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小兔子和二牲口是在一辆横倒在地的煤车皮里发现工头胡德斋的。发现胡德斋时,他们油灯里的油已经差不多快点完了,马肉也被吃掉了一大半。可二牲口还是很欣喜,他想,多一个活人便多一份力量,生的希望也就相对地增大了。他慌忙把胡德斋从煤车皮里掏了出来,同时,重新点亮了宝贵的油灯。

胡德斋只是头上磕破了点皮,身上几乎没受什么伤,他依然是那么圆、那么胖,动作不太灵便。

把胡德斋拉出来后,二牲口问:

“胡工头,你有灯么?”

“有!有!”

“灯里的油多不多?”

“不少,还有半壶哩!”

“好!那就好!我们的油不多了,正犯愁哩!胡工头,咱们是不是马上走?”

“甭忙!甭忙!先歇歇!”

胡德斋借着灯火,看到了二牲口用铁丝吊在屁股上的马肉,眼里顿时发出了极亮的光彩:

“二哥,这哪……哪来的肉?我饿……饿坏了,让我先吃点!”

一听这话,小兔子动作敏捷地扑了过去,用身子护住了那块乌黑腥湿的马肉,嘴里连连嚷着:

“不!不!不给你吃!这是我们的!”

小兔子不喜欢这个姓胡的工头。他曾两次无缘无故地挨过他的打。其实,胡德斋当时根本不该打他,他不是车头子,不该管他,可他却打了他。一次是在井底车场,小兔子套马时拦了他的路,屁股上被他踢了两脚,头上也被他打出一个青包。还有一次是在井上口的滑道旁边,一个田姓窑工和一个胡姓窑工打架,他只是在一旁凑热闹,根本没上前帮腔,可胡德斋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劈脸就给他一个耳光,直打得他嘴角流血……小兔子恨这个工头,他绝不能给他马肉吃,这个狗工头吃饱之后还会打人的。

小兔子紧紧护住那块马肉,将干瘪的小脑袋从二牲口的胳膊下探到二牲口的胸前:

“二哥,咱们就这么一点肉了,咱们不给他吃,对吗?”

小兔子知道,仅仅凭自己的力量,是护不住这块马肉的,他得得到马肉主人二牲口的支持。

“呀!呀!小东西,怎么能这么不顾人呢?眼下是什么时候了!怎么能说这种话?你就不怕惹恼了窑神爷?!”胡德斋愤愤地说,一边说,一边用眼睛的余光扫视着二牲口的脸,“二哥,你说是不是!眼下,咱们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二牲口没作声。他看了看胡德斋,又用大手轻轻地在小兔子的脑袋上摸了摸,转过脸,将小兔子护着马肉的身子推开了。

小兔子又扑了上来:

“二哥!不能给他吃,不能!你不想想,他们胡家的人有多坏!往日里咱们受了他们多少气!”

胡德斋大脑袋直摇:

“唉!唉!小孩子!你他妈的真是个小孩子!眼下是什么时候,咋还提什么胡家、田家?!这阵子咱们不管是姓胡的,还是姓田的,小命都攥在了窑神爷手里。再说,就算胡家、田家往日有些纠葛吧!我胡德斋可没亏待过你们二位呀!”

“你打过我!”

胡德斋很震惊——不是装出来的,委实是很震惊,他记不得他曾打过面前这孩子:

“你记错了吧?”

“我没记错,你甭装!”

那块马肉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胡德斋的胃囊里空空的,他真恨不得伸出手去立即把肉抓进嘴里。他有些迫不及待了,连连点头道:

“就算我打过你,我向你小兄弟赔情,上窑我请你喝酒!这总行了吧?”

小兔子十分倔强:

“不行!就不行!你吃完了,我和二哥就没肉吃了!”

