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脱险

第三十九章 脱险

那二当家的手执长刀,向林卿焕和莫不惜走来,最终停在一丈之外,抱拳之后,摆出一个刀架,说道:“请!”

林卿焕上前一步,朝莫不惜伸出手,示意莫不惜借软件一用。

莫不惜翻了个白眼,一把推开林卿焕,向前一步踏出,腰间软件出鞘。

莫不惜攻势凌厉,出手便是杀招,被一众土匪包围,对方还推出一个可有可无的“弃子”,若是僵持下去消耗体力,实在不明智,短时间内重伤对方,保持体力伺机突围,方有一线生机。

那二当家的打法却相当稳重,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想来他也知道自己的处境,就算能够杀掉对方,在大当家的那里也定然讨不了好,那书生一口伶牙俐齿,白的也能说成黑的,指不定还能给自己安上个什么罪名。

再说,眼前这生得如花似玉的红衣女子,已经被那书生许诺给兄弟们,人人有份,就算自己不在意,手底下那几百号弟兄能不惦记?若是这时直接把她弄死,又不知会有多少人会对自己心生恨意了。

二当家的一心防守,并不如何攻击,一柄长刀把自己围得水泄不通,莫不惜剑招虽然凌厉,却也久攻不下,仗着软剑以柔克刚的特性,才占了些许优势,于是便造就了其他人眼里莫不惜压着二当家打的那番景象。

莫不惜辗转腾挪之间,攻势更加迅猛,每一剑递出都伴着软剑特有的清鸣声,懂一点物理知识的林卿焕知道,那是音爆!

林卿焕知道莫不惜的状态,几天未曾好好进食和休息,再加上之前连续几场大战,此时已是强弩之末,莫不惜出招看似攻势凌厉进退有度,实则根本撑不了多久,一旦短时间内无法重伤对方,后果不堪设想。

林卿焕一边关注着莫不惜的战况,打算一有劣势便上前偷袭,一边悄悄移动,寻找防守薄弱点,一有机会便可伺机突围,此地已经不是那云雾缭绕山路盘缠的山上,只要能够夺马跑出去十余里,想必他们也不敢深追。

即便深陷重围,逃生机会渺茫,也不得不去抓住这一线生机,求神拜佛希翼上苍保佑的不作为,只会是坐以待毙。

好在一众山贼的目光皆被二人的战斗吸引,并未关注林卿焕那微不足道的小动作,唯有那书生,在大当家的身边,小声说着什么。

莫不惜剑意越来越盛,剑气余波在地上划出数十道深痕,动作却相对之前慢了一些,想必是气力不足,二当家的防守越来越得心应手,之前大意被莫不惜软剑划出几道伤口,现在已经可以逐渐反攻。

大当家的坐在一块大石之上,一手捻着下巴,饶有兴致看着这场“胜券在握”的武斗,似乎在欣赏着红衣女子的曼妙身姿。一介武夫,本就不擅动脑筋,山中诸事有书生出谋划策,虽说也难求万无一失,但总比自己要高明许多,于是便更不喜欢思索,乐得享受。

书生抬头看了一眼西方的山巅,最后一抹余晖已经消失不见,随即弯腰捡起一颗石子,掂了掂,手肘靠在大当家的肩膀上,眯眼看着前方战场。

莫不惜剑意高昂,但气力不足,很多看似势如破竹的剑招,被二当家的轻松挡下,动作也更加缓慢,渐渐落于下风,只能被迫防守,最终被二当家的侧身一拍,飞出去丈余。

林卿焕见势不妙,快速上前,不过并没有英雄救美式的接住莫不惜,而是从莫不惜身侧一闪而过,继续向前而去。

二当家的见林卿焕上前,一刀竖劈过来,红衣女子杀不得,这白面书生还杀不得?这辈子最看不顺眼的就是书生,正好杀了泄愤。

林卿焕将身子压低,贴近地面,利用惯性冲过去,踢中二当家的小腿,单手一拍地面,翻起身之时袖剑刺出,抹过二当家的脖子,一剑封喉。

书生将弹弓放在袖中,拍了拍手,弯腰向旁边大当家的一抱拳。

天色暗淡,这一颗间接使二当家的毙命的石子,不知道有多少兄弟看在眼中。

莫不惜被长刀一拍,嘴角渗出鲜血,握着软剑的手也在微微颤抖。林卿焕昨夜才挨上一箭,搏命杀掉二当家的,伤口撕裂开来,也不好受。

两人背靠着背,面对围上来的一众土匪。

所幸一众土匪只是围上来,大当家的军师都未发号施令,没有谁先动手。

困兽犹斗,越是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山贼,越懂得这个道理,这两人虽然已是瓮中之鳖,临死之时爆发出的力量,也够他们受了。不少经验老道的山贼,动作都会稍微慢上半拍,让那些愣头青去承受猎物临死前的怒火,自己坐享其成。

