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番外:过去(二)

第414章 番外:过去(二)

第一次听到“你是不是喜欢余单麓啊?”这句话的时候,薄初还在念初三,正是拼搏高中的阶段。那个时候她微微愣住,耳根开始泛红。她差点都忘记了,她的“余哥哥”已经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她也是长成了大姑娘了。

她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长大,大概就是因为他从六七岁的时候,就对她如一的好吧。

好到,她都已经快成为一个高中生了,还觉得她是一个小姑娘呢。

喜欢?

在那个年纪确实有很多情窦初开,有很多悄然心动。在同学们的眼里,哪怕余单麓学习再好长得再帅,也总是冷着一张脸,只有那个和他一起来上学的姑娘才能让他脸上多出一点表情来。不少人不言而喻,他俩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洛伦高中录取的分数不低,要求是8A1B,最低也要7A才能上。薄初知道余单麓已经稳了,他是全A,初二生物和地理会考的时候,他就以两科全百的成绩被校领导表扬了。

但她就不一样了,她是踩着A线过的,而且她的物理最多也只考过两次A,平常都保持在七十五分左右。她经常头疼得不行,觉得物理课就是最变态的科目,尤其是看到地中海的物理老师瞪着她的模样,她就瑟瑟发抖。

她大概这辈子和物理老师犯冲吧,从初中起物理老师就看她不顺眼了。

“你哥哥不是余单麓吗?怎么你就只能考这么一点,人家九十八起步呢?”

“老师,这是智商的差距。”

没等薄初回答刘老师,旁边就有人开始起哄了,接着全班都哄堂大笑了起来。她倒是脸不红心不跳,反正她没有余单麓能力强,这点她承认。

但——

凭什么那个只考六十分的都能嘲笑她了!

“我……”她下意识地想要解释,余单麓不是她哥哥,自己考差了也和他没什么关系。

但刘老师一听到下课铃就走了,下一节课还要给尖子班上课呢,他可不在这里耗了。

而刘老师刚走没多久,长发的同桌白芝就凑了过来,满脸笑意地看着她:“你们不是兄妹关系吧?”

薄初当然是想都没想就反驳她:“我们当然不是兄妹了!”

白芝朝她挤眉弄眼:“是啊,生物学说过,近亲不能结婚。”

“……”

她终于明白白芝同学的意思了,她觉得自己和余单麓以后会结婚,这八字都没一撇呢。没等她想出如何回答白芝的时候,她双腿翘在一起,一副对全年段八卦都了如指掌的模样,开口道:“其实吧,根据我的观察,这么多谈恋爱谈着玩跟过家家似的小年轻里,我最相信你们能成。”

薄初生怕给余单麓带来不好的影响,连忙凑过去捂住她的嘴巴:“大小姐你少说一句行不行!”

白芝举起双手作投降状,薄初才慢慢松开手,她却一脸坏笑地继续道:“我可是行走的八卦情感导师,根据我和我妈常年学心理的经验来看,你哥……哦不,余大神呢,他是个可靠的男人。”

“他是男孩!”

薄初险些和她争得脸红脖子粗,男人这个词用在余单麓身上太重了,他年轻有为,是个五好青年!

白芝点点头:“行行行。”

白芝的妈妈已经当了十年的心理老师了,在当心理老师之前,她在医院里也当过心理医生,但后来还是主动来到学校里当老师,负责给青少年们作心理辅导课程。白芝从小耳濡目染,从不轻易恋爱,即使她爸算得上是个乖巧的好男人,她也坚信:大部分早恋都是闹着玩的。

一个不小心把自己全搭进去,那可就完了。

她总是学老刘那副语重心长的模样,劝着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最甜的果子,要在最合适的时候摘。”

“我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我……”薄初将头靠在窗边,俨然一副忧郁少女的模样。

事实上,她平时也没少看文艺文学,但里面的结局大多是不欢而散,尤其是早恋的孩子们。余姨和楼下的阿姨们聊天的时候,也是说早恋会耽误青春,大多数都没什么结果,还会伤害身体和心灵呢。

彼时,她还不懂得许慈慧嘴里的“早恋”指的是新闻里一对十七岁就堕胎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情侣。男生不负责,女生还认不清现状和父母吵架要嫁给他。这样的新闻可能一年都能出不少条,在他们初中也曾有过传言,但最后都没探出个结果来。

“那你喜欢他吗?”

