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喜欢
陆骁从口袋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盒子中放着的是个星形项链,星星用蓝色的小钻石点缀,简单却很讨人喜欢。
看到心仪已久的项链,安宁心里甜得不行。
她摆正姿态,傲娇道:“求生欲挺强。”
那可不是吗?
陆骁发觉安宁生气后,立刻想着今晚要哄她了。好在他还记得半个月前将项链丢在办公室,不然今晚可能就过不去了。
陆骁为她戴上项链,“你说过很喜欢这条项链的,所以就托朋友买了。果然很适合你,真好看。”
“项链好看,还是人好看?”
“当然是你。”
安宁狐疑地指了指他的眼睛,“你眼神……没问题?你和队花处了这么多年,居然还会觉得我好看?虽然花言巧语好听,但也请稍微尊重点事实,不然会显得很假。”
陆骁拉住她的手,无比认真地说:“你呢,哪哪都好看。很多时候,美是品质、是气质,而不只是皮囊。在我眼中,你就是最好看的人。不论是五官还是身材,你都生得恰到好处。”
安宁总觉得自己生得太普通了,可他却不那样认为。更甚,她有一般女人比不上的本事,这足以让她有足够的资本吸引人喜欢。
“这个理由……唔,可以理解为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安宁信任陆骁,信他说的每句话。所以,他说她好看,她便信自己好看。
她主动坐到陆骁的腿上,以前她总是看到情侣这样腻在一起,她想试试这个坐姿究竟有多舒服。
她的大胆动作惊到陆骁,他只当这是她在国外生活养成的习惯。一想到她也曾这样大胆地坐过其他男人的腿,他有些不爽。
他咳嗽了声,语气平实地问:“你喜欢这样坐在男人腿上?”
“喜欢啊,你这腿确实比椅子软。我又不重,你不至于受不了吧?”
安宁的手贴在他脸上,轻触他刺人的胡渣,“以前也没发现你胡子这么多,不过这样更显你的男子气。还有,这里……我也喜欢。”
她的手划过陆骁微薄的唇,陆骁按住她的后脑勺时,已经会意的她干脆主动贴了上去,与陆骁的唇来了个亲密接触。
看到陆骁眼中的光芒,她兴奋地捧住他的脸,在他的唇上胡乱亲了一通。她这动作,让陆骁莫名想起小时候养过的小狗,每每抱起那小狗,它就会胡乱舔。
他承认,虽然安宁的吻毫无章法,但却成功撩了他。
他将她使劲往怀里一拽,低声问道:“你是故意的吧?”
“不喜欢?”
“喜欢,但接吻不是你这样的。”
安宁搂着他的脖子,挑眉笑道:“你会,那你来。我倒要看看,说只喜欢我的你究竟有多少本事。”
话才说完,她就被堵住了嘴。
不同于她的狗舔式,陆骁明显有经验地多。初时,他还试探轻吻,让彼此感受着对方的呼吸,互通心意。
可后来,他愈加霸道,几乎让安宁无法呼吸。看到安宁满脸通红,他竟然觉得雀跃,这迟到了十年的吻竟然让他有了初恋的感觉。
感觉安宁实在招架不住了,他才稍稍减轻些压力,让她能有间隙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