小兔子抱着那块肮脏的肉,就像抱着自己的生命,他决不愿将这生命的一部分分给面前这个仇人。

胡德斋再也忍不住了,一把将小兔子扯开,野兽一般疯狂地扑了过去,干裂的嘴唇立即触到了肉上。他一口将肉咬住,想使劲咬下一块肉来,可小兔子在用拳头打他,用脚踢他,他急忙用双手去抵挡小兔子的撕扯,最终未能把肉咬下来。

他们的扭打使煤巷里腾起一团黑色的烟雾,脚下的煤粉、浮尘飞扬起来,险些将豆粒大小的灯火扑灭。

“别打了!”站在一旁的二牲口大喊一声,先用铁硬的拳头对着胡德斋打去,尔后,又一把将发疯的小兔子拽住,把马肉从身上取了下来,递给胡德斋道:

“胡工头,吃吧!吃完我们上路!”

“二……二哥,你……你真好!”胡德斋的小眼睛里含着泪,他眨了一下眼,几滴浑浊的泪水便从眼眶里滚落下来,在他那被煤灰遮严的脸上流出了两道白白的沟痕。

他猛地一把抱住肉,大口啃了起来,啃得口水顺着嘴角、顺着脖子直往下流……

小兔子在一旁恨恨地咽着口水,他也想吃。他知道,肉只有这么多了,而前面的路还十分漫长,要是能多吃一点,生命的时间就会延长一些。他得吃!既然面前这位胡家的工头能吃,他自然也能吃、也应该吃!

“二哥,我也要吃!”

二牲口却紧紧扯住他,不松手。

“二哥,放开我,我要吃!”

二牲口冷冷地道:

“小兔子,你不能吃!我们只有这么点东西了,要省着点,省着点……”

小兔子无法动弹。他真恨呵,恨二哥,更恨胡家这个该死的工头!他瓜分了他和二哥的生命!

胡德斋用尖利的牙齿在那块不足三斤的马肉上咬了四大口以后,二牲口不准他再吃了。他一把将肉夺了过来,重新拴到了腰上。

他们一起上路了。

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小兔子的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卑劣的念头,这念头在他脑子里一经出现,便具有极强的引诱力和煽惑力,使他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它的纠缠。

他决定偷。在黑暗之中,一点点、一丝丝、一口口地将二牲口屁股后面的这块肉偷光。这怪不得他,这得怪胡德斋,没有这个王八蛋,他决不会想出这种坏主意的!姓胡的王八蛋不该吃这块救命的肉,这块肉是属于他和二哥的,不属于胡德斋的,他根本没有资格吃、没有理由吃,而他竟大口大口地吃了!

自然,这样做,有点对不起二牲口;肉,原本是二牲口弄来的,他应该多吃点,可他自己不舍得吃,却让姓胡的小子吃了,他也是活该!谁让他不吃呢?在这种时候,他不想着自己,不顾着朋友,倒先去照应仇人,这使得小兔子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

二牲口太傻了!一个人太傻了是要吃大亏的!

小兔子不傻。正因不傻,他才决定偷,偷那块属于他们两人的肉。

他紧紧跟在二牲口身后,就像没遇到胡德斋之前那样,他的**的胳膊时常会碰到那块诱人的马肉。他的一只手被牵在二牲口的大手上,另一只手被攥在身后胡德斋的胖手里,行动很不方便。有好几次,当二牲口遇到阻碍停下时,他的嘴便触到了那块肉,可是没有手的帮助,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悄悄地将肉啃下一块来。

他得把一只手解脱出来。

“二哥,让胡工头在前面走吧!他老在后面磨,扯得我手疼!”小兔子提议道。

二牲口在黑暗中停下了脚步,转过脸来征询胡德斋的意见:

“胡工头,要不你和小兔子换换位置,你走在中间,让兔子在最后?”

“不!不!二哥,我要你拉着我!”

“那么,胡工头,你到我头里去吧!”

胡德斋同意了,贴着小兔子和二牲口的身子摸了过去,走到了最头里。刚走没两步,胡德斋便一脚踏进了水沟,险些将二牲口也带倒了。

从水沟里爬出来,胡德斋提议道:

“二哥,咱们是不是把灯点起来?”

二牲口断然否决了:

“不行!这点灯油咱们得留到关键时候再用。这条巷道没冒顶,咱们可以摸着走!”

这正合小兔子的心意。现在无论如何不能点灯,一点灯,他的计划就无法实施了:

“对!不能点灯,向前摸吧!”

