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4 旅程
从沙发上站起,居鲁将魔法书收回了空间袋,带着爱莎离开了旅馆。
来到门外,居鲁一挥手,将空间袋里的一辆马车放了出来。
他又从旅馆对面的魔兽交易行里租了两匹魔马,将马车的缰绳套在了魔马身上。
这个世界魔兽众多,大部分被人遇到了,都会被猎杀,但也有部分性情比较温顺的会被养起来。
如此一来,魔兽交易行就应运而生了,它里头有着各种各样的魔兽,可以买,也可以租。
像居鲁租的这种魔马,虽然只是一阶魔兽而已,但它可不是一般马匹能比的,不仅速度是一般马匹的一倍,而且可以跑一整天,同时也只需在早上和晚上进食而已,只要赶车的人不累,完全可以让它们从早跑到晚,无需停留。
“公主殿下,上车吧。”
‘嗯’了一声,爱莎在居鲁的搀扶下上了车。
待走进马车,她这才发现外观上看起来只有四平米不到的马车内部,实际上居然足有二十平米大,而且里头沙发、床、餐桌、书桌等摆设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一个小的卫生间。
饶是爱莎出身尊贵,也是惊了一下。
“这马车内部居然布置了空间魔法,使得它跟个小房子似得,居鲁,你倒是懂得享受。”
居鲁若无其事的笑了笑:“这马车是两年前我接到一个护送任务时,为了方便客人乘坐而打造的,要不是这次又要护送公主你,我都快忘了它了。”
爱莎闻言再次一惊:“我没记错的话,你杀四阶魔猿时用的是火系魔法,你还说你用魔法救过我,这应该是木系魔法的一种吧?你还会飞,还能布置空间魔法,难道你同时精通四系魔法?”
居鲁并不想泄露有关自己修为的事,反问道:“大公那里供奉的魔法师中,应该不缺兼修四系魔法的人吧?”
“确实,可他们都不像你这么年轻,你应该是高级魔法师吧?”
“嗯……是的。”
爱莎眼睛里都冒出小星星了:“那你可真是厉害,十多岁的高级魔法师,这是什么天赋哦!知道吗?我认识的高级魔法师里,最年轻的怕也有三四十岁!”
爱莎又补充道:“而像你这个年纪的所谓天才,大多也只是中级魔法师或中级斗士而已。”
“是吗?那我还挺自豪的,不过学无止境,没准将来他们就追上我了,搞不好将来你认识的那些青年天才里,还会出一位魔导师呢。”
说这话的时候,居鲁的语速很慢,说完了之后,耳朵都快竖起来了,十分期待爱莎的回答。
因为具居鲁的老师所说,这世上已经有千年不曾出现过魔导师或圣斗士了。
所以他想试探下爱莎的看法,或许这位大公之女有些隐秘的见闻也说不定。
不想爱莎对此的反应和居鲁的师父如出一辙,直接哈哈大笑起来。
“魔导师?我很怀疑这个境界是不是人们臆想起来的。”
居鲁问道:“为何这么说?”
“这还不简单吗?因为就连最强的三大王国,也从未听说出现过魔导师或圣斗士。”
“说的也是。”
这么一来,居鲁就放心了,以他此时的修为和肉身强度,足以在讯日公国横着走。
不过,对于魔导师的期待,居鲁却并未消减,他倒是要修炼看看,魔导师这种境界到底存不存在。
说着话的功夫,马车离开了红叶城,一路往南而去。
十日后。
霜草城城门口走进来一辆外表平平无奇的马车。
这辆马车虽然平平无奇,但一路上却十分吸引目光,因为赶车的十八岁青年长得十分帅气,尤其是其独特的白发短发,更是有别于其他人。
他一边赶车,一边拿着书看的举动,更是给人一种文静俊美的感觉。
这一路上,都不知道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儿对他暗送秋波了。
这个年轻人正是居鲁。
驾着马车进城后,居鲁赶着马车直接来到了冒险者公会。
看着从马车上下来的爱莎,居鲁笑道:“爱莎,霜草城是我们这一路上遇到的第一个大城市,也是最后一个大城市,再往南走五天,就要到都城了。
如今再有几个小时天就黑了,所以今天我们今天就在这里过夜了,免得露宿荒野。
等明天一早,我们继续赶路,路上再不停留,你要是有什么想买的,可以趁着今天的空余时间去买,到时候我陪着你。”
经过十天的相处,居鲁和爱莎的关系已经非常好了,她也不矫情,直接摇头。
“我没什么要买的,但我很好奇,你放着好好的旅馆不住,怎么想到冒险者公会来住?
我听说会住在这里的都是没什么钱的冒险者,他们大多作风粗犷,而且鱼龙混杂,很容易闹出事来,这可不像你一贯谨慎的作风。”
确实,居鲁的作风一向谨慎。
在过去的七天里,就连在路上喝的水,他也只会从很大的河流或湖泊中打,并且水还要静置一天,才会煮沸了喝,生怕有人下毒。
有时候到了饭点,居鲁停下马车,在空地上做饭时,爱莎瞧着有些地方的风景挺好,想过去看看,居鲁都不会同意,非得等吃完了饭,再陪着她一起去,哪怕那些风景距离居鲁也就几十米而已。
受了居鲁的影响,本来性格比较活泼、大大咧咧的爱莎,现在也变得比较内敛含蓄了。
所以,她对居鲁今天的决定十分不解。
居鲁解释道:“要是在红叶城,我肯定会去住那家我常住的旅馆,但霜草城我并不熟悉,所以还是冒险者公会的简陋房间比较安全。
尽管这里鱼龙混杂,但只要处于冒险者公会的范围,就没人敢杀人越货,不像外头那些旅馆,搞不好某间旅馆里从厨子到侍女,个个都是要人命的狠角色呢。”
爱莎吐了吐舌头:“原来如此。”
“小兄弟,你挺懂行啊,看你这样子,少说也是混了三年的冒险者吧?”一旁,一个中年男人搭话道。
居鲁和爱莎看向对方,只见此人约莫三十多岁,长相憨厚,身高只有一米五。
虽然个子不高,但此人却给人一种孔武有力的感觉,尤其是他的一对手臂,异常粗壮,青筋显露,若是对比起普通的一米五的男人,他的胳膊得有人家的三倍大。
他还有另一个地方异于常人,那就是他的鼻子,也比一般人的鼻子大了一倍。
“矮人族?”爱莎惊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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