远处土匪们布下的岗哨亮起了火把,大当家的吐了口唾沫,站起身,怒喝众土匪速战速决,然后撤退。亮起火把,表示官兵来了,作为军师的书生,早就怀疑过二当家的勾结官兵。

大当家的跨上马,与一众亲信先行撤退,余下的烂摊子,自然是由书生来处理,至于那红衣小娘子,再人间尤物,又怎会比自己的性命值钱。

不过土匪之中,自然有爱女人甚过性命的好色之徒,拼命发起最后一波攻击,被莫不惜和林卿焕合力收割了几颗人头之后,余下的人如潮水般散去。

生活在泥泞中,为了活着,本就已经要拼命,犯不着再去为了得到一个女人而多拼命几次,能够撑过一个又一个明天,就成了一辈子。

莫不惜和林卿焕身上都新添了好几处伤口,待土匪们退去,便背靠着坐在地上,各自喘着气。

莫不惜想趁官兵到来之前走,毕竟自己有个莫家长女的身份,谁也不知道当初如日中天的家族,暗地里得罪了多少人,落入这伙官兵手里,尚不知是福是祸。

林卿焕则更不用说,拿着一个假的身份,一心只想避开所有人的耳目,顺利到达青州。

两人搀扶着起身,强撑着走到旁边树林里,借着夜色,暂且寻了个隐蔽之地坐下。

马蹄声响起,片刻之后,数百人的官兵队伍到达,奇怪的是,这伙官兵并不追逐土匪,反而点着火把在搜寻着什么。

莫不惜和林卿焕面面相觑,林卿焕自然不会认为自己值得这么大的排场,方才激斗之时打在二当家的要害处那一颗石子,两人都看见了。

莫不惜松了口气,能够费这么大劲救下自己,还放弃了上百颗土匪头颅的功劳,应该不会是仇家。

片刻之后,一个身穿官服的男子站在莫不惜跟前,弯腰打了个稽首,恭敬道:“救驾来迟,让大小姐受惊了!十余年前,在下赴京赶考,曾是令尊的门生,受了许多恩惠,有幸拜访过贵府一次,还记得那会儿,大小姐刚开始修习软剑,却比那软剑也高不了多少,令堂还总怕大小姐伤到自己……”

莫不惜站起身,接过身着官服男子亲手递过的衣物,披在身上,神情有些恍惚。

身穿官服的男子继续说道:“不知大小姐可曾在那伙山贼之中,见到一个书生模样的人,他便是在下的伴读书童,当初随我拜访贵府,还被大小姐提着软剑追杀了好一会儿……这次得到大小姐的消息,便是他传出的。”

莫不惜点点头,清冷的眼神平和了许多。

数百人的队伍,在夜色中燃起一条火把和灯笼组成的长龙,向附近的城池蜿蜒而去。

林卿焕一言不发,被当成了莫不惜的同伴,也受到了同等待遇,既来之则安之,骑上马,跟随者官兵队伍进入城中。

按照身着官服男子的说法,山贼所居之地,叫做鸡冠岭,地势险要不说,常年山雾弥漫又岔路众多,方圆百里没有人烟,这伙山贼熟悉地形盘踞山中,数次剿匪皆失败而归。

官服男子叫做萧渠,十年前进士及第,如今三十余岁,官拜绿桐郡郡守,算是莫家门生。

树倒猢狲散,莫家这颗大树一倒,萧渠不撇清关系避祸,反而尽力救起莫不惜,倒也算是有情有义之辈。

京城出了如此变故,稍远一些的州郡,只要是手里有点兵权的,几乎都会选择拥兵自重,隔岸观火。

真正忠于朝廷的官员,在几大家族的排挤下,少得可怜。

林卿焕这个朝廷的“走狗”,被安排在莫不惜隔壁的房间,下人们送来了药粉、食物、衣裳和热水。

狼吞虎咽吃过饭菜,处理过伤口,泡在热水中,是真的累。

林卿焕此时有点忧郁,萧渠应该并不知道自己“朝廷走狗”的身份,与莫不惜也算相依为命过一场,也不至于对自己怎么样。

但从萧渠对莫不惜的态度来看,门阀士族根深蒂固,除了京城这档子事,全都拥兵自重,不造反就谢天谢地了,还要让一州之地站在朝廷这边,这次任务的难度比想象中要大了许多,林卿焕在脑海中搜寻着一切上学时学过的现代知识,发现好像全都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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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千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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