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摸了好长、好长时间。后来,有几节被爆炸炸扁了的煤车皮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胡德斋不愿走了,要歇歇。

二牲口同意了。

于是,三人各自倚着煤帮,在黑暗中坐下了……

小兔子暗暗感到欣喜,这短暂的歇息终于给他带来了偷窃的机会。他屏住呼吸,悄悄地挪到二牲口身边,用手顺着煤帮的底部慢慢向二牲口身后摸去,他终于摸到那块可爱的肉——那肉早已没有皮了,而且丁丁挂挂的。他试着用指甲去掐,没费多大的力气,便在那肉上掐下了一小块。那一小块儿肉有拇指般大小,他把它牢牢捏在手里,又将手紧贴着煤帮慢慢缩了回来。

他的心一阵狂跳,几乎要跳出胸口,他不知道这是因为过度紧张,还是由于偷窃成功所带来的兴奋,他瘦小的身躯在一阵阵地颤抖。

他将那一长条不规则的、看不清形状的肉塞到了嘴里,先在嘴里滚了几滚,用口中的涎水将肉漱了漱,把脏水吐出来,尔后,才开始用腮根的大牙狠命地咬住那块肉,缓慢而有力地咀嚼起来。他干涩的舌头立刻感觉到了马肉那鲜美而酸腥的肉汁,他感觉到那肉汁在急速地顺着他的喉管往下流。他不敢嚼出声响,他怕自己的举动被二牲口发现。他很有点紧张,他真担心这时候二牲口和他说话;只要一开口,他嘴里的肉就有暴露的可能。

二牲口累了,也许在打盹。

没人说话。

他决定多咀嚼一会儿,让那马肉的香美滋味在自己的口腔里多停留一会儿。可是,不知咋的,他一不小心,竟将那块马肉一骨碌地咽进了深深的喉管里,连点渣儿都没剩!

他伤心得几乎想哭。

这马肉的滋味太好了,实在太好了!太馋人了!他真想再品一品那鲜美的滋味,真想再好好地咀嚼一番……

能不能再偷一次?只偷一次!对,再偷一次,他想,他只偷一块,只偷一小块。这一次,他得让这一小块马肉长久地留在嘴里,慢慢咀嚼——并不往肚子里咽,让那肉汁儿在口腔里四处滚动,四处流溢,那该是一件多美的事呵!

他又一次鼓起了偷窃的勇气,默默地将那只肮脏的手顺着煤帮摸到了二牲口身后——可这时,他的手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好像,好像是另一个人的手!他心里猛地一惊,将手缩回了一半。

他想了一下,认为这是幻觉,是自己的过分紧张而产生的感官幻觉。

他再一次将手伸了出去……

这一次他确确实实地碰到了那只手!

那只手在软软的马肉上狠狠地掐着,根本没有理会他伸过来的手;这其中的道理很明显,那只同样肮脏的手,似乎在对他说:来吧,咱们一起干吧,反正二牲口不知道……

那只手是胡德斋从另一个方向伸过来的。

这时,小兔子却突然产生了一种不可抑制的厌恶感,他感到羞愧,感到痛苦,他觉着自己简直是在犯罪!自己是怎么了?怎么干起这种卑劣的勾当?!怎么竟和姓胡的王八蛋一起算计起本家二哥来了?!他突然意识到:在这场卑劣的勾当中,惟一吃亏的不是他,也不是胡德斋,而是二牲口,是老实、善良、有着六个孩子的二牲口!

他不能看着二牲口吃亏!他不能和姓胡的王八蛋一起算计二牲口!他要偷,也只能一个人偷,决不能让姓胡的王八蛋占便宜!况且,为了洗刷自己,为了使二牲口也讨厌这个姓胡的王八蛋,他无论如何不能让他再干下去!

他一把按住胡德斋的手尖叫起来:

“二哥!胡工头偷咱们的肉吃!”

二牲口警觉起来,抱在胸前的大手向身后的地上一按,一下子按住了两只手:一只是胡德斋的,一只是小兔子的。

二牲口火了,放开小兔子的手,一把扭住胡德斋,将胡德斋从地上拖了起来,挥拳扬脚就是一顿痛打,他边打边骂:

“**养的东西!早知这样,我一口肉也不给你吃!”

