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十二,归家与家务二三事
提着大包小包,踩上漆面早就剥落殆尽的楼道,耳中满是轻微的水滴声,这种老房子里的水管老化十分严重,从早到晚都让人感觉湿答答的。
时亮时暗的白炽灯随风晃荡着,叫人不禁有些害怕。
不接取杀人委托的好处,就是能在这城市中有一个固定的居所,而不担心有仇家找上门来。
白鹿城中强盗不少,但小偷却不多,因此通常不会发生什么通报上去的失窃案,因为那些等待在受害者家中,准备拷问受害者财宝藏在哪里的凶犯通常不留活口。
在这座城市里,想要活的久,一是靠运气,二是靠实力,常晴日就属于后者。
并不是没有劫匪考虑过洗劫常晴日的家,但基本上下场都不大好看。
久而久之的,就没人敢再来了。
对着窄小的铁门,常晴日用自己的小拇指顶住锁孔,控制着其内隐藏的钥匙缓缓伸出,插入细小的锁孔里,继而一扭一推,迈进房间,按下走道上的电灯开关。
鹿堇轻轻地把门关上。
亮白的灯光,虽然有些暗淡,却很稳定。
常晴日卸下了身上的大包小包,坐在了椅子上,他基本体会不到疲惫感,但今天倒想疲倦的叹气,只是也没气可吐。
“……。”常晴日看着鹿堇站在自己身旁,心想今天还没得休息。
“鹿堇,你先坐床上去,不要犹豫半天,接下来都是命令,你听着我说然后做就是了。”常晴日而后说道。
鹿堇赶忙坐上了床,倒不像早上那样过于慌张,她已经开始适应起常晴日这个新主子,小孩子的优点。
“我既然把你买下了,那么也要让你物尽其用,不然就是浪费了我花的那笔钱。”常晴日拿起一个小袋,从里面倒出衣物落在床上,是一件干练的仆从装束,相当适合于做家务事。
“你把这身衣服换上之后……,先别脱!”看见鹿堇已经拉下了身上那件衣服的拉链时,常晴日忙喊道,“先洗了澡再换,贴身衣物也给你买来了,女孩子家每天空着太不成体统。”
鹿堇完全不懂他说的这些,只管顺从的点头。
常晴日看见她这种样子,心知洗澡也要手把手教她才行了,略有些苦恼的用指尖敲打额头,这能让他冷静下来。
“要有耐心……有耐心……,十多年都熬过来了…。”常晴日无意识的说出了自己心里的话。
“我先都教你一遍吧!”常晴日下定决心。
……
………
小兔子的图案。
常晴日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买这种图案的,实际上纯色的在价格上还更便宜。
他正用大浴巾擦干鹿堇的身子,她的身体实在细弱又病态,绝谈不上所谓美感。
常晴日也偷懒的冲洗了一下自己,把先前还残留在缝隙里的血水仔细地冲刷干净,因为他的身体尽是机械,实际上并无所谓裸露与否,但为了方便行事也为了他人的精神健康,常晴日都是穿好衣物才会出门。
触觉是透过体表密布的压力感受器,而冷热则是明确感知后才往脑中发送的一股模拟信号,最开始时十分别扭,但常晴日随着年岁渐长,也逐渐忘却了自己曾经所感受到的东西。
他望向自己与鹿堇面前的镜子,他能看见镜子中鹿堇的眼神,表面上是平静且顺从的,内里却还是不安与恐惧。
可以想见,她对这一天所经历的一切抱有何种看法。
常晴日是觉得自己已经给她安排了相当轻松的一天,有和善的人,漂亮的风景,两餐不错的美食,他觉得她本不应该这样。
人的适应力是很强大的。这是莫奇闻在常晴日最初拥有这种身体的那段时间里,最常提的话。
“人的适应力是很强大的。”常晴日向鹿堇说道,“鹿堇,你以前的生活可能会让你对一切都感到恐惧,但你最后还是会适应现在的。”
“我是说……,你会习惯和我相处的,以及呆在这座城市里。”
常晴日给她换好衣服。
……
………
常晴日居所中除了修整室外,其余房间的门都已经被打开。
“我住的这个地方不大,所以你每天要做的家务也不算多。”常晴日让鹿堇坐在床上看自己演示,此时他的手中正拿着扫把与簸箕。
“首先,把地上的灰扫一遍。”常晴日为他演示了一番扫把与簸箕的用法,迅速的将每个房间的灰与杂物扫尽,接着倒进垃圾桶里。
“这两个东西叫扫把和簸箕,记住了。”
鹿堇认真的点头。
“然后,用这个。”常晴日在将扫把与簸箕放好后又拿起拖把,这拖把已经事先沾好了水。
“这个在用之前要先拿水沾湿,但不能太湿了。”常晴日两手握住扫把的中未两段,仔细的将地板上拖个干尽净,同时不忘数次的清洗拖把。
“这个叫做拖把。”
“然后这个的话是…………………
………
四周看起来都像是闪闪发光一样,干净的过了头,也可能是之前积的灰实在太多。
“差不多就到这儿吧,大致的我都给你演示过了。”常晴日收好了各式各样的家务用具。
“今天也不早了。”
透过带裂纹的窗户,可以看见外面的天已经黑透,虽说如此,星星却只见的到稀疏的几颗,夜晚的光亮更多的是来自于大气对城市灯光的反射。
“吃的东西我会准备,我主要担心你自己烧菜的话会把这栋房子都给烧了。”
即使常晴日说的是这种话,鹿堇却也依旧点头。
“那个没开的房间不准进去,里面是放我的维修器具和备用零件的,其实没什么秘密,就是有些装置太危险,会要了你的小命。”
“这个你一定要记住!”常晴日严肃的说道。
鹿堇猛烈的点头。
“好,牛奶也热好了。”常晴日将一杯牛奶从自己手心上拿起,这牛奶经过加温散发出浓郁的香气,“你每餐之前都要喝杯牛奶,还有那些药片,饭后记得再吃些蔬果。”
他的嘱咐依旧严肃。
“如果我有事出门要到晚上才回来的话,我会提前把这些东西分好份数给你放着,你也不要特意留。咳……你的身体状况越好,价值才越高。”常晴日生硬地加上最后一句。
他本想再多说些什么,却看见鹿堇的眼底满是遮不住的倦意。
常晴日在心里笑了笑,心想她总归是个孩子。
“晚安。”
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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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晴日在休眠前想起一件事,关于自己为什么会给鹿堇买小兔子图案的贴身衣物。
只是因为她那时的眼神中透露着渴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