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守坟头的姑娘
穿越之后,人类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哦活活!激动的不能自己,终于有机会踹掉女主自己上位,男主男配快到碗里来!这是骁勇善战型的,打算一展身手型的,坐满好几只碗。
哦呵呵!时空的筛子孔终于变大,连自己这么大的一坨都塞的过去!这是有点自我调侃型的,以后也不见得有什么雄心壮志,适合被别人收到碗里。
元鹤穗是哦呵呵一类,她承认自己长得胖,耽搁这么多年她才爬出时空筛子孔。能光顾的地方都被别人先光顾了,能搜刮的都被别人搜刮了,能扫荡的都被别人扫荡了,她大概能捡点西瓜汤喝。
元鹤穗坐小土坡上无聊的拔狗尾巴草,换了一个环境生活,她还是改不掉想破坏掉一切的冲动,嗯,这是她穿越的第三天。来到一个高冷的世界,这里的人都会在天上飞啊飞,所谓御剑飞行,俗称修仙者。
元鹤穗一点不羡慕那些天上的鸟,一群杂鸟,这身体的主人有很好的资质,水系天灵根,飞起来不是很容易吗?虽然她目前只有练气八层,还附带恐高的技能。
忘记说了,身体的主人还有一个师父,前几天入土为安了,她亲手埋的。唔,就是她屁股底下坐着的这个土包,师父他老人家正躺里面安详的睡;老人家死的突然,死于走火入魔。元鹤穗她望天,初来乍到她不需要抱大腿、不需要引路人,老人家死后她一个眼泪疙瘩没掉。
修士修炼虽然会走火入魔,但这个几率有点低呀,不是突破大境界,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状况,哪怕是杀孽过重者。所以说,老人家死的蹊跷。
元鹤穗忘记说了,趁老人家修炼时候迎面捅一刀,是她干的事,老人家元神都没跑出来。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元鹤穗杀人没有一点压力,特兴奋,杀师父啊,杀一个有心拿她当炉.鼎去采补的师父。别问她这么信息量略大的秘密她咋知道,书上写的。
剧情没开始,提前改变命运。
身体原主名叫林卿卿,不是什么千年难得一见、万年难得一遇的特殊体质,会被当炉.鼎纯粹貌美。
貌美,水系天灵根,有个糟老头子师父,这么装比的配备,一看就不是女主。
女主的配备:金木火三灵根,纯阴体质,清俊冷然的师父,高大阳光的师兄,酷炫的魔修对头。
嗯,女主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林纤纤。
和女主一个姓氏,和女主名字排列方式差不多,没错,林卿卿和林纤纤属于同一家族,林卿卿是姐,八杆子打不到一块的姐。两人命运还都相差不多,都是爹娘早早入土为安,修炼资源全由族长安排。
元鹤穗继续揉捏狗尾巴草,这是从他师父坟堆儿上长出来的呀,用他师父的一把老骨头培养出来的,其实她也不造是啥草,叫狗尾巴草比较方便。
女主比她早一步爬出时空的筛子,比她早一步穿来,此刻大概正在家族里拼命修炼,而女主的纯阴之体并非天生,是穿越过来之后附带的随身空间,空间中有灵泉。
灵泉改善体质什么的,属于女主的配备。
元鹤穗不想说“擦”这么不文明的字眼。
咱们来说一说林卿卿为何不在家族,为何拜师糟老头。
有着水系天灵根,林卿卿被送去附近的大门派修炼才合理,不过林卿卿本人野心勃勃,对长生之道不感兴趣,她有心掌管家族,想踢了族长自己上位,所以她对族长安排自己去飞剑门拜师一事相当不屑。
修真界以武力说话,毛还没长齐呢,就想翅膀硬,林卿卿悲催了,被族长禁足。
林卿卿是个倔脾气的,乘人不备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的菇凉总是奇遇连连,或者说祸事不断,逃出狼窝进虎穴。
十五岁,水灵根,练气八层,貌美,这个萝莉有点大,但还是很好领养的,年纪一大把骨骼糟了的师父把她抓走。抓到一个叫蒙山的荒郊野岭地,强行让她拜师,给她一本名叫叱咤风云的修炼功法,让人必须修炼。
叱咤风云?哎呦呦,这可是一本能令人骨骼重生回炉再造的顶级功法,林卿卿不识货,也闹不明白糟老头为啥让她拜师。蒙山住着一个脾气古怪的筑基散修,林卿卿早听人说过,林卿卿一边暗恨一边不好好修炼,然后不知怎么的,元鹤穗就爬过时空的筛子,接管她身体。
元鹤穗玩狗尾巴草望天,杀师证道什么的,阻碍剧情。
那没被阻碍的剧情又该如何呢?
