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最后一搏
“爱情的魔力,莫过于——即便身处地狱,也心在天堂。”
——程旷
第三天,风继续吹,沙继续刮,众人坐在帐篷里一筹莫展。
“今天风该停了吧?”丁克焦躁地问。
施一源抓了抓新长出来的头发,用手指沾了口水,妄图在脑门中间分出条清爽的路子:“不知道,反正不会无穷无尽了,到第四天终归会平静下来吧。”
“可已经没有食物了!”老周苦着脸,其实困在帐篷里的三天,每个人充其量吃了平时一餐的食物。
“水也没有了。”裘胜倒转手里的杯子,一滴水也倒不出来了。
听到水这个字,所有人不由自主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咽了咽已经分泌不足的唾沫。
“得出去!”程旷说,“必须找到食物和水,不能坐以待毙。”
众人齐齐点头,饿了三天,渴了三天,困在密不透风的帐篷里三天,每个人都处于崩溃边缘,连骨头缝里都憋着股闷气。
等到风势稍稍和缓一些,年轻力壮的几位便开了帐篷爬出去。
这时,整个帐篷已经被埋了三分之二,难怪憋闷得像个大罐头。
程旷率领丁克、施一源、老周、小李、小王和裘胜、库尔班,用衣服裹了头脸,顶着几乎要把人掀翻的大风,在帐篷后面翻找被埋的行李。
然而,这无异于沙海淘金。
经过整整一天的艰难清找,结果却令人更加沮丧。
骆驼丢了八头,食物和水只找到了一小半,炊具、帐篷和生活装备全找不到了。
不知是被埋得太深,还是被风卷走了。
天已经黑透,如果你不知道绝望是什么颜色,那么看看这天、这地、这浑然一体庞大无涯的黑,就会知道了。
风越过沙丘,越过黑暗,呜呜咽咽地吹着洞箫,像送葬的哀歌。
除了风声,死寂笼罩了四野。
帐篷里光线晦暗,一盏防风灯幽幽亮着,越发显得孤立无援。
在黑压压的沙漠中,这座透着灯光的帐篷,像被群海包围的孤岛,永无突围的机会。
众人皆沉默不语。
与风沙博弈了一天,每个人都累得骨头发酸,谁都没有心情去吃东西,只守着堆在帐篷中间那一小堆食物和水发呆。
“我们求救吧!”沉默良久后,裘胜说。
“不行!”程旷第一个反对。
向基地求救,就意味着他们把自己的方位暴露给了警方,随着搜救队赶来的,不只是基地的人,还有手铐。
寻找水源的行程,会随着生机的到来,戛然而止。
“那你要看着娄教授去死?”裘胜冷冷看着程旷,他第一次发现,他调教出来的姑娘心比他还要冷硬。
“她还能坚持吧?不是还有药吗?”程旷紧张地盯着陷入昏迷的娄云。
她嘴唇乌紫,呼吸弱不可察,刚刚长出来的头发里,已经一丝乌黑都没有了。
“你觉得,就凭这个药,她能坚持多久?”裘胜将两瓶小药丸摊在掌心里。
程旷求助地看向其他人。
其他人都默默低下头,看着防潮垫上那一小堆食物。
“食物省着点,还够吃四天。”老周说,“但水不够了。”
“杀、杀一头骆驼?”程旷小心翼翼地问。
陆晋从未在她脸上看见过这种卑微恳求的表情。
“先不说骆驼肉,在这种气温下,半天就会腐坏发臭。没了骆驼,你准备让我们靠两条腿走出这沙漠?”裘胜怜悯地盯着程旷。
她的执念,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那个娇弱的都市女孩,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汗水,甚至颠覆了自己的灵魂,才成为此刻这个顶天立地的女郎。
就在她梦想快要成真的时候,他却不得不兜头给她泼上冷水。
“听我说。”程旷艰难地开口,“我查过GPS,距离此行的终点,还有不到两百公里的路程了。这最后两百公里是最有希望找到水源的。如果我们运气好,说不定半路就碰到了——”
“如果我们运气不好呢?”裘胜再次打断她,“骆驼只剩八头,我们一共十一个人。有三个人必须步行。”
“我们可以轮流骑骆驼。”程旷急急地说道。
“你愿意,骆驼愿意吗?”裘胜硬着心肠,逼她看清现实。
他们已经弹尽粮绝、举步维艰了。
在沙漠里,没有食物、水、骆驼,继续耗下去就是自寻死路。
“我、我可以全程走路。”她说。
“你就是全程不吃东西,不喝水,也不能让我们这些人都活着走出沙漠了。”裘胜说,“丫头,你清醒一下。看看你的队员,看看你娄姨,看看爱你的这个男人,你忍心让他们陪你去死吗?”
