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放她鸽子
18岁的许忆梵正值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
一头微卷的头发被染成了淡淡的亚麻色,随意慵懒地披在肩头。
她的眼睛长而媚,双眼皮深,直飞入鬃角里去。
一件粉色的露肩雪纺短裙包裹着她较好的身材,右肩的吊带乖张地滑到胳膊上去,露出月牙状好看的锁骨。
今天是高考后的散伙饭,大家聚在凯撒一起喝酒唱歌。
许忆梵酒量不太好,喝了几杯就开始上头,脸颊上浮现起好看的红霞,娇媚动人。
跟旁边的同学打了个招呼,就踉踉跄跄地走出包厢。
她抬手拍了拍自己滚烫的脸颊,长吸了一口新鲜空气,眨巴眨巴了眼睛,觉得自己清醒了些,才准备回到同学们的怀抱。
她刚准备转身,一个影子骤然撞到她身上,刹那间胳膊像被千金巨石撞击。
许忆梵吃痛地惊呼:“你看着点啊!急着去投胎啊!”
“闭嘴!”撞上她的人恶狠狠地捂住她的嘴,声音压在喉咙里,生怕被人发现。
许忆梵狭长的双眼猛然瞪大,眼前的人此时鼻青脸肿,脸上密密麻麻布满了血渍,被扯得乱七八糟皱起来的白衬衣上面还浸着像蜘蛛网一样触目惊心的血条。
除了性别是男,看不出他长什么样子。
忽然远处走廊响起急匆匆地脚步声,许忆梵听到两个沙哑粗暴的声音:
“靠,这死小子逃到哪儿去了?”
“抓不到他,回去怎么给老大交差?就怪你,妈的,精虫上脑。”
“人都跑了,你怪我有什么用。说得你好像没参与进来一样。”
“呸,今天就是把这破地方翻个底朝天,老子也要逮住他。”
危机时刻下,人的求生潜能总是最强的。许忆梵脑子飞速运转着,再看看眼前满脸鲜血的男人,脑子里白光一闪,一把拉过他闪进隔壁的空包厢。
却忘了地上星星点点的血迹。
“他们是什么人?”
许忆梵蹲在他身边,悄悄咪咪地问。
男人余光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五官因为疼痛而扭曲在一起。
许忆梵环顾包厢,看见点歌台旁放着一包抽纸,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扯了几张,又倒了一些矿泉水打湿,然后是试图擦拭男人脸上的血迹。
费了好一会儿劲,男人脸上的血迹终于消散了些,大致能够看清楚五官。
男人骨相很好,菱角分明。两道很浓的眉毛,投下了两层阴影,他的眼窝陷落得很深,眼睛充血涨得红红的,两眼下得黑眼圈像烟熏出来的,整个人散发着浓浓的阴郁。
正在许忆梵专心致志地观察着他时,包厢门猝不及防地被撞开了,紧接着许忆梵头上套上来一个黑色的袋子,突然眼前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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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小子,跑,看你往哪儿跑!”
“嘻嘻,这短短时间又勾搭上一个臭娘们,肤白貌美的,往后几天我们兄弟伙怕不是要好好在家休息几天啊!哈哈。”
许忆梵睁开眼,后脑勺传来的疼痛让她不舒服地拧了拧眉毛,手腕和脚腕上被绳索捆绑着动弹不得。。
这是一个陈旧的仓库,四角的窗户布满了蜘蛛网。受伤的男人此刻趴在地上,好像已经不醒人事。
两个吃呀咧嘴的男人正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眼里是明目张胆的邪恶。
“你们要干什么?”许忆梵心里无比恐惧,但此刻她尽量稳住声线,让自己可以冷静思考。
“干什么?哈哈,你说呢?”其中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说,从他眼睛到嘴角爬过一条狰狞的疤痕。
他凑近了些,一根手指挑起许忆梵的下巴。
“呸!你知道我是谁吗?你要是动我一根指头,我爸绝不会放过你!”许忆梵朝他吐了一把口水,偏过头。
“呵!看样子还是个千金小姐啊!大头,今天咱俩赚了呀!又鸟咱是见识多了,这细皮嫩肉的千金大小姐还是第一次!”
那个叫大头的男人笑开了花,眉毛都在跳舞,说:“赵三,别废话,直接上。”
许忆梵的心都漏了一个拍,她的心一下子怦怦地猛跳起来,额上渗出了冷汗。
她大喊道:“你们要多少钱我都有!只要你把我们放了,多少钱我都给,绝不报警!”
