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李的交通工具(一)
李元的老婆带着女儿去看守所看他,他不过才进来10天,这娘俩已经来第三次了。
这个女人的头发扎得很随意,额前还有一缕垂过嘴唇的头发在眼前晃来晃去,她偶尔会用手将它缕到耳后,可过不了几分钟,又重新垂下来,如此循环往复。
女人牵着一个小女孩,约莫七八岁的样子,梳着一条马尾辫,辫子有点细有点黄,标准的瓜子脸上长着一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小女孩看着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本能的有点抗拒,自始至终,不笑也不说话。
“怎么又来了?不是让你们别来吗?我在这里一切都挺好的。”李元见了女人和孩子后口是心非的责备道。
“我们担心你啊,你看你才出来多久,囡囡从出生到现在,你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这里面过的。”女人才开口,就已流出泪来。
“不用担心我,我挺好的。快带囡囡回去,她一个孩子,总来这种地方,不好!”
“你也知道不好啊,你坐牢的时候我带着她来看过你多少回?你这人怎么就不知道悔改呢?”女人的哭声更大了,说话也开始哽咽起来。
“有些事,我不方便跟你说,你只要记住,要是我真的坐了牢,你就把我忘了,好好的带着囡囡生活。”
“怎么,李律师那边没有进展吗?”女人听到男人的话,一惊。
“暂时还没有。”
女人不再说话,又开始哭起来。
“哎,你哭什么?孩子在这儿呢,你注意点!”
“爸爸,我和妈妈都需要你。”
女孩的话恰逢时宜的触动了这个中年男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李元的喉结频繁抖动了几下。可他并没有回话,用沉默替代了一切。
“阿元,不管怎么样,我跟囡囡都会等你回家。”许久,这个眼睛已红肿的女人才挤出这句话。
“回去吧,好好过日子,别担心我,我……没事,回去吧。”
李元的话欲言又止,几乎已经到了嘴边又被生咽了回去。
“爸爸,你什么时候能回家?”
“爸爸该回家的时候自然就会回家了,爸爸不在的这段日子,囡囡要听妈妈的话,不能惹妈妈生气,知道吗?”
“爸爸,你现在就跟我们回家吧。”
“不行,爸爸暂时还不能回家。”
“爸爸,你是不是又做了犯法的事,所以他们才把你抓起来?”女孩的语气突转,由祈求变成了质问,并且用眼睛恶狠狠的瞪着李元。
李元和女人的眼睛同时睁大,听到速来乖巧的女儿这样质问父亲,都没缓过神来。
“一定是,只有犯了罪的人会被关在这里!你知道同学们都怎么说我吗?说我爸爸是劳改犯!”
说完,囡囡转身大步哭着跑开了,女人也没来得及再与李元说一句话,站起身追女儿去了。
李元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目光呆滞,好像一直在盯着一个地方看,眼里也有了似乎小时候才有过的东西—水。
直到看守所工作人员拍了拍他的肩,他才缓过神来,艰难的站起身,回了房间。
“你没事吧?”文皓看着情绪低落的李元问道。
李元没有回话,径直走到自己的床边,鞋都没脱,便重重的倒了下去。
“你真的没事吧?”文皓看出李元肯定有事,又问了一遍。
李元依旧没有说话,侧身向里躺着,纹丝不动。
文皓也知趣的没再问,因为他知道,如果李元想说,早就回答了。
分局里,刑警一队的大办公室里静悄悄的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没人上班。走进办公室才知道,这里面好几个人正在全神贯注的办公,看监控视频,稍不留意就会漏掉重要信息。
在大家已经连续高强度的看了两个小时之后,仍然没有一个人在视频里发现李佳阳的踪迹。
邢浩宇一边看,一边心里在着急,大家同时在看李佳阳那天骑过的不同路段的视频,时间过去这么久,竟没有一个人发现她的踪迹,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时间过得越久,能在视频里看到她的机会越渺茫,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很仔细的看,希望早点发现她。
临近中午,卜添和张越两人已经观看完手里的所有视频,结果令人失望,并未发现李佳阳的踪影,甚至,连疑似的都没有。
虽然还有好几个人没有看完,但邢浩宇心里已经有了答案,这个结果却让他有点兴奋。
下午两点一刻,所有调取回来的视频全部看完,结果是,在所有采集回来的视频中均未发现李佳阳的踪迹。
“这就奇了怪了,这么多视频,竟一个也没拍到?”徐良耸耸肩,说道。
“不可能,我们采集视频调取的范围是马路两边,可调取的都在这儿了,连她是否逆行的都考虑进来了,这么多监控,没有一个拍到她,不可能!”卜添说得言之凿凿。
“我同意。”邢浩宇带头严肃的说道。
“我同意。”
“我也同意。”
随即办公室的人都附议,因为从概率学上来讲,这么多监控没有一个拍到她的可能性都不算是小概率事件了,概率直接为零!
“这样看来,天眼也不用去协助相关部门调取了,没有必要。”
“重点是,李佳阳撒谎了!并且,想隐瞒的还是曲湘宁死亡那段时间的行踪!”卜添继续说道。
“是啊,她为什么撒谎?”
“谎言通常被用来掩盖某些说谎言的人不想为人所知的事情!查!继续查!”邢浩宇突然以命令的口吻说道。
“天啊,我都起鸡皮疙瘩了,不会是她不会是她。”
“张越,这个凶手可不是我们能左右的。”卜添提醒她。
“怎么查?”随即卜添又转过身看着邢浩宇问道。
“首先,查为什么她有骑行记录,而监控里又找不到她,她的骑行记录怎么来的?其次,她用这个骑行记录证明了那段时间她不在案发现场,那么她最大的可能就用骑行为自己争取了时间!如果是这样,她一定选择了比自行车快得多的交通工具,她要得就是这两样交通工具的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