胡德斋嗷嗷直叫:

“二哥!我不敢了!你饶了我吧!”

二牲口打了一阵,停住了手,气呼呼地道:

“你他妈的敢再偷,我就掐死你!吃你的肉!”

“我改!我改了!”胡德斋嗫嚅着。过了一会儿,他又抬起头来,不甘心地道:“二哥,偷……偷肉的还有小兔子!”

小兔子心里极为紧张,可嘴上却大叫大嚷地道:

“你胡说!我没偷!没偷!”

二牲口对着胡德斋又是一脚:

“闭住你的臭嘴!小兔子要是偷了,会喊我抓你吗?小兔子!别嚷!二哥不信!”

小兔子一下子扑到二牲口怀里,呜呜地哭了,哭得很伤心、很动情、也很痛苦。他想,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以后再也不偷了,哪怕是活活饿死,也不偷了!

他不能算计二哥的性命,因为,他的性命是和二哥的性命紧紧联在一起的;二哥若是倒下了,他相信他即便不是饿死,也会被面前这个姓胡的王八蛋吃掉的!

他相信姓胡的在饿疯了的时候会吃人的!

遇见了这个姓胡的,不是他们的福气,而是他们的灾难,他们生命的希望并没有增加,反而向死亡悄悄逼近了。

小兔子恶毒地想,为了自己、为了二哥,他得设法给胡德斋制造一些麻烦,让他早一点滚蛋!他已成功地让胡德斋挨了二哥一顿揍,他得让二哥第二次、第三次揍他,直到把他揍跑为止;反正,得让他滚蛋——或者,干脆让他死在窑下!

三骡子胡福祥试图把压在他身上的两具尸体推开,可费了很大的力气,也没能推动。他的两只胳膊软绵绵的,仿佛不是他自己的。他只好拼足力气翻身,想翻过身后,从那两具尸体下爬将出来。

翻身也很困难,他正卡在两辆翻倒的煤车当中,一辆煤车的车轮就悬在他脑袋的上方,他用手去推尸体时,就触到了那个煤车轮。

这两辆翻倒的煤车和压在他身上的两具窑工的尸体救了他的命,他既没被爆炸的气浪抛到煤帮上打死,也没有被随爆炸而来的大火烧死,在不知昏迷了多长时间之后,他醒过来了,意识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他感到很惊奇——为自己的勇敢。他觉着自己十分伟大,简直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不是窑下这些命中注定的受难者,而是这些受难者的救星,他是代表胡贡爷、代表窑上的工友们前来拯救这些受难者的!他的胆量多大呀!竟不顾一切地带着一帮弟兄从窑上来到了窑下,竟一口气顺着主巷道蹿这么远!这其中还有一道长约十余米的火巷哩!他是怎么蹿过来的?这第二次爆炸又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他回忆不起来了。现在,他只知道,他活着,他得赶快从这两节煤车皮中间,从这两具尸体下面脱身。

四周一片漆黑,一片寂静,只有夹杂着浓烈烟味的大巷风在紧一阵、慢一阵地刮着,那两辆煤车组成了一个窄窄的风道,风道中的风很大,使他迎着风几乎透不过气来。

他用手将自己头部上方的位置摸了摸,判断了一下周围的空间位置,然后,由左到右,猛地一翻身,变仰卧为俯卧。他伏在潮湿的地上喘息了一会儿,便慢慢地、小心地顺着两辆煤车之间的缝隙向前爬去。他刚开始爬动时,身上的两具尸体也随着缓缓移动起来,后来,煤车皮挡住了那两具尸体,他才得以从尸体下脱出身来。

他倚着煤车的车帮坐下了。

他感到口渴,仿佛嗓子里也起火冒烟了,他用舌头舔了舔嘴唇,马上发现,嘴唇也是干裂的,舌头上湿润的唾液一粘到唇上马上干了,那两片嘴唇简直像两块干旱的土地!