大头一听,犹豫了一下,:“赵三……这……”
“这钱你敢要?天南地北,啊K一定会找到咱们。”赵三恶狠狠地盯了一眼大头。
大头一听到啊K这两字便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时候赵三没给许忆梵喘息的机会,整个人猛地扑了上来。
许忆梵顿时扯破嗓子尖叫起来,她拼命地蹬脚。
她看向旁边地上一动不动的男人,仿佛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救我!救救我……求你了!”
赵三被女人的尖叫搞得心烦意乱,掐住许忆梵的脖子,龇牙咧嘴地说:“你给老子闭嘴!再叫,老子灭了你。”
许忆梵因喘不上气脸涨得通红,她渐渐失去了力气,周围的一切仿佛都要把她吞噬掉,迎面是无尽的黑暗。
堕入黑暗之前,她似乎听见一个声音:“沈诺文,你他妈不要命了!”
再次醒来是在清水区中心医院。
她睁眼,映入眼帘的是她的爸爸许英达,妈妈何梦,还有家里从小带她的周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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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许忆梵第一次遇见沈诺文的记忆。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差点就是生离死别。谁还能有这么狗血的初遇,你说我跟他是不是注定要纠缠一辈子。”许忆梵盯着桌上的酒杯,面无表情地说。
她的对面,本该还有一个人。
但是今天这个人放了她的鸽子。
还是第一次放她鸽子。
许忆梵的旁边站着一个男人,肖言。
肖言是许忆梵的助理,从她大四进入许氏实习的时候就跟在她身边了。
“我跟沈诺文结婚多久了?”许忆梵问。
“今天正好两年,小姐。”肖言说。
许忆梵抬起手腕看着表盘,挑了一下眉,“现在是23点59分59秒,走吧。”
许忆梵知道沈诺文去了哪里。
她看着手机里的夏知发来的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沈诺文,穿了一身黑,在陆清溪墓前放了一束向日葵。
陆清溪最喜欢的花便是向日葵。
两年了,他仍然忘不掉她。
许忆梵按下锁屏键,揉了揉脑袋,突然觉得自己十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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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许家老宅回到清水湾的别墅,这是她和沈诺文的婚房,位于蓉城最贵的地段,自从结婚就搬过来了。
周妈接过许忆梵脱下来的外套,然后从厨房端出一杯热牛奶说:“夫人,您可终于回来了,外面风大,喝口热牛奶暖暖胃。”
“谢谢周妈。”许忆梵喝了一口牛奶,冷冰冰的心上有点暖意,本来是打算问沈诺文今天有没有回来过,但是想想还是算了话到嘴巴又咽了回去,“早点休息吧。”
回到房间许忆梵给自己放了热水,在浴缸里泡了足足一个小时,感觉有些头晕眼花了才起来。
她擦着头发走到梳妆台,看见上面摆放了一个天蓝色的礼盒,心里有点小窃喜,但很快一股苦涩慢慢从心底蔓延开来。
礼盒里是一条钻石项链,新季限量款,之前和沈诺文去B市出差正好看见,当时就很喜欢,因为太赶时间,没来得及买。
结婚两年来,沈诺文一直是个三好丈夫,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那种。
外人眼里,他是把她捧在心尖上的那个人,在哪儿都会想到自己媳妇,逢年过节,除了清明,许忆梵一定有礼物收,而且还准合她的喜好。
但她知道沈诺文不爱她。
A大所有人都知道,当年沈诺文和陆清溪是令人羡煞的一对鸳鸯,实打实的金童玉女,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竟和她许忆梵走进了婚姻殿堂,而关于陆清溪的消息一个都没有了。
许忆梵想,今天在这个房间里的人本应该是陆清溪。
她把项链收进抽屉,正好手机弹出一条信息,是沈诺文发过来的。
项链还喜欢吗?今天有个合约要签下来,实在抽不开身,抱歉。
许忆梵盯着合约两个字,脑子里闪过那张夏知发过的来的照片,轻嗤一声,想了又想才在键盘上打出:一如既往的好,谢谢。
回过信息之后,便把手机扔在一边,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直直地盯着窗户外面,一宿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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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诺文站在墓园门口把许忆梵的信息一个字一个字读了一遍,总觉得话中有刺,轻轻笑了。
“沈总,车已经备好了”一旁的刘助理不敢打断沈诺文的好心情,小心翼翼地说。
“嗯,回清水……”沈诺文话还没说完,手机铃声就响起来。
挂断电话,他平日里总是波澜不惊的眼眸此刻如澎湃的大海,暗涌流动,“去三林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