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雾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重重的脚步声。
温芷回过头,原来是体型肥胖的庞斋忽然一言不发地迈开腿,朝门外走去。
温芷挑眉叫住了他,“你要去哪儿?”
“老子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庞斋回过头道:“不管谭欢是人杀的还是鬼杀的,这地方都不能待了。”
他的目光扫视着其他的住户,“如果是那个女鬼来寻仇,你们这些人,哪个敢说自己问心无愧;如果杀人狂就是我们其中之一,你们又有谁觉得自己能幸免?”
“那对老头老太太也越来越神经了,我都怀疑他们俩得了精神病。”
“说不定哪天晚上,趁着你们睡觉,他们俩就会提着刀溜进你们的房间,剁掉你们的脑袋,让你们给他们俩的宝贝女儿陪葬。”
庞斋不愧是网络喷子,说话的煽动力极强。
如果温芷不知道这是逃生片世界,她都要被说动了。
逃生片不会让他们轻易离开公寓。
踏出门后,他们一定会遭殃,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死。
温芷微微眯起眼睛,“我也不要在这呆了,但是现在外面在刮台风,会有危险,我去送送你,看看外面的天气如何,只要能走,我也要离开这。”
其他住户眼睛一转,纷纷附和。
他们也都想离开,但他们又被老婆婆的淡定吓住了,觉得外面会有危险,不愿当这个出头鸟。现在庞斋敢出头,他们都想看看他的情况。
如果庞斋能安然无恙地离开,他们也要走,如果他出事了……
但愿他不会出事。
就这样,住户们一起走下了楼,挤进那条狭窄的走廊,来到了公寓的大门前。
“老伴儿,他们要走了。”
这时,一楼的空地上,老夫妇两个人正守着空荡荡的大圆桌吃早饭。
看到住户们都走了出去,老头咬了一口馒头,眉头拧了起来,“我要不要去阻拦他们?”
“不用。”
老婆婆喝了一口菜汤,狭长的眼睛里闪过冷酷的光,“如果他们真的无辜,那就放他们离开,如果他们不无辜,女儿不会饶过他们的。”
在老夫妇谈话的时候,住户们已经来到了公寓破旧的铁制大门前。
温芷站在门口,看到了门外荒凉冰冷的人间。
外面大雨倾盆,雨水从天空到地上几乎能连成直线,风很大,将这些线吹斜。
街上的东西被吹坏了好多,路上随处可见拖到地上的电线、劈裂的树干树枝,路面的排水也出了问题,积水都能没过人的鞋子。
外面没有人也没有车,附近的建筑黑漆漆的,没有亮灯,就连道口的红绿灯和商店招牌的灯也都是暗的。
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死掉了,只剩下这座公寓。
又或者,世界是正常的,只有这座公寓被圈进了异常的领域。
庞斋看着外面的暴雨,直吸冷气。
他没有多说什么,就凭着一股勇气,径直走进了雨里。
暴雨瞬间将庞斋整个人打湿,他的衣服和头发都变得湿漉漉的,粘在他的皮肤上。他没有再往外走,走了十几步就停了下来,“不行,这雨太大了,这样根本走不了,我得回去取个伞。”
他说完,就转身往回走。
一切都十分正常,但就在他距离门口只有五六步的时候,雨忽然变得缓慢了不少。
空中泛起了迷蒙的白雾,地面的积水也像被煮沸了般,咕嘟嘟地冒着泡泡。
“啊啊啊啊——”
男人杀猪般的惨叫在空中炸开!
那白雾接触到庞斋身体的瞬间,就像贪婪的野兽,立刻舔掉了他最外面的一层血肉,连带着衣物也清理干净,又继续吞吃他皮肤之下鲜红的组织。
庞斋的脸立刻变得血肉模糊,他惨叫着捂住脸,跌跌撞撞地朝门口走,右手往前方乱抓,居然抓到了郑晓透的裤子。
“救我,救救我……”
庞斋仰起头,口齿不清地哀求着,手上不自觉地用力。
溺水的人在惊慌之中会把救援者也拉进去,有可能导致两个人都死掉,庞斋现在就是如此。
郑晓透本来就只有一条胳膊,平衡性比正常人要差,被他这么一拽,那条独臂伸出了门框范围,浇上了雨水。
白烟冒起的瞬间,他胳膊上的肉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脱落。
“靠,滚远点,你别拖我下水!”
郑晓透痛得哆嗦起来,他红着眼睛怒骂一声,连忙把独臂收了回来,手死死抓住门框,抬脚把庞斋的胖手给踹掉了。
这一脚用足了力,直接把男人踹倒在地。
庞斋仰面翻倒在地上,大半个身子都被地上的积水淹没了。
就像某种迅猛的化学反应,水面立刻迸发出无数鲜红的泡沫。泡沫越来越多,将男人的身体完全覆盖住,旁人只看得见他那臃肿的身体轮廓。
那个笨重的红色泡沫人一边发出凄厉的惨叫,一边在水里不甘地翻滚着,将水染得越来越红。
没有人敢去帮他。
郑晓透的下场摆在眼前,他的胳膊现在还在淌血。
几分钟过后,门外就只剩下雨声了。
一具挂着碎肉的白骨躺在地上,被雨水不停地冲刷着。
“怎么会这样?”
