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完美得人神共愤

第349章:完美得人神共愤

我叫邱慕晴,今年十五岁,出生在英国,算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虽然我有很多表堂的兄弟姐妹,但是我在邱家依然是独一无二的小公主,至于为什么,在我七岁之前我一直以为是因为我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邱家从上到下,从爷爷开始到叔伯阿姨,各个都喜欢我,很久以前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有一个完美得人神共愤的爹地。

当然,在我十五年的生命里,我一直是被捧在手心里的,不管大家是因为什么原因宠着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就是邱家无法无天的小霸王,谁都要顺着我。

啊,不对,除了一个人,我从小到大只怕一个人,我哥哥,邱念轩,我一直弄不懂哥哥明明看起来就是一副体弱多病的样子,又安静、又斯文,为什么我就是这么怕他呢?后来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了,因为哥哥很像爹地,看起来优雅无害,其实一肚子坏水,这些从我这十五年来每次做坏事都被哥哥看到,然后又会在无意间被妈咪爹地发现中,无数次地印证。

明明是双胞胎,念轩也不过比我早生了几分钟而已,我就注定了一辈子要叫他哥哥,还要听他的话,这件事一直让我很耿耿于怀。

我以前听说过一种说法,其实先出来的才是小的,后面出生地才是大的。当我把这个很有科学根据的理论告诉念轩以后,他连头都没有抬,半晌之后才慢悠悠地回我一句,“那以后,作业都你来做,什么事都你去做吧,姐姐。“他特别真心地叫我姐姐,可是我却觉得毛骨悚然,最后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很淡定地勾着他的手臂对他撒娇叫他哥哥,他依然不抬头,仿佛早就知道我就是这么个只敢对他叫嚣的臭丫头。

其实,除了他喜欢装老成限制我这限制我那以外,他算是个不错的哥哥,至少他念书成绩非常好,好到连我们班主任都震惊的地步。我念书没有他好,不过跟同龄人比也算不错了,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爹地异常出色的智商,还是因为爹地很小就开始培养我们很多东西,总觉得我们的学习方法比别人的好。

我七岁念小学,十岁就已经跳级到了中学,十五岁的时候我们都考进了英国的一流大学,我这样的跳级已经让人非常吃惊了。但是其实,在我还在温习高考的时候,哥哥已经开始在攻读硕士的东西了,这个人的过目不忘的本领让我和非常诡异的学习能力让我一直觉得这个人非我族类。

我曾经问过哥哥,明明他念的东西比我高级那么多,为什么还要陪着我一起念大学,虽然十五岁念硕士在一般人来看是很不可思议,而且也未必能被大学录取,但是这些在英国,在爹地得一手遮天下都是可以轻松做到的。

哥哥当时正在看金融管理类的案例,当我以为他不打算理我的的时候,他突然抬起了头,用他那双泛着淡淡紫色的眼眸看着我,很平静地回答我,“要是我跳级走了,那你一个人念书被人家欺负了怎么办?你这么笨,我不在你身边保护你,你肯定要被人骗的。“明明是很欠扁的口气,可是我却突然觉得我哥哥是世界上最英俊的人,比睿睿叔叔还要帅,在我心里只排在爹地的后面。

关于我哥哥的那双紫色的眼睛,是我耿耿于怀的另一件事。因为我们家里没有紫色的眼眸的人,虽然爷爷说他的身体里有二分之一的英国血统,四分之一的美国血统,所以爷爷的后代其实是可能出现褐色以外瞳仁的几率的,但是问题是这些血统传到我和哥哥这一代其实已经非常地稀了,但是偏偏我那个本来就帅得无可救药的哥哥居然还有一双罕见的紫色眼眸,这就让我这个成天戴着紫色美瞳的小女生羡慕得不行了。

我和哥哥都考进了英国伦敦大学,不过我念的是音乐系,我从小对乐器有一种特殊的天赋,和大概是我和哥哥的比较之下唯一一个可以让我有点优越感的,当然不是说他对乐器不在行,他只是不像我这么敏感,不过其实我一直都觉得是哥哥故意让我,也许他觉得我实在太笨了,所以选择在这方面让我留下最后一点点的骄傲。

我喜欢钢琴和大提琴,不过我最喜欢的其实是萨克斯,所以在我连续半年的炮轰下,哥哥终于答应去学萨克斯了,因为我们都是从小学钢琴,所以哥哥学萨克斯非常快,我常常拖着他吹给我听,我一直都觉得他就是那种小说里的白马王子,学什么都很简单的样子。但是当我这样跟他说了以后,他也只是笑笑摸摸我的头,眼底是一片看得清晰的宠溺,其实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觉得哥哥是宠爱我的。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哥哥当时的微笑是什么意思,因为我有一次半夜饿了下楼找吃的时候发现,他的卧室的灯还开着,从门缝里看进去,他似乎坐在写字台前翻看着一大卷什么东西,我记得当时我还迷茫地抬头看了看时钟,那是凌晨四点。