他需要水!他得立即想法找到水源。他知道:只要能走马车的大巷里都有排水沟,排水沟里有的是水,他可以喝个够。现在,他根据记忆判断着自己所处的位置——他眼下离主井井口最多七百米,他还在主巷道里,而主巷道的一侧是有排水沟的!

他开始向身体的左侧摸去,没摸两下,手便触到了煤壁上,他顺着煤壁摸到地下,结果没发现水沟。他又向右侧摸,也没摸到排水沟。摸的过程中,他奇怪地发现:这巷道很窄、很矮,而且巷道当中没有走马车的铁道。

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排水沟!

这里根本不是什么主巷道!

他的记忆欺骗了他。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的,这肯定是出了点什么问题!他恍惚记得,在和工友们一起冲进主巷道时,他感到头晕、恶心,那么,是不是他晕倒之后,被工友们架到这个煤洞里来的?这个煤洞距大井主巷道有多远?他是不是还能活着爬上井去?

他突然感到极度的恐惧,这恐惧像一阵强大的电流,眨眼间便把他的精神击垮了。他暂时忘记了口渴,忘记了寻找排水沟的急迫感,颓然倚坐在煤帮上,几乎想放声大哭一场。

他好后悔呀!他为什么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偏要硬充好汉,跑到窑下来救人呢?!他究竟有多大的能耐、多大的神通,凭什么来和窑下的死神较量?!作为单个的人,能够抗拒得了这种灭顶的灾难么?!他是上当了,上了胡贡爷的当,上了自己虚荣心的当,上了那种正义气氛的当!他根本没来得及好好思索一番,便急匆匆地下了窑,把自己的性命送到了死神的魔爪里!他还连带着这么多弟兄也送了命!

不错,他的一个看风门的儿子被埋在了地下,他是下来救他的,可他能救得了他么?儿子说不定早已死于爆炸,死于大火,死于冒顶,儿子的命运不是他这个做老子的能够安排的!

他知道了死神的厉害,也知道了在死神面前,他个人是无能为力的。他得放弃一切非分的念头,依靠自己的经验、自己的力量,爬上窑去。他管不了这么多,也不能管这么多了——纵然他能够领着几千窑工弟兄闹罢工,纵然他能在地面上呼风唤雨——而在这深深的地下,他却无法主宰任何一个人的命运,哪怕这人是他的儿子!

在地面上,他确实是个大英雄。民国七年,田家铺镇上发生霍乱,公司怕窑工们得病影响生产,就从外国传教士那里搞来了一些预防针,要求窑工区的男女老少人人打针。不料,这事却激怒了广大窑工,他们认为,这是公司害人的一个阴谋,于是,便推举了一个窑工代表团和公司交涉,当时,他就是那个代表团的总代表。交涉的结果是:公司坚持自己的立场。他火了,当天便领着大伙儿闹起了声势浩大的罢工,罢工持续了三天,迫使公司的打针阴谋未能得逞。民国八年三月,因公司各大柜延长工时,他又带着胡姓窑工狠狠地闹腾了一番,虽说由于田姓窑工的破坏,罢工没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胜利,可他的显赫大名却打出来了。

名声和义务、责任素常是联在一起的,正因其有了名声,他才在灾难发生时,义不容辞地率众下窑抢险;也正因为有了名声,他才步入了今日的绝境!

名声是拖累人的。

焦躁加剧了他的干渴,找水的念头又在他脑海里倔强地浮了出来。他得找到水源,立即找到水源,否则,他会渴死的——他总时不时地想到死,有时竟觉着自己已经死了,自己的形体已经不存在了,已被黑暗融化了,活着的只是他的灵魂、他的思想。他想:幸亏两年前没让公司的混球儿打针,否则,他的灵魂早就丧失了!