这是白芝第二次问薄初这个问题了,她喜不喜欢余单麓呢?

喜欢。

喜欢。

很喜欢啊。

她的喜欢大概就像是,她是他身旁的一颗星星,而他却是最明亮的月亮。她站在他的身边只能借得到他的光,却不敢妄想他的光永远只属于自己一个人。哪怕伸出手来能够尝试摘到他,她也不敢。

所有人眼里的薄初,是配不上余单麓这样优秀的男孩的。她除了长得有优势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优势了,常年和余单麓排在年段成绩榜单的第二名,就是尖子班里最漂亮的姑娘邓爽爽,虽然没有她那么好看,但人家的成绩好啊。

“我配得上喜欢他吗?”薄初烦躁地躺在桌上,只露出半张脸,却没想到自己心里的话已经脱口而出了。

“以我看人的经验,余大神是那种不会随便喜欢一个人的人。他家教良好,做人正直,像他这种死正经的人呢……”

白芝还没有把话说完,薄初就立马起身瞪着她:“什么‘死正经’,不准你提那个‘死’字!”

“行行行,就你这样的脾气,他真是受得了你……”白芝也是开玩笑的,她知道薄初内心是个很温柔的小姑娘,只是看上去有点凶。

她这样很好,能够保护好自己,至少没有人能够轻易让她吃了亏去。直到薄初和余单麓结婚之后,白芝刷到了关于他们的帖子,还泪流满面地卡住她男朋友的脖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看老娘这眼光,绝了真的是!”

“好男人啊真的是好男人!”白芝还在顾自感慨,完全忽略了当时脸都黑下来的男朋友。

白芝自诩看男人的眼光绝对随了她妈妈,总是夸她男友哪哪都好,那是她男朋友第一次看到白芝又哭又笑,不断地夸另一个男人。

她直到那时候,都不知道薄初当初身处水深火热,自卑胆小的时候,是余单麓一点点把他的小姑娘带得勇敢热烈,敢于追逐自己的梦想。他是她的翅膀,同样,她也是他唯一敢低头依靠的人。

后来白芝再分析余单麓的话,她也没有听进去了。薄初在想,她的脾气很不好吗?

她记得余单麓一直教她不能随便被人欺负了,久而久之,为了不让余单麓总是出面保护她,她学会了装成一副很凶的模样吓跑那些欺负她的孩子们。她慢慢地学会成为一个自信的人,因为背后总是有她的港湾在为她撑腰。

中考之前最后一次测试的成绩出来了,全年段1539个人里,余单麓排第一名,薄初努力考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成绩,第五十九名。她当时看到成绩单隐隐松了一口气,那是她中考前物理考得最好的一次,八十九分。

薄初从人群里挤了出去,才看到站在人群外的余单麓,她愣了愣,头脑发热地问了句:“你也要看成绩?”

他还需要看成绩吗?

那不是铁定第一名吗?

薄初刚说完就想扇自己一巴掌了,她果然是因为考得太好脑子都糊涂了。她揉了揉眉心,再次抬头看向余单麓的时候,他已经张口表扬她了:“这次进步很大,晚上回家的时候,给你买一杯草莓汁。”

“嗯?为什么不是草莓冰淇淋?”

这么热的天,她只想吃冰淇淋啊。

余单麓的脸色没有任何变化,淡淡道:“因为冰淇淋吃多了对身体不好,现在临近中考,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这会贪凉生病了。”

“啧,明明平时也不让我吃,还拿中考当挡箭牌……”薄初低声道,她早就看清楚这个人的目的了!