“可是现在求救,这些食物和水也撑不到救援队来啊。我们可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最中心的死亡带,连直升飞机都到不了的地方。”程旷还在硬撑,想要说服他们。
“以我们现在的食物和水,就算找到水源地,也走不出去了。”施一源冷静地说。
“求救是唯一的办法。”裘胜冷静地分析,“我看过地图,这里距离沙漠公路只有三百多公里,基地的人通过公路直接开车到离这儿最近的沙漠公路,需要四天。再从公路开到这里,顺利的话需要五天,我们只要能找到水,就能挺过这九天的时间。”
“可是,如果上路,我们随时可以找到水源地啊。到时候再求救……”程旷还在妄图做最后的挣扎。
“到时候再求救,已经晚了。”裘胜伸手揽住程旷的肩头,“命不是你一个人的,听听大家的意见吧!”
程旷眼巴巴地看向众人,但是没有人愿意迎接她的目光,有的微微错开眼,有的干脆转过脸去。
是啊,他们愿意为基地奉献一切,但不代表有生的希望,会直接选择死。
“可是我不甘心,不甘心!上次是这样,这次又是这样!”程旷狠狠地捶了一下地垫,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几百年来,穿越这条路的科考队没有一个成功过。”施一源气馁道,“我们先保全性命,再图以后吧。”
“以后?以后基地就关闭了,你我就要去蹲监狱了。”程旷嘶声喊道。
众人都低下了头,是的,就算获救,前路也是一片黑暗。
法律的审判,谁也不知结果如何。
他们迎着希望而来,却只能带着失望而归。
但失望总比死亡来得轻松。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程旷依然不想放弃,在她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放弃这个词,她疯狂地盘算起来。
“还有一个办法!”程旷眼睛圆睁,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眼底几乎绽出贪婪的光来。
“什么办法?”大家齐齐望向她。
“我们兵分两路。一队人带少量的食物,返回之前经过的绿洲,发坐标求援,靠吃骆驼肉维持到救兵来。另一路,带走大部分水和食物继续前进探测水源,不管是否找到水源,都在第九天发坐标求救,如果运气好,搜救队赶到绿洲,还能再过去接第二队的人。”程旷一字一顿地说,力求让众人都听得明白。
听完,众人眼神顿黯。
这并非万全之策,第一队和第二队的人都会有危险。
第二队的人带走了食物,天知道第一队的人能不能熬到返回绿洲,等来救援。
第二队的人,不知道何时能够找到水源,即使找到了水源,搜救队又能不能及时赶到。
众人沉默了良久。
程旷心里千回百转,只觉得万念俱灰。
这是她一生所追求的梦想,是岳川付出生命换来的机会,她绝对不能让它就此葬送。
她得去,顶着千难万险都得去。
她的信仰就是她的命,她的命运,她必须走到底。
她不能退缩,不能因一时软弱,换来余生在后悔中度过。
至少,走上这条不归路之前,她曾经爱过一个很好的男人,也就没有遗憾了。
她回头看了看身侧的陆晋,冲他笑了笑,哑着嗓子说道:“我看这办法行得通。谁愿意跟我去第二队?”