他又一次后悔起来,他还没来得及报掉自己的私仇呢!他真该趁着灾难发生时的混乱,找到田大闹,不声不响地把他干掉!他不是在分界街旁的巷子里等了一个晚上么?他不是把短刀揣进怀里了么?他不是对着胡家的列祖列宗发过誓了么?是什么力量驱使他轻易地放弃了自己的计划?难道仅仅是胡家贡爷的指令,难道仅仅是自己的一时冲动么!不,这里面好像还有一种超人的力量——也许这就是神的旨意。

可他要杀掉他!就冲着这一点,他也决不能死在窑下!他要走上去、爬上去、扑上去,他要亲手将那把短刀刺进田大闹的胸膛,看着那小子的脏血像泉一样地涌出来……

站起来!站起来!站起来!你三骡子不是他妈的娘儿们,你是硬铮铮的一条汉子,你要干的事情还很多、很多,你得走,得咬紧牙关向前走!渴?渴不死你!你体内还流着滚烫的血,你能坚持下来,你还不是一条干鱼!

他遵从自己脑海发出的严峻命令,缓慢而有力地站了起来。他判定了一下风向,开始顺着风向前走,向前摸,他想,顺着风,他便能走到大井主巷道,能走近大井口。

渴。他嘴唇干裂得发痛。他又用舌头舔了舔,在那干裂的嘴唇上舔到一丝咸腥的血。这给他很大的启发,他开始在前进的道路上寻找湿润的煤帮,湿润的矸石。他想,他可以舔那煤帮和矸石上的水珠。

向前走了约摸几十步,他脚下绊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他用手一摸,竟是一个人。那人没死,在他摸到跟前之前,或是睡着了,或是昏过去了。他的脚绊到那人身上时,那人先是**了一下,继而,有气无力地问道:

“谁?你……你是谁?”

“我是胡福祥!”他惊喜地答。

“三……三骡子!”那人竟然叫出了他的小名。

“你是谁?”

“我……我是崔……崔复春呵!”

原来是同柜的客籍窑工老崔!

“老崔哥!”

他伏下身子,在黑暗中摸索着崔复春的手,摸了半天,终于将崔复春的手摸到了,他紧紧握着它,久久没有松开。

“老崔哥,你,你怎么样?”

那苍老的、有气无力的声音又在黑暗中响了起来:

“我……我怕是不行了,腿……腿断了一条,身……身上也伤了……”

三骡子呆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三骡子,你……你走吧!甭……甭管我了,我……我走不出去了!爬都爬不动了!”

三骡子没作声。他觉着他不能甩下一个受伤的工友不管,甩下不管,于仁义,于道德,于一个窑工领袖责任感都是说不过去的。可带上这么一个伤残人,他自己的生命就要遇到更大的危险,他可能将精力全消耗在这个人身上,而自己却无法爬上窑了。

“三骡子,你走……走吧!我……我不怨你,不……不怨你!”

三骡子渐渐放松了握住崔复春的那两只手,像做贼似的,轻声地、怯弱地道:

“那……那……我先走了!上窑之后,我……我马上就让人来救你!”

说这话时,三骡子和崔复春心里都知道,这是一种可怜的欺骗。

心一狠,三骡子猛地站起来,跨过崔复春的身子,闭着眼睛向前摸去。一口气摸了有十几步远。这时,三骡子听到身后传来了崔复春的呜呜哭泣声,这哭泣声像一把把刀子,一下子刺着三骡子的心肺。

三骡子停住了脚步。他突然惊诧地发现,自己已经丧失了做人的起码道德!他三骡子居然能够干出见死不救的事来了!他下窑来干什么的?不就是凭着一副侠义肝胆来救人的吗?大伙儿拥戴他、敬重他,不就是因为他为人仗义,在大伙儿危难时敢于拔刀相助么?

混蛋!混蛋!

他左右开弓,“啪啪”打了自己两个耳光,疯了似的跌跌撞撞向崔复春扑来,扑到崔复春身边,将他扶了起来:

“走!老崔哥,咱们一起走!”

“三骡子!三兄弟,我……我姓崔的这辈子也忘不了你的洪恩……大……大德啊!”

“别说了!走吧!”

他将崔复春扶了起来,然后,自己俯下身子,让崔复春在他背上趴好,将崔复春背了起来……

他背负起一个受了伤的老窑工,就像背起了人的尊严,当然,这尊严是极为沉重的,甚至会把背负者压垮,可他即便是死在窑下,也不能丧失这种宝贵的尊严。因为——

他是胡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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