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新生
“海哥,里面那胖子快不行了!”
“什么?又不行了?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个了吧,妈的,那黄医生到底行不行?”
“这也不能全怪黄医生,我们这里设备实在太过简陋,环境也不怎么样,一台手术下来十有八九会伤口感染,我们又没有好的消炎药跟护士照顾病人……”
“好了,好了,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但一套好的医疗设备需要一百多万,我们一个月才多少肾源?一个肾我们也就赚个万把块,有时肾砸手里了,一个月都白忙活,就这样的情况我们一百多万投进去,怎么回本?”
“可是,以前没有好设备还没什么,毕竟大家都一样,但最近和尚那边进了一套新的医疗设备,三个月只出了五次事故,现在大家想要卖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和尚那边,我们这里本来几个正在接洽的肾源,谈着谈着都跑他们那去了,照这样下去,我们很快要完全散失永市的市场了!”
“散失就散失呗,和尚他妈的卖肾卖上瘾了,我要是有一百万,谁他妈还干这一行,赚钱慢,还怕被抓,他爱抢就让他抢去,大不了我不干了!”
“嗯,我知道了。那这胖子……”
“你自己看着办吧,别把麻烦惹上身就行,妈的,真是晦气。”
……
“谁?是谁在说话?”迷迷糊糊中,何峥听见耳旁传来两个人的对话,他想要睁开眼睛,可身体完全不受控制,意识也一片混沌。
“呃……”时间仿佛过了很久,又仿佛只是刹那,何峥感觉一阵剧痛袭来,大量空气瞬间灌入肺里,他猛地翻身坐起,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呼吸慢慢平复,疼痛也逐渐消退,何峥睁开眼,下意识抬头看向四周,随之一愣。
“这是哪?”入眼的不是他那熟悉的小木屋,也不是郁郁葱葱的大片森林,而是荒无人烟的野地,遍地的杂草有半腿深,他的旁边还有个挖了三十公分的深坑以及一些挖掘工具。
“对了,臭道士,我不是被那该死的臭道士抓住了吗?”何峥终于想起发生了什么,他下意识摸向自己胸口。
一大团,软软的……
手里传来的触感让何峥一惊,他顿时生出一种不妙的感觉。
天空中飘着淅淅沥沥的雨,雨水已经将他打透,布满鞋印与泥渍的白色上衣与黑短裤紧紧贴在身上,让他看上去极为狼狈。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被湿透的衣服勾勒出的是一个大腹便便,小腿有普通人大腿粗,大腿比美女腰还粗的胖子,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同样圆滚滚。
“靠,这是怎么回事?”身为一名存活了七百多年的三代僵尸,何峥身硬如铁,刀枪不入,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他的体型,这具身体,他一摸就知道,绝对不是自己的。
他仔细感受了下,居然退化到六代僵尸的程度,而且情况糟糕,如果不尽快得到能量补充,很有可能再次退化。
僵尸按特性跟所拥有的能力划分末代僵尸、六代僵尸、五代僵尸……一代僵尸,一代僵尸之上还有传说中的始祖,始祖的存在无需质疑,只不过神出鬼没,何峥活了七百多年,从未见过。
每一个阶级的僵尸实力差距明显,这种差距越到后面越大,虽然也有低阶级的僵尸战胜高阶级僵尸的例子,但极为稀少,而且都发生在三代僵尸以下。
六代僵尸,被僵尸界称为僵尸的初始阶段,速度跟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除了不能被阳光直射,其它一切都跟常人无异,只要小心谨慎,通过几年的积累,基本上能达到五代僵尸的程度,何峥此时就处于这个阶段。
至于末代僵尸,是那种刚刚被初拥不超过一年的僵尸,力量稍强于普通人,但没有思想,只有如同野兽般的本能,极为嗜血,是僵尸猎人跟道士首选的猎杀对象,就连僵尸界都不承认他们是自己的一员,何峥此时正处于退化到末代僵尸的危险中。
正当何峥想要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之时,无数记忆自然而然的出现在脑海中,仿佛本来就是属于他的一般。
“地星?华夏国?永市?我这是到了异世界?”何峥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很痛,很真实,不是梦。
作为一名地球的僵尸,过去一个多世纪,何峥大部分时间独自一人秘密生活在南美一个荒无人烟的森林深处,只是偶尔外出看看世界的变化。
就在前不久,外出期间,意外碰上一名法力高强的老道,一番激斗,老道被他重创,但他自己也被老道制住。
“看来我是被那老道灭了啊!”上天似乎跟何峥开了一个玩笑,让他外出期间碰见法力高强的道士,被道士灭杀后又重生在这个文化跟地球类似的星球一个胖子身上。
通过这具身体以前的记忆,何峥知道,这个胖子也叫何峥,以前并不胖,而且非常帅气,并是个忠厚老实,勤劳节俭,非常懂事孩子,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是父母的骄傲,小区大人们争相夸奖的对象,也是大多数同龄男孩的宿敌——别人家的孩子。
可惜高考过后,眼见就要进入大学,他突然生了一场大病,不但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让父母欠下一大笔帐,也因为药物的原因,他身体快速发胖,成了此时的模样。
在家修养了大半年,病已经好转,何峥已经准备今年正式跨入大学校门,可就在开学前三个月,噩耗再次传来,他的妈妈在家打扫卫生时突然晕倒,经检查,脑部生了个肿瘤,虽是良性,但已经压迫神经,随时面临生命危险。
医生说手术宜早不宜迟,但高达八万多的手术费,加上做手术前的放疗与后续疗养,没个十多万根本不够,而家里此时已经一贫如洗,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借了六七万,还有至少三万的缺口。
无计可施下,何峥想到了摆夜宵摊时曾无意间听到的卖肾的消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何峥跟那伙人提了提。
经过几次小心接触,那伙人打探清楚何峥底细,确定他不是警察或者线人,也确实需要钱后,以四万的价格跟他签订了一份卖肾的条约。
钱的问题解决了,何峥却把自己的命搭上了。
“四万块就把命丢了,真是廉价啊!”何峥无奈的摇摇头。
现在身体转化,有没有肾已经不是问题,何峥吃力的站起,看着水洼中那个肥硕的倒影,露出玩味的笑容:“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胖的僵尸了!”
何峥见过许许多多僵尸,但像自己此时这么胖的,还真没有,毕竟绝大多数僵尸只能以血为生,想胖也胖不起来。
何峥虽然重生,但还是没能摆脱僵尸的诅咒,束缚着灵魂的枷锁丝毫没有松动,所以他还是一只僵尸。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老天不让我死,就好好活吧!我也有上百年没有体会过普通人的生活了,借这个新身份体验体验也好,何况,这个世界似乎没有我的同类跟那些念咒的老道……还真是值得期待呢!”
脱下贴在身上,弄的自己一点都不舒服的衬衣,把它当抹布擦干净身上的污泥,检查了一下身体,除了肚子上那条巨大的伤疤有些恶心外,其它并无大碍后,何峥光着膀子,朝不远处的大马路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