余单麓被戳穿之后,耳根有一瞬的发红,但他还是清了清嗓子道:“不能吃,反正现在不能。”

前几天班里就有人贪凉闹肚子了,被班主任骂了一顿,说这是关键时候,不能随便生病。

余单麓就记了下来,冰淇淋这些的本来就要少吃,他不想她闹肚子不舒服。

“好啦,听你的还不行吗?”

回家的路上,薄初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她紧紧咬着下唇,眉心皱成一团。想了很久,她停下了脚步,手往前伸拽住了余单麓书包的带子。

余单麓回头:“怎么了?”

薄初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盯着他看,一个十五岁的小丫头,心里像是藏满了事情。

几秒后,她看着他,吸了吸鼻子:“我要是没考上的话,邓爽爽是不是就又要变成你们尖子班的一员了?以后你就每天和邓爽爽上课下课,我就只能去隔壁的二中一个人放学了。”

夕阳下,小姑娘低着头,眼眶微微泛红,她的手却还是紧紧地拽着他书包的带子。仿佛她现在不松手,他就一辈子不会离开她一样。

如果是这样,她不要中考了,不要高考了,什么都不要了。她要做个“傻子”,只要他在身边,不要别人抢走他……

“怎么突然这样了?”余单麓走了过来,从校服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纸巾递给她。

她不接,扭过头去,拼命忍住自己的眼泪:“刘老师说以我的成绩,上了洛伦高中也是倒数的。”

她抬起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喉咙漫出一丝哭腔,松开紧咬的下唇:“他说邓爽爽这次肯定还是年段前三,他说你们上学才是最佳拍档,我就是丢你的脸!”

说完,她见余单麓的眉心都紧拧起来,她乖巧地松开了他的书包带子,没等自己的“对不起”说出口,他拉住了她的手腕:“等等。”

像是碰到了烫手的山芋一样,他红着脸松开了手,抿了抿唇:“不是这样的。”

迫于解释的他,差点忘了姑娘家家的手不能随便牵了。

即使身处尖子班,男生间的八卦也不会少,隔壁班的谁谁谁喜欢咱班里的谁谁谁,这种流言在初高中不少见。总有人围在他身边说:“单麓,你对哪个姑娘比较有印象啊?咱班花爽爽和你可是很配呢。”

“啧,你不会喜欢你‘妹妹’吧?”

他手一施力,圆珠笔划破了草稿纸,他抬起头来,周遭的气场陡然冷下来。

他敛眸:“她不是我妹妹。我对这些事情没有兴趣,别再打扰我了。”

邓爽爽在旁边看了很久,周围围着她巴结的女生也都开始安慰她:“爽爽,余学神只是不喜欢他们话痨而已,你别往心里去。”

邓爽爽却笑了笑:“我知道他不是不喜欢话痨,只是他喜欢的话痨,不会是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

中考前,邓爽爽学会了人生的第一件大事:早日放手,学会为自己努力,而不是为了别人。

夕阳余晖下,薄初还在吸着鼻子,余单麓却忽然说出了一件让她颇为震惊的事情:“邓爽爽高中要去国外读。”

原来,邓爽爽曾想为了余单麓留在洛伦高中,可是她慢慢地明白了。这三年哪怕是朋友他们都做不了,即使再为了他把前程搭进去三年又四年的,他也不会正眼看她。邓爽爽明白,他的眼里只有看见一个女孩的时候,会忽然亮起来。

这种光,哪怕是他拿年段第一无数次的时候,她都没见过。

“笨丫头。”

“你凶我!”

“我没有。”

两个人三言两语过后,余单麓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支笔,目光灼灼温柔无比:“带着它上考场吧,我们洛伦高中见。”

薄初的眼眶泛红,微怔过后还是接过了他的笔。她一直以为,余单麓从来不会听八卦。大家都说大考之前沾沾学霸的气息,用他们用过的笔考试,会加分的。

余单麓起初也不信,但后来他还是买了一支新笔回来,想要送给她。

这只笔他只用来写过一次,只写过一个字:初。

他会如初地陪伴她,也会如初地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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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逢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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