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什么时候在哪里什么样的情况下第一次见到傅加蓝,已经忘记了,那真的是很多年前的事,大一,某次五湖四海无厘头的聚会上,我只记得他第一次跟我介绍他的名字,中文名字,然后英文,GARLAND。
我嘲笑他这不算一个真正的名字,臆造无误,傅加蓝从容地让我去看一部叫做“conair”的老电影,里面有一个傲视群重刑犯的顶级杀人狂魔,专对妇女儿童下手,名字就叫做Garland。他介绍起这一段渊源的时候,很好脾气地看着我,头微微歪着。
你说这到底有什么好骄傲的。
我们在同一个大学读书,社交圈很小,彼此的朋友交集多了,就开始经常遇到彼此,也不知道聊什么,反正聊起来就没一个完,那时候大家都没钱,在便利店门口蹲着喝啤酒,喝了几瓶之后说的话,现在再想一想,基本没一句不傻叉。
我总是记得那时节的天色,冬天六七点就开始黑,一开始霞彩晴空,光天化日,丝毫不觉得,猛然呼啦啦一下,天色就全变了。
他跟我一起走去自习室,林荫道上行色匆匆的全是人,他总是停一步,让我走里面,躲开那些铃铛不响其他全响的自行车,也躲开低着头弓着背冲去图书馆占位置的学霸战士,周围太吵了,我们不说话,就这么走着,走到道路的尽头,各去各的地方。
有一天,我放了一个屁。
在那么嘈杂的环境下,我觉得绝对没有人会听到我放了一个屁的,我并没有敲锣打鼓的放,也没有百无禁忌的放,更没有豪情万丈地放,我真的就是一时入神了,不由自主放松了对自己的控制,放了一个小小的响屁而已。
结果傅加蓝就这么转过来看了看我,悠悠地说:“哎,你放了一个屁。”
我这辈子再没那么红过脸了,那不是红,那完全是被一把火从眉毛开始,烧光了全脸,直到耳朵都变成透明状。我停下脚步,嘴巴张开,有很多俏皮话跟平常一样从后脑勺汹涌澎湃想要杀出来救场,却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封在了嘴角,我就那么傻站了两分钟,然后无法自控地撒丫子转头飞奔回宿舍,一路上书和水壶和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从我半开的背包里飞出来摔到地上,我一样也没有回去捡,就这么一路奔命回到了宿舍,一头扎到自己床上,脑子里嗡嗡嗡的。
“发现自己喜欢他,所以才那么大反应对吧。”于南桑轻描淡写说。
她总是能一眼看到事情的本质,我默默喝光那杯清酒,这一次自己动手添上,忽然什么都不想往下说了。
就是那一天我掉到了一个叫做暗恋的坑里,这个坑里还有无数的其他人,都各自隐形,互相不可见,但能够感觉到坑里的狭窄和拥挤,每一个人想必都抱着膝盖,缩在尽可能小的空间里,保持同一个姿势。
就是大旱之年道士们在祈雨台上保持的那个姿势,四十五度仰天,等待着不会有预兆,也没有谁能保证的涓滴眷顾,如同神迹一般,从某个地方滴下来。、
有的人很幸运,被其他人丢下一条绳子一个梯子或者一架直升飞机,终于救出去了,有的人很坚强,自己一步一个脚印,退二进三,愚公移山地,最后自己爬出去了。
只有我留在了原地,成立了一个暗恋者联合俱乐部,并且准备封自己是终身会员。
说到这里,于南桑已经盘子里的鱼吃到七七八八,她停下了筷子,诧异地看着我:“所以你没有男朋友?你只是在暗恋?”
她嘀咕起来:“要不是这里太多目击证人的话,我觉得我可以过来一筷子插死你耶。”
我摇摇头:“没有啦。”
我有男朋友,我的暗恋会员卡也已经取消了,刚刚过去的十六个月,是我一生中最幸福快乐圆满的日子。
但,我不知道接下来的第十七个月,命运会有什么样的嘴脸。
手机又震动了一下。
我麻木地拿过来,不是加蓝,是一家婚恋相亲网站的广告,热情洋溢地鼓励大家找到“最爱你的人和你最爱的人”,然后就没下文了,压根不提找到了之后的事,莫非是把视频发上该网站和大家分享三人行的快乐吗?