孟雯雯感觉自己的喉咙都生锈了,开口变得非常艰难,“真的是闹鬼,这个公寓闹鬼啊。我们都被困在这里了,怎么办,难道要等着鬼一个个杀掉我们吗……”
没有人回答她,所有人都处在恐惧惊慌之中。
温芷眯起眼睛,望向不远处的水面。
一根断指躺在水面下的地上,没有被腐蚀。
那是一根左手无名指。
住户们对着庞斋的尸体沉默片刻,关上了门,不约而同地往回走。
他们也只能往回走。
郑晓透直接走向楼梯口,要回房间去处理胳膊上的伤;孟雯雯和吕文博还没拿定主意,正在犹豫不决中。
倒是温芷目标极其明确,走得很快。
她居然是往饭桌的方向走的。
吕文博:“温芷,你要去哪儿?”
“我先去吃早饭。”
温芷头也不回地回答道:“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说不定要待上好多天。”
“除非我有储备粮,不然我早晚都得去那吃饭,那这顿为什么不吃。吃了饭,今天要是遇到危险,我起码还有力气反抗。”
吕文博和孟雯雯对视了一眼,跟在了她身后。
三人走到饭桌前的时候,老夫妇两个还在吃饭。
看到他们回来,老头冷哼了一声,继续啃着馒头;老婆婆从容地起身,给他们布了碗筷,挨个问了他们,主食要吃馒头还是米粥。
就好像今天什么事情没发生过,314房间并没有出现那具狰狞的尸体,庞斋也并没有被公寓外的白雾腐蚀成血水。
日子依旧很平静。
平静的,甚至有些诡异。
温芷:“给我来一碗米粥吧。”
一碗小米粥很快放到了她面前。碗是白瓷碗,里面的粥煮得烂糊粘稠,是赏心悦目的鹅黄色。
温芷道了声谢,便开动了。
今天的早餐蛮丰盛的,白面馒头、小米粥、杂粮皮的蒸饺、几盘炒素菜、几盘凉拌菜、还配了红方和青方,不过温芷没有要动筷的意思,就默默干喝着粥。
因为她来吃饭,主要是想观察这对老夫妇。
在谭欢的房间的时候,她就察觉出这两人的不对劲了。
虽然老头装得像是震惊和恐惧的样子,但是她看到了,在老头看到那具凄惨尸体的一瞬间,他的嘴角在微微上扬。
只是在那弧度刚刚扬起的时候,老头就意识到了不妥,把它强压了下来,所以几乎没有人注意到。
可她注意到了,并且非常在意。
老头后来的话表明,他看到谭欢的尸体,就知道那个杀人狂还留在公寓,并且敢再次犯案。这一次,他总算有机会亲手把对方揪出来,为死去的女儿报仇。
他是因为可以报仇,才感觉到兴奋愉悦的。
他的杀意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那么,他没有理由压下那一点笑容。
除非,他因别的原因而愉悦,并且不想让他们知道这个原因。
那个老婆婆也很奇怪。
谭欢的死法极其惨烈,但老婆婆看到尸体后,连眉毛都没挑一下。
老婆婆不过是个普通人,她至多看过她女儿的尸体,也没看多久,她为什么能展现出资深法医才能有的心理素质?
在吕文博说公寓闹鬼之后,老婆婆没有反驳,而是撂下话来,让他们想走就走,也不惧怕他们报警。
她为什么能如此淡定?
要知道,仅仅是这样程度的大风大雨,人若铁了心想出去,是拦不住的。
除非,她一开始就知道,他们走不了。
米粥的品相看着不错,但只要一喝,就能尝到里面的怪味,这是井水自带的味道,每道菜里面都有。
温芷面无表情地吞咽着米粥,很快一碗粥就见了底。
她想到,当初大妈说,女儿的尸体被送往太平间后,来不及送去火化,就凭空消失了。
结合之前的种种,温芷忽然有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猜想。
女儿的尸体,会不会就在公寓里?
老夫妇失去女儿后,悲痛欲绝。就在某个夜里,他们惊愕地发现,女儿的尸体回到了她的房间。她坐在床上,用已经变了色的眼球凝视着他们,开始腐烂的脸上露出微笑。
老夫妇想帮女儿报仇,却又无法与女儿交流,不知道凶手是谁。
于是,他们决定让女儿自己动手。
他们将女儿的尸体放进了井里,让井水浸泡她那已经腐烂的肉身,又将公寓的供水停掉,让所有住户靠井水生活。
自那以后,住户们喝的、用的,都是女儿的尸水。
所以,井水的味道才会这么奇怪。
像《山村老尸》中的楚人美那样,以水为媒介。井水进入住户的身体,女儿的诅咒也开始生效,公寓所有住户的性命,都被这个厉鬼拿捏在手中。
现在,就是她大开杀戒的时候。
谭欢的死,只是开始。
想到这里,温芷又喝了一口粥。
以上只不过是她脑洞大开的产物罢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女儿的鬼魂在公寓里徘徊,老夫妇对此是知情的。
想要找到线索,就必须从这两人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