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由于是同省,发生特大地震,萧城的震感不小,我们一群人正凑在电脑前看新网店页面的最后定版,摇晃就来。
开始谁都没反应过来是地震,两秒后宋梧忽地叫起来:“地震,快跑。”
话还没落就从椅子上弹起来,扯着我,推着小丫她们往外跑,万幸有惊无险。
宋梧比任何人都积极,尚站在路上观看情形时,就打开手机搜地震局的微博,几分钟就叫起来:“是连市,七点二级,我的天!”
其他人听到这个数字只是单纯的哀叹,而我却炸了,转身问他:“哪里地震了?”
他还在刷微博,随口回道:“连市连市连市,就是我们省的连市,这么高到级数,那里怕是已经一片废墟了吧。”
我双耳轰的一声巨响,迅速摸出手机,哆哆嗦嗦地拨打那个早已被得下来了的号码,很快就有人回答我,标准的女声:“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我脸色瞬时惨白,执拗得再拨,可是回应如旧。
没多久宋梧看出了我的异样,收手机问:“栀子,你咋了?有什么亲戚在连市?”
我心跳加速,脑袋白茫茫一片,无法思考,麻木地听到自己在说:“封扬远……他去连市出差了,昨天下去才到的。”
我手机里还躺着他昨晚给我报平安到达的短信……
工作室有妹子听此惊呼了一声,宋梧瞪了她一眼,过来抱着我肩膀,镇定道:“没事儿的,没事儿的,你家封少爷福大命大,跟着郑漾那死丫头跑了那么多危险的地方,都没缺胳膊少腿,一定不会有什么事的。”
我呼吸急促地看了看黑屏的手机,缓缓摇头:“不,这根本不一样,他电话都不接了。”
越说越激动,宋梧死死地拉住我:“一下子发生大地震,影响了通讯信号很正常,你不能凭此下结论啊。”
这话说得有道理,但我根本听不进去,这时,手机呜地一声震动,我看都没看清楚就接,满心期待地说:“喂!封扬远!”
回答我的却是:“栀子,是奶奶。”
老人家比我更着急,更担心她的大孙子。
我平复下呼吸,劝慰道:“没事儿奶奶,封扬远一定会没事儿的。”
生死未知的时候,明明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要苦口婆心去说服他人,我是这样,奶奶也是这样,她定是知道我也不好受,还反过来鼓励了我几句。
挂掉她的电话,李文芬也打来了,差不多的对话,多的是末尾我叫她不要把封扬远已经去连市出差的消息告诉公公,就说封扬远碰巧推了行程,还在家呢,公公高血压已经严重,怕受不住。
而后,我体会了一把国宝级的待遇,痴呆一般坐在工作室里面,四周都有人炯炯有神地盯着我,宋梧他们生怕我一急,做出什么冒险的事。
中途我不断刷微博,看新闻,得知连市的情况很糟,楼倒路塌,通讯中断,邻市已在组织人员入内救援。
我呆呆地坐了一上午,中途来了人都没反应,过了中午,还没联系上封扬远后,我实在忍不住了,突地站起来,说:“我要去连市,我要去找他!”
“你疯了。”宋梧第一个阻止我,抱着我身子让我停下脚步,“连市那种情况,你怎么可能开车进得去,就算你进去了,去哪里找他?”
“那我也不能坐在这里干等!我会疯的。”我使劲儿挣扎,宋梧也死命抱着我不放,工作室其他人都劝我再等等。
吵闹间,一个声音格外悦耳:“我带你去。”
众人一静,纷纷往声源处望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野渡缓缓起身,步步朝我逼近,拉着我的胳膊,示意宋梧放手。
这是宋梧第一次违背他爱豆的意思,丝毫不打算放手,拧着眉头蹬脚说:“小渡渡,你怎么也跟着她胡闹!”
野渡去扯他的手,坚定道:“我只知道,她想去。”
——
五个小时后,我和野渡到达连市边界,继续往前,路上只见送物资的车辆,而到了因地震引发的滑坡地段,什么车都过不了,野渡停车问我:“还走吗?”
我握着没有任何从连市而来的回应的手机,咬咬牙:“走!”
说完就打开车门下车,野渡没有多话,陪我一起。
六月的白日很长,西落的日头为我们这种不惜用走的的疯子洒了一身金辉,我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走过那么长的一段路,长过爬千鸟居,登长白山,步步感受从白日到黑夜,还没有到达目的地。
虽说我的体力通过晨跑加强了点儿,也抵不住在无尽压力下的连夜赶路,到了最后,全靠野渡撑着我在走。
不知过了多久,前方突现灯光,我满心以为连市市区近在眼前了,顿时如吃了大力神丸,挣开野渡,快步向前,哪晓是一队兵哥哥,他们正在连夜开路,以供往灾区输送物资。
我失望至极,他们诧异不已,盯着我和野渡看了好一会儿,一个问:“你们不会是走过来的吧?”
我们点点头,他们更惊讶了,又说:“连市余震不断,你们去干什么!”
我扯扯嘴角,“找人,找一个很重要的人。”
他们不是太理解,但也没有拦着我们的意思,带队的派出一个人,对我们道:“让他带着你们走吧,我们在前面有车,可以送你们一程。”
我们忙道:“谢谢。”
而就在这时,另一头的一个小兵指着连市的方向,叫道:“那边,那边也有一个人走过来的!”
许是见了我和野渡,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那些兵漫不经心地回望,可我却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速地抬头,望向前方。
和我所站的位置的强光对比,那边无比黑暗,但隐约间,的确有一个人的身影在月光下闪现,距离远,人影很小,随着那人步子的加速,人影一点一点地变大,一点一点地接近灯光。
借着光亮,我才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合体的西装已经完全不成样子,全是泥垢与灰尘,同样脏乱的还有脸和头发,那落魄的样子,可以直接去演电视剧里的逃难人员了。
可事实是,他的确是逃难出来的,逃避那场让数万人丧命于分秒的大天灾!
我双眼顷刻模糊,撒腿朝他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