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新安一姐
“你说什么?你认识筱筱?你真的认识筱筱?”
距离南城大学十几公里外的别墅区,两个女孩席地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巨大的落地窗将窗外的草长莺飞尽收眼底。茶几上摆着一些国外进口的零食,两个女孩围坐着每人抓了一袋,当姜悦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沈薇突然双眼放光,催促着她多讲一些关于苏子筱的事情。
凌霄山庄位于南城以南的一处城郊地带,据说开发商在南城建城不久就低价把这一处买了下来,建了一片面积不小的别墅区,别墅区依山傍水,甚至就面对着南城银滩,碧海蓝天与椰林相伴,也不知道是多有钱的人才能住得起这里。
两个女孩所在的这一处座带院独栋别墅,白色的石灰墙面加上蓝色的琉璃瓦片在一片绿野当中十分扎眼,庭前的小院子里撑起了白色太阳伞,可以想象若是到了晚上支起烧烤架,该是多么完美的生活。
这里是姜悦的家,父母早先知道姜悦想在南城读书时就在凌霄山庄买下了这处别墅,没想到女儿真的考上了南大,房产也当做送给女儿的成年礼物,连带着一辆MiniCooper的钥匙一并交到了姜悦的手中。
而另一个女孩沈薇的家就住在隔壁,沈家原是南城的富商,两个女孩从年幼时起就时常串门,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眼下,姜悦并不十分理解沈薇怪异的行为,她涂着好看的指甲,穿着漂亮衣服,住着别家孩子都企望不及的大别墅,而她那么感兴趣的却是一个家世平平、长相平平、成绩平平甚至人缘平平的女孩。
“你跟苏子筱认识么?”姜悦疑惑道,她怎么看两个人都不像有什么交集。
沈薇迟疑了些许,三年前的事情太大,隔壁的姜悦是第一个知道的,然而眼下她又十分不愿提起那件事情,只想了个别的理由,“哦,我和苏子筱高中的时候是同学,你说她考上了南大,我也想去南大看看。”
姜悦狐疑地看了看沈薇,“不行。”
“怎么了?”
姜悦想起了那夜在天台上听到的事情。
那晚岳靖俞站在天台上明明白白地说了,洪门的人很快就会出现在南城大学里,时间就在九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两百米外的小吃街上。
荔枝林里,树下的岳靖俞坐在草地上,跟坐在他头顶树杈上抱着手机的叶泽宇讲起一件事情。
这原是他帮里的兄弟们前几天说起的一桩小事,他也是刻意派人去调查才了解到整个事情的原委。南城新安区几年前出现过一起团伙绑架事件,一个富家女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些小混混劫持。
本来也不过是花钱消灾的事情,奈何这家顾忌到社会影响迟迟没有报案,最后是新安区的一个号称“筱姐”的高中女学生带人解决了这帮混混,把命悬一线的女孩救了下来,还送回了家。
经此一事,新安筱姐的名号在道上成了传说,后来听说筱姐因为这件事被仇家盯上,从此就没了消息。
而这个苏子筱,从一开始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许多年来的习惯让他对身边的某些事情更加敏感,这个女孩就很特别,她有着出乎意料的身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性格,南大的大一新生,还有,名字里碰巧还带了个“筱”字。
还有,岳靖俞在开学第一天从辅导员处询问到的消息,苏子筱所就读的中学,恰好也在新安区,三年前,她正是高一。
“聚义帮这个小群体,当时在新安区一带还是很有名气的。”
“你是说,这个苏子筱还是个绿林好汉?”叶泽宇摸着下巴,从树上一跃而下,稳稳地站在草丛中,饶有兴趣道,“还是说,你故意编出来唬我的?”
岳靖俞抬头,“手机就在你手上,要不你亲自打个电话给小白?”
苏子筱和洪门的过节,还要从三年前沈薇的那桩事说起。
小时候的我们都怀揣着一个拯救世界的梦想,然而从初中二年级起,苏子筱就已经是新安一中的一姐了。
只因为她在初一那年被一群小混混围攻,借着收保护费的由头招她的麻烦,然而苏子筱从小练习柔道,年纪不大却练就了一身的防身术,个子不高的她扔下小书包,摸摸头顶的羊角辫,呼呼喝喝地三拳两脚解决了一帮高个子的小混混,如此犹嫌不足,拎着几号人直捣这帮人的老巢,跟龙头老大比试了一番,最终成了新的龙头老大。
苏子筱在班上没有当成班长,却在这群这群由辍学少年组成的小帮派里成了领头羊,她随即给帮派取名“聚义帮”,剪掉了羊角辫,染起了彩虹头,为了造势还给自己起了个筱姐的名号。苏子筱每天一放学就到后山附近的那座废弃工厂去,十几号人渐渐壮大,到了苏子筱上高中的那一年,已经发展成了七八十号人的帮派,也把这个地方当成了聚义帮的秘密据点。
直到三年前的那一天傍晚,苏子筱高一那年,帮里有个小姐妹风风火火地找到刚放学的苏子筱,告诉她废弃工厂被新来的一伙人占了,他们看上去年纪比聚义帮里的人大一些,还拖了一个姑娘进去。
苏子筱一听当即皱了眉头:什么,占了厂子还劫持了姑娘?这是当我们聚义帮没人了么?
她当即拍着大腿做了决定:夺回厂子,救出姑娘。
苏子筱召集了自家弟兄,当晚就制定了夺回废弃工厂的计划,事无巨细,从如何进入到撤离路线都制定了好几个备用方案。废弃工厂好歹是她苏子筱的地盘,此番她占了天时地利,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当日凌晨三点,苏子筱没有回家,聚义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工厂救下了被掳少女,苏子筱一见面就认得她是谁,同在新安一中,隔壁重点班的学生,名叫沈薇。
她看了她一眼,便知道这里曾发生过什么。
少女身上被扒得一件衣服都不剩,或青或紫的伤痕渗着血遍布全身,苏子筱赶紧脱下一件外套护在了女孩身上,她已经哭尽了眼泪,只用呆滞无光的眼神看着她,唇角动了动,仅剩了一点求生的意识让她喃喃自语道,“筱筱,救我……救救我。”
苏子筱想要将她抱起,安慰道:别怕啊,我送你回家。
“我不要回家。”她说,“筱筱,我不想回家……”
也对,任凭任何一个女孩身上出了这样的事,都不会想回家。
那晚,苏子筱陪着沈薇等到了天亮,终于还是把她送回了家。
后来听帮里兄弟们打探来的消息,绑架沈薇的组织叫洪门,长期靠做绑架勒索富家成员的买卖谋生,自己敲诈一笔交给客户,还能留下一笔,另从客户那里拿一笔好处费。
这次洪门敲诈的对象是富商沈家,家中独女沈薇年纪与苏子筱相仿,出了事之后被家人严密保护起来,不许她外出,连家庭教师都请到家里来,从此断绝了与外界的来往。
第二次见到她,苏子筱在凌霄山庄闲逛,房间里的沈薇隔着一道玻璃跟她说了几句话。
她肿着一双眼睛说,筱筱,我好想出门,好想上大学,想和正常人一样上课。
筱筱,我听隔壁的姜悦说,上了大学就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对不对?
她说,筱筱,你替我念大学吧,替我谈恋爱吧。
苏子筱抬眼看了看玻璃窗上挂着的电子锁,又看了看沈薇手腕上留下的伤疤,说:好。
而这一次,是苏子筱第三次见到她,她已然变了另一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