再说,如果一个人同时有最爱你的人,又有你最爱的人,那他根本用不着去什么相亲网站了好吗,直接上五八同城或者跳蚤市场脱手其中一个折现不是好得多。
就在我骂骂咧咧的时候,傅加蓝的短信真的进来了。
他说:“我不知道。”
闹钟把我从载沉载浮的睡眠里一下拉到现实世界,我睁开眼,看到没拉好的窗帘缝里火烧一样明亮的光,脑仁立刻跟扎了针似的疼起来。
昨天晚上我跟于南桑一直吃饭吃到十一点,她要我说说傅加蓝,我于是说了一两个关于他以及我们之间的片段,说得很吃力,而且越来越吃力,与其说是讲故事,不如说像一个溺在回忆里的人自言自语。
我问于南桑,你有没有想要过一个人却要不到,或者千辛万苦要到了之后,却不得不放手。
她嗤笑了一声,我往后一靠,就泄气了:“傻瓜问题是吧,你当然不会。”
于南桑抬起眼来看我,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她的底妆和眼妆都无懈可击,整一天下来看不出颓废,这不算什么稀奇事,我跟她出过差,每天九点到九点高强度工作,连续一个礼拜,她的锐利丝毫不减,始终可以媲美一把菜刀。
她淡淡地说:“”youcan’talwaysgetwhatyouwant.谁也不是例外”
披头士唱的歌。诚哉斯言,那,强悍如你,你怎么应付过去呢。
她又笑了,眼神很清澈,我看不出里面有没有隐藏的伤感:“又有什么好办法,无非就是不停地哭。”
我心里一震,眼眶莫名其妙就热了。
我们最后喝完了1.8升的一大瓶清酒,于南桑若无其事,我呢,就是被服务生架出门的,我酒量本来就很一般,何况还喝得这么郁闷,出门给夜风一吹难受得胃里翻江倒海,最可恶的是,于南桑还在旁边跟说我:“哎,九点要准时上班,VP要找你brief。”
我嘟囔了一句脏话,被塞进了一辆出租车,怎么回到家的基本上都不记得了。
现在我躺在床上,感觉到宿醉一阵一阵冲锋我的心肝脾脏肺,我一点一点地想着刚才做的梦,梦里我回到了大学时代,和傅加蓝并肩走在一条好像永远不会完结的路上,我稍稍落后一点,看着他肩膀摇动的幅度,看着他的侧脸,看着他自由自在甩动的手,我想方设法想要伸手去碰触他,想要牵上他的手,或者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或者哪怕只是轻轻扯住他的衣角,我就会觉得心花怒放,心满意足。
可是我不敢,路越走越长,我越来越焦急,那股处心积虑想要得偿所愿的劲儿啊,变成能量可以让阿波罗登月了吧,却不能让自己鼓起勇气去接触他。
在傅加蓝面前我永远是那只丑小鸭,不管我这么多年干了什么,见过什么,慢慢变成了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永远在他面前提不起心气。大概是因为我喜欢他在先吧,一个人喜欢上了另一个人却毫无把握,就像旱鸭子在大海里不小心放掉了救生圈的气,唯一的前途,只有末路。
这个梦不新鲜,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的,我做了好多年,不断重复,不断重复,就像生命给我的一个提醒,提醒我所渴望的,是我得不到的幸福。
我翻身坐起来,拿过手机,屏幕一片空白,没什么讯息也没有。
过去十六个月,我们每天都会互道晚安,就算喝多了,或者在沙发上看电视睡过去了,凌晨终于苏醒之后,无论如何也要补一个短信。
可是昨天晚上,我们都没有这样做。
我拿着手机去了洗手间,不想看自己在镜子里跟狗头一样的脸,忽然想起来,傅加蓝会不会今天去跟娜娜谈呢,那个想法隐蔽而锋利,跟A4纸的边缘一样,你意识不到的时候,它已经割伤了你的手,会有血珠子沁出来。
我抖了一下,在微信上发了一条语音给他,劈头盖脸就是一句话:“你今天跟她谈吗。”
这会儿是八点十五分,他已经洗完澡,吃完早餐,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上班了,他的公寓到公司步行十五分钟,他八点四十会准时打开电脑,每天如此,雷打不动。
他很快就回我:“她今天会来办公室,也许喝咖啡或吃午饭。”
我含着牙刷站在洗手台面前,傻看着手机,我觉得如果要上断头台的消息是通过短信告诉玛丽王后的,她老人家的表情估计就跟我这会儿差不多。
玛丽王后比我幸运,她掉完脑袋后一了百了,我他妈还要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