦,对了。这是给你的。”杰斯特把那个包裹往撒加怀里一扔,接着道:“父亲和邦克叔叔邀请你参加今天的晚宴,怕你不来,所以叫我来喊你。”
撒加打开包裹一看,原来是一套剪裁精致、外观华丽的礼服。
“老爷?”撒加愣住了。
“喂!什么老爷,邦克叔叔不是说了吗,别叫老爷,别把自己当成下人看。你是我杰斯特最好的兄弟,直接叫叔叔就可以了。”杰斯特叫道。
“哦。”撒加应了一声,看着手上的衣服出神。
晚宴?菲利斯家的晚宴?叫我去干嘛?我一个杂工,一个下人,怎么可能有资格出席那样的场合?
嗯,也许真的是因为杰斯特的关系。撒加摸了摸礼服的料子,既然是杰斯特的邀请,那还是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