丁克、施一源、老周和陆晋,相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表示愿意跟从。
裘胜却来泼冷水:“根据我们现有的食物和骆驼,第二队只能带走两头骆驼,食物和水也只够两个人勉强撑过七八天。如果一切顺利,我们现在就给基地打电话——搜救队马上出发,顺利赶到绿洲需要九天,再出发赶往第二队所在的地方,最少也要两三天。”
“所以,第二队只能有两个人。”程旷的心也跟着沉下去,“也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操作找水仪。你们谁愿意——”
“不用问了,我去吧!”陆晋打断了程旷的话。
“这一趟生死难测,你不是我们基地的——”程旷艰难地说。
“就算活着离开沙漠,我以后的生活,每一天也都是生死难测。”陆晋笑着再次打断了程旷的话,“在绝境里生存,我很擅长。”
“可是你并不熟悉沙漠。”
“你熟悉就够了,我相信你能把我活着带出去。”陆晋握住程旷冰凉的手,直直看着她的眼睛,好似要唤起她的信心。
“我、我不怕死。可是你……”
“那就不要死,我们都活着,找到水源地!”陆晋说得坦然,“我运气一向很好。”
心灰意懒的众人,忽然被陆晋鼓舞,是啊,还不到最后的绝境。
他们还可以最后一搏。
拿自己的命、拿同伴的命,最后一搏!
裘胜、程旷、施一源、丁克、老周、小李、小王……在这局促而阴暗的帐篷里,静静地看着彼此,看着彼此置之死地的决心,看着信念所发出的微微光芒。
翌日一早,天光尚是蓝灰色,星星还亮着不肯闭眼。
风势已经和缓,果然如施一源所预料,这场风暴在第四天的时候,终于过去了。
程旷和陆晋,将食物和水系在骆驼的背上,便准备出发。
程旷看着昏迷中的娄云,走上前拥抱了她一下,她静静躺着,无知无觉,只有胸口微弱的起伏证明她还活着。
“照顾好娄姨!”程旷用力抱住裘胜。
“照顾好你自己!”裘胜将程旷从怀里拉开,双手握住她的肩膀,“有命才有一切,别乱来!”
程旷用力点头:“有陆晋呢!我还得把他活着带出去。”
裘胜伸手重重拍了拍陆晋的背,力气大得几乎要把他的心脏从胸腔里捶落,手法与程旷如出一辙。
陆晋冲他作了揖,请他放心。
但裘胜仍然不放心,就像个要送女儿出嫁到蛮荒之地的老父亲,叮嘱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还从肩上取下枪递到程旷手中:“别手软,看到什么杀什么!是活物就能吃!你的命最重要!”
程旷点头:“我懂,到了这荒野地,就是弱肉强食了!”
丁克、施一源他们也纷纷上前来道别,千言万语哽在喉头。
他们本可带着食物和水一起返回绿洲等待救援,这样生存概率大出很多,但他们都选择了向死而生。
“遇到素素,你要把握机会,干我们这行的,遇到个愿意跟着自己的人,不容易。”程旷看着丁克蓄满泪水的眼睛。
“你如果有喜欢的女孩子,也别放过。”她又拍拍施一源的肩膀,“再多理论也得实践起来才有用。”
“老周、小李、小王……”程旷的声音有点哽咽,她仰起脸,看了一会儿天空,再低头,已经恢复平静,“等我好消息!”
谁也说不清,一别之后,两路人谁更危险。
一时间,众人沉默不语,只把对方看了一眼又一眼。
当语言变得苍白,只有用眼神才能尽述。
此刻的凝视,也许是这一生最后一次对望。
十几年朝夕相伴,一朝分别,不知后会是否有期。
“再见!”
“再见!”
希望还能再见!
十一个人一起出发,到此刻再前进,却只有两人了。
程旷骑在骆驼上,与陆晋并肩而行。
天渐渐亮起来,前方的天空蔚蓝如海,一座座金色的沙丘纵横连绵,像世界的尽头,空无一物。
而他们身后,是一对对并蒂莲一般的骆驼脚印,这脚印将带着他们走向未知的结局。
“陆晋——”程旷扭头看着他,他的侧面真好看,那微微内勾的鼻尖原来并非真的冷漠无情。
“嗯?”他一贯惜字如金。
这习惯,倒是很适合沙漠这境地。
“很高兴你能陪着我!真的!”程旷说,“我以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我注定要孤独前行,但没想到,半途遇到一个你。”
“嗯!我也是!”陆晋说,“我还等着你养我!”
“出去就给你换台相机,莱卡的,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程旷展颜而笑,干裂的嘴唇红艳艳的,衬得牙齿如珍珠一般闪亮。
“我要把这话给录下来!”陆晋掏出录音笔,递到程旷嘴边,“请再重复一遍!”