其实我们有不少兄弟姐妹,但是我都不太喜欢他们,总觉得他们看我的眼神里带着几分让我看不懂的东西,他们对哥哥明显比对我殷勤很多,但是哥哥从来不会对任何人和颜悦色,所以我心里特别平衡,因为他对我也向来不假辞色,对那些表的堂的兄弟姐妹自然更应该这样,才公平嘛。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爹地一早就说了邱氏的总裁以后会交给一个有能力的人,不一定是他的儿子,如果别人更出色,那就让别人来当。不过这些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我不喜欢做生意,我也没想过要进入邱氏,我只想做一个音乐家,可以到处看看,到处演出,到处认识朋友,这样就好。

哥哥很早就摸着我的头对我说过,让我好好地做我的音乐家就好,邱氏的事情就交给他就好,他会全力支持我完成我的梦想,不论我的梦想是什么,只要他在,一切都随我的意思。

那时候我突然觉得,其实有一个哥哥也不错,因为这样我就不需要为家族做什么,不用像婷婷妹妹或是罗一弟弟那样,明明喜欢艺术,却偏偏去念经济,还立志要进入邱氏,有时候我看到他们努力拼搏却连哥哥的脚印都跟不上的样子,觉得一阵悲哀。

在我们二十岁那年,我和哥哥都顺利毕业了,不过差别是我音乐系研究生毕业,而哥哥则是金融系和法律系双修硕士毕业,听说我和哥哥成了伦敦大学最年轻的毕业生,而哥哥更成了无数学弟学妹们的榜样,当然那些学弟学妹其实都比我们大。

妈咪问我二十岁的梦想是什么,我想了很久,沉默不语,跟哥哥一起切开了一个又大又精致的蛋糕,所有人都给了我很多贵重的生日礼物,但是只有一份生日礼物送到了我的心坎上,不用问是谁送的,因为我闭着眼睛都知道是哥哥送的,这个世界上只有邱念轩最了解我,而且还会不顾别人的意见,把我最想要的东西给我。

他送我的是一张机票,目的地是北欧的童话王国,丹麦,信封里还有一张信用卡附属卡,我明白他的意思,不论我在哪里,不需要我主动联系他,只要我带着他的信用卡,他就能知道我的近况。后来我才知道,他为我安排的不止这些,还有一栋在我名下的小公寓,所有的布置都和家里一样,精致而温馨,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了,我的哥哥,他的心里有多不舍得我的离开。

其实,我离开的原因,很简单,三个字,林羽臣。

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只有八岁,他二十二岁,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眼在那么多人里面找到他,他并不是最英俊的,至少在我爹地和他的那些朋友的熏陶下,我对帅哥其实可以算是完全地免疫。

可是,我就是注意到了他,他和别人不一样,他安静地待在角落里,不和任何人打招呼,别人的寒暄他甚至连一个微笑都吝啬给予,我想他应该跟念轩一样,是个冷漠的少年。但是,当我爬到树上掉下来,而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跳出来接住我然后对我微笑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人笑起来这么温柔,跟我的哥哥邱念轩一样,让人一眼就记住。

后来长大以后我和哥哥讨论到这件事的时候,哥哥用他那双万年和煦迷雾般的紫眸看着我,然后恍然大悟地说道“原来慕晴丫头有这么严重的恋兄情节“,我直接飞了一个枕头过去。其实,我是恼羞成怒,因为我也发现其实我有几分恋兄情节,不过这确实不能怪我,不管谁有这么一个完美的哥哥,谁都会有几分这种情结的,我觉得我还是自控能力很好的,没有上演什么兄妹不正常的戏码。

不过我相信,万一我和哥哥真的上演什么兄妹乱伦,爹地和妈咪一定都会感叹哥哥的眼光太差了然后就是感叹我的运气太好了,谁让我们摊上了这么一对诡异的父母呢?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妈咪和爹地一直都觉得哥哥对我不是单纯的哥哥对妹妹的感情,他们其实都有一些担心家庭出现不正常的戏码,不过他们其实真的很开明,因为爹地曾经摸着妈咪的脑袋说如果万一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最多就是让我们不要生孩子,然后找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生活就好。

不过爹地还是表达了对哥哥眼光的质疑,毕竟哥哥身边的女孩子从来不缺,但是他的眼中只看得到我,关于这一点其实我还是很傲娇的,毕竟我从小就觉得我是邱家最受欢迎的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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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大少别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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