嗯,叱咤风云能令女人变得青春永驻,格外适合被采.补,糟老头师父把人翻来覆去、又翻来覆去,这一翻就是几个月,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林卿卿手捧叱咤风云泪流满面,被采光修为的她灰溜溜回去族里,迎接她的结果显然是相当不好的,族长、长老们一个个对她进行训斥,禁足,所有的修炼资源都撤光。
林卿卿被采补过甚,皮肤慢慢的略有老化,若她当初好好修炼叱咤风云,也就不会有此现象;但林卿卿不知,眼界太低呀,还对去封闭房间看她的林纤纤没安好心,把叱咤风云交给对方,说一大堆好听的忽悠林纤纤修炼。
修炼叱咤风云的女主就朝着青春永驻的方向一去不复返了。
林卿卿却越来越丑,所有人都说这是被采.补过甚的后遗症。
好歹是个水系天灵根,精打细算的族长当然不会让林卿卿就此堕落不起,在林卿卿重修之后,练气十层之后,怎么修炼都不能筑基之后,可亲可敬的族长大人送她去给飞剑门的一个结丹修士当妾。嗯,这个结丹修士外表不好看,资质也不好,突破结丹很困难,所谓的妾,结局如何可以自由预料。
作为女主的姐姐,恶毒的女配,没哪个读者去关心林卿卿的憋屈和不甘,她的作用是衬托女主在飞剑门的顺风顺水。
元鹤穗打个哈欠,有点困,她会说连这文的名字都忘记了吗?文写的并不如何好,她看一半就弃了,文的具体走向不清楚,不过想来逃不开所有人都喜欢上女主的套路。咳咳,早知道会穿进一本书的世界,她也没什么后悔不看完全文,大半个月前看的文,即便全看完了详细情节也早忘脑后,像天上的修士一样在飞。
不过书中有部分内容她记得的,林卿卿的脑子里也给她留下支离破碎的记忆。
拿屁股底下的这个坟头来说,林卿卿相当讨厌躺在里面的人,糟老头身上有股腥臭味,臭气冲天,能和他坐一块相处,也属于一种本事。
糟老头叫啥名字,元鹤穗忘了,林卿卿也自动把人名字屏蔽掉,嗯,暂时叫他糟老头吧,反正他长得老。原著中他采补完了留下林卿卿一命,还给人顶级功法,也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而功法被女主林纤纤拿去之后也是用处极多的。
元鹤穗没觉得自己把人杀了有什么不该,糟老头不入地狱的话,剧情就要颤抖着进行,她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反正,就算她是个穿来的,也对高尺度的那啥那啥没兴趣,尤其对方还是个老头。
糟老头手上能有叱咤风云这等可遇不可求的顶级功法,手上必然还有其他好东西,元鹤穗把人弄死之后没少翻身,包括搜身,忍着臭味扒光对方衣服,可就算如此,她连个储物袋都没找到,这说明,他一定有储物戒。
可储物戒在哪?
剁了他手指!
没有!
剁了他脚趾!
没有!
难得练习分尸*的元鹤穗忧愁了,人能多出第三只眼,能多出一根手指吗?她还是守坟头吧。
元鹤穗贪心作祟,没一把火烧了糟老头,她把人随意下葬,总觉得老头身上还会有些什么宝贝,这也是她继续留在蒙山,不愿回族的理由,当然,那个族里一群勾心斗角的,比她还龌.龊,没什么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