“陆晋!我喜欢你!像喜欢重金属摇滚一样喜欢你!我喜欢你,像喜欢这辽阔的蓝天一样喜欢你!我喜欢你,像喜欢五月沙枣花流出的蜜一样喜欢你!我喜欢你,像喜欢自由、梦想、爱情和生命一样喜欢你……”程旷对着录音笔,突然号起了摇滚。
她的声音沙哑响亮,质感粗糙,像风吹过沙漠最平滑的坡面般美妙。陆晋听得面红耳赤——
他突然庆幸另外几人没有在身边,不然又会有人捂着嘴偷笑。
这一瞬,前路的叵测艰难、重重危机一下就荡远了。
陆晋只觉眼前这整片广袤沙海不过是他们小小的二人世界。
随着骆驼一摇一晃,温度渐渐升起来。
到太阳彻底冒出头时,埋个鸡蛋在沙里都能烫熟。骆驼耐不住热,已经罢工,只肯在背阴的沙坳里跪伏养神。
这时,陆晋就得和程旷背着找水仪,步行到合适的地方探测地底情况。
找水仪自己会工作,他们校准仪器后,便也躲在沙山后面养精蓄锐。
天热无风,裹在外面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为了节约口水,他们尽量不说话,为了保持体力,他们也尽量不动弹。
若是有人从远处看见,会以为那只是两具并躺在沙山巨大阴影中的尸体。
但在陆晋和程旷看来,就算是这样躺着不动,不言不语,他们也能畅快地交流。就好像思维的频道调到同一赫兹,无须语言,无须动作,甚至无须眼神的交会,他们都知道身边的人在想什么,要做什么。
有时候,无言的沟通,更能深入灵魂。
然而到了黄昏,他们便又原地复活,吃几口干得磨喉咙的大饼,喝一口水咽下去,骑上骆驼,追着落日继续赶路。
沙漠里的落日,是很美的。
你能清楚地看见那浑圆的金色球体一点一点坠向天际线。
沙漠里的天际线,也很美。
翡翠蓝与镏金黄界限分明,到太阳坠下的那一刻,蓝色与黄色之间便会晕染出一抹蔷薇红,像法国文艺片女主角热吻后的嘴唇颜色。
这时候,会有徐徐的风吹着,坐在骆驼上一摇一晃,也算得上是享受了。
沐浴着这样的晚霞,程旷高兴了,会扯着嗓子唱一曲荒腔走板的摇滚。
她的声音本就自带金属质感,陆晋在那跑调的歌声里,只觉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很快,夜晚便会接管这苍茫大地。
秋日的冷空气提前抢占夏末的地盘,将沙地冻得硬邦邦的。
程旷便会将所有衣服都取出来裹在两人身上。
睡袋和帐篷早在风暴中遗失了,再冷再热都只得一具肉身硬抗。
两个人会打着哆嗦,抽着消极怠工的骆驼,披星戴月地继续赶一段路,到后半夜,找一块避风处停下来,让找水仪工作。
他们则点燃一堆篝火,靠着骆驼,相互拥抱着对方,头靠头睡去。
其实也睡不沉,以陆晋的性格,稍有风吹草动,他便会惊醒。
程旷却因为缩在陆晋的怀里,反而睡得憨沉。
这样日复一日,忍饥挨饿单调而艰难地前行着,对于孤单惯了的陆晋和程旷来说,却是从未有过的甜蜜。
喜欢的人就在身边,触手可及,想亲就亲,想抱就抱。有话就说,无话就相视一笑。
他们觉得,从认识到现在,短短半年时间,两个人的灵魂就好像两枚齿轮一般严丝合缝地对上了。
他有的,是她缺的。
她擅长的,是他渴望的。
所以,即便是在炎热和酷寒中艰难前行,他们也觉得每一天都如行进在舒适的春风中一般惬意自在。
爱情的魔力,莫过于——即便身处地狱,也心在天堂。
一晃就到了第七天早上,食物吃光了,水只剩下小半桶。
然而眼前,除了茫茫黄沙,没有一根草、一只鸟、一个苍蝇,更不用说水了。
这里,连死亡也没有。
因为有生,才有死。没有生,何来的死呢?
这里有的只是——地老天荒的空无。
希望一点点流逝,陆晋和程旷讨论了一次又一次,要不要求救。
然而,每次的答案都是,再走走看,再找找看,再坚持一下。
就这样,他们熬到了第八天。
这一天,他们忍着饥饿,靠喝水撑了过去。
但大量流失的汗液,远远超过补进去的水分,他们已经连上厕所都省了。
陆晋苦笑着打趣:“以前网上有个著名的提问,在沙漠里如果没有了水,你会不会喝自己的尿。原来这是个伪问题,因为根本就不会有尿了。”
程旷笑,只觉得心酸。
若不是为了陪她,他应该正躺在北京的小阁楼里,喝着凉爽的啤酒,听着楼下隆隆的音乐。
就这样,两人又熬到了第十天。
第十天,两个人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连从骆驼上爬下来校准找水仪都觉得吃力。
体力急剧消退,一岁婴儿的行动力都能比他们强大。
雪上加霜、屋漏偏逢连夜雨这种词,从来不是用来骗人的。
当天晚上,气温陡然降到了零度。
篝火燃得再旺,两个人抱得再紧,两具身体几乎严丝合缝地贴成了一具,也还是忍不住牙齿磕牙齿,咯咯作响。
身体没有热量,又没有避寒之所,在这样的夜晚,是会被活活冻死的。
天快亮时,程旷硬着心肠说:“杀一头骆驼吧!”
陆晋不忍地别过脸,轻轻点了点头。
这是他们唯一活下来的希望。
程旷举起了枪,对准那头依赖地看着她的母骆驼。
这是她一路上的坐骑,温善敦厚,老实巴交,很少闹脾气,和其他调皮、随时想要逃跑的骆驼相比,它算得上任劳任怨了。它整整十天没有吃过草喝过水了,好几次程旷把它扔沙坳里,和陆晋离去,它也没有跑。
它牺牲了自己的自由,只愿与人和平共处。
然而此刻,它卑微的愿望和无条件的信任都将被出卖。
程旷与骆驼对视,它毛茸茸的眼睛平静地看着她,似乎不明白她此刻的举动是要结果了它的性命。
“我来吧!”陆晋看出了程旷的不忍心。
“这是艾尔肯养大的骆驼,我看着它出生,长大……”程旷举着枪,低下头,手抖得像风中的落叶。
她吃过很多骆驼肉,甚至这一路上,还吃了不少骆驼肉罐头。
但眼前这一头骆驼是不同的,它陪着他们走过了几百公里的漫漫长路,躲过了致命的风沙,忍饥挨饿一路相随。晚上,也是它献出体温,让他们取暖。
它已经不是一头骆驼、一只动物了,它是伙伴,也是陪伴。
可是——可是不杀它,陆晋和她就只能活活饿死、冻死、渴死!
“那你,杀我的骆驼吧!”陆晋看了一眼,他那头一路负重最多的公骆驼,是所有骆驼里最结实的,也是最累的,不到生命的最后关头,杀它是最不明智的。
“砰!”枪突然响了!
在陆晋话音未落时,程旷已经扣动了扳机。
母骆驼轰然倒下,像一座不堪重负的小山,山崩地裂般倒下!
程旷也蹲在地上,抱着头,大颗大颗的眼泪“噗噗”落在沙地上,一砸一个坑。
她红着眼,不敢多看骆驼一眼。
“艾尔肯会恨我的。”
“不,他的骆驼救了我们的命!他不会怪你!”陆晋的声音有点抖。
“趁着太阳没有升起来,你放一袋血,割一些肉,我们烤了吃吧。等气温升上来,这肉几个钟头就坏掉,吃不得了。”程旷边说,边走到沙山的另一头。
陆晋看了一眼那头正惊慌失措望着自己的公骆驼。
他走过去,用头巾遮住了它的眼睛。
几个钟头后,程旷一边哭,一边吃着陆晋递到她嘴边的烤骆驼肉。
没有盐,骆驼肉又硬又粗又膻,但程旷吃得小心翼翼,混着眼泪,一口一口又一口,像吃世上最珍贵、最奢侈的食物。
她甚至喝了很多很多带着骆驼体温的热血。
她边喝边哭,哭得呛吐了,还在继续喝。
因为,她不愿意也不能浪费一点点生存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